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商标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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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35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商标管理
分类号: F203.9;F760.5
页数: 30
页码: 215-2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商标管理情况,方别记述了商标注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商标印制及使用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等。
关键词: 宁海县 工商 商标管理

内容

新中国成立前,宁海工业基础薄弱,商品经济欠发达,无注册商标,亦无商标管理史料记载。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发展,商标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商标数量日趋增多,发展迅猛。至2008年底,全县有国内注册商标2409件,境外注册商标581件,并且已经创出一批享誉国内外市场的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宁波市知名商标,商标综合实力列全国商标发展百强县第50位。其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大力宣传商标法规,指导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培育鼓励企业创品牌。同时,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利为核心,加强商标印制管理和使用管理,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
  第一节 商标注册
  一、国内商标注册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7月,政务院颁布《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和《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月,县政府发出贯彻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通知,并签发“商标注册申请书”等6种表格样式。
  1957年1月,国务院批转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商标全面注册的通知》,商标改自愿注册为强制注册。1963年,国务院颁布《商标管理条例》,商标实行全面注册。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标被视作“封、资、修”的产物受到批判。1966年8月,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通知,对内销商品商标发证工作暂停办理。商标注册工作中断。
  1979年,商标注册管理工作恢复。1月8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通知精神,县工商局发出《关于清理商标的通知》,对全县使用的商标进行清理,共清理出在使用但未注册的商标8件,督促使用单位上报注册。年底,国营宁海县食品厂的“康乐”牌奶粉商标、宁海县袜厂的“跃龙山”牌弹力袜商标等3件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成为宁海最早的注册商标。
  1980年5~7月,县工商局先后发出《关于办理商标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使用商标的企业应及时申请注册的通知》,督促在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必须在8月底前,将商标样本送县工商局办理申请注册手续,逾期不报,不准使用。1980~1982年,全县新申请商标注册22件,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9件。至1982年底,全县共有注册商标12件。
  1983年3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施行,1963年国务院颁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商标实行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改变了全面注册制度。3月10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后,商标注册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县工商局在县文化宣传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采取专题展览、广播、放映等办法,广泛宣传《商标法》,推动商标注册管理工作。是年,全县新增注册商标25件,年底,全县有注册商标37件。1984年,新增注册商标10件。
  1985年,根据省工商局通知,自7月1日起,申请商标注册,由县工商局核转交由市工商局复审后直接报国家工商局审批,不再经省工商局核转。是年,全县核转上报申请商标注册27件,国家工商局核准商标注册24件。年底,全县有注册商标71件。
  1986年,县工商局核转上报申请商标注册47件,经国家工商局核准36件,待核7件,驳回申请4件。宁海服装四厂(后更名为一休童装厂)于1985年2月申请注册“一休”童装商标,国家工商局初审以“一休”是和尚,是一种宗教信仰,做商标容易造成其他不良影响为由驳回申请,县工商局支持企业以“一休”是儿童聪明的象征,不是迷信为由提出答辩。国家工商局认可企业的答辩意见,于1986年9月核准“一休”童装商标注册。
