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制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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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96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体制沿革
分类号: TM92
页数: 4
页码: 263-2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电力体制历经多次变革,从民国时期的业主管理到公私合营、地方国营,再到电力公司、供电局的成立。历经文化大革命等时期,管理体制不断调整。1999年,宁海县供电局由浙江省电力公司代管,逐渐转向市场经济。
关键词: 宁海县 管理 体制沿革

内容

民国时期,永明电灯厂由业主管理企业。1952年2月,宁海县人民政府派遣公方代表赖一民代管永明电灯厂。当时因公、私股额未清,永明电灯厂暂列地方国营企业性质。1956年2月,永明电灯厂公、私股核实清楚,实行公私合营,并改名宁海电厂。隶属于宁海县工交办公室。195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宁海县建制,并入象山县。1960年3月,宁海电厂改名象山县城关电厂,为地方国营性质。1961年10月,恢复宁海县建制,企业复名为宁海电厂,隶属宁海县工业交通局。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宁海电厂党组织和行政班子被“造反派”组织夺权。1968年1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宁海部队“支左”办公室批准,宁海电厂革命领导小组成立;6月,充实成员,改称宁海电厂革命委员会,并实行党支部一元化领导。企业归口宁海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1971年8月,宁海电厂主管部门为宁海县水利电力局。
  1972年7月,华东电网输入宁海,结束宁海自发自供的历史;8月,宁海县电力公司成立,负责全县的电力管理和供应;10月,公司设置经理职位。1973年5月“批林批孔”期间,经理制被视为复辟产物,改为宁海县电力公司革命委员会。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12月,撤销了宁海县电力公司革命委员会。1977年3月,中共宁海县委员会派工作组进驻县电力公司,“揭、批、查”运动开始。次月,成立宁海县电力公司临时领导小组。1978年4月,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经理责任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企业经整顿治理,管理工作逐渐恢复正常。1981年7月,宁海县电力公司参加全省电力联营,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利润分成。电力公司既为企业,又是县政府管电的职能机构。1983年11月,电力公司隶属宁海县经济委员会。
  1984年4月,宁海县供电局成立,局行政领导由宁波电业局任命,党群关系仍归地方管理。企业接受宁波电业局和宁海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1988年,推行局长负责制。20世纪90年代,随着电力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通过企业升级和“三项制度”改革,管理关系逐步理顺。1999年9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浙江省计经委、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对趸售县(市)级供电企业实行代管的意见》,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宁海县人民政府与浙江省电力公司签订《委托代管协议》,同意由浙江省电力公司代管,并委托宁波电业局行使代管的权利和义务。代管后,县供电局趸售性质不变,仍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模式,逐渐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
  1951~1956年,永明电灯厂行政领导人更迭情况,宁海电厂行政领导人更迭情况,宁海县电力公司行政领导人更迭情况,宁海县供电局行政领导人更迭情况。

知识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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