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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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306
颗粒名称: 大事记
分类号: F203.9
页数: 49
页码: 15-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宋代以来关于工商的事件。
关键词: 宁海县 大事记

内容

宋(960~1279)
  天禧五年(1021)
  县人周良吏章率船队去日本经商。
  大观三年(1109)
  置长亭盐场。
  明(1368~1644)
  洪武元年(1368)
  县衙门设置“三班六房”。三班系隶役;六房分吏、户、礼、兵、刑、工,其中“工房”兼管商业。此制沿袭至清末。
  崇祯五年(1632)
  宁海县(含今三门县)有集市19处。
  清(1644~1911)
  乾隆十三年(1748)
  福建莆田杨希昌、杨希明兄弟俩迁住毛屿,引进番薯,为宁海种植番薯应市之始。
  同治六年(1867)
  7月,钦尝花翎尽先协镇都督府署宁海营水陆等处,地方参府兼管盐政硕勇巴图鲁加三级季,于城内大米巷锡福殿(原老干部局东首)立《重民粮食》石碑。碑文曰:“民以食为天,食以米为本。”勒令禁止米牙市侩及贩户米中掺假使杂的非法行为。
  同治十年(1871)
  县人王明光,在县城小米巷口对面开办三阳染店,聘李有法为把作师傅,染料取自北乡龙宫、马岙等地的靛青。民国29年(1940)停业。
  光绪七年(1881)
  袁昌周在县城鸡巷口开设袁成林笔店,自产自销北狼水笔。
  光绪二十三年(1897)
  意大利人长白隆租县城柴朝宰众家屋(今柴家墙弄1号),开设颜料公司,主营颜料,兼营西药、玻璃等。光绪二十六年(1900),朝宰之子时运收回租屋,自开柴万成布店。
  光绪二十八年(1902)
  光绪《宁海县志》载:“宋宁海仅一市,今则为市之地二十有四,一月之中靡日无市焉,民物滋生何其盛欤。”这二十四处集市含今属三门县的海游、大横渡、健跳和沙柳等处。
  光绪二十九年(1903)
  县人王申熙(1857~1922),字翰周,号子辰,在县前街创办“王隆兴”南货店。三间店面,前店后工场格局,主营南北货品,兼营糕点、水作、蜡烛等。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店号为“王和兴”。
  光绪三十二年(1906)
  县人秀才徐履谦发起成立宁海县商会。
  中华民国(1912~1949)
  民国元年(1912)
  童建侯任宁海县知事,奉命废除县衙门“三班六房”,县公署管理商业由县商会代行。
  华侨郭春阳、林茂正等回国,要求政府开三门湾港埠,以利侨民回国经营。未果。
  民国13年(1924)
  县政府设立实业所,兼管全县商业,王唯明任所长。
  民国15年(1926)
  宁海商人相率开设草帽厂,向农村发料加工欧美式金丝草、玻璃草帽出口,全县织工户1.2万户,年产量15万顶,产值42.5万元。
  民国16年(1927)
  4月,成立宁海县商民协会,会长季学勤。
  民国19年(1930)
  县政府奉省主席张人杰、省建设厅长程振钧令成立建设科。
  民国20年(1931)
  2月,根据工商部《修正工商同业公会法》规定,宁海县开始成立烟、肉、布、纸、南货、盐货、钉铁、杂货、估衣等行业同业公会。嗣后,其他行业亦陆续成立同业公会。
  民国21年(1932)
  9月5日,县成立拍卖“日货”监察委员会,负责“日货”登记、封存、拍卖工作。
  9月15日,开始在县城妙相寺拍卖日货,以货物时价七折计价,每三天评议减价一次。
  年底,城区统一商用度量衡。时隔两年,全县统一商用度量衡。
  民国22年(1933)
  12月,省建设厅派员来县倡办合作事业,建设科增设合作指导员1人,指导合作事宜。次年3月,国民政府公布《合作社法》,合作事业在宁海县开始发展。
  是月,宁海绅商钱苇纫、章镜波、孙渭臣、华子英等接办原由奉化人兴办的西店立兴烟厂。民国23年(1934)
  7月15日,县抵制日货监察委员会召集县城各商店在孔庙举行“永不买卖日货”宣誓典礼,并将违者2人游街示众。
  民国24年(1935)
  4月,县长李涵夫为县城第一小菜场建设计划,晋省面请,始获准许。县国民政府将官产缑中小学操场收回,拨作建设小菜场之用。
  7月,县政府发布《小菜场管理规则》。
  7月30日,执行省政府训令,全县各商店出售商品必须标明国货或非国货和出产地点、门售价格。
  7月16日,县政府发出布告,县城大小米巷设立的粮食市场有碍交通,一律迁至妙相寺米市场交易。
  10月13日,县城第一小菜场建成开始使用,共支建设经费1250元。
  是月,宁海县西店立兴卷烟厂改组为立兴卷烟股份有限公司,股金为3万元,董事有季审等7人。民国26年(1937)倒闭。
  民国25年(1936)
  9~12月,根据《浙江省商业登记规程》之规定,县政府开展全县商业调查,计1353户。
  11月12日,省政府发布命令,粮食一律禁止出省。
  民国26年(1937)11月2日,奉省“抗敌后援会”令,全县各商店开展敌(日本)货登记。
  民国27年(1938)
  3月,县交易公店和县特产办事处先后成立,调整境内粮食与办理土产出口。次年3月停业。
  是月,共产党员陈慰然、徐锡琪、胡孝心等创办的“抗建书店”在县城桃源桥下开业,经销或赠阅马列著作和进步书刊。次年初,书店被国民党当局查封。
  民国28年(1939)
  7月,共产党员童连昌等人,以前童中心小学教师身份为掩护,带领师生员工办起消费合作社。
  10月,共产党员周松贵在前童利用自有街面屋,开设“新记饭店”,掩护革命活动。
  民国29年(1940)
  2月,在县城锡福殿设立官办“缑城粮食公店”。
  6月,省政府决定置三门县建制,析宁海县南部海游、亭旁等17乡(镇)归三门县管辖。所属乡(镇)的工商行政管辖权亦随之划出。
  7月6日,日军飞机轰炸县城,炸毁商店40余家、住宅100余间,炸死31人、伤20余人。
  9月底,根据《浙江省各县、市粮商登记规程》,宁海县呈准给照者计有徐森甫、施姚氏等私营粮行16户,林康候粮食加工厂1户。
  10月,共产党员王惠英受党组织派遣,回家乡前童村作隐蔽斗争,与当地骨干一起组织群众成立前童妇女“草鞋生产合作社”。
  民国30年(1941)
  4月,县城迭遭日军飞机轰炸,商店歇业或迁避乡间,街市萧条,购物困难。县政府令商会动员商民回城应市。为防空袭,营业改为早晚进行。
  6月29日,县政府颁布施行《宁海县入境货物登记查验办法》,按货物值征收3%登记费,至9月1日停止。
  7月1日,为防止走私,宁海县开始办理出入货物登记。
  7月9日,县政府奉令颁发《非常时期取缔日用重要物品囤积居奇办法》。
  12月11日,县政府布告,取缔梅林牛市场,未果。次年5月28日,县政府再次训令,取缔梅林牛市场和无证购运耕牛,以防资敌。
  民国31年(1942)
  9月,宁昌股份有限烟草公司成立,股金12万元,董事长薛国盛、厂长金昌炽。
  10月,官督商办“中华樟脑总厂”在县城东岳宫开设。
  是年,柴从妹在前童村开办酱油产销合作社。
  是年,县城、青汝、成文、湖山、长亭、力洋6处计有粮商51户,交易米8.14万石。
  民国32年(1943)
  1月,缑城官销食盐公卖店在南门成立。
  2月1日,县政府社会科成立,方曙为科长,兼管商业。
  4月28日、5月1日,县政府分别在缑城、桥头胡进行物价管制突击检查,查获违反物价管制案件33起,分别作出没收、罚款、判刑和限期补行登记处理。
  8月,县政府命令解散经营不善的各种合作社19个。
  10月27日,县政府警察局长陈省方、县银行业务主任童子俊发起召集各界会议,将小菜场改建公共市场。
  12月,县政府规定,各商号申请停业,非执有政府核准注销之文件,不准停闭。
  是月,《三年来之宁海县政》编成。该文汇集方引之自民国30~32年(1941~1943)担任县长的县政建设情况,其中包括工商业登记管理工作。
  是年,共产党员童连昌、葛新善等人,在岔路白岭根开设柴爿运销合作社,以经商掩护革命活动,筹措活动经费。
  民国33年(1944)
  5月26日,县警察局整顿沿街摊贩,在原有小菜场隙地建立临时公共市场,抽签编号,固定摊位,通令各摊贩集中买卖。
  7月1日,宁海县食盐收购配销办事处成立。机构设桃源桥柴氏宗祠内,并在缑城镇、亭江乡设食盐供销处,沙柳、水车、步行桥设配销站。
  民国34年(1945)
  1月,县政府为严密社会团体组织,呈请省社会处核示,成立宁海县小菜场摊贩协会。
  3月20日,力洋市日由原十日两市(逢农历二、七日)增至十日三市(逢农历二、五、七日),并布告周知。
  3月30日,社会部全国合作社物品供应处东南分处浙东区办事处在宁海成立。
  6月29日,晨7时,日寇侵占宁海,县城沦陷,商号多数避难停业。
  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16日县城日军撤退,商号逐渐恢复营业。
  11月17日,县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下设消费、生产、供给、运输、公用、信用6个部。
  11月27日,冠庄设立牲畜市场,逢农历四、七日为市日。
  民国35年(1946)
  3月30日,县政府发出调令,县政府书记员王福广为县城第一小菜场及零售商场管理员。
  10月,县政府发表7~10月工作报告,其中,第五条阐述工商业管理工作:严禁私采矿藏;小菜场摊贩管理;禁售劣质肥田粉;办理商业登记;推广度政。
  民国36年(1947)
  4月6日,长街商会决定将长街原市日农历一、六增至农历一、四、六、九为市日,而长街石桥头商人认为石桥头四、九市日会受影响,双方发生争执,请求政府解决。
  4月12日,胡陈商人为求发展商业,将该地原农历四、九市日增至农历二、四、六、九为市日。
  10月29日,县政府奉中华民国社会部令,严厉执行官吏不能经商的规定,责成县工商同业公会清查检举,并奖励人民告发。
  11月1日,县商会举行首届商人节庆祝大会,《宁海民报》开辟《商人节特刊》。
  民国37年(1948)
  9月,县物价评议会成立。
  是年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山洋游击根据地开办游击武装被服厂、医院、修械所等。
  民国38年(1949)
  2月7日,省政府通饬县政府,对营造业重行登记换证。时值解放前夕,国民党政府垮台在即,该项工作执行未果。
  6月5日,宁海县人民政府在西南区岔路上金村成立。
  7月5日晚,宁海解放,县政府移置城关,不久建立实业科,兼管商业。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
  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军区、省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发布第1号联合布告,限令全省粮店、粮行进行存粮登记,逾期不报,以违反军令政令论处。
  1950年
  3月,县政府发出通知,规定凡开办商店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续。
  8月5日,贯彻《浙江省行商管理暂行办法》,县政府开展行商登记,至9月底结束。
  是月,县政府工商科成立,业务隶属台州专员公署工商科。
  9月28日,根据国家《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县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切实遵照办理。
  10月8日,县工商科在城关整顿摊贩,划定摊位。
  1951年
  1月8日,宁海县工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暨各同业公会筹备会成立。
  2月,县政府建设科接管长街大湖大地主胡维甫的私营五丰米厂转为公营宁海县建民稻谷加工厂,此为新中国成立后宁海首家公营工业企业。
  2~7月,结合整顿工商业同业公会,县工商科对城关299户私营工商业户进行重估财产、清产核资。
  8月,开展对全县2022户工商业户进行全面登记发证工作。
  9月17日,城关工商业税联合民主评议委员会成立,杨邦才任主任,徐皓、庆一乔任副主任。
  是年,县政府清查官僚资本,没收私营永明电厂中一股东的官僚资本股份,永明电厂成为建国后宁海最早的公私合营企业。
  1952年
  3月24日,县摊贩管理委员会筹备会成立,会址设在东岳宫。
  5月,县政府指示税务局、工商科查处白峤盐号陆铭勋伪造印章、贩卖私盐、扰乱市场、偷税漏税罪案,陆被判刑。
  9月13日,县政府对擅自开业的沙柳盐号和核准开设的宁海盐号伪造印章、贩卖私盐、扰乱市场、偷漏国税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是月,县政府开展行商登记及换证工作,全县登记行商327户,资本额旧人民币5.2036亿元,11月25日结束。
  10月4日,城关23名铁匠成立宁海县第一个铁器生产合作社。
  10月22日,宁海县由隶台州专区改隶宁波专区,县工商科业务亦随之改隶宁波专署工商科。
  11月29日,县政府发出公函,请各市、县政府协助管理本县行商。
  1953年
  8月27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全县开展行商重新登记工作,9月10日结束。
  10月21日,县政府命令撤销城区粮食代理联营行,设立粮食集中交易市场。
  10月29日,县政府通知,严禁私商收购籽棉。
  11月19日,贯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粮食实行统购统销。
  12月,召开全县、区、乡、村四级干部大会,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部署实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4年
  1月1日,县政府规定,红糖不准由私商自由购销。
  1月2日,贯彻省财政经济委员会通知,县政府确定木材市场由工商行政部门管理。
  2月28日,政务院公布《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此后宁海县对私营粮商进行改造,动员粮商改行转业。
  3月8日,县政府通知,建立私营工商业户开、转、歇业管理和原始记录制度。
  3月16日,县第一次手工业代表大会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办社方针,号召手工业者组织起来。
