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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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973
颗粒名称: 二、财务管理
分类号: TM92
页数: 9
页码: 271-2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供电局固定资产增长迅速,专用资金管理逐渐规范,成本受多重因素影响持续上升,利润随电力事业发展波动增长。经过企业整顿和承包经营,宁海县供电局经济效益提升,至2006年实现利润1306.79万元。
关键词: 宁海县 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

内容

(一)固定资产
  1951年6月,宁海县人民政府向永明电灯厂颁发营业许可证,核定总资产为2.086亿元(旧人民币)。至1956年,永明电灯厂实行公私合营,当时拥有固定资产2.79万元,公私股金各为1.395万元。公私合营后,国家以定息赎买形式,取得电厂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截至1971年末,宁海电厂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04.43万元。
  1972年,宁海县电力公司成立时,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28.02万元,净值204.96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宁海县经济发展加快,电网也相应加速发展,截至1984年宁海县供电局成立时,固定资产原值由1977年的347.5万元增至749.2万元,为1977年的2.16倍。嗣后6年,先后新建35千伏桥头胡、深甽2座变电所,对原有的力洋、城东、长街3座35千伏变电所进行扩建增容,10千伏线路成倍增加,固定资产增长迅速。截至1990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1852.82万元,净值1360.33万元,分别比1984年翻了一番多。
  供电企业固定资产分布在各供电区域内,不易管理。1984年,宁海县供电局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分类、立卡、建账,达到账、卡、物一致。生技、用电和财务分别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加强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凡新增、转移、调拨、报废时,由使用管理单位填写固定资产变更联系单,办理变更手续。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资金统一核算,提取折旧资金及大修理资金,办理固定资产增减财务手续,定期与分管单位核对账目,盘点设备实物。
  20世纪90年代,随着电力建设速度的加快,固定资产大幅增长。截至2006年末,全局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7276.78万元,其中35千伏以上输变电设备3196.18万元,10千伏配电设备6195.94万元,房屋建筑物3318.32万元,土地评估331.15万元。
  1956~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固定资产统计情况。
  (二)专用资金
  20世纪50年代初期,永明电灯厂按国家规定建立职工福利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福利基金的来源从工资总额中按比例提取。自1970年8月始,宁海电厂向用户收取供电工程贴费,作为业务扩充基金,企业全额留用。
  1981年宁海县电力公司参加浙江省电力联营后,从固定资产中按3.2%提留折旧基金,按2%提留大修理基金。从固定资产基本折旧和变价收入中提留更新改造基金,按超额利润60%提取生产发展基金,从基础利润的7.21%及超额利润的20%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按基础利润的4.29%及超额利润的20%提取职工奖励基金,按超额利润的6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1985年,宁海县供电局按销售额的1%提取技术开发基金。1990年7月,大修理基金从原来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改为按2.5%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11%和利润的0.65%提取。
  1981~1992年宁海县供电局专用资金概况。
  1993年7月,宁海县供电局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福利基金、大修理基金及职工奖励基金改由专户列支,其他专用基金项目均列入所有者权益的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会计科目核算。从1994年起,职工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1993~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所有者权益概况。
  (三)成本
  1956~1971年期间,宁海电厂因发电机组陈旧,供电线路老化,线损严重,又没有规范的成本管理制度,单位售电成本偏高。1961年,宁海电厂每万千瓦·时的单位售电成本为5359.26元。
  1972年,华东电网输入宁海后,发电机组陆续撤出,宁海县电力公司成为趸售企业,单位售电成本有所下降。是年,单位售电成本为1709元/(万千瓦·时)。1975~1980年6年间,新建35千伏变电所4座,使供电半径缩短,同时加强成本核算和线损管理,线损大幅度下降,线损率从1975年的23.25%降至1980年的7.28%,使单位售电成本持续保持较低水平。1980年,单位售电成本为697.60元/(万千瓦·时)。
  1984年,宁海县供电局在企业整顿期间,制订了资金、成本核算、费用支出等管理制度,实行局长负责的财务审批制度,成本管理渐趋规范。1988~1992年,由于基本建设投入大,固定资产增加,基本折旧和大修理折旧上升,以及材料提价、工资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单位售电成本回升。1993年,执行新的目录电价调幅较大,使购电成本增加,当年又新增职工物价、误餐等生活补贴,单位售电成本增至3355.28元/(万千瓦·时)。此后,目录电价多次调整,固定资产逐年增加,成本随之一直上升。至2006年,售电单位成本为5592.90元/(万千瓦·时)。
  1956~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成本概况。
  (四)利润
  从永明电灯厂开办到解放前,时局混乱,电厂时停时发,经济效益低微。解放后,电厂开展群众性的增产节约和劳动竞赛活动,企业利润逐年增长。1952~1955年,永明电灯厂累计实现利润4.37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宁海电厂生产秩序混乱,规章制度遭破坏,事故隐患增多,企业创利停滞不前。1969年,利润出现负值,为—3.18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宁海县电力事业稳定发展,供售电量迅速增长。1980年,宁海县电力公司推行两级核算制,公司财务设专职核算员,各供电所设兼职核算员,对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考核,供电成本下降,当年创利48.29万元。
  1981年,参加浙江省电力联营后,以1980年当地财政核算的利润42.86万元为基数,增长利润除去企业利润留成部分上交宁波电业局,宁波电业局按宁波地区各联营企业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和利润增长比例各50%分配,县财政得35%,企业得65%。是年,宁海县电力公司实现利润51.91万元。
  1987年,宁海县供电局与宁波电业局签订承包责任合同,实行安全质量、利润、线损率、售电量、平均售电价等主要指标实绩与利润分配挂钩的办法,当年实现利润116.69万元。嗣后,宁海县供电局与宁波电业局继续实行第二轮和第三轮承包。1995年8月,宁海县供电局获全省行业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证书。自1994年1月始,宁海县供电局实现利润按33%的税率上交所得税,税后利润提成18%作为盈余公积,其余利润作一般盈余公积用于电力建设。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实现利润1306.79万元。
  1952~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经营利润。

知识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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