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3385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案件审核审批 |
| 分类号: | F203.9;D922.29 |
| 页数: | 4 |
| 页码: | 312-315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79至1983年,案件审核审批按上级文件精神分级进行。1984年,县工商局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案程序(试行)》制发相关规定,明确办案程序和审批权限。1988年,设立经济检查队负责案件审核和指导。1995年,县工商局增设法制股,书面审核处罚案件。1996年,建立案审委员会,对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决定。1997年起,调整案件审批权限,明确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适用范围,实行各业务科与法规科双重审核,并首次确定兼职法制员。2000年后,对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授权兼职法制员核审,严格审核以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工商 案件审核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如实地记述了宁海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现状及其曲折的沿革过程。全书包括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检查、法制工作、行政事务、社会团体等十三章内容,是一部宁海工商的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