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资企业登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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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311
颗粒名称: 一、内资企业登记
分类号: F203.9
页数: 11
页码: 71-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关于宁海县内资企业登记工作的发展历程摘要。从1979年开始,根据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的联合通知,宁海县开始对酒厂等企业进行登记发证工作,并逐渐扩展到全县范围内的工商企业。
关键词: 宁海县 企业登记管理 内资企业

内容

1979年2月24日,根据省工商局、酒类专卖局等有关部门的联合通知,县工商局、酒类专卖局、人民银行宁海县支行、县财税局发出《关于办理酒厂登记发证工作的联合通知》。按《通知》规定,2月下旬至3月下旬,对全县7户国营酒厂和10户集体酒厂办理登记发证手续,其中,国营酒厂报省工商局核准登记发照,集体酒厂由县工商局核准登记发照。原有证照同时作废。4月19日,县工商局发出《关于办理工商企业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对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的目的意义、登记范围和对象、申请登记和审批的程序、工商企业管理等方面作了阐述和规定。4月20日,县公安局、工商局发出《关于特种行业申请登记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5月23日,县工商局商请县公安局、财税局和人民银行宁海县支行等部门负责人,工商企业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召开企业登记工作会议,对开展工商企业登记工作作了部署。至年底,全县办理登记的企业920户。按行业分:工业、手工业140户,交通运输业4户,建筑业3户,商业740户,饮食业8户,服务业25户;按经济性质分:全民所有制408户,集体所有制512户(内含农村社队企业11户)。全县尚未办理登记的企业842户,其中,农村社队企业825户,城镇街道企业17户。按行业分:工业、手工业715户,交通运输业60户,建筑业43户,饮食业4户,服务业7户,其他行业13户。当时部分未办理登记的企业,嗣后陆续办理登记。
  1980年3月20日,县革委会发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普查登记的通知》。自3月下旬至6月底,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开办的工业企业,由县工商局统一发给或换发营业执照,建立“经济户口”;对于需要调整和整顿的工业企业,经工业主管部门审定后,分批发给营业执照。年末,省工商局印发《浙江省工业企业普查登记资料汇编》,对宁海2家社队办企业无资金、无技术、无设备和倒卖配件牟利情况提出了批评。
  1981年9月10日,县工商局根据工商总局的通知,向县政府呈送对工商企业开展全面登记的报告。9月12日,由县政府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9月20日,副县长王式淡主持召开由县商业局、县供销社、粮食局、交通局等14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企业登记和换发营业执照工作作出部署。会议要求在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的全面登记,在1982年6月底前完成工商企业换发营业执照工作。通过全面登记和换发执照,至1982年底,全县登记发照企业1255户,其中,工业948户,交通运输业62户,建筑业38户,商业144户,外贸业1户,饮食业22户,服务业33户,修理业1户。
  1983年7月28日,县工商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发出《关于加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未经核准登记开业的工商企业,凡符合登记开业条件的,限期补办登记手续。至年底,全县登记的工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包括饮食、服务业)及其他行业的国营和集体工商企业共有1683户。
  1984年,根据全省地(市)工商局长会议精神,县工商局先后制发《关于核发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通知》、《关于改进企业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关于简化核发营业执照手续的通知》等文件,对企业登记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做到“四个放宽一个简化”:放宽登记对象,扩大服务范围;放宽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扩大网点分布;放宽核定企业名称,扩大挂县级名称范围,企业确系生产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允许挂两块牌子;放宽执照副本发放份数,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简化执照审批手续,并将部分执照委托工商所登记发放。当年乡镇企业和农民合资办企业发展迅速。至年底,全县共有登记发照企业2498户,比上年底增加840户,其中乡镇企业1816户,比上年底增加602户。此外,有农民合资办企业(合作经营组织)499户,1794个股份,合资金额541.2万元。
  1985年,根据“有放有控、有活有管”的原则,做好工商企业登记工作。制定《关于企业开办审批权限暂行规定》,报请县政府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贯彻市工商局《关于做好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委托工商所发放执照等一些超越当时登记政策法规的做法作出纠正。并按照“严、实、活”的要求,对新办企业严格审查。全年共办理国营、集体企业登记发照599户,合作经营登记发照367户。至年底,全县共有登记发照企业3047户,其中,国营企业198户,集体企业2833户(内含乡镇企业2241户),联营企业16户。此外,还有合作经营748户。
  1986年下半年,按照国家工商局关于工商企业实行五年一次换照的规定和省工商局的有关通知精神。经县政府批准,自8月起,对全县3096户工商企业进行验照换照,至年底基本结束,保留工商企业1814户,总户数比验、换照前减少了40.5%。
  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施,企业法人制度的建立及其登记管理有了法律依据。是年,根据省工商局《关于恢复公司开办注册登记程序的通知》、县政府《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经济政策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和宁海当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允许个人承包、租赁经营和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需要,县工商局先后制定《关于公司开办的审批程序及有关规定》、《关于企业增挂牌子有关情况的请示》,报请县政府批准转发执行。同时制定《关于乡镇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支持横向经济联合的几点意见》,在工作中掌握执行。这些措施的落实,促进了宁海工商企业的发展。是年,新登记工商企业459户。年底,全县有独立核算工商企业2255户,分支机构1810户,注册资金3116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172户,集体所有制2063户,紧密型联营20户。此外,办理合作经营组织登记587户,年底有合作经营组织704户,从业人员8758人。