  4月19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茶叶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私商收购茶叶须经县工商科批准。
  5月30日,县工商科发出关于加强鳓鱼市场管理的意见,协请税务、合作社等部门配合执行。
  是月,中共宁海县委财贸部成立。县工商科隶财贸部领导。
  6月,县工商科开展1954年度行商换证工作,8月底结束。
  8月3日,县工商科发出《有关工商业开、转、歇业中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9月15日,按政务院命令,全县棉花、棉布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严格市场管理。
  9月22日,县工商科转发省商业厅《浙江省棉花计划收购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告》,公诸实施。
  9月23日,县政府作出规定,棉籽、茶籽实行统购,禁止私商收购贩运。
  是月,对棉布商进行改造,所有棉布商存货均由国营单位收购。
  11月1日,县政府商改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和工作队。
  11月12日,县工商科规定,私商采购花生须经本科批准执行。
  12月23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当前毛猪收购情况和今后措施的通知》,强调对市场和屠工的管理。
  1955年
  3月23日,县工商业联合会成立,胡满金当选主任委员。
  4月12日,县工商科发出花生市场管理通知,规定加工复制业私商按计划凭县工商业联合会介绍信采购花生。
  6月4日,按省商业厅文件精神,县政府规定对私营工商业户投机违法行为统一由工商行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6月7日,县政府规定,对粮食复制业的开、转、歇业须经当地粮食部门签署意见,送县工商科核批。
  是月,县政府改组县商改领导小组。
  7月,县政府在下半年市场安排和改造私商方案中,强调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而稳步地进行改造”的方针。
  9月2日,县政府发出《加强络麻收购工作和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私商未经县工商科批准,一律不得私收外运。
  11月7日,全县换发行商证,由县工商科委托县工商业联合会代办,12月31日结束。
  11月15日,根据县工商科通知,县工商业联合会召开公私冬笋收购分配比例协商会。
  1956年
  2月,县、镇、乡人民政府更名为人民委员会;县政府工商科更名为宁海县人民委员会工商科。
  2月4日,县委财贸部公布《牲畜市场管理章则》,共7条。
  2月13日,城关召开自愿申请改造并经批准的私营工商业大会,次日举行对私改造胜利报喜游行。
  2月18日,县政府批准全县19户私营碾米厂、2户私营发电碾米厂、1户私营油脂联合加工厂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
  是月,对全县资本主义工商业开展社会主义改造。
  5月,据统计,全县已组成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14个,供销生产社2个,生产小组13个,共有社(组)员4181人,占全县手工业从业人员总数的85%。
  6月1日,宁海县商业局成立,同时撤销县人民委员会工商科,工商行政管理由商业局兼行。
  11月,县人委决定梅林牛市场为县中心牛市场,直接由县生产部领导和管理,其他牛市场仍由当地供销社领导和管理。
  是月,全县有1446户私营商业接受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改造,占全县私商总数的94%,对私商改造基本完成。
  1957年
  1月,县人委工业科1956年度工作总结记载,全县私营工业全部实现社会主义改造。
  5月23日,县人委贯彻省人委指示,全县开放国家领导的农村自由市场。
  6月12日,县人委转发《浙江省手工业开歇业登记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生产联社登记暂行办法》,并确定登记工作由手工业科与手工业联社共同研究办理。
  9月23日,省人委决定恢复台州专区,宁海县复归台州专署管辖,工商行政管理业务随之改变隶属关系。
  10月4日,县人委批转县商业局《生猪猪肉市场管理的具体规定和相应做好猪肉供应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贯彻执行。
  11月15日,县商业局召开县级机关和城关镇有关部门市场管理座谈会,协调市场管理中的一些问题。26日,县人委批转座谈会的报告。
  12月24日,县商业局发出《关于清理无证商贩的通知》。
  是月,在城关小北门建立宁海耕牛市场,为县中心牛市场。同时撤销梅林牛市场的县中心牛市场称号。
  1958年
  3月18日,县人委发出《关于加强棕片采购和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区、乡(镇)政府重视棕榈生产和棕片市场管理,并确定棕片由供销部门统一收购,以供手工业生产用棕。
  3月27日,县人委发布指示,对林木采伐和市场管理作出几项政策性规定。
  4月3日,县商业局发出《关于做好茶叶市场管理的通知》,开展政策宣传、市场检查,并要求有关地区与部门协作配合。
  5月11日,县人委发出《关于加强番薯秧市场管理的通知》,禁止番薯秧采购贩运。
  9月18日,县委发出《关于对残存的个体手工业、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并提出具体的政策、办法。
  10月,撤销宁海县建制,并入象山县。县商业局合并改为象山县商业局。
  12月15日,县商业局改为县财粮贸易部商业组。
  1959年
  1月,象山县由台州专区划归宁波专区管辖。
  3月,根据县委通知,县、公社、镇建立市场管理委员会,以协调市场管理。
  4月29日,撤销县财粮贸易部商业组,复置县商业局。
  8月24日,县人委任命应中钰为县商业局局长,谢忠年、李志兴、古继绍为副局长。
  9月2日,县人委发出《加强鲜玉米等市场管理的通知》,使玉米、豆荚、花生、芋艿等少摘青、多样老,增加产量。
  9月29日,县人委指示要求进一步做好耕牛市场管理工作,查禁牛贩黑市与场外交易,耕牛不许乱宰滥杀。
  12月22日,县人委发出《关于禁止木材外流及乱砍国有山林木问题的通知》,规定竹、木、炭等无县发运输证不得外运;本县各种用材须经县核定,报专署批准。
  1960年
  2月23日,县委任命娄光汉为县商业局副局长。
  12月1日,为开展“保钢保粮”增产节约运动,县人委决定,除城关、丹城、石浦和蟹钳渡外,其余农村饮食店一律撤销。
  12月23日,县人委决定恢复泗周头、桑洲、沙柳、梅林、长街、西周、黄坛7处饮食店。
  是月,贯彻中央紧急指示,县人委发布《关于开展农村集市贸易的布告》,开展农村集市贸易活动。
  是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全县工业企业从118户缩减为88户,职工从1307人减至919人。
  1961年
  8月19日,省人委规定,对农副产品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为统购产品;第二类为派购产品;第三类产品可自由购销。
  9月1日,县商业局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发文提出《几点工作意见》,从已经过渡到国合商业部门的小商贩中,调整出部分人员分别组织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
  9月15日,县人委发出通知,禁止竹木和大批竹木制成品私运出县。
  10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宁海县建制,宁海县商业局复建。
  11月18日,县人委任命应中钰为县商业局局长。
  11月30日,县人委发出通知,决定设立县人委工商行政管理科。
  是日,县人委发出通知,恢复成立宁海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
  12月11日,县人委转发《浙江省取缔金银黑市和高利贷活动暂行办法》。
  1962年
  1月,成立宁海县商贩联合会,同时,县工商联所属各区办事处改组成区商联会,负责商贩教育工作。
  2月9日,县人委发出通知,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科并启用印章。该科与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
  10月1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商业问题的决定》,确认集市贸易为客观需要,并要求利用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
  1963年
  2月2日,县人委通知,坚决执行省人委《关于加强木材和木制品市场管理的通知》,决定不开放木材市场。
  2月5日,县人委决定自10日起在城关、长亭、岳井、山头、力洋、古渡、胡陈、茶院、一市、沙柳、岔路、前童、桑州、梅林、黄墩、五市街开放粮食市场,由市场管理委员会和粮食部门监督管理。
  5月24日,县人委通知,为保护春粮统购任务的完成,规定新春粮未完成收购任务前一律不准集市交易。
  7月27日,县人委决定,《浙江省农民自产自销证使用管理实施办法》8月1日起在全县实施。
  8月14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批转省工商局《浙江省商标管理具体方法》,宁海县于8月下旬开始执行。
  8月28日,县人委发出《关于加强棉花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棉花由国家统购。
  12月14日,县人委通知,规定社队办粮油加工厂(坊)须经粮食局同意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方可开业;私人粮油加工厂(坊)一律取缔。
  1964年
  3月11日,县人委发出通知,改工商行政管理科为工商行政管理局。
  3月23日,根据县人委通知,县工商局发布《关于全面进行工商企业申请登记和管理规定的通告》。
  4月8日,县成立工商企业登记办公室,各区设登记站,开展企业登记工作。
  7月12日,县委任命应中钰兼县工商局局长。
  9月19日,县人委发布《关于加强棉花市场管理的布告》,禁止棉花进入自由市场交易。
  12月15日,按省委、省人委指示,全县关闭粮食交易市场,设立粮食交易所。
  1965年
  3月26日,县委决定县工商局与县商业局合署办公,并指定应中钰为主要负责人。
  7月23日,县人委发出通知:全县粮食市场,只许春粮上市,不准夏粮上市交易。夏粮何时开放上市,待专署通知。
  10月19日,县人委发出《一九六五年度棉花统购任务和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强调棉花市场管理,保证完成统购任务。
  1966年
  1月4日,县人委决定县商业、粮食、工商局和县供销社合并为商业局,对外保留工商局牌子,内设行政物价股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12月8日,据县商业局《关于十个月来市场简况的报告》记载:封建迷信色彩严重的商品停止销售,大红漆、红布、国旗、色纸、墨汁和毛笔等销量大增。
  1967年
  1月24日,仅挂牌子的县工商局被“造反派”接管,改称“经济保卫局”。此后,机构瘫痪。
  3月3日,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成立,下设打击投机倒把小组。
  9月23日,县商业局转发省有关部门通知,规定羊毛羊皮由国家统购。
  1968年
  1月,建立县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各区(镇)相应设立此机构,执行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和市场管理两项任务。
  11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县打办改称县革委会打办,职能不变。
  1969年
  2月,撤销长街区建制,改设长街公社,长街区打办改隶长街公社。1972年复建长街区,打办复隶长街区。
  1970年
  4月,根据中共中央〔1970〕3、5、6号文件,全县开展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的“一打三反”运动。
  1971年
  8月27日,县委任命苟玉华为县革委会打办主任。
  1972年
  4月17日,县革委会政工组批准从农村退伍军人、下乡知识青年和青年农民中招收“三不脱”的打办工作人员12名,实到11名。
  1973年
  7月,上海和浙江沿海地区市场管理联防协作会议在上海市召开,县打办主任苟玉华参加会议。
  10月,县革委会决定将县革委会打办并入县商业局,未果。
  1974年
  11月16日,县革委会打办发布《关于取缔手拉车黑市交易的通告》,禁止手拉车自由交易,打击盗卖和转手倒卖手拉车的违法活动。
  12月,县革委会发出《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的通告》,作出8条具体规定。
  是月,浙江、上海沿海地区市场管理联防协作会议在上海市虹口区召开,县打办主任苟玉华出席会议。
  1975年
  2月24日,县打办和县粮食局发出《关于粮食市场管理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联合通知》,对粮食交易作出具体规定,重申严禁票证买卖,打击投机倒把。
  7月3日,县打办批复同意西店公社革委会关于设立西店集贸市场的报告。该市场征地两亩,当年建成投入使用。
  9月,上海、浙江沿海地区市场管理联防协作会议在舟山定海县召开。县打办主任苟玉华参加会议。
  1976年
  4月4日,上海和浙江沿海地区市场管理联防协作会议在浙江黄岩县海门召开,县打办叶道法参加会议。
  是月,宁波地区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在宁海召开查处“假蛇胆”案协调会。该案涉及慈溪、余姚、镇海、宁海、宁波市区四县一市。
