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来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952
颗粒名称: 一、职工来源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
页码: 223-224
关键词: 宁海县 职工队伍 职工来源

内容

民国时期,职工由企业主雇用,一般由私人介绍,实行“保证人制”。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接管永明电灯厂,新增职工由政府代表与企业主协商酌定。公私合营和地方国营期间,企业用工人员调动由县主管部门掌握决定,厂长由政府委派。1958年,招收学徒工6人。1960年,从草席厂调入职工5人,招收学徒工4人。三年困难时期,贯彻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宁海电厂精简下放了一批职工(精简下放人员《生产待命证》见图9-1)。1968年,由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县政工组分别安排16名复员退伍军人,2名大学毕业生进入企业。嗣后,陆续安排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按国家政策招收下乡知识青年和待业青年。1972年8月,宁海县电力公司成立,有职工156人,其中管理人员17人。翌年,企业由于停止发电,27名职工被调到县内其他企业。1979年,宁海县劳动局统一分配19名学徒工,职工人数增至为158人。1981年7月,宁海县电力公司参加全省电力联营,人员调配上报宁波电业局备案。1984年,开始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至1985年,宁海县供电局先后招收合同制职工8人;是年末,职工总人数达到205人。1993年,县劳动部门不再下达招工计划,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由浙江省电力工业局下达招工名额。为改善职工队伍文化、技术结构,新增人员以大专院校毕业生为主。1994年5月,企业开始人事、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简称“三项制度”改革)。是年,完成管理岗位双向选择聘任工作和生产岗位人员劳动组合。次年,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劳动人事管理的动态机制。1995年12月,对全民所有制职工推行全员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2001年始,为解决企业短期或临时用工,通过县人力资源中心,在社会上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和待业青年。2004年,110千伏变电所运行工作下放给宁海县供电局管理,经浙江省电力公司批准,招收省代理制变电运行工10名。2006年,招收省代理制生产一线用工4名。

知识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机构

永明电灯厂
相关机构
宁海县劳动局
相关机构
宁海县电力公司
相关机构
宁波电业局
相关机构
宁海县供电局
相关机构
浙江省电力公司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