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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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405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队伍建设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9
页码: 356-3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扩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开展行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为政清廉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
关键词: 宁海县 工商 队伍建设

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扩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开展行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为政清廉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
  第一节 建章立制
  1979年8月,县工商局制定《关于加强费用开支管理的几项规定》,对各项财务报销的审批权限、手续程序作出规定。1980年12月,县工商局制定集市贸易服务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各工商所所属集市贸易服务部的会计核算、会计报表和财务管理作出规定。
  1984年1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统一着工商制服。1月13日,县工商局转发省工商局制定的《着装风纪试行规定》,督促着装人员遵照执行。是日,建立考勤制度,制发《考勤记录表》、《季度考勤汇总表》、《考勤记录说明》。5月,县工商局印发由岔路工商所起草,经县局初步修改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试行草案)》,要求各工商所试行,并在实践中修改、完善。
  1986年,贯彻省工商局制发的《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所暂行工作条例》,先在桥头胡工商所试点,后全县推开,各工商所普遍建立《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所务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财务与内勤制度》、《所长岗位职责》、《市场管理工作岗位职责》、《企业管理岗位职责》、《个体管理岗位职责》、《财务内勤人员职责》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纪律》等一系列制度。是年,县工商局制定《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对机动车辆的使用范围、调度、车辆的保养和维修、驾驶员职责等作出规定。此外,还建立罚没案件、仲裁案件及企业个体执照审批制度等。
  1987年2月,县工商局制发《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对票证管理、罚没款管理、规费收入管理、费用支出管理、现金和支票管理及财务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5月,根据县政府指示,县工商局制定《宁海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岗位责任制》,主要内容有局长(副局长)、股长(副股长)岗位责任制和人事股、行政秘书股、市场管理股、企业登记管理股、个体经济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岗位职责。做到以岗定责,落实到人,使各股室的职责更加明确。10月,结合县级机关作风整顿,制定局机关《精简会议文件的规定》、《学习制度》、《文书处理制度》、《作息、考勤、卫生制度》、《离退休工作制度》,在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中贯彻执行。1989年初,在总结以往制度建设经验教训,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规定》、《县局工作目标责任制》、《基层工商所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试行办法》等制度。上述制度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考核的办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下半年制定《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档案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档案归档范围、要求和时间,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等作出规定。
  1993年,修订印发《考勤制度》、《机动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使机动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和对人员的考勤工作更趋规范。同时,制定《市场协管员守则》和《市场协管员四项制度》,对市场协管员进行分类定编管理。
  1995年4月,县工商局印发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规范用语和服务忌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对照使用。1997年4月,县工商局印发《关于违反“三令”的处理办法》,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省工商局制定的《着装令》、《禁酒令》、《禁购令》,如有违反,严肃处理。5月,发出《关于明确我局行政处罚内部审批程序的通知》,对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核机构、分工与职责、程序等作出规定。7月,制发《宁海县工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收费行为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结期限、收费标准、工作纪律、违示责任追究、投诉渠道、监督举报电话等全部向社会公示。1998年,制定《工商干部职工诫勉制度(试行)》,规定对有轻微违纪,但又不够纪律处分的干部职工,实行劝勉告诫,限期纠正。是年,制定《计算机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计算机房、电源、数据维护、机器设备、资料档案的管理。此外,重新修订印发《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建立车队和车辆管理制度》。
  2001年,分局先后制定《办事首问责任人制度》、《政务服务承诺制度》、《提议案办理制度》、《局长值周制度》等制度和工作规范。10月,为适应办公大楼新装修后的办公环境,将原来与卫生、安全保卫、财产管理相关的7个制度修改完善后,统一制定《分局机关事务管理规定》。
  2002年,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导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确立“依法行政,科学监管,优质服务,促进发展”的质量方针和行政许可正确率100%,行政处罚正确率100%,服务承诺兑现率100%等14项工作目标。相应制定《质量目标管理程序》、《管理评审控制程序》、《个体工商户、企业登记注册控制程序》、《案件核审控制程序》、《督查控制程序》等34个程序文件。制定或重新修订印发与程序文件相配套的《基层工商所及分局机关各科(室)工作目标(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试行办法》、《督查工作办法》等25个制度和管理文件,以及187种记录表单。使分局各项工作基本实现文件化、制度化、系统化管理。12月下旬,经第三方权威机构的严格审核,分局获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认证,成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首个获此认证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单位。
  2004年,为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分局制定《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否定报备制度》、《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八项制度。11月,将近年来制定的各项制度汇编成册,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对照自律和相互监督。
