第五节 海塘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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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续编(1994~2006)》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403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海塘管理
分类号: U656.31+4
页数: 3
页码: 86-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设立14个标准海塘管理所,配置完善的管理设施和设备,明确管理职责,建立管理制度,管理经费基本得到落实。重视海塘管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加强宣传和教育,将海塘管理列入镇乡领导年度考核目标。
关键词: 宁海县 海塘 管理

内容

为加强对全县标准海塘日常维护管理,宁海县在各乡镇设立标准海塘管理所,至2006年,全县已建标准海塘管理所14个。其中:独立塘管理所6个:群英塘、团结塘、胡陈港、双盘塘、毛屿港、青珠农场塘等;镇(乡)所属海塘管理所8个:长街、力洋、茶院、越溪、一市、大佳何、桥头胡、西店等。全县自定管理人员58人,其中技术人员14人。全县145座闸门的管理人员全部落实,实现一闸一人,专人管理。
  一、管理设施、设备配置得到完善。全县14个管理所共建办公用房1600平方米,配备观测仪器14台,交通车辆9辆,潮位观测点13处,各管理所都配备了办公、档案等设施。
  二、管理所主要职责明确。根据《宁海县标准海塘管理办法》(附录三)的规定,明确了海塘管理所的主要职责,逐步健全管理人员职责。各海塘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海塘的日常巡查,对海塘进行检查观察,掌握海塘工程现状及海岸变化情况;
  2、观测海塘沉降并整理资本资料(每100米设一观测点);
  3、对海塘进行养护维修,保障海塘安全;
  4、制止各种危害或破坏海塘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
  5、协助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危害海塘事件;
  6、负责收取海塘管护的有关管理费用;
  7、做好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布置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宁海县海塘管理巡查制度,县工程管理所、水政大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工作;制订了闸门启闭操作规程,建立内塘养殖报批制度,落实镇(乡)班子领导联系分塘责任制,制定了管理人员责任制等。
  四、海塘管理经费基本得到落实。管理经费主要来源:(1)县每年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于管理人员工资和海塘维修养护经费;(2)镇(乡)财政按1:1比例配套;(3)海塘管理所养殖塘经营自收一部分,如群英塘养殖塘的经营收入作为海塘管理经费;(4)按养殖户受益面积筹集部分管理经费及闸门运行费用。海塘管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五、重视对海塘管理工作。2002年宁海出台了《宁海县标准海塘管理办法》、《宁海县标准海塘管理考核办法》。在海堤上设立了禁牌路障、路标,禁止车辆通行和人为破坏行为,及时拆除违障建筑;编写宣传标语,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海塘管理有关规定和法规。从2001年开始,宁海县把海塘管理列入镇乡领导的年度考核目标,加强海塘的管理工作。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续编(1994~2006)

《宁海县水利志续编(1994~2006)》

本书记述了宁海县水利局编纂了1994年至2006年时间段《宁海县水利志》,记录了该县13年间水利建设及改革的成就,包括抗击台风、修建海塘、水库建设等。全书总结了水利建设经验,为宁海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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