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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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968
颗粒名称: 第十章 管理
分类号: TM92
页数: 24
页码: 263-2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供电局的管理经历了从简单到完善的过程。初期为私有制,后转为公私合营和地方国营,逐渐引入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电力企业管理机制。1984年成立供电局后,实行党委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局长行政指挥的体制,并开展全面整顿和建立规章制度。90年代后,推行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关键词: 宁海县 管理 电力

内容

永明电灯厂期间,生产规模小,管理方法简单。1956年2月,通过私有制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永明电灯厂实行公私合营,改名宁海电厂,开始引入以计划经济为中心,以安全、经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电力企业管理机制。1958年10月,宁海电厂转制为地方国营,企业管理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1972年8月,宁海县电力公司成立,成为县级趸售企业;10月,公司设置经理职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1981年7月,参加全省电力联营,经济责任制引入内部管理。1984年4月,宁海县电力公司撤销,成立宁海县供电局,实行“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局长行政指挥”的企业领导管理体制。是年,企业开展全面整顿,综合治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企业逐渐从生产型转向生产经营型。1988年,推行局长负责制。1989年,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逐级推行安全经济责任制。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宁海县供电局通过开展企业上等级,推行劳动、人事、工资的“三项制度”改革,创建一流企业等活动,以及实施岗位竞争、干部竞聘、民主测评等人才激励机制,逐步推行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企业管理日臻完善。
  第一节 体制沿革
  民国时期,永明电灯厂由业主管理企业。1952年2月,宁海县人民政府派遣公方代表赖一民代管永明电灯厂。当时因公、私股额未清,永明电灯厂暂列地方国营企业性质。1956年2月,永明电灯厂公、私股核实清楚,实行公私合营,并改名宁海电厂。隶属于宁海县工交办公室。195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宁海县建制,并入象山县。1960年3月,宁海电厂改名象山县城关电厂,为地方国营性质。1961年10月,恢复宁海县建制,企业复名为宁海电厂,隶属宁海县工业交通局。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宁海电厂党组织和行政班子被“造反派”组织夺权。1968年1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宁海部队“支左”办公室批准,宁海电厂革命领导小组成立;6月,充实成员,改称宁海电厂革命委员会,并实行党支部一元化领导。企业归口宁海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1971年8月,宁海电厂主管部门为宁海县水利电力局。
  1972年7月,华东电网输入宁海,结束宁海自发自供的历史;8月,宁海县电力公司成立,负责全县的电力管理和供应;10月,公司设置经理职位。1973年5月“批林批孔”期间,经理制被视为复辟产物,改为宁海县电力公司革命委员会。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12月,撤销了宁海县电力公司革命委员会。1977年3月,中共宁海县委员会派工作组进驻县电力公司,“揭、批、查”运动开始。次月,成立宁海县电力公司临时领导小组。1978年4月,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经理责任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企业经整顿治理,管理工作逐渐恢复正常。1981年7月,宁海县电力公司参加全省电力联营,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利润分成。电力公司既为企业,又是县政府管电的职能机构。1983年11月,电力公司隶属宁海县经济委员会。