  7月27日,县革委会发出《关于打击投机倒把,取缔粮食自由交易,加强市场管理的通告》,要求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
  1977年
  3月17日,县打办贯彻省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发文提出落实市场管理措施。
  5月27日,县革委会撤销办事、政工、生产指挥三大组,建立相应机构,县打办隶属县财办。
  7月20日,县革委会发出通知,坚决取缔粮食自由交易市场,重申农村“四坊”只准来料加工,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10月,浙江、上海沿海地区市场管理联防协作会议在上海崇明召开,县打办主任苟玉华出席会议。
  1978年
  1月25日,县革委会发布《关于改革集市、统一全县“市日”的通告》。全县保留15处集贸市场,其余一律取消集贸活动,并规定逢农历一、六日为全县统一“市日”。
  9月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作出明确规定。
  10月,上海、浙江沿海地区市场管理联防协作会议在浙江乐清雁荡山召开。县打办主任苟玉华参加会议。
  1979年
  1月6日,县革委会决定,建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时撤销县打办。
  1月8日,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清理商标的通知》精神,宁海县清理出未注册商标8个,予以上报注册。
  1月15日,县委任命苟玉华为县工商局副局长。
  是日,县革委会发出《关于集市贸易问题的通知》,撤销1978年1月25日发布的《关于改革集市、统一全县“市日”的通告》,恢复全县原有集市和“市日”。
  1月22日,设立各区(镇)工商行政管理所,同时撤销各区(镇)打办。
  7月10日,县委任命陈洪山为县工商局副局长。
  1980年
  1月19日,县工商局向上级业务部门报送《工商企业登记情况统计表》,自1979年4月以来,登记发证共920户。
  4月26日,根据国务院〔1979〕102号和省革委会〔1979〕117号文件精神,县工商局向县革委会呈送《关于全县集市贸易由工商部门统一管理的报告》。
  12月10日,县工商局批准桥头胡工商所重建梅林耕牛交易市场。
  12月26~31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恢复县人民政府名称,县工商局改为县政府直属单位。
  1981年
  3月1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的通知》。
  3月20日,省政府在杭州召开打击走私会议,副县长赵淳然、武警大队长王行盛、县工商局叶道法等参加会议。
  4月27日,县政府成立打击走私领导小组,赵淳然为组长,陈洪山、王行盛为副组长,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县工商局负责办理。
  6月26日,县委任命陈家芬为县工商局副局长。
  11月3日,县工商局机关首建中共党支部,陈家芬任支部书记,未设支部委员会。
  1982年
  6月22日,县工商局发出《关于换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通知》。
  8月18日,县委任命王美玉为县工商局副局长。
  12月16日,副局长陈洪山向全县工商系统干部传达宁波地委召开的区、社书记会议精神,主要内容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政策”。
  1983年
  4月14日,县工商局发出《转发国家工商局〈关于印发商标印制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凡需印制商标者,持证照至定点印制商标企业宁海印刷厂印刷。
  7月2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宁波地区行政公署,宁海县划归宁波市管辖。
  9月23日,县工商局发出《关于换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通知》。
  9月27日,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任序亦为县工商局局长。
  12月1日,棉布敞开供应,结束30年使用布票的历史。
  1984年
  1月1日,按照国家工商局、财政部联合通知规定,全县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全国统一服式的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贯彻省工商局《着装风纪试行规定》。
  1月31日,《浙江日报》头版刊文,公开批评长街工商所于1983年12月23日查扣黄岩两个养鸭专业户鸭子的错误做法,并开辟专栏在全省展开讨论。
  2月,县工商局第一次向社会公开招收干部。
  3月,县委任命童遵炎为县工商局副局长,王美玉任巡视员(副局级)。
  5月14日,县委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宁海县工商局党组,任序亦任党组书记,童遵炎、赖维能为党组成员。
  8月8日,县工商局党组发出《关于建立三个股的通知》,增设工商企业管理股、个体经济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
  8月15日,县工商局受县政府委托,邀请市工商局钟柏林来县讲授《经济合同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光明等领导人亲临听讲,其他有关人员200余人参加听课。
  8月26日,县委组织部任命赖维能为县工商局纪检委员。
  8月29日,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任命任序亦为县工商局局长。
  9月7日,县政府批复县工商局《关于开放城关、长街、桑州木材交易市的请示报告》,同意开放上述三地的木材交易市场。
  9月12日,经县政府批准,县工商局受县政府委托,召开县首次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通过《宁海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选举产生由13名委员组成的第一届委员会,任序亦为主任,顾必伟为副主任,王景泰为名誉主任。
  9月26日,县工商局党组发出《关于设立机构的通知》,决定将原人事秘书股分开设立人事股和行政秘书股。
  10月3日,县工商局发出通知,简化核发《营业执照》手续,部分执照由各工商所代局核发,并限7天内办妥。
  10月17日,县工商局向县政府呈送《关于成立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的报告》。26日,县政府批复:同意成立“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由任序亦、童遵炎、伍荣庆、周连方、吴永良5人组成,任序亦任主任,童遵炎任副主任。
  1985年
  1月,城关北湖小商品市场建成投入使用。该市场为工商部门与城关蒲湖村联办。
  4月1日,取消粮油统购、放开猪肉价格。
  6月11日,县政府任命尤琴仙为县工商局副局长。
  是月,按县委部署,县工商局整党工作开始,11月中旬结束。11月18日向县整党办公室上报《整党工作的总结报告》。
  12月20日,县工商局局长任序亦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12月25日,省工商局在宁波召开全省经济合同仲委会主任会议,县工商局经济合同仲委会主任任序亦出席会议。
  是年起,对个体工商户实施验照贴花。
  1986年
  2月4日,县委任命柯根权为县工商局党组副书记。
  2月5日,县政府任命柯根权为县工商局副局长。
  3月6日,县工商局在西店召开个体经济管理现场会议,推广深甽工商所贯彻《宁波市城乡个体工商业管理办法(试行)》、创建西店文明街的经验。
  6月11日,县委组织部任命尤琴仙为县工商局党组成员。
  6月15日,副局长柯根权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清理整顿公司(中心)情况报告》。
  6月30日,县政府召开“重合同守信用”命名大会,全县17户工商企业被命名为1985年度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7月22日,县工商局根据国家和省工商局规定,向县政府呈送《关于自8月份起对全县工商企业进行全面验照换照的报告》。8月16日,县政府批转此报告。
  9月15日,市工商局举办全市工商系统业务知识竞赛,宁海代表队以副局长柯根权为领队,周连方、高剑波、葛晓辉为队员参赛,周连方获个人第五名。
  9月25日,城关南门市场改建扩建工程动工。
  10月25日,县政府批准县工商局《关于调整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员的报告》,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由柯根权、吴永良、周连方、郑多兴、伍荣庆5人组成,柯根权为主任,吴永良为副主任。
  11月29日,县工商局党组作出《关于建立党风责任制的决定》。
  12月3日,顾必伟赴北京参加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并被授予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称号,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12月12日,副县长项建中就宣传工商法规问题进行《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的广播讲话。
  12月22日,县委组织部通知,吕明兴任县工商局党组成员。
  1987年
  1月1日,城关南门市场改建扩建工程竣工,正式投入使用,副县长赵淳然参加开业典礼并剪彩。东仓联办市场同日开业。
  1月10日,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柯根权为县工商局局长。
  1月12日,县政府任命吕明兴为县工商局副局长。
  1月15日,县工商局向县政府呈报《关于设立“宁海县经济合同法规咨询服务处”的请示报告》,2月16日得到县政府批复,同意在不增编制和经费前提下设立,决定从3月1日起开展服务。
  1月17日,县委任命柯根权为县工商局党组书记。
  1月20日,县工商局向县政府呈报《关于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和实行凭〈法人委托书〉签订经济合同的报告》。2月9日,县政府批转各单位执行。
  3月2日,经县政府批准,原城关工商所分设为第一、第二工商所。
  3月31日,县工商局向县政府呈报《关于开展一九八六年度命名“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活动情况的报告》,4月18日,县政府予以批准。
  4月8日,县工商局作出《开展向郑多兴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4月13日,郑多兴赴北京出席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
  4月15日,市工商局在宁海召开全市经济合同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工商局有关领导以及各县(市、区)工商局分管经济合同的领导参加会议。会议18日结束。
  4月21日,共产主义青年团县级机关委员会批准建立县工商局团支部,并任命雪灿梅为支部书记。
  4月29日,县工商局经济合同仲委会发出通知,设立城关仲裁庭,这是宁波市首个县仲委会派出仲裁庭。
  5月30日,针对一些企业在执行《经济合同法》中出现的问题,县工商局向县政府呈送《关于开展清查经济合同纠纷工作意见的报告》。6月6日,县府办转发该报告。
  6月27日,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柯根权为县工商局局长。
  8月26日,宁波市政府副市长陈文宪来宁海检查市场整顿工作,对南门市场的整顿工作予以肯定。
  是日,县委组织部任命吕明兴为县工商局纪检委员。
  9月30日,县工商局设立行政监察小组,由吕明兴、葛民武、徐法苗3人组成,吕明兴为组长。
  10月20日,县工商局向县政府呈报《关于改革“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命名办法的报告》。10月28日,县政府批复同意此报告。
  11月27日,因城关大北门市场进行改造扩建,县工商局、公安局和城关镇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城关大北门市场暂时迁移的公告》。
  12月3~5日,召开县个体劳动者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二届委员会,吕明兴任主任。1988年
  2月5日,县工商局在县政府招待所召开全县首次市场协管员大会,副县长赵淳然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22~24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赵淳然到会讲话。
  3月12日,县工商局转发宁波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办公室《关于查缉鳗苗走私、倒卖活动的紧急通知》。
  5月17日,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队成立。
  6月1日,回浦农贸市场开业。
  6月16日,县政府批转县工商局《关于调整企业审核权限意见的报告》。
  7月15日,县政府任命任序亦为县工商局正局级巡视员。
