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活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967
颗粒名称: 三、生活福利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5
页码: 255-25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供电局提供职工疗休养、住房和生活服务福利。疗休养制度恢复于80年代,住房分配根据积分顺序,实行租赁式,后实行房改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生活服务包括职工食堂和液化气供应,食堂条件逐步改善,液化气补贴逐年增加。
关键词: 宁海县 职工福利 生活福利

内容

(一)疗休养
  1965年,宁海电厂首次派老工人赴省工人疗养院疗养。“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疗休养中断。20世纪80年代,恢复职工疗休养制度。1986年起,县供电局分期分批安排职工到杭州、深圳、北京、北戴河、黄山、厦门、青岛、大连等地疗休养。1991年,宁海县供电局根据宁波电业局文件精神,制订《试行职工年休假的规定》,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从1992年1月1日起实行。休假时间按工龄划分,工龄满1~4年休假6天,5~9年休假8天,10~14年休假10天,15~19年休假12天,20年以上休假14天。2003年3月,宁海县供电局印发了《职工疗休养制度实施办法》。凡可享受年休假6天及以上人员,连续三年未安排年休假者,经本人申请,领导同意后,由局工会安排疗休养。费用采用包干补贴形式,凡年休假享受6天者,补贴1500元;年休假享受10天者,补贴2000元;年休假享受14天者,补贴3000元;退休职工,不足一期,2年内补贴1500元,1年内补贴1000元;超额部分由职工自理。对连续三年或连续两次被评为企业先进工作(生产)者、优秀(文明)职工和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可另行安排一次疗休养。对职工因故取消本期或下期及当年疗休养,均作了具体规定。
  (二)职工住房
  民国时期,永明电灯厂在蒲湖路1号有职工宿舍156米2。1966年,宁海电厂在崇教寺厂区建成职工宿舍10间共236米2,供三班制倒班职工和单身职工住宿。1971年,1500千瓦发电厂新建时,在南门配套建成宿舍1125米2。1979年,县电力公司在大北门(现桃源南路65~79号)建成宿舍16套计1021米2。1983年,在环南西路23~25号建成宿舍16套计1066.4米2。1985~1986年,县供电局在环南西路21弄8号建成宿舍5幢计2498米2,其中:套房4幢32套计2351米2,非套房1幢147米2。1986年,在原东大街79号建成职工宿舍9套计822.44米2。1988年,在黄坛供电所(现桃源中路86号)建成宿舍6套411.11米2。1989年,在纺织路口建成宿舍1幢24套2025米2(见图9-4)。是年,为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在临海市购置商品房69.11米2。1992年,将1971年建成的1125米2非成套二层宿舍拆除,建成南门宿舍2幢(号)30套计2497.34米2。翌年,建成南门宿舍3幢(号)20套计1727米2。此外,陆续在农村各供电所、变电所均建有相应的宿舍。住房分配,根据职工工龄长短、贡献大小,按职务、荣誉、计划生育、人口等计分,以积分多少顺序分配,实行租赁式。
  1993年,宁海县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县供电局按县房改办制订的房改房价格和政策,将138套宿舍出售给职工,并给购房户办理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是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和企业各按工资基数的5%上缴到县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购买、建造或翻新、大修自住房时,除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外,还可以申请住房基金贷款。职工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其账户中的储存余额。1996年,职工集资在南门纺织路口建成宿舍4幢(号)16套计1329米2,按成本价出售给职工。嗣后,企业不再建造职工宿舍。2001年10月,住房公积金调整为个人和企业各按工资基数的13%上缴。2004年,调整为各按工资基数的15%上缴。2006年,调整为各按工资基数的12%上缴。
  宁海县供电局职工宿舍情况。
  (三)生活服务
  1.职工食堂
  永明电灯厂时期,建有伙房,配置兼职炊事员1名。宁海电厂期间,设炊事员1名,为改善职工伙食,食堂还养了5头猪,种了半亩地的菜。1964年,宁海电厂迁址至西郊崇寺山,食堂停办,职工在通用机械厂食堂搭伙。1969年续办食堂,食堂面积90米²。1971年,宁海电厂迁至跃龙山,食堂建筑面积230米²设炊事员3名。成立了由工会副主席、总务、职工代表组成的食堂管理委员会,指导、监督食堂工作。做到进货验收,按月盘点、公布账目,并经常送饭菜到施工现场。1983年购置冷藏设备一套,自制棒冰、冷饮供应给职工。
  1992年,宁海县供电局搬迁至环城东路23号,食堂面积487米²,购置了冰柜、炊事等设备。2001年,对食堂进行全面装修。更新添置了不锈钢灶具、冰柜、消毒柜、空调和新的就餐桌椅等,招聘了1名厨师,3名服务员。2004年,招聘了1名食堂管理员,并设置雅座,接待客人就餐。此外,在各供电所均建有职工食堂。
  2.液化气供应
  从1981年12月起,宁海县电力公司陆续为职工购买液化气钢瓶493只,根据气源发放液化气票,凭票领取。1986~1988年,液化气紧缺,宁海县供电局想方设法从江西、河南、嘉兴、杭州、镇海等地购入液化气66吨,职工
  人均年供气6瓶,每瓶付款10元,超过部分由福利费补贴。期间,新置液化气钢瓶100只,使5年工龄以上职工每人有2只钢瓶。1992年,局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液化气管理工作,建有液化气钢瓶库房,并添置钢瓶260只,10年工龄以上职工每人3只,5年工龄以上职工每人2只,由企业代为职工灌气。1998年,液化气票人均年供增为8瓶。从2000年起,职工凭票自行灌气。从2002年起,停发液化气票,改为每人每年补贴500元,由职工自行购买。从2005年起,每人每年补贴增为600元。2006年,每人每年补贴增为800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机构

宁海县供电局
相关机构
宁波电业局
相关机构
永明电灯厂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
杭州市
相关地名
深圳市
相关地名
北京市
相关地名
北戴河区
相关地名
厦门市
相关地名
青岛市
相关地名
大连市
相关地名
江西省
相关地名
河南省
相关地名
嘉兴市
相关地名
镇海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