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营业普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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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878
颗粒名称: 三、营业普查
分类号: U223
页数: 3
页码: 144-1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9年宁海县电力公司开展计量整顿工作,补回大量电量和电费。1987年开展反窃电专项整治。90年代营业普查工作规范化。1999~2004年,共查处窃电和违章用电,追补大量电量、电费和违约金,其中有人被公安部门拘留。
关键词: 宁海县 用电监察 营业普查

内容

1970年前后的“文革”期间,线损率居高不下,电量损失严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1979年,宁海县电力公司用电管理部门开展以检查计费电能装置为重点的计量整顿工作。全年共补回电量35.03万千瓦·时,计电费39769.83元;其中高价低接的补回差价6178.37元,表计故障和业务手续不齐全漏收电量12.88万千瓦·时,补回电费13098.14元;电能表接线错误补回电量2万千瓦·时,计费960元;电能表倍率错误补回电量6.1万千瓦·时,计费5570.16元;违章用电补回电量4.36万千瓦·时,计费5913.20元;因估抄、少抄电量9.7万千瓦·时,计补电费8051元。还采取由专职装表人员装接电能计量装置的措施。1982年,宁波电业局对宁海电力公司的营业普查进行验收小结,分业务、电价电费、电能计量、用电监察四个方面,总得分72.5分,符合验收要求。1987年11月,根据浙江省计经委、公安厅、电力工业局联合发布《关于严禁窃电的通告》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反窃电专项整治;共查获窃电、违章用电46起,追补电量11.69万千瓦·时,追补电费57153.65元,收取罚金8980.63元。
  20世纪90年代,营业普查工作进入经常化、规范化轨道。1999年10月,组建用电稽查队,专司营业普查之职。1999~2004年6年间,共查处窃电42户,违章708户,追补电量239.67万千瓦·时,电费186.90万元,违约金215.25万元,贴费2.6万元。因窃电行为严重,被公安部门治安拘留2名,刑事拘留1名。其中,2004年组织普查17960户·次。
  1993~2006年宁海县查处窃电、违章用电统计。

知识出处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宁海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志上自民国25年(1936年)宁海县创办永明电灯厂始,下限截至2006年。书中设有概述、大事记、发电、电网、供电、用电、营业、农电、多种经营、科技、职工、管理、党群等类目,记述了1936~2006年宁海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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