  7月30日,宁海县遭受特大洪灾,城关南门市场进水深2.5米。经统计,全县市场损坏棚屋3168平方米、场地1090平方米;工商干部受灾26户,其中,重灾户5户,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个体经济受灾589户,直接经济损失222.18万元,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业人员死亡28人。
  7月31日,县消防大队协助工商部门,对灾后城关南门市场进行突击冲洗后恢复交易。
  8月1日,市工商局副局长赵国才一行7人来宁海慰问。
  是日,城关大北门市场改建工程竣工恢复交易。
  8月2日,象山县工商局对宁海遭受洪灾发来慰问电。
  是日,县工商局机关召开抗灾救灾动员会议,并发出《关于加强水灾后市场管理的紧急通知》。
  8月5日,省工商局基层处汤处长一行4人来宁海进行灾后慰问;海曙区工商局局长陈哲民一行来宁海慰问,并援助救灾款1万元,为县工商局接收外单位捐助的首笔救灾款。
  8月8日,县工商局召开股所长会议,总结上阶段抗灾救灾工作,部署下一步抗灾救灾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共捐款2519元,粮票57.5千克,支援重点灾区。
  8月13日,局长柯根权到省工商局汇报宁海县工商局系统及个体经济受灾情况。
  8月30日,县工商局与县物价局、商业局联合发出《关于放开猪肉售价和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
  9月17日,县委、县政府表彰黄坛工商所为抢险救灾先进单位。
  9月19日,市工商局副局长丁海涛和县工商局局长柯根权等人赴北京向国家工商局和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汇报宁海县工商系统和个体经济受灾情况。
  9月26日,县工商局与县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县蔬菜公司救灾咸菜卖高价的通报》。
  10月1日,经检队和局机关有关人员于当晚在新客运总站甬临线道口查获非法倒卖的各档卷烟12000余条。
  10月9日,县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全县清理整顿公司工作全面展开。
  10月2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清理整顿公司动员大会,局长柯根权代表县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就清理整顿公司工作作出部署。
  10月29日,县工商局被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1988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11月5日,县工商局个体经济管理股更名为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并启用新印章。
  12月1~5日,全市工商系统羽毛球比赛在宁波举行,县工商局王美雅获女子单打第一名,陈群明获男子单打第二名。
  12月3日,县政府任命赖维能为县工商局副局长。
  1989年
  2月9日,城关第二工商所对大北门市场部分摊位首次进行公开招标安排。
  2月22日,全县工商系统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赵淳然到会讲话。
  2月28日,县工商局印发《1989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试行办法》,对基层工商所进行目标管理综合考评。
  3月21日,县工商局制定《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89年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全局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4月下旬,市委和市工商局分别派出检查组,对县工商局基层所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至5月上旬结束。
  5月19日,北京政治风波波及宁海县。县工商局及时召开会议,制止一起可能发生的个体户上街游行事件。
  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县691家合作经营组织的调查分离工作,省工商局简报转发县工商局的做法。
  8月23日,县工商局发出《关于设立经济案件举报站的公告》。
  9月23日,县政府发出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实施意见。
  9月25~26日,市工商局举行全市工商系统首届书法、绘画竞赛,县工商局黄彩梅、陈贤能分别获毛笔书法二等奖、三等奖。
  12月14日,经县编委批准,成立宁海县市场管理服务所,为县工商局下属集体事业单位。
  12月25日,环城西路工商局新办公大楼破土动工。
  12月27日,县工商局印发《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0年
  3月1~3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赵淳然到会讲话。
  3月6日,县工商局转发《二轻系统工业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4月13日,县编委同意县工商局设置商标广告管理股。
  4月24日,宁波市清理整顿公司检查组来宁海检查清理整顿公司工作。
  5月20日,县监察局确定岔路工商所干部俞申国为特邀监察员。
  6月28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柯根权为县工商局局长。
  6月29日,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工商局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整顿,至7月14日结束。
  7月27日,《宁波日报》刊登县工商局《深甽工商所狠抓廉政建设》一文。
  7月30日,市工商局第43期简报转发县工商局第19期简报《清欠清贷,回笼国家资金,依法仲裁,解决逾期贷款》一文。
  9月28日,县政府批转县工商局《关于在全县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实施意见的报告》。
  10月17日,城关第二工商所环南中路办公大楼破土动工。
  11月12日,县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工商局),对保留下来的公司举办一期公司法定代表人法规培训班,并统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月17日,县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同意增辟城关环北路西至桃源路,东至东门酒厂的400米路段为集市贸易场地。
  1991年
  1月1日,改建的梅林市场开业,副县长刘方林出席开业典礼。
  1月28日,县工商局发出《关于开展正规化工商所建设的通知》。
  2月22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方平到会讲话。
  2月24日,长街工商所全体人员到奉化溪口工商所学习正规化建设先进经验。
  3月27日,县工商局在长街工商所召开正规化建设试点预检会,正在长街工作的县长项建中到会看望全体同志,并作“做人民的儿子,为群众办实事”的讲话。
  4月14日,顾必伟赴北京参加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二次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表彰大会,受到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4月16日,局长柯根权带领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16人赴萧山工商局参观学习。
  5月3日,西店工商所查处福建人曹乃元非法收购鳗苗时,查获其携带的面额为50元的假人民币293张,计14650元。
  5月15日,国家工商局个体私营司窦副司长来宁海县考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
  5月21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方平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县个协副会长顾必伟关于赴北京参加全国第二次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情况汇报,并就如何进一步引导个体经济发展作讲话。
  6月2日,城关大北门市场第三次摊位改造开始,至7月11日改造完工。
  7月6日,全市经检工作会议在宁海召开。
  7月22日,设立宁海县城关地区市场治安值勤室。
  8月2日,长街市场第一期改造工程开工。
  8月15日,宁海县打击走私办公室建立,县工商局局长柯根权任副主任。
  8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淳然、郭善文陪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西店、梅林市场。
  10月4日,在胡陈港查获违反准运证运输管理规定的进口日本产化纤原料100吨。
  10月7~26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开展20天的机关作风整顿。
  11月26日,县工商局机关从县政府大院内搬迁至环城西路36号新大楼办公。
  12月23日,副县长郑瑞法召开政府有关部门会议,听取县工商局关于企业经济性质调查情况汇报和整顿处理意见,就清理“四假”企业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和政策。
  1992年
  1月24日,扩建改建后的长街农贸市场开业,该市场占地6500平方米,设摊位506个,投资50万元。
  2月26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刘芳林到会讲话。
  3月7日,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传达学习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讲话。
  3月24日,柯根权被国家工商局评为1991年度全国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
  4月6日,县委办公室《调查与研究》第四期刊登局长柯根权关于“抓基础,抓基层”的工作做法。
  4月,市工商局召开各县(市、区)工商局长和市局处长座谈会,学习中央2号文件和邓小平重要讲话,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县工商局局长柯根权参加座谈会。
  5月18日,县工商局经检队长王敏调黄坛镇政府任副镇长。
  6月8日,县工商局与经委、普法办、总工会、司法局在县政府招待所联合举办《经济合同法》知识竞赛。
  是月,副县长郑瑞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淳然一行视察梅林、力洋、长街等地农贸市场。
  8月4日,县工商局工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县工商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吕明兴任工会主席,蒋荣昌任工会副主席。
  8月23日,县委决定县工商局为行风评议试点单位。
  9月16日,省工商局局长金连庆来宁海视察工作。
  10月17日,城关第二工商所查获明港镇村民董志斌隐藏在家里和橘地里的走私卷烟16914条,价值51万元。此案为县工商系统查获的最大一起走私卷烟案。
  12月15日,前童镇市场竣工开业。
  1993年
  1月10日,县工商局吴仲庆当选为宁海县城关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月2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常务副县长李炳君到会讲话。
  2月3日,县工商局与农经委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宁海县村经济合作社法人登记注册办法的通知》。
  3月2日,召开县消费者协会成立大会。
  3月23日,县政府发出《宁海县关于进一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
  4月13日,县政府决定县工商局与县物价局合署办公。
  4月16日,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程象麟为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局长。
  5月1日,西店新农贸市场竣工开业。
  5月6日,县委决定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党组由程象麟、吕明兴、赖维能、冯萍4人组成,程象麟为书记。同日,县政府任命吕明兴、赖维能、冯萍为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副局长。
  6月15日,县工商局组织全县明星企业、骨干企业负责人71人,到黄岩浙江利民皮鞋厂考察企业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
  6月30日,县财办同意将宁海县经济合同咨询服务处更名为宁海县工商物价服务中心。
  7月6日,桥头胡工商所所长胡根振调县水产局任副局长。
  7月10日,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换届选举,县私营企业协会成立。
  9月17日,县政府批复同意增补程象麟为县消协会长,吕明兴为县消协副会长。是日,县政府批复同意调整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赖维能为仲委会主任,吴永良为副主任。