  2006年1月,分局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以及中层科、所长会议制度》。8月,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着装行为的通知》,对7月1日工商系统换发新式工商制服后的着装行为、着装风纪、仪表仪容及监督检查作出规定。2007年6月,建立《工作日记、周报、月公示制度》,规定每个工作人员每天简要记录当天工作去向和工作事项,各科所每周上报本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要点,分局每月公示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制定《干部个体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规范对工作人员个人德、能、勤、绩、廉的考核计分办法。11月,制定《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对临聘人员的录用、工资福利待遇、辞退、转正和管理作出规定。2008年,分局印发省工商局制定的《基层工商所内务管理规定》,制定《罚没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财务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节 思想政治教育
  1980年1月,为推动干部职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尽快适应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县工商局发出通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陈云在党的八大上的发言——《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以后的新问题》,以及《研究和运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和货币》、《价值规律和我国的物价政策》等文章。11月上旬,派出5名干部参加宁波地区工商局举办的干部轮训班,学习省工商局局长刘川在全省、地、市、县财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著名经济学者、原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前身中央私营企业管理局首任局长薛暮桥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等。1982年,党的十二大召开后,县工商局组织干部职工分期分批(每期10天)学习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党的十二大作的政治报告、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等重要文献。1985年,结合整党,建立党风责任制。开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关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争做有理想、守纪律的工商干部。
  1986年,发挥老工商干部作用,重点抓好1984年招收的27名青年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运用家访,召开家长会,组织青年、团员举行纪念五四活动和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青年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和“四有”教育,培养青年干部成材。此项工作专题向县委作出报告,得到充分肯定。
  1987年初,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一书,开展“一个中心,二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教育。4月,企业股干部郑多兴被评为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并赴北京出席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县工商局作出《关于开展向郑多兴同志学习的决定》,并印发郑多兴先进事迹材料,全系统开展向郑多兴学习的活动。党的十三大召开后,县工商局对学习十三大文件作出全面安排。重点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指导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
  1989年第一季度,按照县委部署,全系统开展以党的基本路线为重点的形势教育。4月27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人民日报》“4·26”社论,提出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而后抽调10余名机关干部赴基层所,进行坚决拥护中央决策教育。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会公报和邓小平、江泽民的重要讲话,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年,县工商局提出“在工商,爱工商,我为工商多争光”的职业道德建设口号,教育干部职工增强事业心、责任心。
  1990年上半年,传达学习党的十三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对干部职工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6~7月,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用整风精神,对局机关作风开展整顿。下半年,根据市工商局部署,全系统开展“满意在工商”活动,进一步密切工商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岔路工商所干部俞申国“情暖老人心”和局机关干部吴仲庆“默默耕耘的老黄牛”事迹,入选市工商系统“学决定,比贡献十佳”。1991年,思想教育的重点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江泽民在纪念建党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社会主义若干问题纲要》等理论文章,并在全系统组织社会主义理论考试。
  1992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文件,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再教育,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联系工作实际,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提出恢复流通性公司审批,简化办照程序,放宽个体私营经济行业和经营地域限制等服务经济建设中心,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19条政策措施。
  1993年,根据县委部署,县工商局为县级机关开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的试点单位。6月,局机关和城区3个工商所100余人参加为期20多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通过调查摸底、实施教育、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完成试点任务,使干部职工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使命感和勤政廉政意识得到增强。
  1994年5月,按照县委部署,开展“发展是硬道理”再教育活动,全体机关干部听取临海市委副书记刘修作的经验介绍和县委书记项建中的动员报告。进行“再教育”大讨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是硬道理的要求,提出“依法行政强化服务保畅通,狠抓重点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检查和修订年度工作计划。
  1995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文选》1~3卷,并对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书面考试。开展“爱国、爱家、爱集体”,争做“学习的模范、工作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廉洁的模范”的“三爱四争”活动和“向孔繁森同志学习”活动。通过看录像、人人谈体会、找差距,把学习活动落到实处。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3月6日,局机关全体干部身着工商制服,在机关大院首次列队举行庄严的升国旗仪式。此后,坚持每隔一周的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
