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农电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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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909
颗粒名称: 一、乡(镇)农电站
分类号: TM92
页数: 2
页码: 184-1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1979年开始建设农电站,截至1982年全县49个公社建立农电站。农电站负责低压电网发展、电费回收等工作。1992年调整为19个乡(镇)农电站。2001年成立供电营业所,2006年末共有17个供电营业所,电管员85人。
关键词: 宁海县 农电 农电站

内容

随着农村电网的不断延伸,农村用电量日益上升,农村低压电网的新建、维修,电费回收,农电安全等方面工作量大增,单靠原电力公司下设的供电所有限人员,已不适应农村快速发展的用电形势。根据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在农村电力发展过程中逐步建立农村电力管理站(简称农电站)的有关文件精神,宁海县于1979年开始建设农电站,截至1982年2月,全县49个公社已全部建立了农电管理站。农电站行政上受公社党委领导,业务、技术受县电力公司管理。站长由公社党委成员兼任,电管员由公社管委会推荐,县电力公司进行业务、技术考核并择优录用。公社农电站定员,按用电规模实际情况确定,一般配备1~2人。其待遇自1979~1984年期间由县电力公司按每人每年550元拨给公社工办并转发给电管员。1985年,由县农电总站统一按工资等级按月发放,最高是四级55元,最低为35元,并享受副食品补贴。
  农电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乡(镇)低压电网发展、改造,供电设施的维修管理,开展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农电设备及时处理隐患,协助供电所做好有关供电工作,按时收缴电费,组织村电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1992年,宁海县撤区、扩镇、并乡,全县49个乡(镇)农电站调整为19个乡(镇)农电站。
  乡(镇)农电站建立之初,其办公用房以乡(镇)政府安排为主,也有借用供电所用房和租用民房的。1985年,县农电总站成立后,乡(镇)农电站的办公用房以租用民房为主。为改变乡(镇)农电站用房比较简陋的局面,改善农电站的办公和生活条件,从1993年起,陆续为城关、胡陈、明港等14个农电站新建了办公用房。城关农电站的建筑面积为1254.4米2,最小的明港农电站为495.8米2。其余5个农电站有4个在原供电所办公,双峰乡农电站由当地乡政府安排了办公用房。
  1994年,宁波市劳动局、宁波市电业局联合以宁电劳[1994]0282号文件决定对农电总站所属乡(镇)电管员实行大集体劳动合同制,并实施养老保险。
  2001年,撤销乡(镇)农电站成立供电营业所,并开展标准化供电营业所和农电示范窗口的创建工作。在电费电价管理、农村电网改造、安全用电和开展优质服务四个方面进行了创建和考评,把“始于客户需要,终于客户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提高营业人员素质,规范和完善营业窗口设施,从受理业务、申请到安装通电和电费收缴实行“一条龙”服务,并积极开展办好事、办实事活动。宁海县电视台和《宁海报》对在创建过程中的先进事迹多次进行了报道。2002年,城关、胡陈两供电营业所通过了宁波市电业局组织的考评验收。截至2005年,共有黄坛、前童、桥头胡等12个供电营业所获得了标准供电营业所的称号。桥头胡供电营业所如图6-3所示。是年,根据浙电地[2004]1605号《关于宁海县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精神,积极稳妥地进行了农电体制改革。先是电管员与供电局农电科解除劳动关系,并对电管员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再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电管员。改革后的电管员实行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代理的用工形式,由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与电管员签订劳动合同。改革过程中妥善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了职工队伍的稳定。截至2006年末,共有乡(镇)供电营业所17个,电管员85人,其中农民技师9人,农民助理技师30人,农民技术员21人,农民助理技术员6人。

知识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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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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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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