  9月26日,省工商局在庆元县召开全省农副产品市场培育建设工作会议,常务副省长柴松岳出席会议并讲话。宁海工商局周连方参加会议。
  10月11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县委书记项建中,县长郑瑞法、市工商局副局长徐荷英作重要讲话。县四套班子领导,各镇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个体私营企业代表共80余人参加会议。
  10月15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印发宁海县乡镇集体企业拍卖和有偿转让试行办法的通知》。28日,县工商局制发《关于企业拍卖和有偿转让后办理工商登记的实施意见》。
  10月19日,在局六楼召开“勤政廉政报告会”,邀请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象山县工商局副局长李旺兴作勤政廉政事迹报告。全县工商系统干部职工参加。
  11月27日,县编委批复,同意将深甽工商所更名为西店工商所。
  12月15日,县工商局开设电话总机。
  12月29日,县政府抄告同意增设梅林工商所、明港工商所。
  1994年
  1月25日,县工商局召开社会义务监督员座谈会。
  2月4日,桥头胡个体户徐新苗在外出途中奋勇抢救一辆翻落悬崖下河道里的中巴车旅客,21名旅客全部脱险。
  2月19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常务副县长李炳君到会讲话。
  3月31日,县工商局召开干部轮岗动员大会。
  4月8日,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在宁海影都召开。县委书记项建中、县长郑瑞法、市工商局长沈章茂作讲话。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市工商局有关领导、县各镇乡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个私企业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会议。
  4月12日,县局中层干部轮岗工作圆满结束,共调动27人。
  5月23日,全市工商系统规范化建设会议在宁海召开,市工商局副局长杨培忠、吴宗达、副县长马光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工商局分管局长、人事科长参加,会期三天。
  8月19日,梅林工商所、明港工商所正式挂牌成立。
  8月24日,县政府批转县工商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公司登记问题的报告》。
  10月6日,位于西店镇王家村的宁波禽蛋饲料批发市场建成开业,总投资680万元,占地面积2.53万平方米。
  10月20日,市工商局同意县工商局对冠“宁波”名称企业进行实质性审查和核准发照。
  12月12日,县工商局召开重商标、创名牌座谈会,副县长马光明出席会议并
  讲话,大梁山啤酒集团等40余家企业参加会议。
  12月28日,在西店召开个体私营经济工业现场会,县长郑瑞法讲话、副县长曹善军、马光明等领导,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乡分管工业副镇乡长及私营企业代表共80余人参加会议。
  1995年
  1月25日,在白峤岭垃圾场销毁一批假冒劣质商品,价值18万元,县公证处现场公证。
  2月1日,《广告法》实施,副县长马光明发表电视讲话。
  2月15~16日,县工商局召开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副县长马光明到会讲话。会议期间举行职工象棋、乒乓球、射击、卡拉OK演唱四项比赛。
  2月23日,举办《广告法》学习培训班,副县长马光明到会讲话,工商局广告管理干部及全县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
  3月6日,工商局机关首次举行升国旗仪式,此后每隔一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
  3月22日,经县编委批准,黄坛工商所更名为跃龙工商所。增设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股。
  6月8日,由上桥村兴办坐落在兴宁北路檀树路口的竹木市场建成开业,该市场占地1.1万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
  9月8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宁海仲裁庭建立。
  11月17日,市工商局同意委托县工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11月18日,由工商局和北山村共同投资兴办的首家股份制市场——宁海县跃龙综合市场动工兴建。该市场占地2.4万平方米,预算总投资4000万元。
  1996年
  1月22日,县工商局案审委员会成立,程象麟任主任。
  1月31日,县编委批准设立宁海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为县工商局直属全民事业单位。
  2月4日,国家工商局副局长曹天玷来宁海考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3月29日,市工商局在市人民大会堂召开全系统“正行风、树形象”千人动员大会,县工商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
  4月19日,县工商局召开工商系统“正行风、树形象”动员大会。
  4月23日,县重点私营企业座谈会召开,县长陈炳水作讲话,局长程象麟通报全县私营经济发展情况。
  5月27日,县工商局公布分离市场名单,全县33个自办或联办市场的物业管理委托宁海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管理。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工商部门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使命完成。
  9月18日,因工商局、物价局分设,县委决定建立中共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由程象麟、苏才达、吕明兴、冯萍4人组成,程象麟为书记,苏才达为副书记。
  10月25日,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工商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主任娄林忠讲话,副主任刘昌来主持,副主任胡全林、杨加和、潘忠志,副县长马光明参加会议。
  11月15日,县总工会发出通知,成立宁海县私营企业工会委员会,赖维能任主任。
  12月26日,宁海跃龙综合市场竣工验收。
  1997年
  1月5日,宁海跃龙综合市场隆重开业,省工商局副局长王爱新到场祝贺并讲话,市工商局局长闻建耀,副县长马光明出席开业仪式。大北门市场经营户实行整体搬迁,大北门市场暂时关闭。
  1月29日,县工商局在白峤岭垃圾场公开销毁价值20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副县长马光明临场指挥。
  2月21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马光明到会讲话。
  3月3日,县政府印发《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局机关内设机构改股称科,设办公室(法制科)、人事科、市场科、企业科、合同科、商广科、个私科。核定编制20人,从下属单位调剂10人。
  3月11日,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授予县工商局“工商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先进单位”称号。
  4月29日,县工商局首次实行中层干部聘任制,聘任王金岳等16名中层干部。
  6月25日,县编委同意将宁海县工商物价咨询服务中心更名为宁海县工商咨询服务中心。
  8月20日,宁海遭受“8.18”台风灾害后,县工商局发出《加强灾后市场管理的紧急通知》。
  8月22日,县工商局在白峤岭垃圾场公开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价值约27万元。
  9月5日,县工商局制发《关于日用品市场下岗人员优惠政策的规定》。
  10月1日,城关大北门日用品市场隆重开业。
  10月24日,个体私营企业代表学习中共十五大会议精神座谈会在局机关6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裘伟讲话,副县长马光明主持会议。
  11月5日,县工商局发出《关于在全县个体工商户中筹集新标准海塘建设资金的有关通知》。
  11月29日,岔路工商所副所长骆武宏调强蛟镇政府任副镇长。
  12月15日,县委决定朱德人任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冯萍任县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同日,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任命朱德人为县工商局局长。
  1998年
  1月16日,县工商局在白峤岭垃圾场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
  2月11~12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马光明到会讲话。会议期间召开大中专毕业生座谈会,局长朱德人等4位党组成员与全系统31名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座谈。
  2月,宁波市委常委、秘书长郭正伟来宁海考察个私经济发展情况,县工商局派伍荣庆陪同。
  2月底至3月初,全县开展《商标法》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常务副县长裘伟发表电视讲话。
  3月10日,县工商局召开科所长紧急会议,传达贯彻市工商局《关于严禁在企业年检中搭车收费的通知》。
  3月13日,县工商局“96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成立并开通专线电话,县委书记陈炳水、县长郑金平分别题词,常务副县长裘伟到场祝贺。
  3月15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朱德人为县工商局局长。
  3月27日,设立宁海县公安局驻工商联络室。
  4月13日,县工商局自行开发成功个体工商户收费管理软件,首次个体收费电脑操作培训班在局机关举行,全县11个工商所电脑操作人员参加。
  4月15日,全县基层工商所所长赴市工商局参加文明规范化创建工作会议。
  4月19日,县编委同意将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队更名为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
  5月20日,市工商局副局长吕国湘陪同省打私办主任等一行来宁海视察工作。
  5月28日,科所长以上人员参加省工商局召开的实行收支两条线及行风建设电话电视会议。
  6月10日,市人大食品卫生执法检查组对宁海跃龙市场开展执法检查,对食品卫生总体情况表示满意。
  6月19日,县委、县政府发出《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7月27日,局机关各科室配备电脑,各科长及中层干部进行计算机政务系统操作培训。
  8月,工商局自行开发成功计算机政务系统软件。
  9月5日,市工商局在宁波人民大会堂召开政务公开总结表彰再动员大会,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大会。
  9月10日,市工商局在宁海召开创建文明工商所(局)座谈会,传达全省嘉善会议精神,部署创建工作重点。
  9月28日,原合同科科长章吉海调前童镇政府任副镇长。
  10月6日,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资格等级制度论证会在宁海召开,省工商局、杭州大学法学院、省工商学校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10月20日,县工商局发出《关于委托宁海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经营管理工商局自办市场资产的通知》。
  10月30日,县个协、县私协换届选举。
  是月,在因特网上设立宁海工商信息网站。
  12月8日,县编委核定全县基层工商所人员编制为148人。
  是日,市工商局召开全市工商局长会议,传达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暨工作会议精神。县工商局局长朱德人参加会议。
  1999年
  1月8日,县工商局工商咨询服务中心与县物价局合办的宁波市商品拍卖中心宁海县拍卖市场开业。
  1月20日,县工商局在宁海工商信息网站中开通“96315”网上举报投诉。
  1月26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来宁海采访打击制售假冒压力锅情况。
  1月29日,县工商局在白峤岭垃圾场公开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
  1月31日,城关跃龙市场个体户高财元见义勇为,赤手夺刀擒歹徒负伤住院。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史小华等领导到医院看望高财元。
  2月2日,省工商局副局长俞观山来宁海考察个私经济发展情况,对县工商局的计算机应用表示肯定。
  2月11日,法国政府代表团参观跃龙综合市场。