  1984年4月,宁海县供电局成立,局行政领导由宁波电业局任命,党群关系仍归地方管理。企业接受宁波电业局和宁海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1988年,推行局长负责制。20世纪90年代,随着电力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通过企业升级和“三项制度”改革,管理关系逐步理顺。1999年9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浙江省计经委、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对趸售县(市)级供电企业实行代管的意见》,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宁海县人民政府与浙江省电力公司签订《委托代管协议》,同意由浙江省电力公司代管,并委托宁波电业局行使代管的权利和义务。代管后,县供电局趸售性质不变,仍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模式,逐渐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
  1951~1956年,永明电灯厂行政领导人更迭情况,宁海电厂行政领导人更迭情况,宁海县电力公司行政领导人更迭情况,宁海县供电局行政领导人更迭情况。
  第二节 机构设置
  宁海电厂期间,因规模小、人员少,由厂长直接领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后勤一线设厂部办公室,配备专职会计和兼职出纳、文书等人员。生产一线设发电车间、线路班。1969年,增设电机车间。1971年,增设营业组、校表组、驾驶班和机修车间。
  1972年,宁海县电力公司成立后,设行政股、生产技术和计划财务股,改电机车间为电气车间。1973年3月,设城关、黄坛、岔路、一市、桥头胡、西店、力洋7个供电站。1976年7月,增设长街供电站。1979年,调整职能机构,改股为课,改站为所,增设用电课、基建课。至此,宁海县电力公司共设5课、8所、5个直属班组。
  1984年4月,宁海县供电局成立后,设人秘、生技、用电、计财、物资5个股和基建办公室;增设变电队,负责35千伏变电所运行管理和检修工作。翌年,改驾驶班为车队。1990年12月,增设深甽供电所。1992年5月,撤销人秘股设局办公室,增设企业管理办公室。改计财股为财务股,撤基建办公室和物资股,物资管理、采购、供销工作并入宁海县电力承装公司。翌年6月,宁海县镇、乡进行撤、扩、并。宁海县供电局相应调整供电所布局,将9个供电所分片组合为城区、宁东、宁北、宁西4个供电所。1994年6月,企业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行政机构随之调整,共设置三科一室,7个直属班组。
  1995年12月,成立工程师室。1997年1月,经西店镇政府要求,从宁北供电所中析设西店供电所。随着电力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适应企业管理现代化需要,行政机构设置也相应变动。1999年10月,设用电稽查队。2000年6月,设安保科。2001年3月,设信息中心,改电能计量室为计量所。2002年10月,设“创一流”办公室。2003年3月,全县35千伏变电所实现无人值班,变电队下属班组调整为集控、操作、试修3个班。2004年8月,取消工程师室。是年9月,撤“创一流”办公室,改设企管科。是年10月,宁波电业局委托宁海县供电局对宁海区域110千伏变电所代为运行管理。为此撤变电队,设变电运行工区。2006年4月,设基建科,撤用电稽查队。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行政机构设置。
  第三节 管理工作
  一、计划管理
  (一)规划
  宁海县电力规划工作起步较晚。1982年,宁海县电力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制订的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奋斗目标,编制《宁海县“六五”电力发展规划》。1985年,宁海县供电局根据宁海县“七五”规划要求,编制《宁海县“七五”电力发展规划》,规划突出城乡电网建设,以实现“一区一变、一乡一线”为目标;5月,编制《宁海县农村电气化规划》,以实现村村用电为重点。1990年9月,依据宁海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八五”计划规划初步设想,宁海县供电局编制与其相适应的《宁海县“八五”电力建设规划》:预测“八五”期间工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较大,为此规划争取尽快建成220千伏宁海变电所,加快对城镇中、低压电网改造。1992年,宁海县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随着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给宁海经济带来强有力的促进,宁海县“八五”期经济发展将比原计划要快。为此对照宁海县经济发展情况,是年10月,宁海县供电局编制宁海县“八五”电力发展计划滚动调整及“九五”电力规划设想。1995年5月,宁海县供电局根据《宁海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宁海县城区电力网规划》。规划分35千伏及以上、10千伏及以下和调度通信自动化3个分篇。1999年2月,宁海县供电局编制《宁海县电力发展规划》;5月,宁海县供电局依据《宁海县城总体规划》(1994~2010年)和《宁海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1996~2010年)编制《宁海县城区电力网规划》(1999~2015年)。2000年12月,宁海县供电局根据《宁波电网“十五”计划和15年发展规划》和《宁海县国民经济发展“十五”规划》,编制了《宁海县电力发展“十五”规划及“十一五”预测(初稿)》,并于2001年1月委托浙江省电力工业局技术经济咨询委员会论证。