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海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宁海县私营企业协会关于支持和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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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462
颗粒名称: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海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宁海县私营企业协会关于支持和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通知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473-4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海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宁海县私营企业协会关于支持和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通知。
关键词: 宁海县 文献选辑 改革开放

内容

(宁工商个〔1997〕2号)
  各工商所、个协分会、私协分会:
  根据宁政发〔1997〕1号文件《关于印发宁海县贯彻〈宁波市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为发挥工商管理职能支持和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促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和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支持和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关系到我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个协、私协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领导,县局成立支持和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程象麟局长为组长、冯萍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个私科、市场科、企业科、个协、私协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各工商所也要相应确定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二、积极搞好调查摸底。县局负责了解全县下岗职工的基本情况。各工商所和个协、私协负责了解当地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对人才、工种、劳动力需求情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联系工商职能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政策措施,推进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全县三年内争取帮助吸纳2000名下岗职工再就业。
  三、积极支持国有集体企业通过公司制、股份合作制等改制工作,拓宽生产领域,扩大经营范围,兴办第三产业,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企业登记时,尽量简化手续,优先办理。
  四、运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个体私营方针政策。使广大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消除疑虑.大胆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对自谋职业申领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的下岗职工,工商部门优先办理,同时凭劳动部门的《失业职工登记证》,经审查核准,自登记之日起免收一年管理费。
  五、大力加强私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讲清支持和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重要意义,动员和鼓励私营企业尽最大可能招聘下岗职工再就业。凡私营企业招聘下岗职工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的,可按比例减免管理费。
  六、大力发展和培育市场,扩大就业门路,优先安排下岗职工进入市场经营。城关大北门市场经改建后,拿出一定比例的摊位安置下岗职工。对进入大北门市场经营的下岗职工,凭劳动部门的《失业职工登记证》,经审查核准,自登记之日起,二年内市场管理费减半收取,摊位费适当优惠。经与劳动部门协调,具体优惠标准是:在摊位费标底金额内,下岗职工负担50%;劳动部门补助25%;工商部门减免25%。
  七、充分发挥个协、私协作用。个协、私协要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开展对下岗职工的技能培训,加强下岗职工进入市场从事经营的能力。各工商所要将下岗职工从事个私经营情况,及时向协会通报。基层协会对新参加个私队伍的下岗职工,要经营走访联系,了解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吸纳下岗职工人数多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并作为五好经营户和先进私营企业的条件之一。
  1997年4月7日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如实地记述了宁海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现状及其曲折的沿革过程。全书包括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检查、法制工作、行政事务、社会团体等十三章内容,是一部宁海工商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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