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职工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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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95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职工队伍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7
页码: 223-2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供电局职工队伍经历了从民国时期私人介绍到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接管、招工、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等阶段。职工素质逐年提高,文化技术素质得到改善。退休职工享受生活保障,局党政、工领导对离退休职工给予关心与照顾。
关键词: 宁海县 职工 队伍

内容

一、职工来源
  民国时期,职工由企业主雇用,一般由私人介绍,实行“保证人制”。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接管永明电灯厂,新增职工由政府代表与企业主协商酌定。公私合营和地方国营期间,企业用工人员调动由县主管部门掌握决定,厂长由政府委派。1958年,招收学徒工6人。1960年,从草席厂调入职工5人,招收学徒工4人。三年困难时期,贯彻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宁海电厂精简下放了一批职工(精简下放人员《生产待命证》见图9-1)。1968年,由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县政工组分别安排16名复员退伍军人,2名大学毕业生进入企业。嗣后,陆续安排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按国家政策招收下乡知识青年和待业青年。1972年8月,宁海县电力公司成立,有职工156人,其中管理人员17人。翌年,企业由于停止发电,27名职工被调到县内其他企业。1979年,宁海县劳动局统一分配19名学徒工,职工人数增至为158人。1981年7月,宁海县电力公司参加全省电力联营,人员调配上报宁波电业局备案。1984年,开始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至1985年,宁海县供电局先后招收合同制职工8人;是年末,职工总人数达到205人。1993年,县劳动部门不再下达招工计划,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由浙江省电力工业局下达招工名额。为改善职工队伍文化、技术结构,新增人员以大专院校毕业生为主。1994年5月,企业开始人事、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简称“三项制度”改革)。是年,完成管理岗位双向选择聘任工作和生产岗位人员劳动组合。次年,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劳动人事管理的动态机制。1995年12月,对全民所有制职工推行全员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2001年始,为解决企业短期或临时用工,通过县人力资源中心,在社会上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和待业青年。2004年,110千伏变电所运行工作下放给宁海县供电局管理,经浙江省电力公司批准,招收省代理制变电运行工10名。2006年,招收省代理制生产一线用工4名。
  二、职工素质
  民国期间,职工普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凭师徒传承和实践学得一技之长。宁海电厂初期,职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截至1960年末,在27名职工中,中专文化程度2人、高中1人、初中5人,占职工总数的30%;小学13人,占职工总数的48%;初识或文盲6人,占职工总数的22%。在20名工人中,学徒工6人,其他14名工人的平均技术等级2.92级。职工均为青、壮年。此后,新增职工的平均文化程度逐年上升。从20世纪80年代始,对在职职工进行文化、技术培训,使职工文化技术素质得到改善。1985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职工占职工总数的84%;1995年,上升为94%;2004年,上升为100%。1985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5.3%;1995年上升为25.5%;2006年达到39.3%。
  1952~2006年宁海县供电企业全民职工分类。
  2001~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全民职工文化程度分类人数统计。
  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全民职工技术职务人数统计。
  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全民职工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名单。
  三、职工离、退休
  民国时期,无职工退养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职工才得以享受退休生活保障。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干部55周岁),可正常退休。特殊工种工人,可提前5年退休。丧失劳动力的可以病退。1979年,宁海县电力公司有1人退休。1982〜1989年,根据国家规定,先后为4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办理离休手续。1989年,对子女为农村户口的8名职工办理子女抵职提前退休手续。嗣后,职工离、退休群体逐壮大。
  1993年7月,宁海县供电局建立了离、退休党支部,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局党政、工领导在政治上、生活上对离、退休职工给予关心与照顾。每年春节组织慰问看望离、退休职工,后随着退休人员增加,改为每年老人节、春节召开离、退休人员茶话会。除进行慰问外,还通报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听取他们意见。每届职代会请离、退休代表列席,并发放液化气(数量与在职职工相同)、夏令用品和年货等。从2002年起,每两年安排一次体格检查,2004年起改为每年一次。2003年,根据浙江省电力工业局规定,对离、退休职工
  实行生活福利补贴制度,补贴标准分离休干部、副局级及以上退休干部、退休职工三个档次;此后,停止发放实物。从2005年1月起,调高补贴发放标准。截至2006年底,宁海县供电局共办理离、退休职工91人,减去死亡12人,共有离退休职工7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6人,退职1人)。
  1979-2006年宁海县供电局历年离、退休职工情况。

知识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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