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保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城关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728
颗粒名称: 治保工作
分类号: D631.4
页数: 5
页码: 262-266
摘要: 本文详细记录了宁海县城关镇从解放初期到1980年代末的社会治安、公安工作的发展历程,包括公安机构的建立与演变、治安组织的设立与运作、反动党团和军警宪特的清查登记与镇压反革命运动、反动会道门的取缔、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情况,以及居民身份证的颁发工作等。
关键词: 治保工作 宁海县 城关镇

内容

1949年7月县城解放,即在县前成立宁海县公安局。城区社会治安及各项公安业务均由县公安局负责办理。1951年9月,建立宁海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1986年所内设户籍室、治安室和刑警室,户籍室负责管理全镇户籍,治安室负责全镇治安工作,刑警室负责侦破各类刑事案件。
  1951年,镇属行政村开始建立治保小组。1952年成立城关镇治安委员会,有委员16人。有16个行政村建立了治保小组,有组长16人,组员85人。1954年,治保小组发展到21个,组长20人、组员80人。1956年8个居民区各设治保小组。“文化大革命”中,基层治保组织被“造反派”的治安大队所取代。1973年恢复基层治保组织。1983年10月,全镇10个行政村均设治安委员会,由主任1人,委员1~3人组成。1984年,10个行政村,4个街道、51个企事业单位,共有治保人员114名。1985年6月,成立城关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员9人,葛立奎任组长。全镇10个行政村,4个街道,38个机关,学校、工厂、商店共建立62个综合治理小组,共有综合治理小组成员193人。
  清查登记 1950年10月22日,奉台州地委通知,对反动党团和军、警、宪、特人员进行登记审查。城关设总登记处。城关镇登记审查的反动党团和军、警、宪、特人员共有147人。
  镇压反革命 本镇地处浙东沿海,建国初期,匪、特、霸三位一体,互相勾结,活动猖獗。隐藏在城关地区的匪特组织有:“酋阳突击第七组”、“青年反共铁血军第一纵队”、“江浙人民反共自卫军宁、奉、象、新、天、三地区指挥部”、“浙东人民反共自卫军九支队”、“京沪杭反共救国军十五纵队”、“宁台剿抚司令部”、“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宁海地区支队”、“天台山挺进纵队第五大队”、“沿海突击军突击第一支队”。暗藏的匪特在街路巷弄张贴反动布告,造谣惑众,敲诈勒索。“宁海光复县政府”及“酋阳突击第七组”向县商会及各大商号勒索巨额派款,并投弹县商会会长家门口进行威胁。“沿海突击军突击第一支队”自大陈岛运来炸药200包及大批枪支弹药,企图爆炸县人民政府各机关、粮库、银行、奉海公路及凫溪大桥,并以定时炸药3包放置于县公安局一带(因引火管失效而未爆炸),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妄图颠覆人民政权。1951年1月,贯彻执行《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惩治反革命条例》,采取专门机关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法,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坚决镇压罪大恶极而又抗拒交代的反革命分子和恶霸地主。破获多起反革命案件,缴获一批枪支弹药。镇压反革命运动分为三个阶段,于1953年6月结束。共判死刑40人(内土匪28人),死刑缓刑3人,徒刑90人,徒刑缓刑6人,管制69人。经过镇压反革命运动,安定了社会秩序,保护了人民利益,巩固了人民政权。
  取缔反动会道门 城关镇主要反动会道门有一贯道、同善社和皇极教(又称长生道)。1953年,城关镇有一贯道坛堂10所,道首23人,道众420人;同善社坛堂1所,道首10人,道众164人;皇极教坛堂2所,道首4人,道众128人。反动会道门以“扶乩”、“结丹”等迷信活动骗取钱财、奸淫妇女,造谣惑众,破坏生产,扰乱社会治安,甚至窝藏土匪特务,组织反动武装,企图颠覆人民政权。1953年,城关镇奉令取缔反动会道门,发动群众揭露一贯道、同善社和皇极教的丑秽史和罪恶行径,动员一般道众退道,打击民愤极大的反动会道门头子。共取缔坛堂13处,712名道众全部退道。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1978年本镇发生刑事案件226起,立案121起,破案105起。其中大案3起,重大案件破案率达100%。共缴获现金3462元,手表15只,挂表2只,自行车5辆,手拉车2辆,稻谷430斤,粮票604斤,折款5033元;收缴赌博款564元,手表4只,粮票64斤。
  1982年共发生刑事案件418起,立案345起。其中盗窃案155起,立案132起;扒窃案190起,立案138起;自行车失窃案73起。共破案75起。
  1983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8月22日和11月23日,先后两次搜捕刑事犯罪分子37名,其中判处死刑2人,死刑缓刑1人。摧毁犯罪团伙5个,其中流氓团伙3个,流氓赌博团伙1个,盗窃团伙1个合计40人。又侦破其他刑事案件145起,其中盗窃案84起,扒窃案28起,诈骗案24起,枪劫案2起,强奸案4起,流氓案3起,缴获赃款现金393元,存折4400元;粮票958斤,收录机1台,手表11块,自行车6辆,假银元325元,衣物55件,挎包17只,电风扇4台,电动机1台,邮票2900枚,嘉陵牌机动车轮胎一只,合计人民币3360元。
  1984年,全镇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62起,破案65起,破案率为40%。发案率比1983年下降59%。1985年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93起,破案66起,破案率达71%,发案率比1984年下降42%,破案率比1984年提高31%,同时抓了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建立帮教小组20个,帮教人员65名,对45名违法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
  1986年全镇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78起,发案率比1985年下降16%;破案70起,破案率达89.7%,比1985提高18.7%。同年4月28日至5月14日,针对本镇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频繁的特点,集中力量,破获青少年犯罪团伙4个,查获违法青少年23人。其中年龄13~15岁9人,16~21岁14人;在校学生14人,无固定职业8人。缴获赃款赃物计7958元。
  颁发居民身份证 1949年7月至1951年底,本镇农民和居民曾使用过通行证。通行证由村农会或由所在单位发放,俗称路条,需要时给查哨人员验看。1952年1月25日,台州专署发文,自当年2月1日起,停止使用通行证。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适应政治安定,经济繁荣和良好的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改革户口管理制度,于1986年9月,开始进行全镇居民身份证的颁发工作。9月13日,成立城关镇颁发居民身份证领导小组,组长储功彭,副组长金正友、杨显贵。领导小组下设发证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杨显贵兼任,镇府抽调3名干部,派出所抽出5名干警,各单位和部门抽调95名发证员,投入居民身份证的颁发工作。本镇16周岁以上的居民需发证人数为23025名,其中发证年限长期的6069名,20年的10501名,10年的6395名。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于1987年9月结束。

知识出处

宁海城关镇志

《宁海城关镇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全面、真实地记述了宁海城关镇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时间跨度上溯至历史发端,下限原则上至1986年(部分篇章延至1987年)。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
城关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