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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节 卫生防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白石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59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卫生防疫
分类号:
R199
页数:
1
页码:
1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民国时期,城镇环境卫生差,无专设防疫机构,疾病流行。建国后,实行预防为主方针,免费接种疫苗,开展卫生防病运动,成立防疫站,灭四害、灭螺、建无害化厕所,1978年起施行计划免疫,提高接种率,卫生防疫得到改善。
关键词:
白石村
医疗卫生
卫生防疫
内容
民国时期,城镇环境卫生归公安局(警察局)管理。设卫生警察1至2人,督促居民打扫住宅周围的环境卫生,另设清道夫,专司城内主要街路的日常清扫工作,并在居民集中地点设置垃圾箱,无公共厕所,农民个人多在街路巷口设置厕所,以此方便行人,解决农肥,然多不卫生。民国25年(1936),县长李涵夫饬令,“通衢要道不得设厕”;“农民挑粪出城夏令时限在7时前,冬令时限在8时前,且粪桶必须加盖”;“各家不得在路巷侧设倒水洞”;以及改良水井、井水消毒等等一些环境卫生措施,然未能切实施行。建国后,初由县卫生院兼管城镇卫生,改清道夫为清洁班,1956年划归县防疫站管辖,清洁班驻村毛兔场。1960年,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建立,对县城居民粪便进行集中管理,消毒处理后外运田间施用。1963年,清洁班并入环卫所,迁址白石头路西首塘头。1970年,全镇推行粪便无害化,大队始建公共厕所,个人厕所进行拆毁或改建。粪便由小队为单位集中,入池放药剂,密封消毒后才能出田,既增加肥效力,又消灭疾病。80年代开始,村内路巷及主要弄道,由镇卫生办组织专人打扫,且村内主要的公共厕所由环卫所接管,进行维修及日常管理。1982年、1984年先后公布了《城关镇卫生管理条例》及《城关镇卫生管理规定》,使县城卫生管理有章有循。
民国时期,县城无专设防疫机构,霍乱、伤寒、痢疾、血吸虫、血丝虫以及疥疮、性病等流行,人口不繁,村民体质下降,影响了村经济发展。建国后,实行“预防为主,防重于治”方针防治各种疾病。1950年,县卫生院首次为村居民免费接种牛痘、霍乱和伤寒菌苗,1953年,县卫生院增设防疫股,专司防疫事宜。发动全镇居民,开展以消灭“五毒”(苍蝇、蚊子、跳蚤、虱、老鼠)为中心的卫生防病运动,村民由各行政小组为单位,每天统计消灭数字上报县防疫站。1956年,县防疫站成立,设址于村司马第东侧。1957年,开展以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是年村民普遍接种防疫菌苗,同年县组织人员,成立血吸病虫防治专业队,对城关城郊等地开展灭螺及粪管工作,村成立血防小组,由俞其兴负责,后因困难时期,此项工作暂停。1964年开始,血防工作又全面铺开。在防疫站指导下,各小队抽调人员,在村域内的田、沟、溪、塘普查钉螺,先后在下凌、塔山里湾、吴家岙等地发现螺情,采取土埋、喷药、改坑造田等措施予以消灭。1971年,大队普遍建造无害化厕所及粪池20余处,县防疫站还免费为病患者发放药品,迄1967年,大队消灭钉螺面积已达6115平方米,治愈血吸虫病人49名,其后未有血吸病虫人发现。1978年起,施行计划免疫,卫生防疫单位建立户口总册与儿童、成人预防接种清册,以提高接种率和全程率。
知识出处
《白石村志》
出版者:团结出版社
白石村是浙江宁海县城东南隅的一个村落。本书记录了全村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上限村之发端、下限199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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