  1987年,县工商局提出商标工作也要为振兴宁海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结合普法教育,向社会宣传《商标法》,其中向企业宣讲23场次,1745名企业管理人员听讲。深入挂市牌企业和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乡镇企业,帮助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确定商标名称,查阅商标资料,减少重复,提高核准率,委托设计商标图样,拟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对他人提出异议的初审公告商标进行情况分析,提出答辩。是年,上报申请商标注册72件,比上年增加53%,其中乡镇企业申请商标注册54件,占总数的75%。国家工商局核准商标注册54件,比上年增加50%。至年底,全县有注册商标161件,比上年增加52%。对历年注册商标档案进行清理和规范,经市工商局检查,被评为市商标建档先进单位。1988~1990年,继续开展指导服务,鼓励企业申请商标注册。3年共核转上报商标注册申请189件,国家工商局核准107件。
  1991年,围绕“品牌、质量、效益年”活动,开展商标注册服务工作。全年接待商标咨询服务100余人次,义务为企业设计商标20余件,为企业解决商标使用和保护疑难问题20余起。是年,核转上报商标注册申请102件,比上年增加47%。年底,全县有注册商标297件,比上年增加14%。
  1992年,引导企业从原一个企业使用一件商标变为一种产品使用一件商标。全年上报商标注册申请78件。10月,设立宁波市商标事务所宁海代办处。此后,商标注册申请、转让、续展、变更注册人等商标事务,由工商部门核转制改为由商标事务所代理制。
  1993年,为纪念《商标法》实施10周年,配合市工商局在宁海县举办宁波市商标广告成果和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巡回展。根据企业经济成分变化的新特点,扩大商标服务工作面。是年,有79户企业申请商标注册122件,比上年增加61%。其中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商标注册19件,是历年申请总数的2倍。宁海一休童装厂一次性办理了“一休”联合防御商标注册42件,提高自身防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994年,县工商局单独设立商标广告股,为企业提供商标设计、查询、填表等服务200余件。浙江大梁山啤酒集团公司在34个商品类别和8个服务类别全面申请“大梁山”商标注册,另有4户企业申请注册联合防御商标。6~7月,对全县412户重点生产型个私企业的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引导他们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全县129户企业上报申请商标注册220件,比上年增加72%。其中个私企业上报申请商标注册50件,是历年个私企业已注册商标总数的1.7倍。办理商标续展8件,变更注册34件、补证5件、许可备案5件、转让4件。
  1995年,申请商标注册372件,比上年增加69.1%。其中87户个私企业申请商标注册282件,比上年增加464%。全县已有商标全类或多类注册企业10户,其中私营企业6户。1997年,贯彻市工商局慈溪会议精神,继续把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作为重点,做好商标注册工作。全县申请商标注册156件,其中个私企业占70%以上。新增国内注册商标457件,年底,703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拥有注册商标1211件,比上年增加60%。
  1998年,根据上级工商局的要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商标法》实施15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工商系统126名干部参加市工商局组织的商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26人获奖。副县长裘伟为《商标法》实施15周年发表专题电视、广播讲话。是年,全县申请商标注册113件,其中5户商贸企业申请服务商标注册7件。1999年,拓宽商标注册领域,共申请国内商标注册92件,其中申请农副产品商标注册6件。
  2000年,以我国加入WTO为契机,深入企业宣传商标知识,提高企业商标意识,鼓励企业申请商标全类注册和到境外申请商标注册。全年接受商标咨询140余起,帮助企业申请商标注册100件。
  2002年,通过主动上门宣传服务,以“涉农”、“涉外”为重点,协助企业、农户、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2003年,开展《商标法》实施2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共发放商标法规宣传资料500余册,悬挂宣传条幅70多条,走访宣传103户、42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5次。开展商标注册咨询服务,共接受商标查询127起,协助申请商标注册125件。“振宁”土鸡、“建国”白枇杷、“泉丰”水果、“长街”蛏子、“双峰”高山蔬菜、“凫溪”香鱼等20余件鲜活农副产品商标先后获准注册。是年,省工商局在宁海设立“浙江省文具商标品牌基地”,年底,全县共有国内注册商标1543件。
  2005年,围绕“品牌建设年”,县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商标创牌战略的若干意见》,建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县商标创牌战略领导小组,对商标创牌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并制定对各镇乡创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商标创牌工作掀起新一轮高潮。是年,共申请国内商标注册301件,比上年增加58%,其中申请服务商标注册46件,是上年的6.7倍,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实现零的突破,“宁海土鸡”申请集体商标注册。年底,全县共有国内注册商标1691件。
