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浙政办〔1986〕43号文件实施意见的报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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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455
颗粒名称: 关于贯彻浙政办〔1986〕43号文件实施意见的报告
分类号: F203.9
页数: 3
页码: 462-464
摘要: 本文改革开放后宁海县关于贯彻浙政办〔1986〕43号文件实施意见的报告。
关键词: 宁海县 文献选辑 改革开放

内容

县人民政府:
  省府办公厅以浙政办〔1986〕43号文件批转了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宣传的报告》,文件提出从10月份起,用三个月的时间,比较集中地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一次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宣传活动。我们认为,这项工作很重要,一定要认真贯彻,抓紧抓好。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是经济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行工商行政管理的依据和手段。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一次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宣传活动,是促进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搞活经济和加强宏观控制的需要,是普法教育的深入和补充。要通过宣传学习,使广大干部、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强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经济,自觉依法办事,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宣传的主要对象和主要内容
  这次宣传的主要对象是党政机关干部、经济管理部门干部、区乡干部、工商企业的厂长(经理)、供销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宣传的主要内容是《经济合同法》、《商标法》、《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广告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宣传中对不同行业和对象要各有侧重。同时还要通过宣传,使人们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地位、作用、职能和任务进一步了解,从而更好地加强配合。
  三、宣传的方法步骤
  宣传形式和方法要灵活多样,突出重点,既要有一定的声势,又要讲究实效。
  首先,请县政府领导发表广播讲话和在各种会议上进行发动。之后,县广播站和乡镇广播站陆续报道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宣传内容和消息。各地市场宣传栏和文化部门主办的宣传栏都要刊登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宣传内容。
  县级机关干部和县属全民、集体企业单位由各大系统组织会议,工商部门派员宣讲;区乡(镇)干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由区公所和乡(镇)政府组织会议,工商部门派员宣讲;个体工商户的法规宣传工作,由各级“个协”组织。
  工商部门还要结合工商企业验照换照和个体工商户验照等各项业务工作,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对面地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从11月下旬起到明年1月底为法规宣传活动时间。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系统地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还是第一次,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制订宣传计划、编写宣传材料、培训宣讲人员和宣讲工作由工商部门负责,宣讲会的组织工作分别由各大口和区乡(镇)政府负责。司法、文化、广播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执行。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6年10月27日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如实地记述了宁海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现状及其曲折的沿革过程。全书包括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检查、法制工作、行政事务、社会团体等十三章内容,是一部宁海工商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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