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查处假冒伪劣商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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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36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查处假冒伪劣商品
分类号: F203.9;D914.33
页数: 10
页码: 271-2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1年至2008年,宁海县工商局持续开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初期主要没收伪劣商品、罚款和批评教育违法者;1987年后集中打击,举办展览提高消费者识别能力;1990年代捣毁制假窝点,开展专项斗争,与企业联手打假;2000年代后,实施多项市场整治和反仿冒、反侵权行动,商品质量抽检成为重要手段。2008年,案件数量和价值再创新高,个体工商户违法占比最高,假冒侵权商标案件突出。
关键词: 宁海县 工商 伪劣商品

内容

1981年2月,县工商局查获宁海县医药公司违规向河南省安阳县安丰阿胶厂购进非法生产的劣质阿胶945公斤。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决定》的精神和宁波地区卫生局“对安丰阿胶厂非法生产的阿胶,不准销售,不准供药用,坚持就地处理”的意见,没收尚未销售的劣质阿胶928千克,并责成宁海县医药公司作出深刻检查。这是县工商局自1979年单独建制后首次发文处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是年,共查处经销倒卖伪劣阿胶案4起,没收伪劣阿胶1008.5千克。
  1985年,根据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农业委员会、财贸办公室和市工商局发出的《关于坚决制止生产、销售冒牌及伪劣商品的联合通知》,对全县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相关生产企业、批发零售单位,开展以自行车、卷烟、瓶装酒、服装、药品、电风扇六大类商品为重点的大检查。查获劣质自行车100辆、冒牌自行车200辆、冒用地名的电风扇61台、服装2652件以及大量假冒商标标识。配合县卫生部门销毁一批假药劣药。对30余户有违法违章行为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罚款和批评教育的处理。1986年,查获冒牌“永久”、“凤凰”、“海狮”自行车350辆,对当事人分别作出没收、罚款的处理。6月,国家工商局就贵阳市一些不法分子以酒精兑水冒充白酒在市场上出售,造成饮酒中毒1000余人、死亡23人事件向全国发出通报后,县工商部门与县卫生、物价、标准计量部门配合进行两次酒类、酱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大检查。查获西店7户个体酒厂存在以酒精兑水配制酒情况,对其作出停止生产配制酒的处理。茶院蜜饯酱菜厂因生产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劣质酱油并屡教不改,被吊销营业执照。
  1987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坚决查处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于6月下旬至7月中旬,集中开展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共出动检查318人次,重点检查534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主要有:酒精(包括三级酒精)兑水假白酒3.26万千克,以水、盐、酱色混合或合格酱油再兑水加盐制作的劣质酱油34558千克,冒牌电风扇681台、收录机47台、自行车94辆,非法出版物530册,假银元129枚,假冒商标标识3.9万张,过期失效农药300瓶,冒牌卷烟20条、酒2042瓶,变质或劣质食品1.38万千克。收缴和吊销生产假白酒和劣质酱油的西店地区7户酒厂和桥棚、香山、力洋水库等酱油厂的营业执照。7月下旬,将查获的部分假冒伪劣商品在城关南门市场举办展览,以揭露不法分子的欺骗手法,提高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参观人数达5000余人,副县长赵淳然、县人大副主任孙素贞等县领导参观展览。
  1988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坚决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通知》,组织力量,继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西店酒厂在1987年因生产酒精兑水假白酒被查处后,又顶风作案,继续大量制售酒精兑水假白酒,并将假白酒兑制成“糟香白酒”销往宁波、象山等地。在市工商局、卫生局和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县工商部门对其作出没收假白酒629坛,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责任人罚款的处理。