  2006年4月,分局根据《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则纲要》,拟定《宁海县“十一五”商标发展规划》,对宁海县“十一五”期间商标品牌的发展目标、重点、政策措施提出具体意见。县政府及时对《规划》作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促进宁海县商标品牌的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同年,县政府出台一系列商标创牌奖励措施,其中工业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由县政府补贴50%申请费用。工商部门指导县枇杷产业协会申请注册“宁海白枇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协助文具协会向全国征集浙江省文具商标品牌基地统一标识,几经筛选后,上报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至年底,全县有国内注册商标1745件,比上年增加3%。
  2007年,刊出纪念“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特刊——《宁海品牌路》,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和宁海县商标品牌培育的历程和成绩,副县长邵兴杰作“实施商标战略,打造品牌强县”的题词。针对宁海县文具、模具、五金、电器的行业优势,深入企业,引导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是年,全县共申请商标注册141件,其中四大行业占一半以上。全年新增注册商标628件。
  2008年,为做好参谋,促进品牌经济实现新的发展,通过调研,形成《宁海县商标品牌发展分析》,报送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8月,与西店镇政府共同举办“商标品牌服务直通车——走进西店”活动。邀请商标品牌专家举办商标品牌知识讲座,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解答企业在商标品牌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有80余户企业参加该活动,现场办理申请国内商标注册28件,境外商标注册2件。是年,全县共申请国内商标注册422件。年底,全县共拥有国内有效注册商标2409件,其中,工业品商标2066件,农副产品商标205件,服务商标138件,自然人商标207件。经中华商标协会评定,宁海商标综合实力列全国商标发展百强县第50位。
  二、境外商标注册
  1990年,县工商局将国家工商局《广东东莞轴承厂TR商标案的启示》简报转发相关部门和企业,并加按语,提示和引导宁海外向型企业增强商标战略意识,在积极办理国内商标注册的同时,还应到商品销售国(地区)办理商标注册,防止自己的商标被境外公司抢先注册,发生类似TR商标案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1995年,宁波一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在日本、韩国、阿联酋、捷克4个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2个地区注册“一休”商标,标志着宁海企业在境外商标注册实现零的突破。
  1997年,宁波志清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的9件商标,到境外申请商标注册。1999年,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西林”商标,向“马德里协定”49个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宁波志清阀门有限公司的“ZQ+图”商标向加拿大申请商标注册。2001年,宁波得力集团有限公司在瑞士、日本等22个国家注册“得力+DELI+图”商标。
  2002年8月,宁波天一商标事务所上门为企业申请境外商标注册93件。是年,宁波彬彬文具有限公司、宁波杰友升照明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境外申请商标注册117件。其中向“马德里协定”注册95件,涉及49个国家(地区);逐国注册22件,涉及22个国家(地区)。2003年,宁波志清实业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向奥地利等39个国家申请商标注册55件。2005年,宁波天虹文具有限公司、宁波生命力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三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华成阀门有限公司、得力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派灵电器有限公司6户企业,在境外申请商标注册91件。至年底,全县共有境外注册商标355件。
  2006年,分局会同县外经贸部门开展重点企业国际商标注册培训,帮助9户企业申请境外商标注册52件,其中向“马德里协定”注册32件,逐国注册20件,全部获得成功。至年底,全县共有境外注册商标407件,比上年增加14%。2008年,2户企业在境外申请商标注册40件。年底,全县共有境外注册商标581件,其中逐国(地区)注册109件,“马德里协定”注册455件,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17件。
  第二节 驰名、著名、知名商标
  一、中国驰名商标
  2005年,宁波吉德电器有限公司的“吉德”商标,经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宁海首件中国驰名商标。2006年,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西林”商标、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得力”商标、宁波彬彬文具有限公司的“Binbin”商标经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7年,宁波云峰电器有限公司的“云峰”商标、宁波康尔针织有限公司的“康尔”商标、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经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8年,宁波松鹤文具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宁波市奇精机械有限公司的“奇精”商标、宁波杰友升照明有限公司的“杰友升”商标,经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至年底,全县共有经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10件。
