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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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城关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710
颗粒名称: 粮油供应
分类号: F724.71
页数: 3
页码: 213-215
摘要: 本文详细记录了从1950年代初期到1980年代中期,宁海县城关镇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票证制度的建立与演变、行业用粮与居民食油供应的管理方式、以及饲料供应与畜牧业发展的关系等关键信息。
关键词: 粮油供应 宁海县 城关镇

内容

1953年11月,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当年12月16日起,机关、部队、学校,群众团体开始凭单位证明购粮。次年元月,使用《购粮券》。2月16日,驻军使用《军用购粮券》。7月,地方购粮券改为购粮证。
  1955年8月,国务院发布《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对城镇居民以人定量供应粮食。11月1日,实行全国统一的粮油票证制度。票证分全国通用粮票和省通用粮票两大类,沿用至今。本镇居民口粮定量标准参照宁波地区方案,按年龄、职业分为四类九等(详表)。农村实行粮食“三定”后,对缺粮人口核定“定销”指标,发给购粮证,凭证供应。1960年始,居民每人每月增发《熟食票》1斤。
  行业用粮分顶票供应和不顶票供应两种。顶票供应的用粮行业如饮食、茶食、糕点、四生(潮面、干面、年糕、麦面),先由粮食部门垫底,然后按季核定,分品种实行计划供应。不顶票供应的用粮行业如酿造(制酱油),豆制品、食品等,须按县粮食局核定计划,按月或按季定点供应。供应回收后,交粮管所查核粮食供应实绩。
  食油于1954年2月实行控制性供应,但仍适当照顾市场需要及私商经营。1956年11月,食油供应凭证而不限量。1958年7月,城乡居民食油定量供应标准为每人每月4两(市制)。60年代前,按人定量,归户发证。60年代初改为油票供应,每人每月六两半(16两制)。此后屡有变动。今每人每月4两(10两制)。凡国庆、春节每人增补2两。油脂供应票证由县粮食局印行,按季随粮票发放,分月供应。
  1978年,县建立饲料公司,本镇粮管所设置饲料专管员,负责饲料管理与供应。对本镇及黄坛区8个乡提供大量饲料,促进畜牧业的发展。1979年至1984年6年间,平均每年供应精粗饲料2000余万斤。1985年达401万斤。饲料品种有:糠混合饲料,以大糠为主,配合精饲料;混合精饲料,以玉米、大麦、小麦、麬皮、豆饼、棉仁饼、鱼粉及矿物质微量元素配制而成,有喂养肉猪、母猪、公猪、小猪、蛋鸡、蛋鸭、奶牛、鱼、对虾等多种类型;糟渣饲料,为糟糠、酱渣、豆渣、啤酒渣等,每年多达100万斤左右。

知识出处

宁海城关镇志

《宁海城关镇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全面、真实地记述了宁海城关镇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时间跨度上溯至历史发端,下限原则上至1986年(部分篇章延至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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