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量装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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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891
颗粒名称: 一、计量装置
分类号: TM933.4-44
页数: 2
页码: 156-1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用电初期实行包灯制,后用电能表计量。随着电力发展,计量装置不断改进,应用三相电能表及互感器等。1990年代起,推行“一户一表”制,安装分时电能表,使用电子表。至2006年底,全县在用单相、三相电能表共计24万余只。
关键词: 宁海县 电能计量 装置

内容

宁海县用电初期至民国34年(1945年),实行包灯制,用户灯泡以15瓦为限,按月计费。民国35年(1946年),始用电能表,由电厂提供表源,用户缴付保证金,采取包灯与表灯并存的方式。
  新中国成立后,照明用电的计量方式仍沿用民国惯例。20世纪60年代,电厂允许用户自备电能表,以补表源之短缺。1972年1月取消包灯制,居民照明用电推行公用表制。随着动力用电的发展,原先以1只单相电能表代替三相计量的方式被淘汰,三相三线、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能表及电流、电压互感器等计量装置被广泛应用。1984年,宁海县供电局开始整治动力用户的计量装置,按照华东电业管理局统一设计的电能计量标准接线,使用专用计量柜,用户计费电能表装置均进柜加封。
  1992年,随着电力供需矛盾加剧,对工业用户和并网小水电站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开始安装分时电能表。1993年,宁海县供电局对城镇照明用户推行“一户一表”制,对合表用户进行改装,取消用户自备表。1996年,使用长寿命机械表和电子表。1999年,对部分照明用户试用电子式单相预付电费电卡表。2000年,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期间,对城、乡照明用电户计量装置进行全面整改,大批超期运行电能表、地产单相电能表被淘汰。3年共改造、新装电能表102695只,并移至户外进箱、加封。2006年底,全县累计在用单相电能表222184只,三相电能表22715只。其中,居民峰、谷表3680只,单相电子式电能表185464只,三相电子式普通电能表10266只;三相电子式分时表8481只。

知识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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