  1996年,全系统集中开展党的宗旨、公仆形象、行为规范、勤政廉政专题教育。在中国共产党成立75周年之际,组织全体党员参观镇海海防遗址,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推荐干部参加全县“学苏南、建三市、奔小康”普通话演讲比赛,获三等奖和创作奖。组队参加市工商系统的“工商形象年建设”文艺汇演,获优秀组织奖和二等奖。为增强组织纪律性,6月中旬,对全系统45周岁以下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军训。
  1997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五大文件,开展“奉献于事业,服务于人民”和“讲学习,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讲政治,树立政治敏感性;讲贡献,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讲纪律,树立依法办事观念;讲廉洁,树立廉洁奉公形象”的“五讲五树”专题教育活动。联系实际,进行工商干部职业道德大讨论,增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意识和爱岗敬业意识。为庆祝香港回归,七一前夕,举办“庆七一,迎回归”系列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爱国主义热情。
  1998年,开展“学习十五大精神,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文明规范建设、行风廉政建设”的“一学四建”和“艰苦创业”专题教育活动。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县委党校校长和县纪委监察室主任分别作十五大精神辅导报告和廉政自律辅导报告,人人写心得体会。开展“我为工商献一策”征文活动,10余名干部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获好评。1999年,根据市工商局部署,开展“学理论,比谁理论联系实际好;学业务,比谁专业技能精;学法律,比谁行政执法准;推进文明规范所(局)建设”的“三学三比一推进”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每季度一次党课,由局领导进行理论辅导。7月,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功”的通知》,教育干部职工坚决与邪教划清界线。通过多次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一名“法轮功”修炼者转变观念,安心工作。8~9月,根据县委部署,开展机关教育整顿和“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组团参加市工商系统迎国庆“红盾颂”文艺汇演,获组织奖。
  2000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关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和精神实质,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双思”教育活动。
  2001年,按照县委和省、市工商局统一部署,采取集中教育、专题讨论与理论辅导、典型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和思想纪律作风“三整顿”活动。特邀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严强讲授《政府行为和经济发展》,作为“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第一课。省工商局副局长冯家平在宁海蹲点指导并作理论辅导报告。通过学习教育和对照检查,从局长到普通干部人人查找问题和差距,写反思总结材料,提整改措施。宁波市委授予分局“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先进集体称号。为倡导健康向上的文化和生活、工作氛围,“七一”前夕,组织职工开展乒乓球比赛和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歌咏比赛。下半年,局机关利用现有设施,建立图书阅览室,面积200余平方米,有各类图书3000余册,并配有计算机图书借阅管理系统。修建健身房,配备乒乓球、台球及各种健身运动器具。
  2002年,分局开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为主题的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干部树立敬业、精业精神。3月,举办系统“红盾杯”象棋比赛。6月,与车河社区联合举办庆“七一”歌咏晚会。党的十六大召开后,组织干部学习十六大文件。
  2003年,分局修改学习制度,增加每隔一周的周一晚上为学习时间。开展党的十六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三八”妇女节期间,与鄞州工商分局联合举办联谊活动。国庆期间,分局举办“迎国庆”文艺晚会以及登山、拔河比赛等活动。
  2004年,干部职工学习的重点有: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开展学习全国工商系统先进个人、浙江省劳动模范、市工商局注册处干部裴逸平先进事迹活动。“七一”前夕,分局举行“我身边的共产党员”演讲比赛,有13名选手参加演讲,1名选手被推荐参加全市工商系统“我身边的共产党员”演讲比赛。12月27日,分局成立全市工商系统首个基层党校,宁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马春骐、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顾卫卫等领导参加挂牌仪式,并上了第一堂党课。
  2005年,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分局分思想发动、集中培训;党性分析、民主评议;抓好整改、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前后历时半年。每一阶段经分局党委和县委督导组查验后再进入下一阶段活动。“保先”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党纪、党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继续推进部门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工商。举办系统乒乓球、篮球比赛和登山、英语沙龙等活动。组队参加市工商系统第二届篮球比赛并取得好成绩。五四期间,组织团员青年到余姚四明山体验老区生活。“七一”前夕,组织党员干部赴岔路山洋革命根据地参观学习,接受革命传统教育。2006年,发挥分局党校教育平台作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007年,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公务员法》,围绕“谁赋予的权力、为谁执法、如何执法”,进行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在分局大楼西走廊开辟40米长的“工商文化长廊”,当年刊出两期,内容有中央大政方针、领导重要讲话、业务交流、法制平台、廉政建设、学习园地、红盾风采等,成为宣传政策、交流工作、弘扬先进、传播工商文化的窗口,深受干部和来局办事人员的好评。
  2008年,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邀请市委党校副教授郑湘娟作十七大精神专题辅导。在全系统开展“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常思忧患创业创新”大讨论。5月下旬,分局举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我心中”微型党课授课比赛,21名选手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工商队伍锤炼、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内容走上课堂授课。根据省、市工商局将“人文精神”作为工商文化建设主题的要求,刊出“工商文化长廊”两期,举办“几代工商人说工商”、“人文讲坛”等系列活动。
  第三节 行风廉政建设
  1982年11月25日,县工商局对桥头胡工商所擅自在梅林设立“鲜蛋检查站”,雇用临时人员,任意拦截检查过往车辆,非法收取农副产品管理费,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甚至用白条子收费又不及时结账的违纪行为,发出《关于梅林检查站违纪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工商所从中吸取教训,增强法纪观念和提高政策业务水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12月8日,宁波地区工商局向各县工商局转发此《通报》。
  1984年1月,县工商局制发《关于严肃法纪,实行“七禁止”的规定》,严禁工商管理人员与个体工商户拉扯不正当关系,参与各种形式赌博活动等七种不良行为。
