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标印制及使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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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36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商标印制及使用管理
分类号: F203.9;F760.5
页数: 4
页码: 238-241
摘要: 本文概述了从1980年至2008年宁海县商标印制及使用管理的历程。1980年,省工商局发布通告规范商标印制管理,宁海县积极响应并执行。1983年,宁海印刷厂成为首家定点商标印制企业。此后,宁海县不断加强商标印制管理,包括确定商标印制定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违法印制商标行为等。同时,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整顿,纠正商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办理商标变更、续展等相关手续。1990年代后,宁海县还组织商标印制单位业务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管理水平。2000年后,宁海县开展了多次商标印制单位专项执法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印制商标行为。至2008年底,全县有印制单位317户,其中商标印制单位87户。整个历程体现了宁海县在商标印制及使用管理方面的严格管理和不断进步。
关键词: 宁海县 工商 商标印制

内容

1980年4月26日,省工商局发布《关于加强商标印制管理的通告》,规定任何企事业单位需印制商标及带有商标的包装、装潢,必须取得当地市、县工商局核发的《商标印制证明》方可印制。5月21日,县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单位在内部张贴此通告,进行宣传并遵照执行。
  1983年,确定宁海印刷厂为宁海首家定点商标印制企业。是年,查处违反注册商标使用管理案件3起,违反商标印制管理案件1起。1984年,市工商局制发《宁波市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定商标定点、凭证印制。
  1985年7月,国家工商局发出《关于商品使用未注册商标时应当标明企业名称或地址的通知》,规定自1985年10月1日起,凡使用未注册商标不标明企业名称或地址的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8月,县工商局转发此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向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好宣传工作,遵照执行,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同年,对全县7户印刷企业,30户生产(装配)电风扇、电视机、洗衣机、服装的企业和有关销售单位以及各小商品市场,清查商标的印制和使用情况。共查获冒牌和冒用地名的服装商标标识1610张,电风扇商标标识20000张,糖果商标标识78万张。对冒用地名的67台电风扇、2652件服装,当场作销标处理。没收非法印制商标的印版2副,对4户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印刷、生产企业作罚款处理,对32户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批评教育。
  1986年7月,县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局新颁布的《商标印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33户商标广告印制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收缴非法印制的商标印版3副、假冒商标标识3万余张,对未建立印制登记制度和制度不健全的印制企业,责成其建立和完善印制登记制度。
  1987年3月,县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商标注册证使用须知》,要求商标注册人依法正确使用、管理《商标注册证》。是年,对全县使用商标单位和50户印刷厂进行检查。对12户非法承印商标标识的印刷厂分别作出处理,共收缴非法印制的商标印版19副、各类商标标识39000余张,罚款3150元。
  1988年上半年,对全县印制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在确定保留的53户印制企业中,22户为商标印制定点单位。下半年,贯彻省政府颁布的《浙江省印制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63户印刷企业进行检查,在印刷业务中,基本符合手续的59户,占92.2%。对4户非定点印制企业擅自承印商标的违章行为进行查处,收缴商标印版3副、半成品商标标识300张,罚没款800元。是年,对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企业进行一次普查,督促和帮助9户企业完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
  1989年,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继续开展整顿酒类商标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县4户酒类生产企业使用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对其中1户违法使用酒类商标的企业作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理。按照市工商局的部署,对全县59户印刷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处违法印制商标的企业2户。
  1990年,对全县228户企业和个体户使用的241件注册商标进行验证,发现擅自扩大注册商标核定商品使用范围2件,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文字图形12件,未标明“注”或R标志64件,遗失注册证20件,连续3年未使用44件,还有些商标注册人发生变化而未及时申报变更。对上述问题,分别作出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的处理或督促帮助商标注册人办理补证变更等相关手续。经普查,全县有未注册商标27件,其中,乡镇办企业9件,村办企业18件,有10件未注册商标在普查中申报注册。同年,对全县72户印刷企业进行二次全面检查验收,其中对定点印制商标单位作重点检查。根据条件具备、布局合理、便于管理原则,新核定商标印制定点单位16户。年底,全县有商标印制定点单位22户。1991年,对全县商标印制企业进行检查,从教育着手,纠正违章6户,帮助建立健全承印商标的审查、合同、登记、留样、废次标识处理、上报等制度。市工商局对宁海商标印制企业管理情况检查后,评价较好。
  1992年,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限10年,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时,应当申请续展注册的规定,对全县1983年前注册的12件商标进行一次清理,纠正企业商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的企业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督促帮助有到期商标的企业办理续展手续。
