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行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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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87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行风建设
分类号: U223
页数: 5
页码: 146-1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供电局整治不正之风,加强行风建设,推行优质服务承诺制,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投入资金进行电网建设改造,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社会服务承诺,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全方位提升服务能力。
关键词: 宁海县 用电 行风建设

内容

一、整治不正之风
  20世纪70年代,电力部门职工对用户的“吃、卡、拿、要”现象屡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较多。1980年8月,宁海县电力公司从抓教育入手,坚决整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不正之风。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电力工业部《供电部门职工服务守则(暂行)》,制订反违纪,反“吃、卡、拿、要”等有关规章制度,教育职工树立“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是年,宁海县电力公司制订《以分计奖评比条例》,首次将行风纳入评比先进的内容。1983年,宁海县电力公司组织下属各单位,认真学习水利电力部党组《关于开展反对电霸作风的决定》,并对照检查,凡有“吃、卡、拿、要”用户的,该退赔的如数退赔,该补款的足额补款。
  1984年,宁海县供电局把改进供电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列入企业经济责任考核内容,使整治不正之风直接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对以权谋私的歪风决不迁就,对违纪职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建设新行风
  1988年,宁海县供电局认真贯彻《宁波电业局职工职业道德基本规范(试行)》,教育职工树立“用户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观念。全局行风建设取得可喜成绩,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7月30日,宁海县遭受百年罕见的特大暴雨袭击,雨量468毫米,引发山洪,造成10千伏线路停电24条,局大楼进水深达3.8米,仓库内的电力物资、电能表等悉数被淹,损失惨重。不少职工家庭亦遭淹没。在此危急之时,全局职工同心同德,公而忘私,日夜抢修被毁的供电设施。仅用6天时间,恢复24条10千伏配电线路主线道的供电,解决全县抢险救灾用电急需,受到当地政府和全县人民的赞扬。是年,宁海县供电局被中共宁波市委授予“‘7·30’洪灾抢险救灾先进集体”称号。
  1989年,为加强基层单位的行风建设,各供电所在辖区内聘请行风监督员。1991年起,宁海县供电局推行优质服务目标管理,每年制订优质服务目标、措施,分工负责,层层落实。1993年,根据浙江省电力工业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的“三为”达标活动。在活动中注重办实事,加快农村用电标准村建设步伐,加强农村电费管理,着力解决供用电的难点,不忘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做到农村用电量、电价、电费上墙公布,堵塞窃电、“人情电”、“关系电”、乱涨价、乱摊派、乱收费等现象,把农村电费降下来,使农村电费达到浙江省农村电价标准。1993年6月16日,宁波市农村电费、电价工作会议在宁海县召开,《浙江电力报》、《宁波日报》分别报导宁海县降低农村电价的经验。1993年,全县平均农村照明电价每千瓦·时降低了0.025元,按当年农村照明电量4543.76万千瓦·时计算,共减轻农民负担113.58万元。1994年5月,宁海县供电局被电力工业部命名为“三为”服务达标单位。
  1997年7月,宁海县供电局向社会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为内容的“二公开、一监督”服务承诺制;并将服务承诺内容,用户监督电话在《宁海报》上公布,便于全县人民监督。同时,建立“局长接待日”和局长走访用户制度。1998年6月,宁海县供电局重新聘请28名乡(镇)党政、县级机关领导和用户代表为电力行风监督员。是月15日,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认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整改,并决定电力行风监督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宁海县供电局还十分重视县人大、政协“两会”期间代表和委员的议案、提案,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多次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用户代表视察企业的“两个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1999年7月,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宁海县供电局第六批“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为了提高创建层次,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地方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结合起来。宁西供电所与城关园丁社区组成联建单位,成立社区电力服务队,并参与社区组织的治安夜巡活动,开展文明社区共建活动。在社区宣传用电知识。2005年1月,宁海县供电局通过了国网公司文明单位考核验收。
  三、创一流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要求电力部门提供优质的电能和高效率的服务。宁海县供电局以1999年开始启动的农村电网建设为契机,着重解决供电“卡脖子”和电压低的问题。截至2003年,共投入12760万元资金。新建35千伏变电所2座、容量1.3万千伏·安、10千伏线路37.14公里,完成474个村的低压电网改造。通过电网建设、改造,奠定优质服务的物质基础。
  2001年,宁海县供电局加强营业窗口建设。组织用电营销业务人员举办礼仪培训、军训等活动。推出首问责任制,电话预约业扩报装,客户呼叫中心(65576110)、工作质量投诉、电费查询、用电咨询等服务措施。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设立服务联系卡,对老、弱、病、残人员,开展特殊服务的便民活动。为军队离休老干部服务。并组建乡(镇)供电营业所,创建标准化供电营业示范窗口和农电示范窗口。实行“一口对外”和“一条龙”服务机制,做到让用户“进一道门、找一个人、填一张表、付一次款”,确保一次办成,努力实现工作标准化。2002年3月,宁海县供电营业厅被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授予“城市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达标窗口”称号。城关、胡陈两个乡(镇)供电营业所通过市级规范化服务达标窗口验收。2003年5月,宁海县供电局建成电力客户营销系统,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服务工作标准,提高营销管理效能;12月,宁海县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农村电价高的状况得到彻底纠正。2004年5月,开通“95598”供电服务热线;11月,银行联网实时缴付系统投运。
  2004年,宁海县供电局公布了社会服务的8项承诺。
  (1)本局所属的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标准、服务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收费规定。
  (2)延长营业服务时间,本局营业厅周休息日照常营业。
  (3)不断提高老城区安全可靠优质供电水平:老城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老城区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
  (4)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安全可靠优质供电水平:农村地区(包括非老城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5%;农村地区(包括非老城区)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
  (5)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城关老城区在接到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赶到第一现场;非城关老区范围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赶到第一现场。
  (6)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7)供电企业在受理居民客户申请用电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其他客户在受电装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8)公布电力故障报修、供电服务投诉与举报电话。
  故障报修电话、业扩报装电话、投诉、举报电话:95598。
  2005年4月8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供电服务的“十项承诺”,宁海县供电局以此为自己的服务承诺,不再另行制订。
  2006年7月建立客户服务中心(试行),在做好规范化普遍服务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建立窗口(包括“95598”)服务经常性的明察暗访考评机制。响应宁波市电业局开展“十佳服务之星”和“十佳营业窗口”评选活动,全方位提高服务意识和提升服务能力。全年共收集客户意见征询单100份,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改进。

知识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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