  1986年下半年,贯彻国家工商局《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纠正不正之风的通知》,采取先局所领导后一般干部,先工商管理人员后市场协管员,对利用职权收人情费、发人情照、办人情案、乱借乱赊、白吃白拿等行业不正之风,进行自查自纠。虽无发现严重问题,但起到防微杜渐警示作用,使全体干部职工受到一次廉洁自律教育。
  1987年,根据市工商局《关于设立局行政监督小组的通知》的精神,县工商局设立行政监督小组,由吕明兴、葛民武、徐法苗3人组成,吕明兴任组长。
  1988年,开展以公开办事制度、为政清廉为重点的所风建设。先在城关一所试点,后逐步推开,全县9个工商所向社会公开有关案、费、证、照、摊的等6项办事制度。局机关企业股、个体股办事制度公开上墙。县工商局于4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重申“八个不准”的通知》。8月,作出《关于搞好为政清廉的决定》,同时配备专职监察员,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开展廉政教育和监督。
  1989年,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的二公开、一监督制度。县局机关和各工商所均向社会公开内部机构设置、工作人员分工、胸牌号、6项办事制度及办案、办照结果。县局机关在县政府大门口设置宣传橱窗,作为宣传政策,公开办事制度和结果的窗口。长街工商所还公开一些群众来信处理结果,受到上级和群众的好评。各工商所均配备兼职监察员,全系统向社会聘请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50人,形成内外监督网络。是年,受理群众举报内部违纪案件13起,办结13起。给予行政记过1人,警告1人,通报批评2人,扣发奖金9人。
  1990年,为杜绝安排“人情摊”,城关第二工商所率先在城关大北门市场,对12个自然行业,240余个摊位安排实行公开招标,并把招标结果公布上墙。之后,力洋、梅林市场也相继对部分重点摊位安排进行公开招标。县局对干部职工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给予必要的审查和限制,防止以权谋私。岔路工商所召开社会义务监督员座谈会,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
  1992年,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进行行风评议试点。这是首次对工商系统的行业作风开展评议。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经县党风廉政领导小组的初评和复评,对工商系统的行风建设给予肯定。是年,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办结内部违纪案件9起。
  1993年,县工商局转发省工商局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惩处规定》,制发《工商物价人员廉政规定》,把廉政建设作为机关和基层工商所实绩考核、正规化工商所达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10月,邀请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象山县工商局副局长李旺兴来局作《廉洁自律、为人表率》的廉政报告,推进廉政建设。是年,全系统干部职工拒贿105人次,折合现金1.2万元,接群众举报查处内部违纪案件2起,比1992年下降300%。
  1994年,县工商局召开社会义务监督员会议,征求对行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行风建设目标,开展内部防范监察。围绕案、费、证、照、摊及财务、基建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内部权力自我约束、监督机制。在办案中,实行查案、审批、执罚三交叉;在办照中,实行初审、审验、核发三段式;对收费实行定费、收费、管费三分离;对市场摊位安排全面实行公开招标。8月,开展以“公正、廉洁、务实、高效”为主题的树立工商新形象大讨论,组织“工商新形象”演讲比赛。1995年,县局先后转发国家工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等二项规定及违反规定处理办法》、省纪委《关于县属乡科级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并对上述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996年,县工商局与市工商局签订三年(1996~1998)行风建设目标责任状,并把行风建设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科、所及每个干部职工。3月29日,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赴宁波参加市工商局召开的“正行风、树形象”千人动员大会。6月,县工商局就审核登记、市场监督、保护消费者权益、检查处罚等方面,向社会推出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办结期限、依法行政、文明用语、服务态度、违诺处罚、投诉电话公开等。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和行风建设的意见,局机关和各基层所分别召开社会义务监督员座谈会,走访全县19个乡镇的党政领导及企业、个体户、村民代表,向县人大代表305人、政协委员173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寄发征求意见表1000余份。对社会各层面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落实整改。在县人大组织的行政执法评议中,受到一致好评,有代表认为,工商部门是全县十几顶“大盖帽”中最好的一顶。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县纪委牵头的工商、公安、财税、卫生、邮电五大行业行风评议考核中,工商部门名列第一。县工商局被省纠风办评为全省工商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先进单位。省委、省政府授予城关工商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1997年,贯彻市工商局“正行风,树形象”总结表彰再动员千人大会精神,以“五讲五树”教育活动为载体,推进行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市工商局部署,将省工商局针对工商系统行业特点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着装令》、《禁酒令》、《禁购令》,印发给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并开展督查,抓好落实。
  1998年,行风建设的重点是基层工商所、市场、注册厅和“96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等窗口单位。开展“创文明行业,让人民满意活动”。县工商局注册厅和各基层所受理厅实行“一张笑脸相迎,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表格一次清”服务,开展文明注册厅评比。制定并实行《诫勉通知书》和《纪检监察通知书》制度。为确保行政服务承诺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县工商局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向社会聘请义务监督员。在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政务公开动员大会上,县工商局作为先进典型,在大会上作经验介绍。
  1999年,县工商局制定《行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的意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一般与重点相结合,展开行风廉政建设督查,收到良好效果。5月,市政府召开全市行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县工商局被评为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后,分局建立纪检组织,设立监察机构。
  2000年,原局机关一名干部因挪用公款罪、原城关工商所一名干部因受贿罪,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分局结合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动员大会精神,以上述两案为反面教材,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深刻反思和警示教育,开展如何运用职权,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大讨论。下半年,开展行风建设回头看活动。分局在全县120家重点企业对政府40多个部门的测评中,名列第六,在执法部门中名列第三。11月下旬开始,为巩固行风廉政建设成果,根据省、市工商局的部署,再次进行纪律作风整顿。是年,查处内部违纪3起,其中,政纪处理2人,党纪处分2人。通报批评8人,戒勉1人,编发通报三期。
