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清理整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314
颗粒名称: 一、专项清理整顿
分类号: F203.9
页数: 4
页码: 85-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4年以来,宁海县进行了一系列的公司和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在1979年至2008年间,还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政策,对一些重要行业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包括营业性录像放映、重要生产资料、重要消费品、重要农产品经营企业和特殊行业等。
关键词: 宁海县 改革开放后 专项清理

内容

(一)清理整顿公司和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
  1984年以来,在搞活经济过程中,宁海党政机关相继成立诸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1985年上半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4〕24号《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牵头,对全县局级以上党政机关16个部门办的36户企业按照编制、人员、财务“三脱钩”的原则进行清理整顿,其中,符合条件保留企业名称的6户,限期充实条件和改名降格的13户,不符合条件撤销停办的17户。原来参与办企业的63名党政机关干部,大多数退出企业或辞去党政职务。
  1985年下半年,遵照国务院国发〔1985〕102号《关于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公司的通知》和市工商局制发的《关于清理整顿“公司”企业意见》,在上半年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基础上,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县各类公司开展全面的清理整顿。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全县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清理整顿的重点是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四无”公司,有违法活动的纯商业性公司,打着科技开发、经济咨询服务公司的牌子,而以经商为主又有违法活动的公司,以及政企不分的公司。清理整顿工作历时一年,至次年6月结束。全县301户公司通过清理整顿,符合条件和基本符合条件保留的公司65户,其中,全民所有制34户,集体所有制31户。按生产经营类型分,生产型公司8户,服务型公司10户,商业流通型公司47户;保留企业改名降级的100户,撤销停办的136户。在清理整顿中,对6户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公司作没收非法所得或罚款处理,对24户有轻微违法活动的公司,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1986年6月15日,县工商局局长柯根权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清理整顿公司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审议后认为清理整顿公司工作成效明显。
  1988年10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8〕8号《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落实清理整顿公司工作,成立县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娄林忠、副县长赵淳然牵头,县工商局、县体制改革办公室、县计划委员会、县经济委员会、县财贸办公室、县财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物价局、人民银行县支行等部门参加,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由局长柯根权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县政府发出宁政〔1988〕157号《关于清理整顿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是清理整顿1986年下半年以来新成立的42户公司。至1989年3月,确定了42户新办公司的整改方案,其中,撤销停办6户,占14.2%;保留36户,占85.8%。
  1989年9月,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县委、县政府调整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兼县长陈启宏任组长,副县长赵淳然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当月,县政府发出《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对公司撤并改留的十条原则意见,再次对各类公司全面开展清理整顿。这次清理整顿把解决公司偏多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并贯彻以撤并为主的方针,重点解决政企不分、官商不分、非法经营、就地转手倒卖、牟取暴利等问题。经过层层发动,自查、复查、核查,几经反复,至1990年7月,报请宁波市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批复同意,确定对公司的撤、并、改、留。全县1988年9月底登记在册的107户公司经过清理整顿,撤并改26户,占24.3%,保留81户,占75.7%。撤、并、改的公司全部属于商业流通型公司。保留的公司中,属生产型的10户,属商业流通型的48户,其他23户。在清理整顿中,2户兼有行政职能的公司,实行政企分开1户,另1户上报待批。11名在公司兼职的行政干部,有7名辞去企业职务或党政职务。立案查处公司违法案件43起,结案43起,罚没款金额33.85万元;1名行政干部受政纪处分,1名行政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1990年10月,对保留下来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法规培训,并按照市工商局制发的《关于加强公司登记管理》等文件规定,对公司重新登记核准,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3~1994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的指示和省委办公厅〔1994〕26号《关于浙江省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实施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对29个党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和群团组织办的52户企业进行调查和清理整顿。通过清理,对25户登记后一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开业不久即停业的企业予以注销登记,对27户纯属挂靠的企业,按照与党政机关“机构、编制、人员、财务四脱钩”的原则给予变更登记处理或转为个体私营。
  (二)清理整顿批发企业
  1989~1990年,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对各类批发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先后两次对全县流通领域的批发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的重点是“三部一办”即经理部、经营部、经销部、企业开设的办事处。全县清理整顿商业批发企业169户,撤销18户,取消批发经营权15户,保留136户。清理“三部一办”企业94户,撤销22户,保留72户。清理物资批发经营单位73户,撤销32户,保留41户。
  (三)清理整顿假冒集体企业
  1989年,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合作经营组织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县原登记的737户合作经营组织进行清理区分。其中,不符合开办条件歇业注销的290户,转为个体工商户277户,转为私营企业93户,待处理77户。是年,结合企业年检,清理区分出假集体企业327户,其中,转为私营企业16户,转为个体工商户307户,待处理4户。1992年,贯彻县政府《关于对“四假”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对全县假集体、假校办、假福利、假新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对1517户集体企业的调查摸底和区分,对57户经济性质明显不符合的“四假”企业作出纠正或变更。
  (四)清理整顿“三无”企业
  1995年,根据《宁波市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吊销344户“无资金、无机构、无场地”的“三无”企业营业执照。1996年,根据省工商局有关文件精神,清理吊销249户“三无”企业营业执照,对12户长期停业名存实亡的企业作注销处理。同年4月,根据市工商局部署,组织对“皮包公司”的专项清理,共清理吊销“皮包公司”37户,责令改变公司名称5户。1998年,再次组织对“三无”企业进行专项清理。共排查企业3065户,实地检查3012户,查出有问题企业47户。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限期改正、罚款或吊销执照处理。
  (五)清理整顿公司注册资本
  1995年,根据市工商局统一部署并受市工商局委托,对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二次专项清理检查。对10户长期未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和印章并分批报市工商局核准注销。1997年6~7月,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专项清理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商贸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共检查69户,经检查发现注册资本到位率为61%;有11户公司虚设股东,有14户公司注册资本未到位;对24户有问题的公司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1998年,贯彻市工商局《关于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自8月上旬至9月上旬,再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司注册资本专项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流通领域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上年检查中被发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司。共发出《公司注册资本自查通知书》200份,在此基础上实地检查66户,其中商业性公司50户,房地产开发公司8户。66户公司总注册资本24525万元,实际到位注册资本16232万元,到位率为67%,比1994年提高6个百分点。被查公司中,运转正常、财务健全、注册资本符合要求的47户,占71.2%;抽逃注册资本3户,占4.5%;注册资本完全未到位或因财务不健全难以查验的11户,占16%;两年以上未经营,公司名存实亡的5户,占8.3%。清查后,对注册资本不符合要求的公司责令限期补足或变更,对名存实亡的公司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1979~2008年间,还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制定的宏观调控及治理整顿政策措施,先后组织对一些重要生产资料、重要消费品、重要农产品经营企业和特殊行业进行专项清理整顿。1985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营业性录像放映和加强录像管理的通知》,对营业性录像放映进行清理整顿,收缴28户营业性录像放映队营业执照;1989~1990年,对钢材、小汽车、彩电、化肥、农药经营企业和出租柜台进行清理整顿,同时配合交通、卫生部门对联运、船舶修造、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1994年,分别对农药、石油、粮食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清理整顿;1996年,对验资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同时,对含有不良文化倾向的企业名称进行专项清理;1997年,对金融保险业进行专项清理整顿;2004年,配合安全生产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如实地记述了宁海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现状及其曲折的沿革过程。全书包括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检查、法制工作、行政事务、社会团体等十三章内容,是一部宁海工商的发展史。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