  3月2~4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马光明到会讲话。其间,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学会成立,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秘书长诸永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秘书长贺志宏到会祝贺。
  3月18日,杭州市工商局局长孙振州一行来宁海考察计算机应用。
  4月29日,省工商局计算机应用调研组来宁海调研。
  5月1日,中共宁波市委批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决定将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改为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管理的工商分局。
  5月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行风建设表彰大会,分局为先进单位受到表彰。
  5月25日,县委批复同意将中共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更名为中共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海分局党委,并建立中共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海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5月26日,市工商局党委任命朱德人为宁海分局党委书记、分局局长,冯萍为分局党委副书记、分局副局长,吕明兴为党委委员、分局副局长,苏才达为党委副书记,赖维能为分局助理调研员。
  5月,宁海工商分局租用电信光缆,建立起局所两级联网的局域网,这在宁波市工商系统属首家。
  6月8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海分局正式挂牌,县长郑金平参加挂牌仪式。
  6月18日,省工商局召开99工商万人电话电视会议,部署开展队伍建设大讨论,分局在城区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7月7日,省工商局局长金德水在市工商局局长徐光宇的陪同下,来宁海听取分局局长朱德人关于分局推行计算机收取个体管理费有关情况的详细汇报,并实地考察城关工商所的计算机收费情况,对分局推行计算机收费的做法表示肯定。
  7月8日,县委办公室《信息专报》刊发分局提供的《我县区域性、行业性制假现象亟需引起重视》的信息,要求政府各部门配合加大打假力度。
  7月20日,副省长卢文舸在副市长宋小六及宁海县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视察跃龙综合市场。
  8月12日,分局党委决定并经市工商局党委批准,中共宁海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由苏才达、俞申国、邬时科3人组成,其中,苏才达为书记,俞申国为副书记。
  8月18日,市工商局党委任命王金岳为分局党委委员。
  8月26日,金华市工商局局长楼文贵一行来分局考察计算机应用。
  9月8日,分局机关行政编制20人,基层工商所专项行政编制148人,共168人如数上划宁波市编委、市工商局。
  9月28日,在白峤岭垃圾场公开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
  10月10日,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座谈会在分局召开。
  10月25日,分局局长朱德人赴西安参加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基层工作会议,并在会上作《大力推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发言。
  10月28日,宁海水产城开业,中共中央委员、全国侨联副主席林丽韫等领导出席开市仪式。
  12月28日,宁海县广告协会成立。
  12月29日,县政府通知:由分局接管宁海水产城,全权负责水产城的物业管理和市场管理。
  2000年
  2月16~17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静国到会讲话。
  3月9日,县委书记陈炳水、县长郑金平,常务副县长林静国等领导视察宁海水产城。
  3月20日,宁海县市场协会成立,常务副县长林静国等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
  4月6日,分局发出《关于宁海设置水产、蔬菜批发交易市场的通告》,自4月15日开始,原在县城区内设置的水产、蔬菜批发市场和批发交易迁至宁海水产城。
  4月29日,市工商局任命苏才达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其分局党委副书记职务。任命吕和平为分局党委委员。
  5月29日,县政府原则同意《宁波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后,分局保留审批事项3项、许可事项5项,取消审批、许可事项6项。
  6月16日,分局城关工商所巡查中队正式挂牌成立。
  6月20日,分局首次介入政府采购监管,派员现场监督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8月10日,分局对全县94名市场协管员分两批开展业务知识培训,18日结束。
  10月8日,分局发出《关于对娱乐经营场所重新登记的通知》。
  2001年
  1月5日,县政府同意建立宁海县企业注册办证中心。注册办证中心设在分局一楼注册大厅,1月12日正式运行。
  2月7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市工商局局长吕东裕、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林静国到会讲话。
  2月8日,分局成立市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朱德人为组长,王金岳为副组长。
  4月25日,分局召开工商系统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动员大会。
  5月22日,分局召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动员大会。
  6月5日,宁波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郁义康在市工商局副书记余海大、县委副书记张拓原的陪同下,检查分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情况,并视察企业注册办证中心。
  6月10~20日,省工商局副局长冯家平,市工商局副书记余海大在宁海进行为期10天的蹲点调研,并在20日出席分局召开的全系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再动员大会。
  6月22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艳华在县委书记郑金平、副书记张拓原陪同下,视察宁海县企业注册办证中心。
  7月6日,分局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朱德人为组长,吕和平、王美雅为副组长。
  8月29日,省工商局同意成立宁波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培训中心。
  10月7日,宁海县办证中心成立,宁海县企业注册办证中心并入宁海县办证中心内,设立工商注册窗口。
  11月29日,分局档案管理通过省一级档案管理目标认定。
  12月10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办市场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
  是日,县政府决定成立宁海县市场管理委员会,陈育峰任主任,葛永土、朱德人任副主任。
  12月20日,分局与县政府签订协议,将11家自办市场、5家联办市场所持股份的资产、债务、人员整体移交给县政府。
  是日,省、市工商局考核组对分局创建省级文明规范化建设进行考核验收。
  2002年
  1月28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传达学习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副县长陈育峰到会讲话。
  3月1日,分局成立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工作领导小组,朱德人为组长,冯萍、苏才达为副组长。
  3月9日,分局召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动员暨标准备训会议,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及业务骨干90余人参加,会期2天。
  3月28日,市工商局对分局领导班子作出调整。朱德人调慈溪分局任党委书记、局长。冯萍任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苏才达、王金岳、吕和平任党委成员、副局长。吕明兴任助理调研员。
  5月20日,市工商局批复分局“三定”方案。方案规定分局设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法规科、企业注册监督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市场合同监督科、商标广告监督科、经济检查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局机关行政编制21人,工商所专项编制141人。
  6月3日,分局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
  6月10日,分局举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演讲答辩会,18名竞聘干部参加演讲答辩。
  6月20日,分局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调整中层干部,重新任命王小平等29人。
  7月5日,分局制发《关于开展宁海县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不良信用记录工作的通知》。
  8月29日,分局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余姚黄湖监狱进行防止职务犯罪教育。
  9月,分局工会换届,选举苏才达为工会主席,周连方为工会副主席。
  10月16日,副县长陈育峰来分局听取工作汇报。
  10月23日,分局召开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动员大会,各工商所正副所长,城关地区全体干部共90余人参加会议。
  10月25日,市工商局在宁海召开南三县个私企业调研会议。
  10月29日,市工商局局长吕东裕来宁海召开南三县工商所长座谈会。
  12月2日,分局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王美雅任妇委会主任。
  12月4日,分局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评审。
  12月16日,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考核,市工商局副局长马春骐参加考核会议。
  2003年
  2月2日,局长冯萍带领宁海19名中小企业负责人,在宁波保税区工商分局与当地有关企业举行经贸洽谈会。
  2月10日,分局调整案审委员会。冯萍为案审委员会主任,苏才达、王金岳、吕和平为副主任。
  2月17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田平岳到会讲话。
  2月24日,市工商局委托分局办理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3月1日,开始推行企业登记注册“一审一核”制度。
  3月15日,分局与县消协联合在宁海中学体育馆举行“‘315’与你同行”大型文艺晚会。庆祝县消费者协会成立十周年和分局“12315”举报投诉电话开通五周年。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赵忠祥主持晚会。
  4月25日,分局召开中层干部“紧急会议”,传达有关“非典”防治工作精神。
  是日,成立“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冯萍为组长,苏才达、王金岳、吕和平为副组长。
  4月26日,为防治“非典”,分局与县文广局联合发布《关于决定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停止营业的通知》。
  6月12日,分局同意建立红枫市场信用办公室。
  6月14日,分局在培训中心四楼会场召开红枫市场创建星级信用市场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红枫市场信用建设,红枫市场245名经营者参加大会。
  6月24日,市工商系统迎“七一”先进事迹报告团来分局报告。
  8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兴良带领县人大代表视察组,对红枫市场的经营发展和信用市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
  9月,宁波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更名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宁海县首家无域名注册企业。
