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4012 |
| 颗粒名称: | 十四、中共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命名表彰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2003~2004)的决定》 |
| 分类号: | F426.61 |
| 页数: | 2 |
| 页码: | 356-357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2005年5月,中共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决定命名包括浙江绍兴电力局、浙江杭州电力局、浙江嘉兴电力局等在内的283个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2003~2004),以表彰其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的成绩,并希望各单位继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
| 关键词: | 宁海县 电力 决定 |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