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梦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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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白石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62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梦园
分类号: K928.7
页数: 3
页码: 179-1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梦园是清代宁海县最精美的私人花园,占地6亩,由龚文峰建造,园内构筑精巧,名震浙东。历经多次毁坏和盗卖,现仅存部分建筑和假山遗迹。1991年,白石村民委员会发起要求恢复梦园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重新修复。
关键词: 白石村 园林 梦园

内容

园位于八角楼巷,俗称“假山”,即今房管处假山公房一带。占地约6亩,为县内清代最精美的一所私人花园。光绪《宁海县志·名胜》记载:“梦园,在治东南隅,龚氏文峰筑。重岩垒石,凿空玲珑。岩穴中砌以石磴上下,左右四通八达,水亭月榭,曲槛回廊,各极精妙。”龚姓为本村大族。文峰,名景岐,号梧岗,祖父辈代为官宦,积有钱财。文峰候选布政司经历,例晋奉直大夫。性好山水,遍游国内名山大川及园林名胜。归家后思慕苏州狮子林园林,于是延请造园名匠,并从太湖及福建沿海采购奇岩怪石,亲自监工营建,日夜醉心于此园的建造。工程刻意求工,“一石未妥,不惜更张数月。”(清唐赓《游梦园记》)自道光六年(1826)开工至道光九年(1829)落成,前后四年,耗银一万余两。建成之后,文峰经常在此举行诗酒聚会,游客闻名而来,名震浙东。其构筑之精巧不逊苏州各园林,为当时江南著名园林建筑之一。
  县城诗人王吉人曾撰《游梦园记》,详细记述了园内各处构筑物分布及景区名称(详见《文萃篇·游梦园记》),其中主要命名有:枕葄轩、听涛坡、贮秋台、纳云洞、花又村、醒酒居、香雪岭、延秋洞、掬月亭、小武夷、庾岭、访真洞、半角山房、听雨楼、漱玉桥、螺旋岭、销寒馆、浴风矶、冷然亭等。园内最高建筑为临仙阁,“……窗棂四敞,倚槛纵眺一园之景,尽绘目前,南望跃龙、势马,西南演武场平原如砥,大溪之水汹涌奔腾澎湃而至。西望三台山,伏地若门限,北至帽峰、丫髻,了了可观。东则缑城义塾,万松阴翳,盖苍山高插天半,浮岚缥缈……”(见上文)。
  园内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花圃草坪无不至善至美,尤为世人所称道的是假山构筑。石采自湖海之中,千奇百怪。在平地上堆起几座石山,若象似狮,藏龙伏虎,高可数丈,小约几尺。有些巨石高悬,似顷刻即坠,观者触目惊心;有的危岩伸出水面,姿态各异,似与游人嬉戏。各山之间贯以石桥,有高悬半空者,有齐与水平者,有的桥形若半月,有的桥连环九曲,且各石山中又堆成各种洞穴,大小不一,大者可容数十人,小者仅可伏首而过。洞洞相套,洞中有洞,各以石磴相通。
  道光二十一年(1841),龚文峰去世,梦园遂开始颓败。咸丰八年(1858),临海林大广农民起义军攻占县城,梦园中亭台楼阁大部被焚。咸丰十一年,太平军攻占县城,亦遭毁坏。至同治初年(1862),已“亭台遗迹,隐隐可寻,孤松紫荆之外,无一存者,惟此山石屹立,奇峭若迎人”(唐赓《游梦园记》)。光绪二十九年(1903)八月十三日,北乡大里人王锡桐反洋教,率义民入城部分在此集结,后大本营迁至城隍庙。此后,龚氏后代渐趋衰落,有些不肖之徒,盗卖假山石料,园内残损尤甚。至民国14年(1925),巳“他无足观,惟山之半圮半存,尚足供凭临而眺望”(童采南《重游龚氏梦园记》)。1949年后,无人管理,成为放牧牛羊,村妇洗濯之所。1962年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委托村民龚式昭、龚尧银两人保管,立有保护标志。然因种种原因,未曾进行修整。“文革”期间,被少数社员拆毁,作建材出卖给建设单位,部分太湖石填入池内,平为基地。1968年假山范围土地被县房管会征用,1969年建成居民住宅区。梦园至今尚存台门及台门内的园洞门、小榭、六角门、藏书楼(即王吉人《游梦园记》中的“枕〓轩”),为龚氏后代居住。
  1991年6月,在村民委员会主任潘国贤等人的发起下,以村委会的名义,向县人民政府、县人民代表大会、县政治协商会议以及县、市、省等文物管理部门发了报告,要求恢复梦园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重新修复梦园的假山部分,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然而窘于资金,至今未达到预期的结果。
  附:
  关于要求修复梦园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项县长:
  梦园,位于宁海县城东南八角楼巷内,占地约六亩,是清代一处著名的园林建筑。原有楼台亭阁,假山水池等三十几处景点,为县城中最大的私人花园。民国时期,浙江方志学家干人俊先生在《宁海漫记》中有记述:“治东南有梦园,为清道光间龚氏文峰筑,重岩垒石,凿空玲珑,水亭月榭,曲槛回廊,备极精妙。一时名震浙东,游者如市。”可见其规模影响。
  建国后,梦园已坍圮不堪,然遗迹尚存。水池曲桥,亭址花径,依然风姿不减。1962年4月,宁海县人民委员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惜未加维修。“文革”期间,梦园部分区域被县属部门征用,建成简易居民住宅。名贵的假山石有些被砸碎,作墙基使用,有些翻入湖内,填平后建房。故1982年重新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时,以为梦园无存在,给予取消。其实整个梦园除假山建筑外,今尚存留有台门、客厅、藏书楼等建筑,内有青石磨琢而成的园洞门、八角洞门,有琉璃花窗及精致的雕刻,均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特色,对研究清中期的园林建筑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而且有很大一批太湖石及假山构筑材料埋在地底下,亦是一重大的财富损失。再则近年返乡探亲的港澳台胞以及海外华侨来宁海时,无不想来梦园游览,至现场后均扫兴而归。
  目前,现存的古建筑住户无法维修和保管,准备拆旧建新,而房管处的公房也准备拆旧房建新楼。若梦园的建筑一旦拆毁,则永远消失,而房管处老房易新,则有利于埋于地下的假山重见天日。故此在这关键时刻,恳请有关领导及文物管理部门,本着《国家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重新恢复梦园这一著名园林建筑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广泛征集社会财富,在原遗址上修复这所历代相传的浙东名园,保持完整,使这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永世流传。
  此致敬礼
  宁海县城关镇白石村民委员会
  谨上
  一九九一年六日一日抄报:省文物局、宁波市文物考古所、县文管会

知识出处

白石村志

《白石村志》

出版者:团结出版社

白石村是浙江宁海县城东南隅的一个村落。本书记录了全村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上限村之发端、下限199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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