  9月12日,分局发出《关于委托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通知》。
  9月16日,分局与环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区餐饮行业环境管理的通告》。
  9月18日,分局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菜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
  11月28日,市工商局通知增设工商信息管理办公室,增加工商所专项编制3名。
  2004年
  1月30日,分局成立防治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冯萍为组长,王金岳为副组长。
  2月5日,分局会同县经贸、农林、卫生等部门,在跃龙综合市场设立防治禽流感办公室。
  2月25日,为市党代会作准备,市工商局副局长吴宗达会同市工商联、经贸委课题组来宁海调研推进民营经济新飞跃课题。
  2月27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市工商局副局长马春骐、宁海县副县长田平岳到会讲话。
  2月28日,市工商局同意调整部分基层工商所机构设置:城关工商所更名为跃龙工商所,与市场工商所合署办公,对外称跃龙工商所;原跃龙工商所更名为桃源工商所,与岔路工商所合署办公,对外称桃源工商所。
  3月12日,县消费教育学校成立,为宁波市首个县级消费教育学校。
  5月10日,召开县第三次民协、第五次个协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6月15日,市工商局局长吕东裕来分局调研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6月23日,市工商局副局长吕国湘来分局检查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工作。
  7月,宁波吉德电器有限公司的“吉德”商标经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宁海县首件中国驰名商标。
  7月14日,市工商局纪委书记王伟民来分局传达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工作会议精神。
  7月15日,市工商局局长吕东裕来分局调研。
  8月11日,分局食品检测中心正式挂牌。
  8月18日,省工商局督查组来分局检查“整顿市场、整顿队伍”工作。
  8月24日,分局历年积累下来的收据通过清理造册,在财政相关科室的指导监督下统一销毁。
  9月9日,县经贸局农贸市场检测点移交给分局。
  9月22日,市财政局与市工商局来分局调研工商财务情况。
  11月3日,宁海红枫生资建材综合市场通过市工商局信用市场验收。
  11月5日,举行食品安全检测系统启动仪式,食品检测系统开始运行。
  11月9日,代县长马晓辉、常务副县长蒋裕伦来分局视察工作。
  11月16日,市工商局任命陈杰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1月29日,县政府在力洋召开“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店工程”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县“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店工程”正式启动。是日,市工商局经检会议在分局召开。
  12月24日,省工商局考核组来宁海考核分局优秀班子创建情况。
  12月27日,分局建立全市工商系统第一个基层党校正式挂牌。宁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马春骐、宁海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顾卫卫参加挂牌仪式。
  2005年
  1月17日,县委政策调研室来分局调研市场主体信用建设情况。
  1月19日,市政府打私办来宁海考核反走私贩私工作。
  1月27日,市工商局纪委书记王伟民来宁海反馈分局领导班子考核情况。
  2月3日,市工商局副局长丁锦等代表省工商局来分局慰问“12315”窗口工作人员。
  2月18日,分局全体党员参加全县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报告会,县委书记林静国作主题报告。
  2月23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副县长邵兴杰到会讲话。
  3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半月刊》编辑人员来分局考察。
  3月9日,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王连祥主任来分局作《2005年政治态势》辅导报告,全系统干部及退休人员共190余人参加会议。
  4月4日,分局局长冯萍局长陪同县委副书记王飞、副县长邵兴杰赴杭州向省工商局汇报宁海企业产品创牌情况。
  4月6日,县委副书记徐光宪来分局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月29日,宁海县农村“放心店”工程暨消费者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现场会在分局召开。副县长邵兴杰到会讲话,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各工商所长、首批放心示范店负责人共110人参加会议。
  6月9日,宁海分局委托各工商所办理除城区以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
  7月1日,省工商局在宁海召开商标品牌基地座谈会。
  7月12日,市消费者协会消费学校现场会在宁海召开。
  10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来分局对《广告法》监管执法进行督查评议。
  11月2日,全省工商系统军转干部来宁海西店工商所参观。
  11月10日,市工商局任命吕和平为宁海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11月25日,分局与县工商学会组织召开系统第一次理论研讨会,理论骨干、文章作者等28人参加会议。
  12月7日,市工商局通知,设立“12315”举报申诉中心,属分局直属机构,增加工商所专项编制3名。
  12月14日,省、市个私(民)协领导来宁海调研。
  2006年
  1月19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邵兴杰到会讲话。
  3月13日,市工商局副局长余海大来分局调研,走访梅林等3个工商所。
  3月16日,县政府调整宁海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邵兴杰为组长,庞建宏、吕和平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工商局内),王金岳兼办公室主任。
  3月20日,宁海县首家农资配送中心在力洋成立。
  3月29日,开始在县电视台推出“12315”消费维权专题节目,在《今日宁海》开辟消费直通车专栏。
  4月3日,分局中层以上干部及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省工商局召开的全省“红盾护农春雷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4月24日,市工商局任命王小平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苏才达为分局调研员。
  4月25日,宁海工商分局驻宁海烟草专卖局联络室成立。
  4月26日,宁海县商标品牌促进协会成立。
  5月12日,市工商局工商业务系统数据查纠补录现场会在宁海召开。
  5月16日,分局工会换届,选举陈杰为工会主席,童卫国为副主席。
  6月5日,宁波市副市长余红艺来宁海调研工业经济,分局局长吕和平陪同。
  6月6日,副县长邵兴杰主持召开全县放心店创建工作会议,分局局长吕和平参加会议。
  6月22日,宁海首届民营企业运动会在宁海体育馆隆重开幕,本届运动会设5个比赛大项,700余人参加,至7月3日结束。
  7月27日,市工商局在宁海召开全市订单农业现场会。
  8月8日,市工商局局长吕东裕来宁海调研新农村建设工作。
  8月12日,省工商局《工商时空》拍摄组来宁海拍摄订单农业专题。
  8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来分局调研商标品牌发展和农村“放心店”创建情况。
  8月23日,市工商局来宁海拍摄制作新农村建设专题电视节目。
  9月15日,县检察院来分局检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情况。
  9月28日,市工商局在宁海梅林工商所召开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软件应用研讨会。
  10月20日,市工商局第141期《简报》编发宁海分局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放心店”创建质量做法。2007年
  1月12日,市工商局通报,宁海分局订单农业发展和监管机制获2006年度工作创新奖。
  2月2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尤永成到会讲话。
  2月15日,市工商局通知,委托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限,由原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下,调整为3000万美元以下。
  3月15日,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联合效能办、县新闻中心开辟局长热线和网上投诉专栏,推出“倾听你的声音,维护你的权益”消费投诉直通车活动。
  3月22日,市工商局局长吕东裕一行到宁海调研指导工作。
  3月25日,王小平任县市场协会会长。
  3月26日,分局案审委员会成员调整,吕和平为主任,王金岳、陈杰、王小平、俞申国为副主任。
  4月25日,分局刊出纪念世界知识产权日特刊——《宁海品牌路》,副县长邵兴杰作“实施商标战略,打造品牌强县”题词。
  4月28日,据宁波市委〔2007〕86号文,何称松获2004~2006年度“宁波市劳动模范”称号。
  5月22日,分局“为民行政开放日”,30名社会各界人士受邀参与“走近‘12315’维权现场”活动。
  6月9日,民营企业总裁浙江大学现代企业家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开学。分局局长吕和平主持开学典礼,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高翔、副县长尤永成等领导出席开学典礼。
  6月12日,省工商局副局长徐志祥在市工商局副局长朱德人陪同下到宁海调研指导工作。
  6月13日,市工商局任命金炯明为分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挂职锻炼1年,从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
  9月11日,市工商局副局长林坚到宁海调研,征询县政府、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对分局的工作意见。
  9月28日,宁海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在分局召开会议。副县长尤永成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公安、质监、卫生、安监、工商等20个成员单位参加。
  10月9日,市工商局局长吕东裕一行来宁海县调研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1月16日,市工商局通报,宁海分局移动办公获2007年度工作创新奖。
  11月28日,市工商第134期《简报》编发宁海分局依托移动办公、提升工商经检办案效能的做法。
  11月29日,分局会同县消协召开会议,对全县47家消费维权联络站进行授牌。
  2008年
  1月14日,宁海县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管理会议在分局召开。外经贸局、外汇管理局、财政局、国税局等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相关部门及18户欠资外商投资企业参加会议。
  1月16日,宁海县“守合同重信用”农户表彰大会在分局召开,市工商局局长吕东裕、副局长吕国湘,宁海县副县长尤永成出席会议。
  3月25日,调整局案审委员会成员,吕和平为局案审委员会主任,王金岳、陈杰、王小平、金炯明为副主任。
  4月17日,全市工商系统“守合同重信用”农户创建和认定工作现场会在宁海召开。
  4月18日,市工商局副局长朱德人到宁海调研企业上市情况。
  4月22日,分局编发首期《宁海县商标品牌发展分析》。
  5月13日,省工商局副局长吴干冰在市工商局副局长吕国湘陪同下到宁海调研“守合同重信用”农户创评工作。
  5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在分局召开垂直部门座谈会,邮政局、质检局、国税局、工商局等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7月16日,县委书记王剑侯在分局《关于积极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我县工业经济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报告上批示:“对我县工业经济的‘两创’,工商分局主动出台相关意见,这很好,值得表扬。并请相关机关向工商分局学习,积极行动起来,为完成我县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作出自己的努力。”