  二、浙江省著名商标
  1992年,县工商局组织有关企业参加首届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消费者满意商标评选活动。宁海县一休童装厂的“一休”商标、宁海啤酒厂的“大梁山”商标获浙江省消费者满意商标称号。1994年,宁海有5户企业6件商标参加第二届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消费者满意商标评选活动。“一休”、“大梁山”商标获浙江省著名商标称号。宁波爱迪电器有限公司的“ad”商标、宁波小雨点制衣有限公司的“小雨点”商标获浙江省消费者满意商标称号。1998年,宁海3户企业3件商标参加浙江省著名商标评选活动,“小雨点”商标获浙江省著名商标称号。1999~2000年,宁海浙江爱妻集团有限公司的“爱妻”商标、宁波亚光电池有限公司的“豹王”商标、宁波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得力”商标、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西林”商标、宁海县茶业协会的“望海峰”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2003年2月,县政府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创牌,对获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宁波市知名商标的农业龙头企业、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不等的奖励。分局贯彻县政府文件精神,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是年,经企业申请、工商部门推荐,宁波志清实业有限公司的“志清”商标、宁海县望府茶业有限公司的“望府”商标、宁波彬彬文具有限公司的“Binbin”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2004年,县政府召开会议,对宁波志清实业有限公司等3户2003年度获浙江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进行表彰,并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是年,宁海又有“吉德”、“振宁”2件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2005年,宁海的“生命力”、“杰友升”、“康尔”3件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2006年,分局推荐6户企业6件商标申请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是年,宁波云峰电器有限公司的“云峰”商标、宁波江峰搪铝制品有限公司的“江峰”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2007年,县政府调整政策,增加获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宁波市知名商标的奖励额度,进一步激发企业争创名牌商标的积极性。是年,宁海又有“大梁山”、“华东”等3件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2008年,宁波万安股份有限公司的“万安”商标、宁海县城关翔鹰土特产加工厂的“百欢”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至年底,全县共有经省工商局认定的浙江省著名商标19件。
  注:浙江省著名商标同时为宁波市知名商标。
  三、宁波市知名商标
  2003年1月,市工商局制发的《宁波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施行,全市开始评选宁波市知名商标。《办法》规定,浙江省著名商标同时为宁波市知名商标。是年,经企业申请,分局推荐,宁波吉德电器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的8件商标被认定为宁波市知名商标。2004年,“云峰”、“江峰”等7件商标被认定为宁波市知名商标。2005年,经企业申请,分局推荐,宁波市金海雅宝化工有限公司的“金海雅宝”、双林集团组织有限公司的“双林图形”商标等11件商标被认定为宁波市知名商标。2006年,分局从36户申请企业中,筛选出19户企业19件商标申请认定宁波市知名商标。当年有“精益”、“飞海”等17件商标被认定为宁波市知名商标。
  2007~2008年,宁海县的“昌焕”、“奇精”、“泉丰”、“博通”、“喜海”等26件商标被认定为宁波市知名商标。至2008年底,全县共有宁波市知名商标74件(含浙江省著名商标)。
  宁海县中国驰名商标
  (经司法认定)
  宁波吉德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
  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彬彬文具有限公司
  宁波市云峰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康尔针织制衣有限公司
  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松鹤文具有限公司
  宁波市奇精机械有限公司
  宁波杰友升照明有限公司
  宁波一休有限公司
  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宁海县茶业协会
  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志清实业有限公司
  宁波彬彬文具有限公司
  宁海县望府茶业有限公司
  宁波吉德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市振宁牧业有限公司
  宁波康尔针织制衣有限公司
  宁波生命力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杰友升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市云峰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江峰搪铝制品有限公司