  2001年,贯彻市工商系统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在全系统开展“经济要发展,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按照“三整顿”要求,对在民主测评中得分较低人员,按3%比例报市工商局并参加培训班,11人参加分局自行举办的培训班,重点进行行风廉政和服务意识教育。
  2002年,贯彻市工商局民主评议机关动员大会精神,通过发放意见征求表格,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工商系统行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科所人员,历时一个半月,对全县实力型、潜力型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结合整改,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其间,帮助企业申请注册商标90余件,发放法律法规读本300余本。8月,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余姚黄湖监狱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11月,转发省工商局《全省工商系统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意见》,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12月16日,局领导班子成员首次向全体中层以上和机关干部述职述廉,市工商局副局长马春骐参加述职述廉会议。
  2003年,开展“深化亲情服务,营造发展环境”主题教育,改进作风,推出放宽竞业条件、加快外商投资企业登记速度、建立企业商标维权监督快速反应机制、简化企业动产抵押物审核方式等七项服务经济发展措施。根据省工商局和市纪委的部署,开展“看警示、记警句、设警戒、敲警钟”教育和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是年,查处内部违纪案件2起,警告处理1人,撤职处理1人。
  2004年,开展“访企业、学企业、帮企业、促进企业”活动和“企业评工商、服务对象评注册窗口、社会公众评‘12315’举报申诉中心”活动。主动邀请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察部门对工商系统行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暗访。将ISO质量管理体系导入机关效能建设,收到良好效果,《宁波日报》头版对此作报道宣传。
  2005年,分局与各工商所签订廉政责任状,并开展廉政督查。继续对干部八小时外进行监管。利用分局的短信平台,向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与廉政警句1000余人次。
  2006年,组织干部观看浙江省反腐败倡廉成果展览,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对规费收取、经费支出、公车使用等进行重点督查,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结合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在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对2005年1月至2006年4月间,大宗采购项目进行自查,由于制度健全,操作规范,未发现问题。
  2007年,分局制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任务》,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防腐体系。结合“红盾作风建设年”,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站所活动,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落脚点。梅林工商所被评为市级群众满意站所。首次开展工商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7个工商所17位正副所长分别作述职述廉报告,经464名代表评议,满意度达90%以上。评议结果与干部奖惩、绩效考核挂钩,有效推进行风政风和廉政建设。
  2008年,分局制订《防腐体系建设5年规划》,对历年来制定的有关廉政、效能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结合民主评议相关工作,开展督查,2名违纪人员受通报批评。扩大基层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范围。桥头胡、长街、力洋3个工商所11位正副所长、责任区(片)长,向135名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分别作述职述廉。同时发放廉政效能情况测评表格135份,回收135份,其中,有效表130份,表示满意的122份。收集到意见23条,其中,表扬意见15条,工作意见8条。桥头胡、长街、力洋各所满意率分别为93.8%、90.4%、97.4%,均比2007年略有提高。
  第四节 文化教育业务培训
  一、文化教育
  1979年底,县工商局在职人员共44人,其中,文化程度大专2人,中专1人,高中12人,初中23人,小学6人。大专学历人员占在职人员总数的4.5%,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占在职人员总数的57%。干部职工队伍文化水平低下的情况相当突出。
  1984年6月,根据国家教育部门对1968~1980届初、高中毕业而实际文化水平不到初、高中程度的干部职工需进行文化补课的规定,县工商局与县财税局联合举办干部职工初中文化补课学习班。工商系统15人参加学习,13人参加文化补课考试,其中,语数2科均及格3人,语文1科及格7人,数学1科及格1人。
  1985年,县工商局对在职人员参加各类成人学校学习的学习时间安排、经费报销等作出规定,鼓励干部职工自学成材。是年,全系统有52人参加中专以上各类学校学习。其中,经入学考试录取广播电视大学5人,录取山东工商职工中专学校9人,录取县委党校脱产中专班1人,直接报名入学省委党校刊授中专学习33人,参加省法学会律师班学习4人。
  1986年6月,全系统19人参加初中史地“文补”考试合格。1986~1988年,经组织同意,有9名干部经入学考试分别录取复旦大学、北京财贸学校、首都经济大学大专班函授学习。
  1988年,参加电大、山东工商中专、刊授中专学习的干部职工先后有3人获大专毕业证书,24人获中专毕业证书。年底,全系统在职人员共117人,其中,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7人占6%,中专29人占24.8%,高中37人占31.6%,初中及以下44人占37.6%。干部职工队伍文化水平有较大提高。
  1994年,县工商局选送3名干部到宁波大学大专班脱产学习2年,并经成人高校入学考试,获大专毕业文凭。
  1996年,县工商局选送1人到宁波大学大专干部班脱产学习2年;有16人参加成人高校入学考试,12人被录取,其中,6人被宁波大学法律专科录取,1人被省政法大学法律专科录取,5人被省委党校大专班录取。
  1998年,根据市工商局制定的《1997~2000年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县工商局把开展在职干部大专以上层次学历教育作为“九五”期间教育工作重点,23人参加市工商局组织的大专证书班学习,35人参加高中学历补习班学习获毕业证书。1999年,12名干部参加大专班函授学习,4名干部参加大学本科班函授学习。2000年,选送10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参加市工商局与宁波大学联合举办的律师本科班学习;19名干部参加省委党校本科班或大专班函授学习。2001年,17名干部参加全国成人高校专升本入学考试,3人参加大专入学考试。2002~2003年,有49人参加全国成人高校专升本或大专入学考试。至2008年底,分局在职人员共152人,大学本科学历77人占50.7%,其中,全日制教育37人,在职教育40人;大专学历49人占32.2%,其中,全日制教育10人,在职教育39人;中专、高中学历26人,占17.1%。分局4名正副局长全部达到大学本科学历,35名正副科、所长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二、职称考试评审
  1987年11月26日,县工商局根据县职称改革办公室指示和省工商局职改〔1987〕1号文件精神,发出《关于申报评审经济专业人员职务的通知》。《通知》明确工商行政管理经济专业职务设置为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经济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经济检查、政策研究8项。专业职称分别为经济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通知》还对专业职务的任职条件、评审考核及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的复习考试办法等作出规定。12月17日,县工商局组建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经济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组,由柯根权、吕明兴、伍荣庆、吴永良、郑多兴、赖维能、蒋荣昌、陈贤能、葛民武等9人组成,柯根权任组长、吕明兴任副组长。12月25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长期从事经济管理、监督和政策研究等工作干部,可以评审聘任或任命经济专业职务,本系统从事会计、统计专业人员,参加当地财政、统计部门的统一评审。12月30日,县职称改革办公室、会计专业初级评审委员会联合通知,经评审,屠晓奋、邓丽萍、吴玲玲3人获得会计员任职资格,成为宁海县工商系统首批获技术职称人员。