  7月2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分局起草的《宁海县“守合同重信用”示范农户认定管理办法》。
  8月1日,根据市政府文件,即日起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
  9月1日,县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分局起草的《关于深入开展无证无照整治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
  9月13日,分局召开应对“三鹿奶粉”事件的紧急会议,具体部署全县奶制品市场的清查和管理工作。
  10月9日,分局企业注册监管科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10月28日,全县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规范工作会议在分局召开,副县长尤永成出席会议并讲话,25个职能部门、18个镇乡(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12月,经中华商标协会评定,宁海列全国商标百强县第50位。
  2009年
  1月16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尤永成到会讲话。
  2月27日,省工商局副局长祝贤林、市工商局副局长吕国湘一行,到宁海力洋工商所考察订单农业工作情况,走访了“国盛”和“乡亲浓”两大农业种植基地。
  是日,全省工商系统合同帮农工作现场会在宁海召开。
  3月16日,市工商局任命俞申国为宁海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4月13日,市工商局党委任命俞申国为宁海分局纪委书记。
  5月21日,国家商标局姚处长来宁海考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5月22日,分局召开服务台商企业恳谈会。
  是月,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得力”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宁海首件经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6月4日,分局在宁海雄风山庄举办青年干部养成训练,40周岁以下青年干部参加,时间3天。
  7月21日,市工商系统“行而有道,你我对决”业务辩论大赛初赛在宁海举行。
  是月,中纪委派驻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长、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石见元来宁海视察。
  8月17日,省工商局检查组在宁海检查黑网吧专项整治情况。
  9月10~11日,省工商考核组对分局“红盾风采——财务管理规范化”创建达标活动进行验收。
  10月15日,市工商局党委书记顾文俊、副局长吕国湘到宁海调研指导工作。
  12月14日,“宁海梅林鸡”地理标志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成为宁海首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10年
  1月18日,省工商局认定分局为工商行政指导工作示范单位。
  1月25日,分局“红盾讲坛”首次开讲。
  2月5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尤永成到会讲话。
  3月29日,分局召开行风建设会议,局长吕和平与各工商所所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5月14日,分局召开流通环节食品检测培训会议。各工商所分管所长、检测员及各市场、超市检测员参加培训。
  5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常委会成员以全票满意通过了对分局三年工作情况的审议。
  是月,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来宁海视察。
  7月9日,分局“红盾讲坛”第二期,邀请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戴志敏作经济金融热点与理财思路讲座。
  8月,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成为宁海首家上市公司。
  9月2日,宁波东方日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9月15日,市编委批复,宁海分局西店工商所更名为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海西店分局。
  11月2日,宁海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换届,成立第三届委员会,王小平为主任。
  11月4日,省工商局认定分局规范手电筒行业项目为工商行政指导示范项目,助推东方日升上市事例为工商行政指导示范事例。
  11月24日,召开宁海县个体劳动者第六次代表大会、宁海县民营企业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吕和平当选为宁海县个体劳动者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宁海县民营企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
  11月26日,从下洋吴迁至物流园区新建的宁海县合兴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开业。市场占地3.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总投资6200万元。
  11月29日,宁海县再次被省工商局确立为“浙江省文具商标品牌基地”。
  是月,分局局长吕和平在杭州就“推进工商行政指导、服务企业发展”议题,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董倩采访。
  2011年
  1月1日,宁海县龙海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开业。市场坐落兴海南路坑龙王,占地面积29993平方米,建筑面积15940平方米,总投资4588万元。
  1月7日,省工商局党委命名宁海分局领导班子为2010年度红盾风采——优秀领导班子。
  1月21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市工商局副局长章国乾、县人大常委副主任张兴良、县政协副主席张水仙、副县长尤永成出席会议。
  3月8日,分局召开“三思三创”动员大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中层副职以上及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4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保护得力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对“得力”注册商标在国内市场的专项保护行动。
  4月5日,分局印发《宁海工商分局财务管理补充规定》。
  4月26日,宁海县商标品牌促进协会召开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协会事理会,王小平为会长。
  5月23日,副省长葛慧君在宁海县政府报送的《宁海多管齐下,保障农产品行情稳定、促进农民增收成效初显》的信息上批示:“宁海县在主要农产区设立‘订单农业工作指导站’的做法,值得总结深化。”
  6月29日,宁海县民营经济关工委成立,分局局长吕和平任主任,副局长王金岳任常务副主任。
  7月4日,市工商局党委任命顾方强、钱秀芝为宁海分局党委委员。
  是日,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分局市场合同科为“全国工商系统基层合同监管先进单位”称号。
  7月5日,市工商局任命顾方强为宁海分局副局长兼宁海西店分局局长。
  7月15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海西店分局正式挂牌。
  7月27日,陈群明被国家工商局评为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8月1日,全市工商系统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宁海召开,市工商局副局长丁锦出席会议并讲话。
  8月16日,省工商局副局长黄笑苹来宁海分局调研。
  8月29日,跃龙工商所所长何称松调县物流园区管委会任副主任。
  9月7日,宁海县文具协会的图形集体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成为宁海首件集体商标。
  9月8日,分局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局长吕和平兼任主任。
  11月1日,经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即日起,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2月22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2012年
  2月6日,市工商局副局长丁锦来分局考察县信息信用共享平台建设情况。7日,设在分局的宁海县企业信息信用共享平台举行启动仪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坚,副县长尤永成、徐云及35家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仪式。
  2月27~28日,全市信息信用体系建设暨信息化工作现场会在宁海召开,市工商局副局长丁锦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17日,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王辉忠来宁海调研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市工商局副局长朱德人、分局局长吕和平等陪同。
  4月24日,省工商局副局长吴国升在市工商局纪检组长邵忠新陪同下来分局调研指导工作。
  5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调研组来宁海调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6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检查组对分局贯彻实施“一法二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是月,分局“12315”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因购买保健品“时珍御丹”而导致权益受侵害的群体投诉案,当事人向95名老年消费者退款共15万元。
  7月13日,全县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规范化工作会议在分局召开,副县长尤永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查无办”26家成员单位和18个镇乡(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9月27日,全市工商学会秘书长暨特约研究员培训会议在宁海召开。
  9月29日,市工商局党委任命钱秀芝为分局纪检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10月10~11日,全市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暨工商所达标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宁海召开,省工商局副局长张雪林对会议作出批示,市工商局副局长邵俊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19日,分局召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动员大会。
  11月30日,市工商局党委任命褚小田为分局党委委员。
  12月6日,41名干部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演讲。
  12月20日,兴海综合市场、南门农贸市场通过省文明示范菜市场考核验收。
  12月28日,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宁海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分局增设企业注册科(行政审批科)、食品流通监管科。
  12月31日,宁波吉德电器有限公司的“吉德”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宁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如实地记述了宁海工商行政管理的历史、现状及其曲折的沿革过程。全书包括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检查、法制工作、行政事务、社会团体等十三章内容,是一部宁海工商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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