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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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白石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60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婚礼
分类号: K892
页数: 2
页码: 162-1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古时婚姻由父母作主,历经变革,至民国始行一夫一妻制,简化婚礼。婚龄规定历代不同,现定为男22、女20周岁,提倡晚婚。婚礼包括定帖、送日子、迎亲等环节,历经变迁,现已废除旧习,形式新颖多样。旧时还有童养媳、换亲等特殊婚姻形式。
关键词: 白石村 婚丧礼仪 婚礼

内容

婚姻 古时皆由父母作主,媒妁说合,历无法典,袭于《周礼》。汉始,以“纳征”后即视为夫归,故有未婚夫死而守贞,以终其身者。清时,村徐姓女,未婚夫亡,立志守贞,立坊表彰。民国元年(1912)始行一夫一妻制,废除未婚而守贞陋习,提倡男女平权,民国32年(1943),简化旧习婚礼,分订婚、请期和结婚3个手续,谓之明媒正娶。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婚姻制度始有法典。
  婚龄 唐贞观间(627~649),规定男20岁,女15岁,开元时降为男15岁,女13岁以上听嫁娶。宋时规定男16岁,女14岁以上均可结婚。民国31年(1942),规定男18岁,女16岁始可结婚。1950年定男20、女18周岁,1980年修订定男22、女20周岁,提倡晚婚年龄男25、女23周岁。
  定〓帖 旧称纳征。男女双方经冰媒说合后,择日送帖。男方请媒人备聘礼、聘金至女方,女方受聘后,互交男女年庚,并请族人、媒人筵宴,分果子、红蛋给亲邻。
  送日子 旧称请期。男方提前一年,将迎娶吉日连同日子钱(给女方备嫁妆之用)送至女方。此习,有的与纳征合并,称一定一娶。
  迎亲 俗称拜堂,今称结婚。是日,姻家双方,悬灯结彩,男方拂晓祭祖。遣小叔先至女方挑回马桶,黎明发轿,兼配礼品和门领帖,至女方迎亲。女方,新妇沐浴更衣,开面梳妆。午宴后,新妇穿戴凤冠霞帔,头蒙彩帕,胞兄抱入轿内,由喜娘、乐队伴送出阁。至男方,轿前撒盐米,喜娘(或伴娘)请新娘出轿,脚下红毡铺地,扶入新房。随后,由有名望老媳(或诰命,或三四代见面者)给新娘喂饭。旋后举行婚礼,称拜堂或拜天地。毕,设宴谢宾。
  婚典 中堂设案,燃龙凤花蚀,鼓乐齐鸣,先祈天地,后夫妻三拜(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互拜)。礼毕,扶新娘入房。民国33年(1944),曾提倡文明结婚,新娘穿绣凤旗袍,头戴长纱,行鞠躬礼,主、证婚人讲话,取代旧式“拜堂”。民国34年(1945)推行集团结婚,曾流行一时,后未果。
  解放初期,女方由女友组成秧歌队,头插红花,腰围绸巾,锣鼓丝竹伴奏,扭秧歌步行送新娘至男方;男方组织男宾,敲锣打鼓,途中迎接。稍后,用军乐队迎娶。至70年代末,旧婚礼有所滋长、嫁妆、谢宴日益丰厚,迎接新娘改用汽车,小轿车。
  建国后,旧习渐废,初期,召开茶话会,村长讲话。扭秧歌,击鼓传花、唱歌、舞蹈等文娱活动代替婚典。今谢宴后,送洞房闹新房与婚典合并举行,形式不一,内容新颖。
  送洞房 二更后,新房备礼品,男友捧花烛请新郎入房和请新娘离座(离床),举行交杯仪式,宴和气食,时有闹新房,和诗,对课活动。
  回门 翌日,舅兄们备礼物至,男方设宴请舅,次日,新妇与丈夫舅兄回至娘家,进谒父母,亲家设宴请郎,毕,夫妻同归。
  旧时婚姻,除以上明媒正娶外,尚有童养媳、换亲、纳妾、典妻、卖妻、抢亲和招赘。

知识出处

白石村志

《白石村志》

出版者:团结出版社

白石村是浙江宁海县城东南隅的一个村落。本书记录了全村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上限村之发端、下限199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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