  1988年,县职改办通知,经评审,杨瑞芬获助理经济师任职资格,王敏等29人获经济员任职资格,陈梅英、吴瑞珍获会计员任职资格。1989年9月27日,县工商局聘任杨瑞芬为助理经济师,任职时间从1988年7月1日算起;聘任王敏、叶标、蒋日成、林益统为经济员,任职时间从1988年1月1日算起;聘任雪灿梅、王建宁、王焕民、虞志宏、储亚宏、李波、王小平、俞旭东、张卫东、葛晓辉、顾方强、王友章、骆武弘、王凡、陈朝阳、孙佳恩、王向东、孙一、王美雅、张秀英、朱伟军等21人为经济员,任职时间从1988年7月1日算起;聘任戚惠萍为经济员,任职时间从1988年12月16日算起;聘任屠晓奋、邓丽萍、吴玲玲为会计员,任职时间从1988年1月1日算起;聘任陈梅英、吴瑞珍为会计员,任职时间从1988年12月1日算起。以上人员聘期均至1991年12月31日。12月21日,县职改办通知,经评审,叶才锋获助理经济师任职资格,高剑波等5人获经济员任职资格。同日,县工商局聘任叶才锋为助理经济师,聘任高剑波、俞申国、薛伟军、徐伟中、袁小微为经济员,聘期至1991年12月31日。
  1991年,县人事局通知,经评审,王敏等16人获助理经济师任职资格,邓丽萍获助理会计师任职资格,俞文彬等6人获经济员任职资格。9月13日,县工商局聘任王敏、孙佳恩、雪灿梅、葛晓辉、王美雅、顾方强、王向东、储亚宏、叶标、朱伟军、陈朝阳、王小平、王凡、林益统、王焕民、虞志宏为助理经济师,聘期自1991年9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9月17日,县工商局聘任邓丽萍为助理会计师,聘任张海英、俞文彬、叶兴贤、葛良云、王金岳、吕和平等6人为经济员,聘期至1995年12月31日。11月,童卫国等7人通过1991年全国经济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获经济员资格证书,成为县工商系统首批经全国统考获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992年6月,县工商局聘任童卫国、胡晓丽、陈群明、施建明、赵爱群、戴志宏、王敏君等7人为经济员。续聘杨瑞芬、叶才锋为助理经济师,蒋日成等17人为经济员,聘期自1992年1月至1995年12月31日。12月,经县财贸经济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陈志昌等7人获助理经济师任职资格,张敏获经济员任职资格。1993年1月,县工商局聘任陈志昌、王建宁、孙一、袁小微、俞旭东、高剑波、蒋日成等7人为助理经济师,张敏为经济员,聘期至1995年12月31日。9月,县人事局通知,胡和昶、褚小田获经济员任职资格。11月,王美雅通过全国会计师资格考试,获会计师资格,成为县工商系统第一个经全国统考获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1994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基层工商所、经济检查队工作人员列入机关工改范围,原专业技术职务不与机关职级工资挂钩,自工改之日起自然免聘。此后,不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1999年2月,县工商局发出《关于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的通知》,把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作为培养跨世纪干部队伍,造就新型工商行政管理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规定35周岁以下的公务员,在3年内必须取得助理经济师、经济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律师专业中的一个职称。是年,分局有60人参加职称资格培训,59人参加全国职称资格统考。其中,4人获经济师资格,18人获助理会计师资格。对全系统经济、会计、工程技术职称人员进行造册登记,重新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列入县组织人事部门的人才库。
  2000年,分局有49人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职称统考,2人获经济师资格,4人获助理经济师资格,1人获助理会计师资格。22人参加职称类外语考试,6人获得通过。2001年,有27人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职称统考,7人获经济师资格。2002~2003年,有17人参加职称外语考试。至2008年底,分局在职人员中共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70人。按专业分,经济类57人、会计类9人、工程类2人、法律类2人。按资格级别分,中级24人,其中,会计师4人:王美雅、李晓华、王平超、钱雪飞;经济师16人:俞申国、赵爱群、胡晓丽、王敏君、钟成伟、冯宗鹏、俞旭东、俞文彬、吴能革、邵伟明、顾方强、张敏、高剑波、何称松、张晓伟、杨继宠;工程师2人:张群策、孔建华;公职律师2人:蔡轸、秦峰;初级职称46人,其中,经济类41人,会计类5人。
  三、执法资格考试
  1998年11月,省工商局下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执法资格等级制度试行方案》。执法等级分初级、中级、高级3个等级。初级执法资格考试设置工商行政管理基础及程序法律知识、企业登记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和市场管理、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商标广告监督管理5门科目。其中,首项为公共科目,后4项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由执法人员依据自身工作岗位选择报考。执法人员和非执法人员除财会专业人员外,通过公共科目和1门专业科目考试,为具备初级执法资格。中级执法资格考试设行政法和经济法2门科目,执法人员通过初级5门考试后,可以报考中级执法资格。担任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和副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执法人员,通过初级5门考试后,必须参加中级执法资格的考试认证。初级和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每年安排2次,用3年时间完成。对考试合格者,由省工商局统一颁发《行政执法资格等级证书》。
  1999年7月,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省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举办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资格等级证书考试的通知》,省工商局委托省自考委负责受理集体报名、命题、印卷、考试、评卷等工作,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并在执法资格等级证书上副署。各市(地)自考办在省自考委统一部署下具体实施本市(地)的考试工作。10月30~31日,全省进行首次初级执法资格考试。宁波市考点设在宁波中学。分局31人参考,占应考人数的20%,24人获初级执法资格证书,占参考人数的77.4%。
  2000年4月,第二次初级执法资格考试,分局70人参加,占应考人数的50%。参考课题150门次,合格率为96.5%。53人获初级执法资格证书,占参考人数75.7%。10月,第三次初级执法资格考试,分局74人参考,参考课题123门次,合格107门次,合格率为87%。首次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分局6人参加,参考7门次,合格3门次,合格率为42.9%。
  2001年,两次初、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分局有168人次参加,合格147人次,合格率为87.5%。至年底,分局已有113人获初级执法资格证书,24人获中级执法资格证书。2002~2003上半年,3次执法资格考试,分局共有96人次参加。
  四、业务培训
  1984年,县工商局选派2名干部参加省工商局举办的经济合同管理师资培训班。县工商局自行组织新干部岗前培训2期,27名新干部通过培训走上工作岗位后,较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以会代训举办集市贸易统计、合同管理、企业登记和个体经济管理业务培训各1期。
  1985年,县工商局1名局领导参加省工商局举办的局长培训班。36人分别参加市工商局举办的商标、广告、企业登记、合同管理培训班。县工商局举办财会培训班2期,18人参加;集市贸易统计培训班1期,9人参加。全系统有48人参加由县工商局自行组织的经济合同法函授学习,为期5个月,印发学习资料和批改作业484份,培训结束时通过考试,多数成绩良好。
  1987年,9名军转干部参加省工商局举办为期4个月的岗前脱产培训。全系统有51人参加省、市工商局举办的各类短期业务培训。经济合同股为提高仲裁案件质量,开展仲裁案件质量讲评活动,历时半年,28人参加。