  1988年6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为实施企业法人登记制度,县工商局发出《关于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必须提交企业章程的通知》,并编印《企业章程》样本等登记配套资料,方便群众办事。为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审批企业的权限,简化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登记手续,县工商局向县政府呈送《关于调整企业审批权限的报告》,经县政府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是年,新登记工商企业380户,年底有企业法人2618户,营业单位1947户。宁海遭受“7·30”特大洪灾后,县工商局制发《关于抗灾自救企业登记管理的几点意见》,从企业的名称使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方面放宽政策,提供方便,变通办理,支持受灾企业抗灾自救。同时,为26户在洪灾中丢失或损坏营业执照的企业上门补办营业执照。
  1989年,贯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方针,采取宏观调控,控制一些行业发展,加上出口贸易下滑,当年新注册企业数量明显减少,注销歇业企业增多。全县新登记核准企业法人123户,比1988年减少257户;歇业注销672户。从行业变化看,因银行体制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金融保险业登记数量上升,独立核算企业从1988年的16户增加到25户,分支机构从1988年的35户增加到44户;商业企业总户数比1988年减少19.4%,工业企业中的五大行业呈全面下降趋势,其中,塑料加工业减少100户,下降22.4%,橡胶加工业减少33户,下降35.4%。年底全县有企业法人2070户,比1988年底减少548户。
  1990年,在继续贯彻治理整顿方针的同时,针对市场疲软、经济滑坡、不少企业面临诸多困难的新情况,同年6月,根据省、市长、专员会议精神,县工商局制定《工商机关支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搞活经济的11条措施。是年,为企业变通办理到县外促销手续50次、县内临时经营手续17次,一次性扩大经营范围18次,为企业向县外购进宁海急需的棉纱300吨、钢材及有色金属100多吨等紧缺原辅材料和物资提供了方便。为11户企业变通办理销售抵债商品一次性手续21次,回笼资金150余万元。
  1991年,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治理整顿,宁海的经济秩序趋向好转,市场疲软有所缓解,企业发展出现新的转机。是年,新登记企业法人182户,比1990年增加29.1%。年底有企业法人1936户,比1990年底增加9.1%。继续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扩大购销活动,为15户有经营活动和购销渠道但无经营范围的企业变通办理一次性经营手续,对购进宁海急需的煤炭、柴油、棉纱等紧缺物资和原料3050吨、推销抵债积压商品回笼资金310余万元起到助推作用。为48户企业到外地设立窗口或分支机构办理证明手续。
  1992年2月,县工商局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企业增挂第二名称作出规范。是年,县政府下发《关于宁海县企业审批暂行规定》,进一步简化企业审批手续,放宽登记条件和范围。支持乡镇村办社会化服务组织,凡对外开展经营需要,均允许其登记注册;支持农、林、水等事业单位开办有偿服务的经济实体,实行企业化管理。是年,新办企业猛增,共核准登记企业法人579户,年底共有企业法人2195户。
  1993年,县工商局制订改进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18条措施,支持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方便企业办照。是年,企业设立审批制度开始改革,对新办的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由传统的审批设立制改为由投资人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三产企业发展迅速,共登记三产企业732户(含营业单位),占全年新登记企业数的62%;新的公有制经济组织形式开始出现,根据《宁波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登记管理意见》和县政府支持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的意见,全年登记股份合作制企业102户,村经济合作社法人登记也开始起步;公司增多,新登记公司393户,占全年登记企业数的33%。至年底,全县共有企业法人2962户,营业单位2498户,注册资金(本)97746万元。同年11月,县工商局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宁海县乡镇集体企业拍卖和有偿转让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关于企业拍卖和有偿转让后办理登记的实施意见》,规范乡镇集体企业转制登记工作。
  1994年,对企业登记程序进行较大幅度改革,除特殊行业外,企业法人登记提交的文件资料从原来的12项减少到7项,全程核发执照时间从原来平均23天缩短到7天。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施行。为保证《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顺利实施,县工商局报请县政府批转《公司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报告》,并在局机关设立企业登记受理厅,方便企业办照。是年,办理企业法人登记405户,其中,按照《公司法》登记的有限公司60户。协助企业组建省级集团公司1户,挂省牌有限公司1户,市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户,市级股份有限公司1户,市级集团公司2户,挂宁波市牌有限公司18户。10月12日,市工商局同意县工商局对冠市牌企业的注册登记进行实质性审查和核准发照,到年底,全县有冠浙江省牌公司3户,冠宁波市牌公司30户。是年,为268户乡镇村集体企业办理转制登记手续,其中,转为股份合作制企业67户,转为个体私营201户。
  1995年,为116户乡镇集体企业、9户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办理转制登记,其中,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户,集团公司4户,有限公司9户,转为个体私营109户。新登记企业法人179户,其中,有限公司165户,占92%。按照省工商局的要求,对企业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当年首次将企业档案部分资料录入电脑。
