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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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92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7
页码: 197-2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1997年开始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共建设95个用电标准村,电网建设得到加强。经验收,各项任务和指标均达标,宁海县被授予“农村电气化县”称号。
关键词: 宁海县 农电 电气化

内容

一、建设进程
  宁海县1997年开始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成立了县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供电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计委、县农经委、县经委、县供电局的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宁海县人民政府讨论并批准了县供电局《关于宁海县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请示》。宁海县供电局分专业成立了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组,各组分别制订了目标和实施方案。县农电总站把工作重点放在标准村建设上。为了统一标准,提高建设质量,在一市镇上张村进行试点并召开现场会,总结该村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标准,统一了农村综合变、低压架空线路和接户线安装标准。县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农电的领导参加的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会议,把电气化建设任务分别落实到乡(镇)、村。
  是年,共建设农村用电标准(合格)村95个,总投资669.45万元,其中县政府出资160万元,农电维修费返回266.04万元,村(农户)筹资243.41万元。经验收,全县累计建成用电标准(合格)村378个。1997年宁海县农村用电标准村、合格村统计。
  在电网建设方面,新建35千伏一市变电所,对10千伏线路进行改造,如10千伏山河线、开发线采用钢管杆架设,导线分别为185毫米²和240毫米²钢芯铝绞线,10千伏越溪线出线由架空线改为电缆,对城区低压电网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整改,提高了供电可靠性。
  二、验收标准
  农村电气化县验收标准是:各级管电组织健全,县供电局人员精干,领导班子符合“四化”要求;电网布局合理,结构完善,有电受得进、送得出;通信、调度畅通灵活;用电水平能基本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全县年人均用电量达到300千瓦•时以上,95%以上的农户用上电;安全供用电,全年无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送、变、配电事故率低于部颁标准,主要设备完好率100%,其中一类设备70%以上,标准化变电所、标准化送电线路、用电标准(合格)村达到40%以上,农村触电死亡事故低于0.35人/(千万千瓦•时);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比较健全,能开展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分析,综合线损率低于8%,电费回收率100%,供电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有较大提高,以电养电资金落实。
  三、验收达标
  1997年11月,宁海县人民政府向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报告农村电气化建设自查情况,并要求进行验收。是年12月,浙江省计经委组成验收委员会,对宁海县农村电气化进行验收,认为宁海县管电组织齐全,县人民政府建立了“三电”领导小组,下设“三电”办,负责全县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工作。县供电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管电职能部门,对全县电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全县电源主要靠大电网供电,贯彻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办电方针,积极参加省市集资办电,购买各类用电权,合计投资6320万元。作为电力负荷和电量供应的补充,县域内有并网小水电站22座,总装机容量0.545万千瓦。电网布局日趋合理、结构逐步完善,不存在电力“卡脖子”现象。全县用电水平达到标准要求。
  宁海县供电局始终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了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监察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局党政一把手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安全意识,加大考核力度,坚持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落实“安措”、“反措”计划,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截至1997年9月30日,累计安全日747天,未发生送、变电事故。1997年1〜9月,配电事故率为0.74次/(百公里•年)。经营管理也取得成效,线损率1〜9月为6.31%,电费回收率达100%。
  以上各项建设任务和指标均达到《标准》的规定,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电力工业部授予宁海县“农村电气化县”称号并授牌。宁海县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考核指标及实绩汇总。

知识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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