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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章 群众团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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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白石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57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群众团体
分类号:
D638
页数:
5
页码:
131-1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白石村群众团体包括农民协会、共青团、妇女代表会、儿童团和义务消防队。这些团体在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农田基本建设、文化活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妇女代表会和共青团在解放后的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
关键词:
宁海县
白石村
群众团体
内容
第一节 农民协会
民国时期县城有过共产党领导的农民协会,以及国民党组织的农会,村内组织及活动情况均无资料记载。1949年7月,县城解放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农民组织,是年底村农民协会成立,龚有良担任首任农会长。农协会成立后,在反霸、剿匪、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以及发展生产中均起了积极作用。1951年后,农会主任先后由王聚茂、王时法、储金火等人担任。1953年后,村内各项行政工作由农会主任兼管。1956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农民协会逐步由农业生产合作社代替。1964年12月,随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深入开展,成立白石大队贫下中农协会,参加者为贫农,雇农、下中农。主任王校奎,副主任褚金华。1965年2月,王校奎出席城关镇贫下中农代表大会。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又改称大队“贫代会”,并派员进驻学校。1976年10月后,贫代会逐渐消失。
第二节 共青团
1952年10月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白石村支部,有团员5名,王校奎首任团支部书记。次年5月,团城关镇首届代表大会在城隍庙开幕,村支部代表王校奎出席会议。会议号召全体团员积极参加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搞好农业生产。1957年改称共产主义青年团,由李民全继任村支部书记。1958的“大跃进"期间,共青团在种试验田,兴修水利等运动中起了积极作用。1966年8月后,青年工作由“造反派”取代。1973年活动恢复,龚以兰任团支书。1975年团员发展至15人,同时成立支部委员会,由正、副书记,组织、宣传等委员5人组成。共青团在团结全村青年,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农田基本建设等。东观前至兰山长1000米的机耕路主要为团员、青年所建。大搞农业机械化,推广插秧机以及组织文艺宣传队,自编自导自演各种小型文艺节目等也以男女共青团员为主。1976年,应克修任团支书,成立大队图书室、俱乐部,购置各种体育活动器具,活跃社员文化生活,同时吸收先进青年入团,团员增至19人。1977年底,李忠吉任团支书期间,组织青年积极参加治安联防、打击歪风邪气、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由于成绩突出,受到县、镇有关部门的多次表彰。198。年至1985年先后由胡国才、龚美芬任团支书,在科学种田及普及农村的科技文化中作了一定的成绩。1986年10月,由夏秀良兼任团支书,至1987年底,后停止活动。
第三节 妇女代表会
1951年初,宁海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城关镇分会成立。是年3月,白石村妇女代表会成立,叶舜英为主任,下设10个妇女小组,1~10组组长分别为项成香、章掌金、严谢英、薛莲香、葛华妹、王凤香、陈池妹、龚惠荪、龚碧华、陈祝妹。妇女会成立会,积极发动妇女参加土地改革,反封建婚姻,禁止童养媳,争取婚姻自主,并组织妇女学文化知识,参加反帝反霸及抗美援朝、制作军鞋及慰问袋送给中国人民志愿军等工作。1952年9月,章掌金任妇女主任,童苏如为副主任,1。个妇女小组仍旧存在。期间在村中广泛贯彻《婚姻法》,参加“三大改造”。