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辅导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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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2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辅导体制
分类号: G46
页数: 10
页码: 537-5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初,宁海县按乡镇自治区设立学区,实行分级管理辅导体制。新中国成立后,辅导体制基本沿旧,后历经多次调整。1952年起,区(镇)中心小学负责对全区各小学的辅导工作。1955年,各区校设专职辅导员。1958年,宁海并入象山县后,各公社中心校负责辅导工作。1961年,恢复宁海县建制,辅导体制再次调整。1989年起,管理辅导体制有较大改革,成立区辅导学校。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镇乡教委负责管理和辅导工作。2002年,撤销镇乡教委,由教育局配备教育干事协助管理。同年,组建宁海县教育中心,实现教育资源共享。2003年,成立城区教育管理办公室。2004年,城区教办统一管理四街道教育事务。2008年,建立宁海县区域性教学研究、师资培训共同体,分为东、西、北片和城区,分别负责各区域的教学和师资培训工作。
关键词: 宁海县 教育 辅导体制

内容

民国初,按乡镇自治区设立学区,每学区设学务委员1人,由地方人士担任,主管全区之学务。民国12年(1923),全县划分为缑城、柘浦、窦巡、海上、塔林、黄梅等6学区,分别设学务委员。
  民国18年,县教育科视学改为督学,各区设教育员1人。次年,省教育厅颁布《浙江省各县区教育员服务细则标准》,规定区教育员的职责,包括区内所有教育方面的调查、规划、调解、统计报务及兴革事宜。
  民国29年,推行国民教育,每乡镇设中心小学,保设国民小学。各乡镇公所设文化股主任1人,每保设文化干事1人,分别由乡镇中心校校长和保国民学校校长兼任,负责处理各项文教事务。
  民国33年,全县有乡镇中心校46所,分别对保国民学校负辅导之责。第三年,按行政区编制将全县分为正学、文正、拱台、新宁、黄墩5学区,分别确定缑城镇第一中心校、长亭镇中心校、拱西乡第一中心校、成文乡中心校、黄汶乡中心校为示范性小学。至此,全县学校管理和辅导制度实行县、区、乡分级管理,辅导体制已初步形成。
  新中国成立初,县以下学校辅导体制基本沿旧。1951年,各区设文教助理员,乡、村成立文教委员会,分级负责文教工作。
  1952年秋,将区(镇)所在地的完小改为区中心小学(亦称区校),同时配副校长一人(亦称辅导校长),负责对全区各小学的辅导事宜。当时区(镇)中心小学分别是:城关镇城中小学,长街区长街小学,力洋区力洋小学,一市区七市小学(次年改水车小学为区校),岔路区岔路小学,黄坛区庄士小学,梅林区梅林小学,桥头胡区黄墩小学。
  1955年,各区校设专职辅导员1人,主管对所属学校的辅导工作。
  1956年2月,对小学辅导网进行调整,在区(镇)中心校之下,每乡设一所乡中心校,增加了一个辅导层次。当时,全县区(镇)中心校共8所,乡中心校37所。
  1957年,区校专职辅导员撤销,辅导工作由校长直接负责。
  1958年10月,宁海县并入象山县后,原宁海辖区成立长街、力洋、胡陈、一市、旗门、岔路、桑洲、黄坛、双峰、西店、深甽、黄墩、宁海等13个公社,各公社所在地的完小为公社中心校,负责对全社小学的辅导工作。
  1961年10月,恢复宁海县建制,并复区调整公社,全县为9区1镇51个公社。各区、社分别设立中心校,负责辅导工作。
  1969年,农村小学下放给生产大队办后,大队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小组(简称“贫管组”),县城成立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分别管理农村、城镇学校。次年,根据“五七指示”精神,各区设教育革命办公室,配专职干部负责全区教育改革和行政管理工作。
  1972年底,县提出完中、初中、小学实行县、社、队三级分别管理的意见。区教革办公室不变,每公社配教育干部1人,大队贫管组进一步加强。
  1978年,撤销区教革办公室和公社教育干部,恢复7区1镇和49个公社中心校的管理辅导体制。
  1983年,随着公社改称乡后,社校亦改为乡校。1986年,全县建立区完中辅导全区初中、区校辅导全区小学的分线管理、辅导体制。