  1990年,为《行政诉讼法》实施作准备,全系统有190余人次参加省、市、县工商局举办的《行政诉讼法》培训。桥头胡工商所还对干部职工进行《行政诉讼法》考试。全局有19人通过省工商局仲裁员资格考试。
  1991~1993年,17名正副所长、队长参加市工商局举办的岗位培训,获上岗资格。200余人次参加省、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学校举办的市场管理、经济检查、商标、广告、企业、个私经济管理培训班。1993年,局机关33人参加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岗位培训。
  1994年,91人分批参加市工商局举办的专业岗位培训班。培训的内容有《工商行政管理总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道德》及新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等。125人参加当地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培训。县工商局自行组织《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并分6个考点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两法”考试。参考186人,参考率为100%,平均得分94.6分,其中,西店、梅林工商所名列前茅。9月下旬,局机关和各工商所分9个队,进行“两法”知识竞赛,桥头胡工商所、力洋工商所获一、二名。6名优秀选手被选送参加全市工商系统“两法”知识竞赛。
  1995年,重点对涉及个私经济管理、企业登记管理、经济检查、市场协管员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规程,组织培训。10月,对具体分管上述四条线的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考试。全系统公务员培训结束,取得较好成绩。
  1996年,县工商局有12位业务科长、业务骨干参加市工商局为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作准备举办的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培训班,获岗位资格证书。10名新进工商系统人员参加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培训,15人参加计算机应用培训。8月,组织全系统人员进行《行政诉讼法》培训,并于9月分A、B、C卷进行考试。
  1997年,县工商局有82人先后参加市工商局组织的岗位资格培训和考试,获合格证书。6名新调入人员参加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20名干部参加计算机技能培训,合格率97%。
  1998年,县工商局9名正副所长参加省工商局在省工商学校举办的工商所长岗位资格培训班。自5月下旬开始,全系统45周岁以下干部职工(含市场、协会工作人员)分3期,每星期1~2天时间,分批交叉,进行《民法通则》、个私经济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商标广告管理、经济检查、合同管理、法制等7门课程集中学习培训。由相关业务科长结合实践授课。8月30日,由老业务科长异地出卷,局领导监考,153名应考对象在城关成人学校,分6个考场进行监督管理、登记管理业务知识闭卷考试。平均成绩为79.4分、88.3分。局机关平均成绩列第一名。9月,梅林工商所对全体干部职工分引导、征收、管理、检查4个组,进行工商法规知识竞赛,其中,征收组获第一名。
  1999年,为提升个私经济统计水平和时效,举办个私经济统计培训班一期。局、所二级个私经济管理人员和电脑操作员近20人参加培训,县统计局专业人员辅导讲课。举办计算机应用操作培训两期,60余人参加。
  2000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市工商局在市委党校举办全系统垂直管理后的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分局3名中层青年干部参加该期培训。64人参加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全省中级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分局自行组织师资、教材,举办处罚程序、商标印制管理、商标广告案件办案质量、市场管理、市场统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与管理培训各一期,工商干部和市场协管员600余人次参加培训。
  2001年,省工商局批复同意成立“宁波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培训中心”,承担系统内外部分业务培训工作。面对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及时对干部开展知识更新培训。举办个体工商户网上登记实务、知识经济与私营企业发展、外资企业登记、经检执法、商标广告管理培训各一期,300余人参训。举办财务培训班一期,25人参加,学习《会计法》与工商行政管理,邀请县财政局和市工商局专业财会人员讲课辅导。8月31日,12月31日分2次组织分局系统行政执法实务考试,梅林工商所平均得分83.8分,列团体第一名。9月8日进行系统计算机应用比武,西店所、梅林所、经检队获团体优胜。
  2002年3月,分局组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培训,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90余人参加培训。咨询单位咨询师作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基本知识辅导。通过培训,为分局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完成认证工作打下基础。为提高干部语言文化素质,8月上旬开始,举办普通话和英语“双语”培训班。45周岁以下干部强制参加,45周岁以上干部自愿参加。培训时间为晚上和双休日,自8月19日开始连续6周。培训分普通话、英语入门初级、英语会话3个班。培训结束进行考试,不合格者将继续参加培训。
  2004年4~6月,对全体干部进行计算机技能培训。内容有中英文输入、Windows操作系统、文字处理软件word、电子表格Excel的使用、网络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工商事务软件、新的政务系统应用等。培训方式为分局组织培训,参加县人事局应用技能三级培训和自学相结合,并以自学为主。分局组织的培训分3个等次进行,30周岁以下干部培训1天,45周岁以下已取得计算机应用三级证书的干部培训3天,其余干部培训7天。经全面培训,成效显著,分局在市局随机抽人计算机应用考核中,成绩良好。为配合《行政许可法》实施,对全体干部进行《行政许可法培训》,并通过计算机局域网,开展网上培训。组建13位应诉人队伍,参加市工商局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
  2005年3月,分局举办信息宣传报道培训一期,20余人参加,由县级新闻媒体记者、编辑讲课辅导。举办4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干部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两期,每期20人,时间10天。2006年,结合“岗位能力建设年”活动,全年举办《公司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实务、公文写作培训11期,参训460余人次。2007年,按照“分层教育,分类培训”的要求,对全系统干部共组织商品检测、消费维权、行政处罚程序、法制员与应诉人等业务培训八期,参训干部550余人次。
  2008年,分局相继制订《200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2008~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干部的培训时间、内容和重点作较为详细的安排和规划。各业务科室开展法律法规、业务软件、综合技能培训25次,培训干部1600余人次。6月20~21日,分局以“提升自我、熔炼团队”为主题,举办首期青年干部养成训练班,对40名30周岁以下干部进行军事化封闭式集中训练。
  第五节 文明规范创建活动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文明规范创建活动,历经正规化、规范化、文明规范、红盾风采——文明规范、星级文明规范五个阶段。
  一、正规化工商所
  1990年8月,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创建正规化工商所的意见》,提出用3~5年时间将所有工商所建成正规化工商所。正规化工商所的标准是:队伍建设好,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和懂业务、善管理的干部职工队伍;执行制度好,做到政令统一,奖惩分明;完成任务好,“六管一打”成绩显著;清正廉洁好,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内外监督机制;所风所貌好,安全措施落实,无重大责任事故。11月,市工商局在奉化溪口召开正规化工商所建设现场会,推广溪口工商所创建工作经验。
