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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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980
颗粒名称: 三、“三项制度”改革
分类号: TM92
页数: 1
页码: 2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4年,宁海县供电局开展“三项制度”改革,包括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通过动态合理劳动组合、全员劳动合同化管理、打破工人与干部界限、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等措施,管理机构精简,管理人员减少,实现了人员优化配置。
关键词: 宁海县 管理改革 三项制度

内容

根据宁波电业局《关于宁波电力联营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几点具体意见》文件精神,1994年4月,宁海县供电局积极、稳妥地开展“三项制度”(劳动、人事、工资)改革;5月6日,成立“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设“三项制度”改革办公室;5月30日,宁海县供电局四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三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五个配套制度。
  1.劳动制度改革
  在“四定”(定编、定岗、定员、定责)的基础上,实行动态合理劳动组合,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化管理。对未被组合而下岗的人员,在原单位试岗、待岗。6个月仍未被组合上岗的人员,进入局劳务市场。并开辟渠道,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2.人事制度改革
  从事企业党群、行政、生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企业管理人员,不再保留“干部”的名称、身份,首次打破工人与干部的界限。实行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制和实行一般管理人员聘用制。对部分管理岗位实行公开招聘,三名以上人员竞争同一岗位,则进行统一考试,公开答辩,民主考评,择优选聘。
  3.工资制度改革
  建立以加强工资宏观调控为前提,以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为基础,以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以职工实行劳动贡献确定劳动报酬的企业基本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结构,分技能工资、岗位(职位)工资、年功工资、辅助工资四项,工资拉大了差距。
  1994年8月15日,宁海县供电局向宁波电业局提出“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考证认定申请;9月2日,经宁波电业局验收合格。改革后,全局的管理机构从8个精简为4个,管理人员按全局职工的13%比例定为31名,比改革前减少14名;从一般管理岗位到生产岗位11人,生产岗位到一般管理岗位4人,转岗15人,主业到多种经营企业9人,试岗、待岗3人。

知识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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