“十五”期间,宁海县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定为12%,宁海县电力弹性系数定为0.90,则预测得电量增长率为10.8%,取负荷年均增长率为12%,预测2005年电量8.52亿千瓦·时,负荷16.07万千瓦;“十一五”期间,电量、电力负荷年均增长率取7%、8%。依据上述预测,编制与其相适应的宁海县电网发展规划。规划设想对220千伏跃龙变电所进行扩建,加强南部220千伏网架结构建设,主网架由35千伏升为110千伏,分别在科技工业园区、桥头胡新建2座110千伏变电所,城北、梅林、力洋110千伏变电所增容,根据“N—1”安全准则,对110千伏变电所采用双回线供电,改善110千伏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
  2003年5月,根据宁海县2003~2007年奋斗目标及宁海县总体规划,宁海县供电局编制《宁海县城市电网规划》(2003~2007年),“规划”对宁海县存在220千伏电源可靠性较差、110千伏电源布点不足和部分电网比较薄弱,设备陈旧,网架结构还不尽合理等问题,设想在宁北(香山)新建220千伏变电所,强蛟、城西、岔路、深甽新建110千伏变电所,对110千伏桥头胡、科技园区、兴海(城关)、力洋4个变电所增容,完善35千伏变电所的布点,使域内网架布局合理,装备较好,安全可靠,满足宁海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要。
  (二)计划
  宁海电厂期间,计划编制工作由会计兼任,项目为发电量、售电量、产值、厂用电率和线损率等生产经营指标,分为年、季生产计划。
  1972年,宁海县电力公司成立后,计划由计划财务课编制,主要指标为利润,供、售电量,线损率,平均售电价,负荷率和电费回收率等。并将指标分解到供电所,以实绩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
  20世纪80年代初,宁海县社、队办企业迅速崛起,用电量激增,造成缺电严重,供需矛盾突出,计划统配电量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地的用电需求,宁海县供电局与宁海县“三电”办每年制订计划用电方案,并采取集资办电、组织计划外加工电、计划自筹煤、油加工电量等措施,以缓和用电量日益增长的矛盾。
  1984年,宁海县供电局成立后,由于机构变动,先后由计财股、局办公室、企业管理办公室等科室作为计划工作的职能部门。每年初编制基本建设及大修更新改造计划。每月编制月度生产计划,内容有业扩工程、线路检修、变电检修、物资采购、供售电量、线损率等。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基建、技措、大修、业扩、培训等计划由生技、用电等部门编制。宁海县供电局组建经济责任制考评组,对基层单位计划完成情况按月检查、季度计分,将实绩与奖金分配挂钩。同时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召开生产会议,检查各单位上月生产经营完成情况,下达并布置下月生产任务。
  1999~2003年,国家分两期投入12760万元资金,对宁海县农村电网进行建设与改造。宁海县供电局分别于1999年4月、2002年8月编制上报第一期、第二期《宁海县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计划及可行性报告》。浙江省电力局以浙电农[2000]0215号文、浙电地[2001]983号文和浙电地[2002]175号文予以批复。通过广大电力职工的努力,历时三年,完成宁海县一、二期农村电网建设改造任务。
  (三)统计
  宁海电厂期间,统计工作由财会人员兼任。从1952年起,定期向县有关部门报送电力生产统计资料。
  从1972年8月起,宁海县电力公司先后在计财股、物资科安排兼职统计人员。1980年,配备专职统计员,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加以分析,为方便资料收集,有关科室和供电所设兼职统计员,建立起统计管理网络。1981年7月,参加电力联营后,建立了每月一次的统计分析例会制度。
  宁海县供电局成立后,统计工作职能部门先后设在计财股、局办公室、企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自1986年始,用电、财务、生技、调度等部门相继开展数据资料汇集统计,分月、季、年度上报宁波电业局。1993年3月,根据统计工作规范化要求,制订统计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调整基层统计网络;4月,编印了《1985~1991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统计资料》。嗣后,宁海县电力生产经营数据均逐年编入《宁波市电力工业统计资料》。1993年,宁海县供电局被评为宁波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企业。从1999年起,各类统计数据均运用微机进行编制和报送。
  二、财务管理
  (一)固定资产
  1951年6月,宁海县人民政府向永明电灯厂颁发营业许可证,核定总资产为2.086亿元(旧人民币)。至1956年,永明电灯厂实行公私合营,当时拥有固定资产2.79万元,公私股金各为1.395万元。公私合营后,国家以定息赎买形式,取得电厂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截至1971年末,宁海电厂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04.43万元。
