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城关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755
颗粒名称: 环境卫生
分类号: R12
页数: 6
页码: 337-343
摘要: 本文详细记录了从民国时期到建国后宁海县城关镇环卫机构的设置与演变、粪便与垃圾管理、以及“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治理等方面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环境卫生 宁海县 城关镇

内容

环卫机构 民国时,缑城镇有“清道夫”1~2人清除主要街道垃圾,警察局设卫生警司检查督促,县、镇均无专设之卫生管理机构。清道夫生活赖出售垃圾灰收入维持。
  建国后,废“清道夫”,改置“清洁班”,有清洁员4~6人,由县卫生院防疫股管理。1956年起,归县防疫站负责。清洁班备有手拉垃圾车3辆,消毒箱3只。
  1960年,成立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简称环卫所),所址借设于市门头民房,本镇有环卫专设机构由是始。环卫所与防疫站所属清洁班并存,前者事粪便管理,后者司垃圾清运。1963年,清洁班并入环卫所,并迁址健康路。1983~1985年,始定址环城西路,建成办公楼及车库,面积688平方米。其间1979~1986年,政府累计拨款54万余元购置环卫机械与新建基础设施,计东方红24型拖拉机5辆,改装垃圾车2辆,吸粪车2辆,喷水车1辆,环卫专用车6辆(其中自卸垃圾车2辆,吸粪车3辆,铲车1辆),并投资24000余元建贮粪池3只,总容积1129立方米。
  1986年,于白峤岭北侧征荒山46亩,辟垃圾堆场,并筑简易公路,共投资6.6万元。
  是年,全所共有固定职工29人,合同工2人,临时工9人。
  粪便、垃圾管理 民国时,中大街自大米巷至鸡行口设木制垃圾桶5只,桶内垃圾由清道夫挑至城外灰场焚毁。民国36年统计,每季垃圾量2400担左右。全城无公共厕所,居民均于宅内、宅边自备粪缸或粪桶,农户多有在街巷显眼处设置简陋厕所或露天粪缸以积肥壅田。民国政府曾有“通衢要道不得设厕”、“出粪时间限上午6时前”、“逢三六九市集禁止 出粪”及“挑粪上街,桶须加盖”等规定,但未能切实施行。
  建国初,由县卫生院清洁班打扫主要街道,并清除各堆放点之垃圾。1963年起,实施粪便统一管理,凡集体单位厕所和公共厕所,概归镇环卫所负责清运。1970年推行粪便无害化,私人厕所由所在地生产队管理。里巷卫生始由防疫站,后由居委会清洁员打扫,街道属环卫所保洁。
  1983~1986年,于镇内设置果壳箱40只,垃圾堆放点35处,中转站6个,并投资26.6万元(内单位集资13.4万元)在车站、市场、剧院及街道两侧新建与拆建造型颖异之公共厕所15座,浙江电视台拍成电视予以播放。同时,无偿接管各村公厕28处,折价收购12处。县人民政府分别于1982年、1984年批转公布“城关镇卫生管理条例”与“城关镇卫生管理规定”,使粪便、垃圾之管理有章可循。
  1986年统计,镇环卫所冲洗、清运之厕所共150处,日清运粪便520担;街路巷弄打扫面积共6.72万平方米,日清运垃圾22吨。粪便送三个贮粪池中转、消毒,垃圾运白峤岭堆场集放、销毁。
  “三废”治理 建国以来,城关人口急增,工业、交通日益发达,环境污染亦渐趋严重。南门大溪原为垂钓、张网之所,今鱼类敛迹;人民医院地处僻隅,因噪音嚣杂而影响医疗。
  1982年,县环保部门开始对本镇主要污染水系——南门大溪分期采样分析予以监控,对自来水厂上游保卫区内之工厂,令迁址或停闭以保护饮用水源。同时,责成各重点污染单位限期治理。是年,宁海罐头厂等五家企业首批安装治污设施。
  1984年,镇区最大企业县纺织厂率先执行“新建企业必须‘三同时,”的规定,对生产工艺与除尘、防噪等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并同时投产,于周围环境无污染。同年,宁海酒厂安装直径90公分之水泥洞地下渠以排放白酒渣,使东方村300亩农田免受其害。是年,对工业污染大户电镀企业施行发放生产许可证制度,无证不得生产,公害严重无法治理者令其停产。
  1986年,于城北辟宁象公路新线(新车站——白峤岭脚),使公路远离城区以减轻噪音与废气污染。
  其间,环保部门对“三废”严重而治理不力的单位,施以征收排污费等经济措施谋求改变,终因起步嫌晚,补牢非易而难以如愿。据1985年对镇区13个行业37个单位统计,废水年排放量为465万余吨,废气10405万余标立米,废物831.5吨。北大街汽车喇叭声、拖拉机排气声高达75分贝。

知识出处

宁海城关镇志

《宁海城关镇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全面、真实地记述了宁海城关镇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时间跨度上溯至历史发端,下限原则上至1986年(部分篇章延至1987年)。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
城关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