  1989年,由县工商、标准计量、卫生防疫、文广、物价、公安等部门共同建立打假治劣领导小组,抽调60余人,分宣传、检查、处理三个小组,在城关地区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共出动检查182人次,检查工商企业227户,受处理47户;检查个体工商户307户,受处理35户。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主要有变质或劣质食品罐头10484瓶(听)、糕饼332千克、酒30瓶,假冒名酒820瓶,不合格电冰箱50台、自行车19辆,劣质电器开关18069件,非法出版物690册、录音带44盒,进口旧西装312件等。在城关南门市场再次举办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展览。县委书记、县长陈启宏,县人大副主任周炳常率正在县委党校学习的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参观展览。陈启宏在参观后指出:“在商品经济情况下,制售假冒劣商品违法行为难免会出现。只有加强管理,才能把这种行为减到最低限度。”展览后,一批假冒劣商品被销毁,省、市、县电视台分别对此进行报道。1990年,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52起,查获劣质食品593千克,低压电器21017件。
  1991年7月,深甽工商所在西店尤家村捣毁一个制造假冒“加佳”牌低泡高效洗衣粉窝点,当场缴获假冒“加佳”牌洗衣粉3900袋,外包装纸箱750只及原料一批。8月,由县财办牵头,与有关部门配合,在全县11个建制镇以烟酒、食品、电器三大类商品为重点,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劣商品专项斗争。共查出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262户(人),占被查单位和个人的61%。查处假冒劣商品110余种,案值7.7万元。在城关崇寺山捣毁一个生产假冒“虎跑泉”瓶装白酒的窝点。9月20日,在城关地区对集中查获的部分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曝光后公开销毁。
  1992年4月,县政府成立打击制售假冒劣质商品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局。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劣质商品违法行为专项斗争,分宣传发动、自查、打击查处、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其间,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出动检查732人次,检查企业和个体户702户。查处的假冒劣商品主要有假冒名酒1260瓶、卷烟2986.3条、劣质电器291件、劣质食品罐头饮料7270瓶(听)、假人参13.7千克及假冒“双宝素”、“娃哈哈”等滋补品一批。桥头胡工商所在梅林镇下河村捣毁一个制造假冒“北京牡丹”卷烟窝点,当场查获烟丝85公斤,标志烟纸一批,制烟工具一套。接着又在梅林镇新建村查获福建人梅铀清倒卖假冒“中华”、“云烟”、“红山茶”等高档卷烟2788条,案值15万元。深甽工商所在紫溪查获临海人许统华和当地人邬荣峰合伙倒卖假茅台酒1200瓶。3起案件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月10日,在县工人文化宫举办查处假冒劣商品展览,有5000余人参观展览,县委副书记、副县长郑瑞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淳然参观展览。展后,将两卡车案值10余万元的假冒劣商品运送到垃圾场进行公开销毁。
  1993年,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32起,其中,经销假冒名烟、名酒大案各1起。查获的主要物品有假烟2074条、假茅台酒756瓶、劣质白酒617瓶、假桂圆131千克、劣质饮料36630瓶、假“乐口福”510箱、假黄金制品12件、假银元120枚、劣质水泥66吨、非法翻录的音像制品1028盒。捣毁加工冒牌糖果窝点1个,缴获假冒他人厂名商标的包装纸20余万张。1起案件1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与诸暨市化工日用品厂、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宁海县饮料一厂等企业联手打假,查获冒牌蚊香28箱、饮料23箱。
  1994年,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78起,其中,大案1起,罚没款金额5.59万元。1起案件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与江苏洋河酒厂、江西合成洗涤剂厂、海宁强力神有限公司等企业联手打假,查获一大批假冒“洋河大曲”瓶酒、“月月红”洗衣粉及劣质假冒滋补品。