  1972年,宁海县电力公司成立时,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28.02万元,净值204.96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宁海县经济发展加快,电网也相应加速发展,截至1984年宁海县供电局成立时,固定资产原值由1977年的347.5万元增至749.2万元,为1977年的2.16倍。嗣后6年,先后新建35千伏桥头胡、深甽2座变电所,对原有的力洋、城东、长街3座35千伏变电所进行扩建增容,10千伏线路成倍增加,固定资产增长迅速。截至1990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1852.82万元,净值1360.33万元,分别比1984年翻了一番多。
  供电企业固定资产分布在各供电区域内,不易管理。1984年,宁海县供电局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分类、立卡、建账,达到账、卡、物一致。生技、用电和财务分别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加强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凡新增、转移、调拨、报废时,由使用管理单位填写固定资产变更联系单,办理变更手续。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资金统一核算,提取折旧资金及大修理资金,办理固定资产增减财务手续,定期与分管单位核对账目,盘点设备实物。
  20世纪90年代,随着电力建设速度的加快,固定资产大幅增长。截至2006年末,全局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7276.78万元,其中35千伏以上输变电设备3196.18万元,10千伏配电设备6195.94万元,房屋建筑物3318.32万元,土地评估331.15万元。
  1956~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固定资产统计情况。
  (二)专用资金
  20世纪50年代初期,永明电灯厂按国家规定建立职工福利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福利基金的来源从工资总额中按比例提取。自1970年8月始,宁海电厂向用户收取供电工程贴费,作为业务扩充基金,企业全额留用。
  1981年宁海县电力公司参加浙江省电力联营后,从固定资产中按3.2%提留折旧基金,按2%提留大修理基金。从固定资产基本折旧和变价收入中提留更新改造基金,按超额利润60%提取生产发展基金,从基础利润的7.21%及超额利润的20%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按基础利润的4.29%及超额利润的20%提取职工奖励基金,按超额利润的6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1985年,宁海县供电局按销售额的1%提取技术开发基金。1990年7月,大修理基金从原来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改为按2.5%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11%和利润的0.65%提取。
  1981~1992年宁海县供电局专用资金概况。
  1993年7月,宁海县供电局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福利基金、大修理基金及职工奖励基金改由专户列支,其他专用基金项目均列入所有者权益的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会计科目核算。从1994年起,职工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1993~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所有者权益概况。
  (三)成本
  1956~1971年期间,宁海电厂因发电机组陈旧,供电线路老化,线损严重,又没有规范的成本管理制度,单位售电成本偏高。1961年,宁海电厂每万千瓦·时的单位售电成本为5359.26元。
  1972年,华东电网输入宁海后,发电机组陆续撤出,宁海县电力公司成为趸售企业,单位售电成本有所下降。是年,单位售电成本为1709元/(万千瓦·时)。1975~1980年6年间,新建35千伏变电所4座,使供电半径缩短,同时加强成本核算和线损管理,线损大幅度下降,线损率从1975年的23.25%降至1980年的7.28%,使单位售电成本持续保持较低水平。1980年,单位售电成本为697.60元/(万千瓦·时)。
  1984年,宁海县供电局在企业整顿期间,制订了资金、成本核算、费用支出等管理制度,实行局长负责的财务审批制度,成本管理渐趋规范。1988~1992年,由于基本建设投入大,固定资产增加,基本折旧和大修理折旧上升,以及材料提价、工资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单位售电成本回升。1993年,执行新的目录电价调幅较大,使购电成本增加,当年又新增职工物价、误餐等生活补贴,单位售电成本增至3355.28元/(万千瓦·时)。此后,目录电价多次调整,固定资产逐年增加,成本随之一直上升。至2006年,售电单位成本为5592.90元/(万千瓦·时)。
  1956~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成本概况。
  (四)利润
