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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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962
颗粒名称: 二、奖金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6
页码: 244-2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电厂于1960年建立奖金制度,历经多次变革。1981年后,奖金与考核实绩挂钩。1988年起实行“工效挂钩”,奖金水平逐年提高。2002年制订《宁海县供电局“双文明”考核实施办法》,拉大奖金差距。至2006年,人均奖金大幅提高。
关键词: 宁海县 职工待遇 奖金

内容

宁海电厂于1960年建立年度“跃进奖”,奖金按年度从工资总额中提取。是年,全厂共发奖金146元。1961年开始,建立月度综合奖,按工资总额5%提取,分一、二、三等,采用月评月发或月评季发。1966年下半年,奖金被作为“资本主义”取消,改为附加工资,按每人每月3元发给。1979年,恢复月度综合奖,学徒工奖金每月3.50元、正式工按工资总额的10%提取,分三个等级,评比计奖。1981年,扩大企业自主权,宁海县电力公司实行考核利润分解留成的办法提取奖金。按照安全、线损、电费回收、供电量、售电量、费用开支等六项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考核计奖。1984年7月,宁海县供电局制订《经济责任制实施细则》。奖金与考核实绩挂钩,季评月发,以分计奖。
  1988年,实行“工效挂钩”,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奖金水平有所提高,年人均奖金达到799元。1990年,实行第二轮“工效挂钩”,年人均奖金980元。1993年,实行第三轮“工效挂钩”,年人均奖金1565元。2002年,宁海县供电局在经济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参考宁波电业局和有关供电局的考核办法,制订《宁海县供电局“双文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调整了各类人员的奖金系数,拉大差距,以部门、队、所为单位评分计奖,按季考核,当年共发奖金464万元,人均18267元。2006年,共发奖金999万元,人均39643元。
  1952~2006年宁海县供电企业全民职工工资、奖金统计。

知识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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