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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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白石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60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佛教
分类号: D035
页数: 2
页码: 160-1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村民信仰佛教,以积善修福为宗旨,建有清居寺等庙宇,供奉观音等神祇。平时进行修桥铺路等善行,遇灾难则求神拜佛。儒家反对这些活动,自明至清末有废寺办学之举。解放后,佛教信仰减少,祠庙被改作他用。1978年后,求神拜佛者增多,迷信活动有所恢复。
关键词: 白石村 宗教信仰 佛教

内容

村民信仰佛教,均为俗家。以“积善修福”为旨。宋治平三年(1066),于十八陇山建清居寺;清乾嘉间(建时无考),于白石头建财神庙、庵。村民宅院多供观世音菩萨,户户奉灶君。时逢佛祖、菩萨、仙师、神道诞日,善男信女必朝山进香持斋诵经。平时崇修桥铺路、烧茶济旅、舍施放生,以修后世。每遭家灾境危,人畜不宁,常以“拜经、拜忏”祈平安,朝山求神,择“签诗”、抛“筊贝”、“降僮”或走访术士“起课”、“算命”、“测字”、“看相”、“讲肚仙”问安危,聚“盂兰盆”、放“焰口”保境安,做道场慰亡灵,镇邪压魔。“送茅船”、“招魂”、“捉惊”,渡关除灾祛病。上述活动,常被儒家反对,自明至清末,数任知县,废寺办学,民间氏族,亦有的列入禁忌。《白石头叶氏家谱》族规第十一条载“…莫交游方僧侣。巫婆惑人,系三寡六婆,当拒投宿…”和祖训载:“……念经拜佛,俱为身后虚文,救苦济贫,方是眼前实惠。恶虽小而不作何致灾刑,善虽小而必为自有至乐……”。解放后,村民仰佛教渐减,捣毁神像,僧尼还俗,祠庙改作他用。1978年后,求神拜佛者日益增多,迷信活动有所恢复。

知识出处

白石村志

《白石村志》

出版者:团结出版社

白石村是浙江宁海县城东南隅的一个村落。本书记录了全村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上限村之发端、下限199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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