  从永明电灯厂开办到解放前,时局混乱,电厂时停时发,经济效益低微。解放后,电厂开展群众性的增产节约和劳动竞赛活动,企业利润逐年增长。1952~1955年,永明电灯厂累计实现利润4.37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宁海电厂生产秩序混乱,规章制度遭破坏,事故隐患增多,企业创利停滞不前。1969年,利润出现负值,为—3.18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宁海县电力事业稳定发展,供售电量迅速增长。1980年,宁海县电力公司推行两级核算制,公司财务设专职核算员,各供电所设兼职核算员,对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考核,供电成本下降,当年创利48.29万元。
  1981年,参加浙江省电力联营后,以1980年当地财政核算的利润42.86万元为基数,增长利润除去企业利润留成部分上交宁波电业局,宁波电业局按宁波地区各联营企业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和利润增长比例各50%分配,县财政得35%,企业得65%。是年,宁海县电力公司实现利润51.91万元。
  1987年,宁海县供电局与宁波电业局签订承包责任合同,实行安全质量、利润、线损率、售电量、平均售电价等主要指标实绩与利润分配挂钩的办法,当年实现利润116.69万元。嗣后,宁海县供电局与宁波电业局继续实行第二轮和第三轮承包。1995年8月,宁海县供电局获全省行业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证书。自1994年1月始,宁海县供电局实现利润按33%的税率上交所得税,税后利润提成18%作为盈余公积,其余利润作一般盈余公积用于电力建设。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实现利润1306.79万元。
  1952~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经营利润。
  三、物资管理
  1970年前,宁海电厂物资采购和保管工作由厂部办公室人员兼任,未设物资职能部门。1971年,在厂办公室设保管员1人。1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建设期间,物资采购工作量增多,设采购员3人,保管员2人。宁海县电力公司成立后,物资管理职能部门为计财股,后改计物课。20世纪70年代,钢材、木材、水泥、导线、变压器等主要物资属国家计划分配。企业需求每年编报计划,向地方主管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申请批准供应,非计划分配物资由企业直接采购,物资管理较为简单,管理制度尚未完备。
  1984年5月,宁海县供电局设物资股。是年,开展企业全面整顿工作,制订了物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建立了台账、簿册。对各项物资实行定额管理,对库储易燃、易爆物资隔离保管,库房物品堆放井然有序。1991年企业上等级期间,制订了物资定额管理、物资计划、采购管理、物资仓库管理和废旧物资管理等物资管理工作标准,建立物资进出检验监督制度和废旧物资回收制度,并加强对供电所等班组小仓库的管理,初步建立物资管理体系,物资存放按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定点放置。
  为推动企业多种经营的发展,1992年将物资股划入宁海县电力承装公司,组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对内行使物资管理职能,保证全局生产基建的物资供应,又承接外部电力物资的购销业务。1993年,从宁海县电力承装公司内析立宁海县电力物资公司。1997年,宁海县电力物资公司并入宁海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1999年12月成立宁海县供电局物资招标领导小组,开始对大宗物资采购实行招标。物资招标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变动,适时予以调整。2001年,宁海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和宁海县农电总站的物资部门合股组建宁波大榭开发区天灵经贸有限公司,成为电力物资管理和经营销售的经济实体。
  2003年,计算机物资管理系统建成投运。
  四、车辆管理
  1968年,宁海电厂购置第一辆载重1吨的三轮汽车,用于煤运输,并配备专职驾驶员。1970年,添置一辆“钱塘江”卡车,车辆由厂领导直接调度。随着运输量增加,车辆增多,1971年建立驾驶班。1985年,宁海县供电局成立车队,配专职车辆调度员,统一调度管理机动车。是年,制订了用车管理、定点修理、油耗考核、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做到人定车、车定位、驾驶员定责任,定期进行行车安全教育,确保安全行驶。1989年、1992年、1993年,宁海县供电局车队被评为宁波市先进集体。