  宁波兴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啤酒集团宁波大梁山有限公司
  宁波华东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万安股份有限公司
  宁海县城关翔鹰土特产加工厂
  宁波好时达电热有限公司
  宁波万里春针织有限公司
  宁波松鹤文具有限公司
  宁海县大和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宁波七超板业有限公司
  宁波大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金海雅宝化工有限公司
  宁波乡亲浓食品有限公司
  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源彬蜂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市兴宁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新赵氏集团有限公司
  宁海油脂有限公司
  宁海县天元铝业有限公司
  宁波华成阀门有限公司
  宁波天虹文具有限公司
  宁海县久丰纱厂
  宁海县五峰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宁波日安阀门有限公司
  宁波市飞轿造漆有限公司
  宁波保华工业刷有限公司
  宁波奥达洁具有限公司
  宁波市鑫洋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跃飞模具有限公司
  宁波爱文文具有限公司
  宁海县第一注塑模具厂
  宁波餐之皇食品有限公司
  宁波跃龙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宁海县林特技术服务公司
  宁海县西店空调配件厂
  宁波福音露营用品有限公司
  宁波永信橡塑有限公司
  宁海县大鹏模具塑料有限公司
  宁海兴达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宁波捷豹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长荣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锋亚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灵光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市奇精机械有限公司
  宁波伟书文具有限公司
  宁海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宁海县城关新世纪蔬菜食品厂
  宁波博通塑业有限公司
  喜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宁海县东部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九龙五金有限公司
  宁海天河食品有限公司
  宁波百辉日用品有限公司
  宁海县哲峰电器厂
  宁波香海易洁厨具有限公司
  宁波鸿福铝塑电器有限公司
  宁海县天顶山茶场
  宁波兴亚橡塑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新升泰灯饰有限公司
  宁波三木露营用品有限公司
  第三节 商标印制及使用管理
  1980年4月26日,省工商局发布《关于加强商标印制管理的通告》,规定任何企事业单位需印制商标及带有商标的包装、装潢,必须取得当地市、县工商局核发的《商标印制证明》方可印制。5月21日,县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单位在内部张贴此通告,进行宣传并遵照执行。
  1983年,确定宁海印刷厂为宁海首家定点商标印制企业。是年,查处违反注册商标使用管理案件3起,违反商标印制管理案件1起。1984年,市工商局制发《宁波市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定商标定点、凭证印制。
  1985年7月,国家工商局发出《关于商品使用未注册商标时应当标明企业名称或地址的通知》,规定自1985年10月1日起,凡使用未注册商标不标明企业名称或地址的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8月,县工商局转发此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向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好宣传工作,遵照执行,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同年,对全县7户印刷企业,30户生产(装配)电风扇、电视机、洗衣机、服装的企业和有关销售单位以及各小商品市场,清查商标的印制和使用情况。共查获冒牌和冒用地名的服装商标标识1610张,电风扇商标标识20000张,糖果商标标识78万张。对冒用地名的67台电风扇、2652件服装,当场作销标处理。没收非法印制商标的印版2副,对4户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印刷、生产企业作罚款处理,对32户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批评教育。
  1986年7月,县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局新颁布的《商标印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33户商标广告印制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收缴非法印制的商标印版3副、假冒商标标识3万余张,对未建立印制登记制度和制度不健全的印制企业,责成其建立和完善印制登记制度。
  1987年3月,县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商标注册证使用须知》,要求商标注册人依法正确使用、管理《商标注册证》。是年,对全县使用商标单位和50户印刷厂进行检查。对12户非法承印商标标识的印刷厂分别作出处理,共收缴非法印制的商标印版19副、各类商标标识39000余张,罚款3150元。
