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文明规范创建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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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41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文明规范创建活动
分类号: F203.9
页数: 4
页码: 380-3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文明规范创建活动经历了五个阶段:正规化工商所、规范化工商所(局)、文明规范工商所(局)、红盾风采——文明规范单位和星级文明规范单位。1990年起,宁海县开始创建正规化工商所,通过考核验收,至1996年全县11个工商所均达标。
关键词: 宁海县 工商 文明

内容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文明规范创建活动,历经正规化、规范化、文明规范、红盾风采——文明规范、星级文明规范五个阶段。
  一、正规化工商所
  1990年8月,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创建正规化工商所的意见》,提出用3~5年时间将所有工商所建成正规化工商所。正规化工商所的标准是:队伍建设好,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和懂业务、善管理的干部职工队伍;执行制度好,做到政令统一,奖惩分明;完成任务好,“六管一打”成绩显著;清正廉洁好,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内外监督机制;所风所貌好,安全措施落实,无重大责任事故。11月,市工商局在奉化溪口召开正规化工商所建设现场会,推广溪口工商所创建工作经验。
  1991年2月,县工商局贯彻溪口会议精神,在长街工商所开展正规化工商所建设试点。经过近两个月的工作,3月27日,县工商局在长街召开正规化工商所建设试点预检会。正在长街工作的县长项建中看望了出席会议的工商局股、队长和长街工商所全体干部职工并作讲话,对工商部门开展正规化工商所建设,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全体工商干部做人民的儿子,多为群众办实事,当好经济卫士。4月9~10日,县工商局在长街召开正规化工商所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此后,经市工商局考核验收,长街工商所获正规化工商所称号,成为全县第一个正规化工商所,全市首批正规化工商所之一。
  1992年,继续推进正规化工商所建设,经市工商局考核验收,岔路工商所、力洋工商所、城关第二工商所正规化建设达标。1993年,城关工商所、西店工商所、一市工商所正规化建设达标,1994年,桥头胡工商所正规化建设达标。
  1995~1996年,经市工商局考核验收,明港工商所、跃龙工商所、梅林工商所正规化工商所建设先后达标。至此,全县11个工商所,正规化建设全部达标。1996年1月,市工商局召开规范化建设五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命名宁海县工商局人事股为规范化建设先进科(室)、长街工商所为规范化建设先进工商所,并受到大会表彰。
  二、规范化工商所(局)
  1992年5月,省工商局制发《关于开展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的意见》,推广宁波市工商系统开展创建正规化工商所的经验,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规范化工商所建设达标活动,并对规范化工商所的队伍素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业务工作、所风所貌、基础设施等6项达标标准作出规定。
  1993年5月,省工商局在东阳召开全省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宁海长街、力洋、岔路、城关工商所被命名为规范化工商所。会议对实行局所上下联动,将规范化建设向县(市)工商局机关延伸作出部署。8月,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创建规范化工商局的意见》,决定先在宁海等9个基本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工商局开展规范化工商局创建活动,同时,围绕岗位职责规范、廉政建设规范、工作秩序规范、内部制度规范、目标考核规范5方面,制订达标标准。10月,省工商局制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县(市)级工商局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试行)》。
  1994年3月,省工商局对宁海县工商局的规范化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5月23~25日,市工商局在宁海召开全市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会议采取务实与务虚、经验交流与理论研讨相结合方式进行。实地参观宁海县工商局机关、城关工商所、大北门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局长程象麟在会上作狠抓五个规范,把机关建设逐步引向深入的典型交流发言。6月14日,省工商局命名宁海县工商局为规范化工商局,城关、西店、一市工商所为规范化工商所。
  1995~1997年,省工商局分3次先后命名桥头胡、梅林、跃龙、明港工商所为规范化工商所。至1997年底,在省工商局首轮规范化工商所、局创建中,县工商局及下属11个工商所全部达标。
  三、文明规范工商所(局)
  1997年7月,省工商局在总结前五年规范化工商所(局)建设经验基础上,制发《关于全省开展文明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所(局)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级文明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所(局)考核验收标准(试行)》,启动新一轮创建工作。8月,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印发市级文明规范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考核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对创建对象范围、实施方法步骤、考核形式、考核标准和计分办法作出规定。是年,经市工商局考核验收,桥头胡工商所创建市级文明规范工商所达标。
  1998年,经省、市工商局考核验收,城关工商所、桥头胡工商所被命名为省级文明规范工商所,梅林、跃龙、城关工商所被命名为市级文明规范工商所。
  1999年,省工商局命名梅林、跃龙工商所为省级文明规范工商所,市工商局命名力洋、长街、城关市场工商所为市级文明规范工商所。
  2000年,力洋、长街、城关市场工商所经省工商局考核验收,省级文明规范工商所达标。8月9日,市工商局召开文明规范创建十周年总结表彰大会,梅林工商所、桥头胡工商所为文明规范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2001年,省、市工商局分别命名宁海分局为省级、市级文明规范化工商局,西店工商所、岔路工商所为市级文明规范工商所。
  四、红盾风采——文明规范单位
  2002年9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全面实施“红盾工程”切实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的决定》,决定在全省实施“红盾工程”,开展“红盾风采——优秀班子”、“红盾风采——文明规范工商所”、“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科室(队)”等“红盾风采”系列创建活动。
  2003年2月,省工商局发出《关于印发工商系统开展“红盾风采”系列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明确各类“红盾风采”单位的达标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5月,市工商局发出《关于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对市级“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的标准和考核办法作出规定。是年,经省工商局考核,西店工商所、城关工商所获“红盾风采——文明规范工商所”称号。
  2004年,经省工商局考核,分局领导班子获“红盾风采——优秀班子”称号,桥头胡工商所、梅林工商所、长街工商所获“红盾风采——文明规范工商所”称号,县办证中心工商注册窗口获“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称号。经市工商局考核,“12315”举报申诉中心获市级“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称号。
  2005年,经省工商局考核,力洋工商所、桃源工商所获“红盾风采——文明规范工商所”称号,“12315”举报申诉中心获省级“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称号。至此,分局“红盾风采”系列创建活动全部达标。
  五、星级文明规范单位
  2007年3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创建工作的通知》。4月,下发《关于浙江省文明规范注册窗口认定管理办法和星级文明规范注册窗口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7月,分局制订《2007~2011年全县工商系统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创建规划》,确定从2007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创建三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5个,四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2个。
  2008年,经省工商局考核验收,分局领导班子获“红盾风采——优秀领导班子”称号,工商注册窗口获“四星级文明规范注册窗口”称号,桥头胡工商所、长街工商所、力洋工商所获“三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称号。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如实地记述了宁海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现状及其曲折的沿革过程。全书包括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检查、法制工作、行政事务、社会团体等十三章内容,是一部宁海工商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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