  1992年8月,车辆采取定向使用、集中管理的办法。为方便基层生产用车,将部分车辆划入供电所、用电科、变电队等单位使用。2001年2月,除多种经营单位用车外,其他车辆由车队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车队陆续制订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安全行车考核办法》及车辆年度审检有关规定、供电局货运汽车施工载人和装物有关规定等车辆管理制度。1994年,开始开展职工家庭安全互保工作,局车队与驾驶员家属签订《安全互保责任书》。为加强安全监督,坚持开展驾驶员安全日活动,倡导安全文明行车。2001~2002年,连续被评为县先进集体。2005年,被评为宁波市交通宣传“五进”(进单位、企业、社区、家庭、学校)百佳评选先进单位和宁波市“双鹿电池杯”、《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电视知识竞赛二等奖。截至2006年末,全局共计车辆81辆,其中客车19辆,货车62辆,摩托车30辆。驾驶员79人,其中外聘驾驶员73人。2002~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车辆统计情况。
  五、档案管理
  永明电灯厂和宁海电厂期间,建有文书档案、财会档案,由厂部办公室文书、财会人员分别保管。宁海县电力公司时,文件案卷送至主管单位宁海县水利电力局档案室保存。
  1983年,在人事秘书课设1名文书档案员。1984年,供电局企业整顿后,由文书档案员负责档案管理,会计、统计、科技等部分资料仍分散在财务、用电、生技等部门。1990年11月,成立了综合档案室,隶属局办公室,局长直接分管。根据省级企业档案管理标准的要求,在宁波电业局、县档案局的指导下,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局档案室在科室及生产单位设兼职档案员19名,形成档案管理网络。陆续对1956年以后的会计档案,1972年以后的文书档案以及分散在各职能科室的统计资料、科技档案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共汇集库藏文书档案313卷,其中永久84卷,长期73卷,短期156卷;科技档案141卷,其中永久17卷,长期103卷,短期21卷;会计档案2954卷,其中永久57卷,长期84卷,短期2813卷;底图503张,声像档案6卷。1991年4月,经县档案局验收,获综合档案室合格证书;8月,宁海县供电局档案管理经上级有关部门考评、验收,取得省级先进企业档案管理合格证书。
  1996年4月,浙江省档案局对获得档案管理省级先进单位开展认证检查工作。为此,宁海县供电局根据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全省电力企业档案管理认证、达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照《浙江省档案管理升级评价标准》,制订了认证工作计划。1996年2~5月,完成1995年度文书档案、通信调度、1994年度会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6月,完成基建档案归档工作;7~8月,完成变电、线路资料归档工作;9~10月,完成声像档案工作,完善档案室的基础设施,并通过认证验收。截至1996年底,档案库房面积70米2,阅览室15米2;档案库藏量为5298卷,其中文书档案948卷,科技档案452卷,会计档案3877卷,底图595张,声像档案21卷,库房配备铁(木)质档案箱19幢,底图橱2套,并装备自动灭火器、空调、去湿机等设备,符合“六防”要求。至2006年,库房面积增至110米2,配置档案密集架50组,底图柜3组,防磁柜1只,温湿度实行了自动装置。档案库藏量为9971卷4038件,其中文书档案1595卷3473件,科技档案2198卷,会计档案6151卷,声像档案27卷449件,光盘档案2张,实物档案114件。为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编写了《大事记》、《组织沿革》、《全宗介绍》、《企业年鉴》、《历届职代会汇编》等编研材料,丰富了企业档案的内容。
  第四节 管理改革
  一、企业整顿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宁海县电力公司于1982年12月召开首届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职工奖罚细则》、《岗位责任制》和企业开展全面整顿的决议。1984年4月,宁海县供电局成立后,企业整顿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整顿过程中,调整局党、政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制订、修改、完善《经济责任制实施细则》等53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党委集体领导、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和局长行政指挥的管理体制。通过经济责任制实施,开始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了企业的凝聚力,企业经济效益有了明显的提高。1984年9月,经宁波电业局验收,合格分800分,实得分887.5分,取得企业整顿合格证。企业整顿后,宁海县供电局党委领导班子平均年龄45.2岁,比原来下降6岁。调整中层干部9人,平均年龄40.6岁,比原来下降6.1岁。局行政领导3人,均为大学本科毕业生。随着经济责任制的建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企业由生产型逐步向生产经营型转变。
  二、企业升级
  宁海县供电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宁波电业局的工作部署,于1990年10月成立企业升级领导小组,设企业升级办公室,建立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班组建设、档案管理、全面质量管理、职工教育、创建文明单位、会计达标10个专业工作小组。是月,制订《企业升级规划》,并经宁海县供电局三届二次职工代表会审议通过。