  1988年上半年,对全县印制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在确定保留的53户印制企业中,22户为商标印制定点单位。下半年,贯彻省政府颁布的《浙江省印制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63户印刷企业进行检查,在印刷业务中,基本符合手续的59户,占92.2%。对4户非定点印制企业擅自承印商标的违章行为进行查处,收缴商标印版3副、半成品商标标识300张,罚没款800元。是年,对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企业进行一次普查,督促和帮助9户企业完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
  1989年,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继续开展整顿酒类商标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县4户酒类生产企业使用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对其中1户违法使用酒类商标的企业作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理。按照市工商局的部署,对全县59户印刷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处违法印制商标的企业2户。
  1990年,对全县228户企业和个体户使用的241件注册商标进行验证,发现擅自扩大注册商标核定商品使用范围2件,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文字图形12件,未标明“注”或R标志64件,遗失注册证20件,连续3年未使用44件,还有些商标注册人发生变化而未及时申报变更。对上述问题,分别作出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的处理或督促帮助商标注册人办理补证变更等相关手续。经普查,全县有未注册商标27件,其中,乡镇办企业9件,村办企业18件,有10件未注册商标在普查中申报注册。同年,对全县72户印刷企业进行二次全面检查验收,其中对定点印制商标单位作重点检查。根据条件具备、布局合理、便于管理原则,新核定商标印制定点单位16户。年底,全县有商标印制定点单位22户。1991年,对全县商标印制企业进行检查,从教育着手,纠正违章6户,帮助建立健全承印商标的审查、合同、登记、留样、废次标识处理、上报等制度。市工商局对宁海商标印制企业管理情况检查后,评价较好。
  1992年,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限10年,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时,应当申请续展注册的规定,对全县1983年前注册的12件商标进行一次清理,纠正企业商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的企业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督促帮助有到期商标的企业办理续展手续。
  1994年,根据修改后的《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全县28件商标许可使用情况进行清理,纠正商标许可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98户印刷企业生产经营进行检查,为重新确定指定印制商标单位打下基础。对199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422件商标进行验证,基本摸清全县注册商标的现状及使用情况。
  1995年,对全县132户印制企业进行验证和整顿。注销11户名存实亡的印制企业,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案件8起,罚没金额2700元,收缴印版6副。对94户生产正常、守法经营、符合商标印制条件的企业,重新核发《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
  1996年上半年,对39户使用外地注册商标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35份。下半年又对改正情况进行复查。是年3月,对城关地区20户名牌商品专营、专卖店的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清理一些名不副实的专营、专卖店与部分商品。
  1997年,县工商局组织全县申请印制商标单位的业务管理人员进行《商标法》和《商标印制管理办法》集中培训,320人通过考试合格。按照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对全县162户印制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对无《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单位印制商标和有证单位不按规定承印商标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共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案件32起,罚没款5.9万元,收缴商标标识30余万张,印版、模具23副,责令限期改正6户,取消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资格2户,捣毁非法印制窝点1个。
  1998年,对全县1995年12月28日前核准注册的608件注册商标进行验证。通过验证,25户企业的33件商标办理变更、许可、转让、补证手续。1999年,对1996年注册和1986年前注册并续展的商标进行验证,应验269件,实验248件,验证率92%。通过验证,纠正商标使用中的各类问题,督促帮助企业办理商标变更、许可、转让手续21件。对102户商标印制单位和46户非商标印制企业进行验证换证和专项执法检查。共换证77户,缓换证6户,注销商标印制单位证书19户,查处商标印制违法案件26起,捣毁非法印制窝点3个,收缴商标标识3.2万张(套)、印版54副,罚没款7.7万元。