  1991年2月,县工商局贯彻溪口会议精神,在长街工商所开展正规化工商所建设试点。经过近两个月的工作,3月27日,县工商局在长街召开正规化工商所建设试点预检会。正在长街工作的县长项建中看望了出席会议的工商局股、队长和长街工商所全体干部职工并作讲话,对工商部门开展正规化工商所建设,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全体工商干部做人民的儿子,多为群众办实事,当好经济卫士。4月9~10日,县工商局在长街召开正规化工商所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此后,经市工商局考核验收,长街工商所获正规化工商所称号,成为全县第一个正规化工商所,全市首批正规化工商所之一。
  1992年,继续推进正规化工商所建设,经市工商局考核验收,岔路工商所、力洋工商所、城关第二工商所正规化建设达标。1993年,城关工商所、西店工商所、一市工商所正规化建设达标,1994年,桥头胡工商所正规化建设达标。
  1995~1996年,经市工商局考核验收,明港工商所、跃龙工商所、梅林工商所正规化工商所建设先后达标。至此,全县11个工商所,正规化建设全部达标。1996年1月,市工商局召开规范化建设五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命名宁海县工商局人事股为规范化建设先进科(室)、长街工商所为规范化建设先进工商所,并受到大会表彰。
  二、规范化工商所(局)
  1992年5月,省工商局制发《关于开展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的意见》,推广宁波市工商系统开展创建正规化工商所的经验,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规范化工商所建设达标活动,并对规范化工商所的队伍素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业务工作、所风所貌、基础设施等6项达标标准作出规定。
  1993年5月,省工商局在东阳召开全省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宁海长街、力洋、岔路、城关工商所被命名为规范化工商所。会议对实行局所上下联动,将规范化建设向县(市)工商局机关延伸作出部署。8月,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创建规范化工商局的意见》,决定先在宁海等9个基本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工商局开展规范化工商局创建活动,同时,围绕岗位职责规范、廉政建设规范、工作秩序规范、内部制度规范、目标考核规范5方面,制订达标标准。10月,省工商局制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县(市)级工商局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试行)》。
  1994年3月,省工商局对宁海县工商局的规范化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5月23~25日,市工商局在宁海召开全市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会议采取务实与务虚、经验交流与理论研讨相结合方式进行。实地参观宁海县工商局机关、城关工商所、大北门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局长程象麟在会上作狠抓五个规范,把机关建设逐步引向深入的典型交流发言。6月14日,省工商局命名宁海县工商局为规范化工商局,城关、西店、一市工商所为规范化工商所。
  1995~1997年,省工商局分3次先后命名桥头胡、梅林、跃龙、明港工商所为规范化工商所。至1997年底,在省工商局首轮规范化工商所、局创建中,县工商局及下属11个工商所全部达标。
  三、文明规范工商所(局)
  1997年7月,省工商局在总结前五年规范化工商所(局)建设经验基础上,制发《关于全省开展文明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所(局)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级文明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所(局)考核验收标准(试行)》,启动新一轮创建工作。8月,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印发市级文明规范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考核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对创建对象范围、实施方法步骤、考核形式、考核标准和计分办法作出规定。是年,经市工商局考核验收,桥头胡工商所创建市级文明规范工商所达标。
  1998年,经省、市工商局考核验收,城关工商所、桥头胡工商所被命名为省级文明规范工商所,梅林、跃龙、城关工商所被命名为市级文明规范工商所。
  1999年,省工商局命名梅林、跃龙工商所为省级文明规范工商所,市工商局命名力洋、长街、城关市场工商所为市级文明规范工商所。
  2000年,力洋、长街、城关市场工商所经省工商局考核验收,省级文明规范工商所达标。8月9日,市工商局召开文明规范创建十周年总结表彰大会,梅林工商所、桥头胡工商所为文明规范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2001年,省、市工商局分别命名宁海分局为省级、市级文明规范化工商局,西店工商所、岔路工商所为市级文明规范工商所。
  四、红盾风采——文明规范单位
  2002年9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全面实施“红盾工程”切实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的决定》,决定在全省实施“红盾工程”,开展“红盾风采——优秀班子”、“红盾风采——文明规范工商所”、“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科室(队)”等“红盾风采”系列创建活动。
  2003年2月,省工商局发出《关于印发工商系统开展“红盾风采”系列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明确各类“红盾风采”单位的达标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5月,市工商局发出《关于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对市级“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的标准和考核办法作出规定。是年,经省工商局考核,西店工商所、城关工商所获“红盾风采——文明规范工商所”称号。
  2004年,经省工商局考核,分局领导班子获“红盾风采——优秀班子”称号,桥头胡工商所、梅林工商所、长街工商所获“红盾风采——文明规范工商所”称号,县办证中心工商注册窗口获“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称号。经市工商局考核,“12315”举报申诉中心获市级“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称号。
  2005年,经省工商局考核,力洋工商所、桃源工商所获“红盾风采——文明规范工商所”称号,“12315”举报申诉中心获省级“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称号。至此,分局“红盾风采”系列创建活动全部达标。
  五、星级文明规范单位
  2007年3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创建工作的通知》。4月,下发《关于浙江省文明规范注册窗口认定管理办法和星级文明规范注册窗口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7月,分局制订《2007~2011年全县工商系统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创建规划》,确定从2007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创建三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5个,四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2个。
  2008年,经省工商局考核验收,分局领导班子获“红盾风采——优秀领导班子”称号,工商注册窗口获“四星级文明规范注册窗口”称号,桥头胡工商所、长街工商所、力洋工商所获“三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称号。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如实地记述了宁海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现状及其曲折的沿革过程。全书包括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检查、法制工作、行政事务、社会团体等十三章内容,是一部宁海工商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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