  1995年,根据上级工商局提出的“打假保节日、打假保农业、打假保健康、打假保名牌”的要求,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打假保节日”行动,查处宁海农批市场1户个体户倒卖假冒名酒、1户个体户经销假冒滋补品等大案。春耕期间开展“打假保农业”行动,查处一批经销劣质化肥的单位和个人,查获劣质化肥200吨。在西店镇查处销售劣质饲料大案3起,查获劣质饲料54吨。夏季,在县标准计量部门配合下,开展夏季饮料市场整治,查获无执照、无厂址、无厂名、无合格证的饮料4.3万瓶,劣质黄酒1.2万公斤。第四季度开展“打假保名牌”行动,查处华东刀片厂生产假冒“飞鹰”刀片大案,查获假冒“飞鹰”刀片60万片及其商标标识43万张。全年共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46起,其中,大案9起,罚没款17.2万元。1996年,全年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43起,假冒劣商品案值41.5万元,其中,大案4起,罚没款金额13万元。5月,连续查获经销假冒“春笋”牌白胶案件3起,假冒白胶262箱。
  1997年,制售假冒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大要案增加。年初,县政府分管县长发表电视讲话,作“打假”动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年出动1661人次,检查企业、个体户3223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个,查处假冒劣案件98起,比1996年增加128%;假冒劣商品案值121万元,其中,大案9起,占当年全部经济违法大案的64%;罚没款25.8万元,比1996年增加1倍。分两次集中销毁查获的假冒劣商品,案值45万元。1月,会同上海华生化工公司打假人员,在宁海甬宁造漆有限公司仓库查获冒牌“古象”油漆110组。3月,与福建恒安集团成员单位联手在深甽镇查获宁海县三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假冒“安乐”卫生巾500箱,非法经营额5.3万元。5月,西店工商所在西店镇一民宅内捣毁一洗衣粉制假窝点,当场缴获假冒洗衣粉9吨,原料粉8吨,假冒“佳美”、“奥妙”、“雕牌”洗衣粉包装袋1万余只,案值6万余元。7月,一天内查获生产冒牌剃须刀架的企业7户,非法经营额达1200万元。8~9月,以学校周边商店、市场为重点开展“打假保健康”行动,查获劣质食品1118千克、饮料7191瓶、滋补品6585盒、酒类6955瓶、糖果100千克、割香螺500千克、假冒商标标识556万张、包装袋100余只。在《宁海报》上对生产经销不合格饮料的7户企业和个体户公开曝光。
  1998年,查获宁海石油公司经销劣质柴油600吨,案值123万元。会同县卫生、农业等部门开展药品、兽药市场联合检查,查获劣质“净阴灵”洗液10980瓶,假冒“开塞露”1.35万瓶、“红桃K”生血剂216盒,劣质中药材60千克,冒牌“枪手”杀虫剂720瓶,不合格土霉素、安乃近等兽药1436箱。山西朝州假酒致人死亡案发生后,为贯彻上级工商部门的紧急通知,检查生产和销售酒类单位326户,查获假冒“种子”、“五粮液”等名酒1013瓶,“甲醇”含量超标的散装白酒302埕。西店工商所针对2名群众因食用割香螺中毒死亡事件,采取“打防结合”,整顿割香螺的采集、销售行为,查获并销毁割香螺760千克。是年,共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114起,其中,大案13起,捣毁制假窝点8个,集中销毁假冒商品2次,案值42万元。
  1999年,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125起,其中,大要案21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1个,罚没款93万元,占当年全部经济违法案件罚没款的44%,集中销毁劣质商品案值15万元。西店镇一村民生产假冒“碧丽”牌花露水2200箱,已销售1100箱,查获1100箱。宁波亚龙电池有限公司向跃龙街道一居民提供生产设备和场所,生产假冒“DVRAELL”电池72万节,已销售36万节,非法经营额达37.8万元,查获36万节。宁波东方艺术彩印厂生产假冒“钓鱼”牌扑克94947副。宁海百佳剃须用品厂制售假冒“蝴蝶”牌铁壳鞋油20.16万盒,非法经营额12.3万元,生产假冒“LVDE”牌鞋油51.8万盒,已销售5万盒,非法经营额达3.5万元,未销售部分及马口铁2吨被查扣。宁波喜吉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假冒“囍”牌压力锅2240只,案值12.4万元,已销售700只。长街工商所查获的李永跃无照经营农资案,非法经营额15万元,被省工商局列为浙江省“1999年红盾打假保农业”行动十大案件之一。