  1996年,继续做好企业转制登记工作,共完成国有集体企业转制登记116户,其中,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3户,企业集团2户。转为个体私营111户。是年,新登记企业法人185户,其中,有限公司113户,占61%。按照上级工商局对《公司法》实施前登记的公司重新登记的意见,对《公司法》实施前登记的公司进行规范和重新登记。规范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和人数、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公司组织机构等。重点对公司章程、公司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情况和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当年规范和重新登记的公司有48户。
  1997年,运用企业登记管理职能,支持以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改制,促进企业存量资产重组和规模经营,推动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年完成27户企业转制登记,其中,改制为企业集团2户,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25户,对68户公司法实施前登记的公司进行规范和重新登记。是年,新登记企业法人158户,年底有企业法人2744户。
  1998年,县工商局企业登记受理厅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编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须知》、《有限公司登记须知》、《企业法人登记须知》、《营业单位登记须知》、《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样本》等资料,方便当事人办理执照。是年,办理企业开业登记116户,变更登记271户。办理注销登记948户。注销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名存实亡的“三无”企业和违反年检管理的企业,被工商部门强行注销营业执照。全年共办理国有集体企业转制登记97户,其中,国有9户,城镇集体37户,村办集体51户。转制形式为规范性有限公司43户,股份合作制企业32户,转为个体私营22户。
  1999年,按照国家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对全县企业进行全面换发营业执照。9月,根据宁海县公安局提供的材料和执法建议,并经市工商局答复同意,分局撤销了宁海县磊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6年5月采取虚构事实、伪造证明文件骗取的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这是宁海首次作出撤销变更登记的决定。是年,共办理企业开业登记127户,变更登记386户,其中,属企业改制而变更登记270户,办理歇业注销登记160户。
  2000年,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前置审批项目36项。是年,企业登记的趋势是开业登记减少,注销歇业增多,变更登记平稳。全年共办理企业法人开业登记80户,比1999年减少43%。办理企业注销登记1818户,其中,企业法人804户,比1999年增加40%。主要原因是:大批集体企业改制为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县委、县政府限在6月底前完成企业转制工作,导致一部分集体、国有企业注销歇业,其分支机构大批歇业注销;企业自身原因,经营不善而注销歇业;一些公司法实施前登记的公司未参加年检,被强行注销执照。办理变更登记240户,比1999年减少43%。至年底,全县有企业法人1065户,比1999年底减少46.7%。
  2001年,自1月12日起,经县政府批准在工商大楼底层设立宁海县企业办照中心,有税务、质监、卫生等5个部门进驻,对企业办照实行“前置并联,后置集中”,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办照。同年10月,企业办照中心并入县政府设立的县办证中心,设立工商注册窗口。是年,新登记企业法人72户。年底共有企业法人1044户。
  2002年,经县政府批准,在全县实行企业注册前置审批告知书制度,受到群众的欢迎。实施企业及经营者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对企业登记受理、审核、发照全程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企业电子档案,提高对企业的静态动态监管效率。是年,办理企业法人登记27户,注销登记88户。年底共有企业法人956户。
  2003年,分局制发《企业登记“一审一核”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登记审查员、核准员各自的权限、职责、分工,完善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是年,办理企业开业登记259户,注销登记449户。年底共有企业法人766户,比2002年底减少190户。
  2004年,国有、集体企业户数继续呈下降趋势。是年,办理企业法人开业登记31户,注销登记116户。年底有企业法人681户。
  2005年1月1日,《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由于登记方便,政策优惠,又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受到广大农民欢迎。是年,登记50户,多数是种植养殖业。
  2006年,对危险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典当行、担保业等严格开业资格审查,把好准入关。对企业名称涉及宗教、含有不良文化或涉嫌侵权的不予登记核准。是年,办理企业开业登记135户、注销登记257户。年底有企业法人717户。
  2007年,新登记国有企业7户,集体企业2户,有限公司38户。是年,由于企业注册号升级,对企业类型、经济性质统计口径的规范和调整等原因,统计中的国有、集体企业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的户数大幅度下降。年底,有企业法人485户,比2006年度下降33%。
  2008年,由于受国际经济大环境的影响,经济下行趋势明显,市场需求有所萎缩,传统类型的国有、集体企业户数进一步减少。是年,新登记企业法人51户,注销200户。年底共有企业法人336户,注册资本(金)33924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39户,集体企业85户,股份合作制企业79户,国有集体独资或控股公司128户,其他企业5户。企业集团5户。重庆啤酒集团宁波大梁山有限公司的“大梁山”字号为浙江省知名商号。此外,在宁海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4户,注册资本24418万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如实地记述了宁海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现状及其曲折的沿革过程。全书包括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检查、法制工作、行政事务、社会团体等十三章内容,是一部宁海工商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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