  1994年,根据修改后的《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全县28件商标许可使用情况进行清理,纠正商标许可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98户印刷企业生产经营进行检查,为重新确定指定印制商标单位打下基础。对199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422件商标进行验证,基本摸清全县注册商标的现状及使用情况。
  1995年,对全县132户印制企业进行验证和整顿。注销11户名存实亡的印制企业,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案件8起,罚没金额2700元,收缴印版6副。对94户生产正常、守法经营、符合商标印制条件的企业,重新核发《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
  1996年上半年,对39户使用外地注册商标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35份。下半年又对改正情况进行复查。是年3月,对城关地区20户名牌商品专营、专卖店的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清理一些名不副实的专营、专卖店与部分商品。
  1997年,县工商局组织全县申请印制商标单位的业务管理人员进行《商标法》和《商标印制管理办法》集中培训,320人通过考试合格。按照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对全县162户印制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对无《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单位印制商标和有证单位不按规定承印商标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共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案件32起,罚没款5.9万元,收缴商标标识30余万张,印版、模具23副,责令限期改正6户,取消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资格2户,捣毁非法印制窝点1个。
  1998年,对全县1995年12月28日前核准注册的608件注册商标进行验证。通过验证,25户企业的33件商标办理变更、许可、转让、补证手续。1999年,对1996年注册和1986年前注册并续展的商标进行验证,应验269件,实验248件,验证率92%。通过验证,纠正商标使用中的各类问题,督促帮助企业办理商标变更、许可、转让手续21件。对102户商标印制单位和46户非商标印制企业进行验证换证和专项执法检查。共换证77户,缓换证6户,注销商标印制单位证书19户,查处商标印制违法案件26起,捣毁非法印制窝点3个,收缴商标标识3.2万张(套)、印版54副,罚没款7.7万元。
  2000年,根据省、市工商局统一部署,自5月中旬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标印制单位专项执法整治。共立案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案44起,其中无证印制5起,印制假冒侵权商标标识2起。收缴商标标识1万余张(套)、印版模具9副,罚没款6万元,责令有违章行为的17户限期整改。
  2001年,对612件应验证的注册商标进行验证,实验548件,验证率89%。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针对商标印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局于5月份发出第3号集中整治通知,对全县印制企业进行集中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印制侵权商标标识、非法印制商标标识、承印商标制度混乱的企业,并结合整治对商标印制单位进行验证。共出动人员457人次,拉网式检查印刷企业173户,其中商标印制单位109户。整治验证中,取消商标印制资格10户,责令限期整改14户,立案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标识案件19起,其中印制假冒侵权商标标识案件8起,收缴商标标识11万余张(套),罚没款6.5万元。力洋工商所在专项检查中,查获假冒“吉列”注册商标包装物6万余套。
  2003年,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对全县现有注册商标进行全面验证,应验1502件,实验790件,验证率53%。使用规范的729件,占已验证数的92%,使用不规范的56件,其中改变注册人名义的26件,改变地址的27件。验证中指导注册人续展5件,督促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33件,办理转让手续9件。查处违法使用商标案件2起,罚款1.2万元。商标验证所有资料输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是年,检查印制企业67户,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案件44起,其中印制假冒、侵权商标标识5起,罚没款12.99万元,收缴印版1副、商标标识3万余张。
  2004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新修订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分局制定《商标印制企业规范管理制度》,下发各商标印制企业参照执行。9月,组织各工商所对辖区印制单位进行交叉检查,共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案件45起,其中印制假冒、侵权商标标识4起,共处罚款21.26万元,收缴印版模具6副(套)。2006年,分局修订《商标印制企业规范管理制度》,下发各印制单位参照执行。各工商所每季度对印制企业进行一次检查。全年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标识案件49起,责令限期改正8户,罚款20万元,收缴印版模具4副。
  2007~2008年,对商标印制企业进行4次清理整顿,共查处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案件98起,其中印制假冒侵权商标标识7起,商标印制登记管理制度不健全45起,其他违法印制商标标识行为46起,共处罚款35.1万元,责令限期改正63户,收缴印版模具41副(套)。2008年底,全县有印制单位317户,其中商标印制单位87户。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如实地记述了宁海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现状及其曲折的沿革过程。全书包括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检查、法制工作、行政事务、社会团体等十三章内容,是一部宁海工商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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