  2000年,针对宁海县有关压力锅生产企业的区域性、行业性制假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假冒“囍”牌压力锅案件6起,查获假冒“囍”牌压力锅9851只,压力锅盖7596只,压力锅身757只,印有“囍”字的内外包装11560只,案值48万元,共处罚款24.8万元。在打击制售冒牌压力锅的同时,向社会宣传因压力锅质量问题发生人身伤害的典型事例,提倡市民使用安全系数较高的92标准压力锅。并与有关压力锅生产企业联系,开展压力锅以旧换新活动,让群众以较低的价格,用旧压力锅换取符合质量标准的新压力锅,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支持。仅3月15日当天就以旧换新2600只。继续开展“打假保健康”行动,出动检查945人次,检查市场78个(次),生产企业、商店1436户,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49起,其中,大案8起,捣毁制售假窝点25个,罚没款17万元。查获的物品主要有:假烟2861条,假酒440瓶,割香螺420千克,冒牌劣质饮料1635瓶,糕点1829千克,酱油6250袋。
  2001年,贯彻市工商局《2001年全市区域性假冒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查处一批区域性、行业性制售假大要案。宁海县天明山铝制品厂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生产“囍”牌压力锅,非法经营额100万元,被处罚款30万元。跃龙街道一村民自1999年开始生产假冒“双鹿”电池,屡查屡犯,非法经营额达10万余元,当场查获假冒“双鹿”电池4.6万节,制假工具一套,当事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强蛟一家企业生产假冒“BIC”牌剃须刀,当场查获假冒剃须刀成品、半成品40万把,包装袋3万只,制假模具4套,案值10万余元。长街工商所查获长街一村民生产假冒“虎头”牌手电筒11.8万只。城关工商所查获宁海县华新文教用品厂制售假冒“长城”牌卷笔刀,案值3.5万元。桥头胡工商所连续查获4起生产假冒“DOVV5”牌打孔机案。是年,还开展摩托车及配件制售执法活动,检查摩托车及配件生产企业36户,销售点55户,维修点89户。捣毁制假窝点4个,售假窝点2个,查处制假售假案件9起,查获假冒“铃木”、“海门”牌摩托车活塞环4010只,油封5450只,商标标识25万张,非法拼装冒牌摩托车139辆,假冒摩托车发动机81台,案值达100余万元。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打假保节日”、“打假保健康”专项活动。查处制售假冒劣案件52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1个,查处的假冒劣商品主要有:滋补保健品2256盒、药品56瓶(盒)、“中华”香烟1500条、劣质钢材41吨、一次性注射器1805支、一次性输液器1550支等,案值211万元。打假治劣工作与打假宣传并举,向社会各界及时通报工商打假情况,曝光典型案例,以震慑不法分子。全年编发《整治市场经济秩序》专报39期,下发集中整治通知9个,向各级媒体发送有关新闻稿件215篇。
  2002年,开展元旦、春节“两节”市场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农资市场打假,服装市场打假及反仿冒、反侵权、反误导专项行动。全年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154起,其中,大要案23起,查处假冒劣商品总案值274.22万元,罚没款58.35万元。
  2003年,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300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食品场所560户,查处制售假冒劣食品案件30起,案值25万元,罚没款2.7万元。防治“非典”期间,通过群众举报和市场巡查等多种途径,查处销售劣质口罩案件7起,其中,大案5起,缴获劣质口罩2500只。这些口罩多为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产品,主要来自义乌小商品市场和宁波二号桥市场,还有的为安徽游商送货上门。共处罚款6万元。全年共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140起,其中,大案17起,案值567.52万元,罚没金额106万元。
  2004年,国务院决定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职责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据此,分局制定《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制度》、《商品质量抽检记录登记制度》、《商品质量抽检样品保管及送检制度》、《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布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实施抽样检验。此后,商品质量抽检成为工商部门打假治劣的重要手段。是年,共抽检电动自行车、白色水泥、农资、食品、洗涤用品、灯具等15种、302批次商品,查出不合格115批次,不合格率38%,立案查处115起,罚没款107万元。下半年,围绕创建“平安宁海”中心工作,开展消费安全百日执法行动。共出动检查3212人次,在跃龙街道范家村捣毁一个外地人员非法生产地沟油窝点;以宁海百家农批市场等大型批发市场、超市为重点,检查各类市场、食品经营单位5938户次,查处假冒劣食品案件78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案值32万元,罚没款10.3万元。查处的“三无”和假冒劣物品主要有粮食4吨,酒及饮料23466瓶,副食品、乳制品342千克。全年共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171起,案值1382万元,罚没款197.14万元,占当年全部经济违法案件罚没款总额的43%。