  2000年,根据省、市工商局统一部署,自5月中旬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标印制单位专项执法整治。共立案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案44起,其中无证印制5起,印制假冒侵权商标标识2起。收缴商标标识1万余张(套)、印版模具9副,罚没款6万元,责令有违章行为的17户限期整改。
  2001年,对612件应验证的注册商标进行验证,实验548件,验证率89%。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针对商标印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局于5月份发出第3号集中整治通知,对全县印制企业进行集中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印制侵权商标标识、非法印制商标标识、承印商标制度混乱的企业,并结合整治对商标印制单位进行验证。共出动人员457人次,拉网式检查印刷企业173户,其中商标印制单位109户。整治验证中,取消商标印制资格10户,责令限期整改14户,立案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标识案件19起,其中印制假冒侵权商标标识案件8起,收缴商标标识11万余张(套),罚没款6.5万元。力洋工商所在专项检查中,查获假冒“吉列”注册商标包装物6万余套。
  2003年,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对全县现有注册商标进行全面验证,应验1502件,实验790件,验证率53%。使用规范的729件,占已验证数的92%,使用不规范的56件,其中改变注册人名义的26件,改变地址的27件。验证中指导注册人续展5件,督促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33件,办理转让手续9件。查处违法使用商标案件2起,罚款1.2万元。商标验证所有资料输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是年,检查印制企业67户,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案件44起,其中印制假冒、侵权商标标识5起,罚没款12.99万元,收缴印版1副、商标标识3万余张。
  2004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新修订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分局制定《商标印制企业规范管理制度》,下发各商标印制企业参照执行。9月,组织各工商所对辖区印制单位进行交叉检查,共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案件45起,其中印制假冒、侵权商标标识4起,共处罚款21.26万元,收缴印版模具6副(套)。2006年,分局修订《商标印制企业规范管理制度》,下发各印制单位参照执行。各工商所每季度对印制企业进行一次检查。全年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标识案件49起,责令限期改正8户,罚款20万元,收缴印版模具4副。
  2007~2008年,对商标印制企业进行4次清理整顿,共查处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案件98起,其中印制假冒侵权商标标识7起,商标印制登记管理制度不健全45起,其他违法印制商标标识行为46起,共处罚款35.1万元,责令限期改正63户,收缴印版模具41副(套)。2008年底,全县有印制单位317户,其中商标印制单位87户。
  第四节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的商标享有独占、使用和处理的权利。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管理工作的核心。
  1980年7月,县工商局发出通知,责成宁海深甽一家丝绸厂立即停止使用未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的“温泉牌”注册商标,并封存尚未使用的商标标识。
  1983年,查获宁海一家流量仪器厂侵犯宁波水表厂“宁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销毁有“宁波”标志的水表壳面2818只的处理。
  1985年,查获宁海一家酒厂冒名“浙江温泉酒厂”,制售假冒“温泉竹叶青”瓶装白酒案,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没收销毁假冒的“温泉竹叶青”注册商标标识85373张、对库存的“温泉竹叶青”白酒予以销标的处理。1985~1988年,全县共查处商标假冒侵权案件24起。
  1989~1994年,结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共查处商标假冒侵权案件29起,罚没款8.4万元,吊销营业执照1户,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中侵犯酒类、卷烟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15起,占52%,查获假冒“茅台”、“洋河大曲”等名酒2531瓶,假冒“中华”、“云烟”、“红塔山”等香烟2140条。其间还查获假冒“佳加”洗衣粉、“月月红”洗衣粉、“李字”牌蚊香、“宝塔”牌油墨、“菊花”牌马赛克、仿冒“一休”服装,收缴一批假冒商标标识和制假工具。
  1995年,集中力量开展“打假保名牌”市场专项治理。查处商标假冒侵权案件12起,罚没款3.14万元,收缴销毁商标标识230余万张、印版6副。假冒侵权商品仍以名牌、畅销烟酒类为主。农批市场一个体户制售假冒“五粮液”、“郎酒”、“孔府家酒”、“孔府宴酒”、“洋河大曲”等名酒,被处以罚款1.6万元,没收假冒名酒4631瓶。
  1996~1998年,商标假冒侵权案件增加,假冒商品向工业消费品和生产工具蔓延。梅林工商所查获侵犯驰名商标“张小泉”商标专用权案件2起。跃龙工商所先后查获多起制售假冒“钻石”牌螺丝批、“宇州”牌麻花钻案件。制售假冒“双熊猫”、“雪花”、“安乐”卫生纸、卫生巾,“中华”、“黑妹”等牙膏情况严重,其间,查获此类案件有15起,单案案值增大。宁海一家剃须用品厂制售假冒“飞燕”牌保安刀架1200余万把,产值达1000余万元。西店一家标牌厂制售假冒“中华”、“黑妹”、“金鸡”等名牌牙膏铝壳,数量达37万余只。宁波新时代文具有限公司侵犯福州新时代文具有限公司“美人鱼”注册商标,经营额16.88万元,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1万元,赔偿被侵权单位经济损失1万元。3年共查处商标假冒侵权案件90起,处罚没款26万元,收缴和销毁商标标识37万余张。违法单位和人员中,集体企业5起占6%,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63起占70%,其他人员22起占24%。