  1.全面质量管理升级
  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各级专、兼职质量管理员,组织中层干部、基层骨干参加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学习,并参加国家全面质量管理统一考试,均取得合格证书。1991年9月30日,经宁波市经委等有关部门验收,取得全面质量管理合格证书。
  2.标准化升级
  根据企业上等级的要求,制订管理标准346个、工作标准164个、技术标准523个,并编制企业标准体系表。使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1991年11月21日,经宁海县经济委员会等单位验收,获得企业标准化合格证书。
  3.计量管理升级
  成立计量室和管理网络,对全局计量器具实行统一管理。制订计量管理制度、工作标准,编制全局计量装置网络图。1991年8月1日,经宁波市标准计量局、宁波电业局验收,取得宁波市标准计量局核发的三级计量合格证书。
  通过企业升级,加强了企业管理。1991年12月,宁海县供电局被宁波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先进企业”称号。
  三、“三项制度”改革
  根据宁波电业局《关于宁波电力联营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几点具体意见》文件精神,1994年4月,宁海县供电局积极、稳妥地开展“三项制度”(劳动、人事、工资)改革;5月6日,成立“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设“三项制度”改革办公室;5月30日,宁海县供电局四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三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五个配套制度。
  1.劳动制度改革
  在“四定”(定编、定岗、定员、定责)的基础上,实行动态合理劳动组合,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化管理。对未被组合而下岗的人员,在原单位试岗、待岗。6个月仍未被组合上岗的人员,进入局劳务市场。并开辟渠道,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2.人事制度改革
  从事企业党群、行政、生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企业管理人员,不再保留“干部”的名称、身份,首次打破工人与干部的界限。实行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制和实行一般管理人员聘用制。对部分管理岗位实行公开招聘,三名以上人员竞争同一岗位,则进行统一考试,公开答辩,民主考评,择优选聘。
  3.工资制度改革
  建立以加强工资宏观调控为前提,以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为基础,以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以职工实行劳动贡献确定劳动报酬的企业基本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结构,分技能工资、岗位(职位)工资、年功工资、辅助工资四项,工资拉大了差距。
  1994年8月15日,宁海县供电局向宁波电业局提出“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考证认定申请;9月2日,经宁波电业局验收合格。改革后,全局的管理机构从8个精简为4个,管理人员按全局职工的13%比例定为31名,比改革前减少14名;从一般管理岗位到生产岗位11人,生产岗位到一般管理岗位4人,转岗15人,主业到多种经营企业9人,试岗、待岗3人。
  四、企业“创一流”
  2002年,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为提高供电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和宁波电业局的部署,宁海县供电局开展建设一流县级供电企业工作。是年10月,成立建设一流县级供电企业领导小组,下设“创一流”办公室。同时组建必备条件、安全管理、经营管理、文明生产、设备与生产管理、营销管理与优质服务、节能管理、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与企业文化9个专业工作小组。制订了《建设一流县级供电企业考核细则》,将工作内容分解落实到归口部门和责任人。编印《受检目录》,其中标准要求111项,受检目录1732条。
  2003年12月8~9日,浙江省电力公司和宁波电业局对宁海县供电局“创一流”工作进行验收。12月31日,浙江省电力公司以浙电农[2003]1365号文授予宁海县供电局“一流县级供电企业”称号。
  2004年,宁海县供电局以创建国家电网公司一流县级供电企业为目标,努力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2006年10月10~11日,国家电网公司组织专家对宁海县供电局创国家一流县级供电企业工作进行验收。是年11月,宁海县供电局被国家电网公司授予“一流县级供电企业”称号。

知识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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