  2005年,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202起,比2004年增加18%,总案值436万元,其中案值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17起;罚没金额236.64万元,比2004年增加20%。以灯具、文具行业为重点,开展“打假保名牌”,查处制假售假案件22起。查获假冒“吉利”牌剃须刀成品20余万把,半成品1万余把,包装盒、卡片2万余只(张)。根据省、市工商局《2005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计划》,结合宁海实际,重点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有关的食品和农资市场商品进行质量抽检。抽检农资商品86批次,不合格38批次,不合格率为44%;抽检养殖饲料8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12%;抽检奶制品、饮料、粮油商品88批次,不合格38批次,不合格率为43%;抽检珠宝13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率为62%;抽检火花塞2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100%。对抽检出的不合格商品,分别作出责令停止销售、没收销毁、罚款等处罚。
  2006年,对食品、农资、建材三大类商品质量抽检179批次,不合格63批次,不合格率为35%。其中,铝合金建筑型材抽检17批次,全部不合格。对不合格商品立案查处59起,罚没款129.38万元。7月,开展夏令食品安全检查行动,在桃源街道隔水洋等地查获地沟油104桶,案值3.9万元。是年,全县共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173起,案件总值797.7万元,罚没款243.64万元,其中大要案21起。
  2007起,依托移动办公系统,并与工商所责任区监管相衔接,形成执法监管网络,查处大要案。在查处销售假冒“新开河”牌红参系列案时,各工商所得到信息后,统一开展行动,检查辖区内所有药店,一举查获销售假冒“新开河”牌红参案13起,售假者无一漏网。梅林工商所利用移动办公系统,对辖区内手机市场进行全面整顿,通过查验手机入网许可证号,查获假冒“CECT”牌手机12部。桃源工商所查获冒充“亿六”注册商标大案,案值300余万元。宁海县甬石东南化工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柴油,被处没收不合格柴油500吨,变价款100万元。这是宁海县工商部门历史上单案处以罚没款最多的一个案件。装饰建材商品不合格率仍然居高不下。抽检电线和陶瓷等建材28批次,不合格16批次,不合格率为61%;抽检铝合金建筑型材27批次,不合格22批次,不合格率为81%。
  2008年,抽检农资、食品、土制白酒等商品193批次,检出不合格商品38批次,立案查处22起,罚款3.77万元。全年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302起,案件总值325万元,其中,案值5万~10万元8起,案值10万~30万元5起,罚没金额289.96万元。从案件违法主体上看,集体企业违法2起占0.7%,各类公司违法60起占19%,私营企业违法16起占5.3%,个体工商户违法183起占60.6%,社会闲散人员违法41起占13.6%。从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类型上看,假冒侵权商标案件相当突出,全年查处107起,罚没款184.23万元。宁海县振业制灯有限公司侵犯中山帝光汽配实业有限公司“FL”注册商标专用权,非法经营额20万元,被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8万元。西店工商所依靠群众举报,查处制售假冒“虎头”、“凯达”、“铭展”牌手电筒案8起,共处罚款26.5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1起。冒用认证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伪造产地,虚假宣传产品质量案件增多,全年查处28起,罚没款43万元。食品质量案件虽然案值少,但数量大,全年查处125起,罚没款8.62万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如实地记述了宁海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现状及其曲折的沿革过程。全书包括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检查、法制工作、行政事务、社会团体等十三章内容,是一部宁海工商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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