  1999年,宁海的浙江大梁山啤酒集团公司与鄞州的浙东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引发商标严重争执,县工商局向市工商局提出关于大梁山商标有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得到市工商局的支持。后经市、县二级工商部门的协调,浙东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主动撤销已经上报国家商标局审核并已初审公告的“犬梁山”、“矢梁山”商标,商标争执最终以和解方式平息,“大梁山”注册商标专用权得到有效保护。10月下旬,根据国家工商局统一部署,开展保护“茅台”注册商标专项整治,查获侵犯“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各类白酒364瓶。是年,共查处商标假冒侵权案件20起,查获假冒“中华”鞋油等案值65万元,罚没款27.1万元,捣毁商标制假窝点7个,其中涉外商标制假窝点2个。
  2001年4月,在国家、省、市工商局的指导和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分局集中24名执法人员,成功捣毁一个生产假冒“Bic”、“吉列”商标剃须刀窝点,当场查扣冒牌一次性剃须刀317箱、半成品132袋及印版模具等制假工具。根据外地商标所有人的投诉,查处一批假冒侵权案件,使“金州”、“罗斯福”、“鸿雁”等一些外地知名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在宁海同样得到保护。全年查处商标假冒侵权案件26起,其中10万元以上大案1起,共处罚没款68.75万元,收缴和销毁商标标识26万张、模具印版等制假工具51副,1起案件1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03年,紧扣生产、销售、印制三个环节,突出文具、灯具、服装、汽车配件四个行业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用权打假行动。共出动检查465人次,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760户,市场15个,经营户312户。查处商标假冒侵权案件33起,处罚款50.7万元,其中涉外商标案10起,罚款10万元以上特大案1起,收缴各类商标标识8.5万张、模具印版10副及假冒名牌服装和皮革制品、饮料一批。
  2004年,根据宁海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先后派出4批26人次,分赴义乌、无锡、石狮、盐城等地,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在当地工商部门支持配合下,捣毁侵犯宁海“一休”、“得力”等著名商标专用权窝点4个。根据市工商局的指令和外地企业投诉,查处侵犯“Bic”、“红双喜”、“英雄”商标专用权等一批商标侵权案件,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2005~2006年,查处商标假冒侵权案件114起,其中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案41起,国内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案22起,共处罚没款240万元,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9.74万张、模具印版59副,没收销毁假冒商品16.4万件,约60吨。宁波远翔日用品有限公司制售假冒侵权商品,情节严重,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与构建食品安全机制工作相结合,在查处的假冒侵权商标中,属食品、农副产品类商标24件。2005年,依宁海“得力”商标注册人请求,在第一时间派员会同企业再次赴江苏盐城打假,配合当地工商部门,查获侵犯“得力”商标专用权案件1起,罚款1.5万元。2006年,据外地著名商标“资生堂”注册人投诉,在城区查获假冒“资生堂”化妆品案,罚款10万元。
  2007年,查获梅林街道一村民侵犯宁海“望海茶”注册商标专用权案,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予以曝光。查获多起侵犯“阿迪达斯”、“飞利浦”、“王朝”等商标专用权案。为严防区域性制假行为发生和蔓延,工商部门与县质监部门和西店镇政府联手,在西店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整顿,查处制售假冒“虎头”牌手电筒厂家16户。
  2008年,配合我国举办第29届奥运会,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分局出动205人次,检查市场17个、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45户,查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22起,罚款8.05万元。对西店、岔路等地一些企业和个人制售假冒“虎头”牌手电筒、假冒汽车油封的违法行为,继续采取高压态势,没收假冒侵权商品,收缴制假工具。将2起特别重大假冒侵权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全年查获商标假冒侵权案件123起,其中万元以上大要案55起,10万元以上特大案3起,共处罚没款198.49万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如实地记述了宁海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现状及其曲折的沿革过程。全书包括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检查、法制工作、行政事务、社会团体等十三章内容,是一部宁海工商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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