1952年9月100,章掌金出席镇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大会号召妇女们要以烦琐的家务中解放出来,积极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54年,章浓妹任妇女主任,发动妇女养猪积肥及参加田间劳动,增加家庭收入,支援国家建设。1958年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化,东城片5村妇代会合并为东方大队妇女联合会。由花楼村徐春芳任妇女主任。连队开办公共食堂,托儿所,缝纫组,极大地解放了妇女劳动力,妇女参加田间劳动人数增加。在“大跃进”军事化期间,妇女编入民兵,同男社员一起修水库、夺高产、炼钢铁、搞副业。在和尚洋妇女修了“三八”妇女水库,库容为100。立方米。在八角楼兴办了畜牧场,养有猪、兔、鸭等。1960年30余名妇女集中在月台下,编织金丝草帽。次年在同地试养春蚕,为集体增加经济收入。1962年3月,恢复白石大队妇女代表会,章浓妹任主任。1966年至1972年,大队妇代会停止活动。1972年县确定白石大队为播秧机推广使用试点单位,大部分机手由青年妇女担任,如施芳云、龚以兰、赵伊萍、孔爱娣等,不但在县内传授和辅导插秧机操作技术,还先后到宁波、杭州、南京等地传导。同年6月,城关镇第四次妇代会召开,女青年龚以兰被选为出席县第五届妇女代表会代表,7、8月又分别出席宁波地区、浙江省妇女第一、第五届代表大会。1974年10月19日,施芳云、龚以兰出席县妇联执委扩大会议,1975年施芳云当选县第四届妇联委员。198。年开始,妇女工作的重点是创建社会主义双文明、开展五好家庭活动。五好:(1)政治思想好,生产工作好,(2)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好,(3)团结互助,邻里新风好,(4)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好,(5)移风易俗,勤俭治家好。1982年,大队妇代会由谢华春、刘美凤等5人组成,谢华春为主任。10月,城关镇第七次妇代会召开,村妇代会委员5人全部出席,谢华春当选为镇七届妇代会执行委员。1983年,谢被评为县“三八”红旗手。是年村有7户家庭,被评为县级“五好家庭”。有187名妇女参加劳动,人均收达560元以上。次年村医药仪器厂蛆织23名妇女去苏州等地旅游。1985年1月,谢华春出席县第八届妇代会。是年,村21户家庭被镇政府评为“五好家庭”,南蔡家巷41号伍家道地被镇妇联评为“五好墙门"。1986年有58户家庭被镇政府评为“五好家庭”。1989年3月8日,村有10名妇女参加县妇联组织的“三八”环城越野赛跑。是年4月20日,有20对夫妇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书。1990年的妇女节,村办厂女职工有70多人举行登杜鹃山活动。同年10月,村妇代会组织会村妇女进行“双学双比”,竞赛活动
(双学指学文化、学技术。双比指比成绩、比贡献),有30名妇女报告参加。迄1990年,全村有县级“双文明户”2户,镇级“五好家庭”95户,“遵纪守法户”70户。
第四节 儿童团
1951年4月白石村儿童团建立。参加者有陈台杈、王修文、龚以元、龚以亨、俞明江、龚以广、陈仁法、龚国泰、汪长贤、韩阿定等1。余人,团长陈台权。团部设于村公所(财神庙).儿童团主要任务协助村政府站岗放哨,开大会时维持会场秩序,当好村政府的通信员,并帮助村内军、烈属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等。同时还团结村里的儿童提高觉悟,防止敌人的破坏活动。1951年8月,王修文任团长,年底自行解散。1956年夏东方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校外儿童,成立少年先锋队,为1个大队5个中队。村为中队,中队长李民全。
第五节 义务消防队
清末,县城民间就有消防组织,开始称“水龙会”。由热心地方公益人士筹资购置消防器具,参加者有泥、木、铜等工匠及农民和工商业者、绅士。民国1。年(1929)育婴堂王区长经手成立“宁海县缑城镇义勇消防队”.民国29年(194。)经过整顿,添置消防用具,分为3个队。定花楼庙、妙相寺门口及河头众火棚3处为一、二、三分队水龙器械放置处所。设队长1人,正副分队长各1人,联络员1人,每分队约有义务队员2。名。之后分为5个队,村东大街道义坊南侧一带归属第1分队。其余归属第2分队,队长华祥模,副队长陆祖德、史司贵。村民龚以宪、王云法、华尔锵等为队员。褚孔富为联络员。消防队经费主要来源由商店及富户募捐,部分经费由队员在正月组织狮子舞队挨家舞狮所得报酬。1949年以后,更名“宁海县城关镇义务消防队”,下设4个分队及1个救火车分队。1955年统计第1队共有101人,村队员仍旧属第1、第2两个分队。1974年后,增编至6个分队,村队员隶属第3分队,村王建军为副队长,共有队员18人,其中白石村民有7人。设分队部于东大街西(桃源桥下)。村民胡宗泰从1980年始担任镇义务消防队副总队长,1984~1986年任总队长,负责指挥全镇义务消防工作。
知识出处
《白石村志》
出版者:团结出版社
白石村是浙江宁海县城东南隅的一个村落。本书记录了全村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上限村之发端、下限199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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