  1989年起,管理辅导体制有较大改革。8月,县在桥头胡区进行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立区辅导学校,配专职校长1人,副校长2人(分管中小学各1人),财会1人,共4人。办公地点在区校内。其任务是以区所在地的乡镇初中和区校为基点,分别带动全区初中和小学的行政、业务管理辅导工作。区完中直属县,不再承担初中的辅导任务,以集中精力办好高中(初中已停止招生)。第二年,全县7个区均成立辅导学校。
  1992年6月,撤区扩镇并乡,原区辅导学校随撤,区完中仍直属县。全县19个镇乡均建立教育委员会。镇乡教委主任由分管教育的副镇乡长兼任外,另配常务副主任、文秘、财会等专职干部3人,均属事业编制。其职责,既要协助县教委完成各项教育行政事务,又是当地镇乡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一个部门。镇乡初中和小学的管理、辅导工作分别由各镇乡教委和镇乡初中、中心校负责。
  2001年,城关、梅林、桥头胡三镇合一。该三镇教委同时撤销,成立新城关镇教委。
  2002年7月29日,县政府批复同意改革镇乡教育管理机构。原镇乡教委撤销,镇乡不再设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机构,有关教育工作由镇乡长直接负责。在征求镇乡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由教育局配备1名镇乡教育干事,协助镇乡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城关镇可增配1名教育干事。教育干事履行镇乡政府对农村教育的职责;接受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承办县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教育干事可列席、研究本镇乡教育工作的镇乡党委扩大会议或镇乡长办公会议。教育干事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学校,不占镇乡编制,原则上享受完中校长级待遇。同日,县政府同意成立镇乡学校教育经费结算中心,教育干事任结算中心主任。
  2002年9月,组建宁海县教育中心,由宁波电大宁海学院、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成人教育中心、普通话测试站、学生假日活动服务中心组成。教育中心实行主任(法人代表)负责制,一套班子,统一管理,分块运作,实现师资、校舍、场地、教学设施优化组合,相互通用共享;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全日制、非全日制,长期与中短期进修培训相结合,面授、函授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和教育科研相结合的教育模式,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教育中心组建后,教育局副局长符洪铭兼任主任,应卫星为常务副主任,2004年符洪铭不再兼任主任,应为星为主任。
  教育中心现有占地面积35亩,建筑面积23082平方米。为适应教学需求,相继配备了5个电脑房、语音室、双向视频教室、彩色大屏幕视频等现代教学工具,初步形成了教室宽敞、各种设施齐全、采用先进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培训场所。根据《教育中心管理方案》(宁教〔2002〕134号文件)精神,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真正共享,从2004年9月起,中心后勤处实行统一管理,中心每年向各部门收取预算外收入的20%统筹经费,作为公用设施的添置及维修费、水电费、后勤人员福利费等费用,各部门后勤人员合并中心统一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责工资制。负责教室、会议室、电脑室等公共设施的调度以及餐饮、公共卫生、校园治安保卫、公共绿化和车辆停放等工作。
  2003年11月,成立城区教育管理办公室。
  2004年,撤销城关镇,建立跃龙、桃源、梅林、桥头胡四街道。城区教办统一管理四街道义务教育段和幼教、成教具体教育事务。
  2008年6月,建立宁海县区域性教学研究、师资培训共同体。东片:长街、力洋、胡陈、茶院、越溪,初中、小学分别由鲍英华、叶显青负责;西片:一市、桑洲、前童、岔路、黄坛(不含初中),初中、小学分别由冯统帮、童新永负责;北片:深甽、西店、大佳何、梅林、强蛟、桥头胡,初中、小学分别由储为福、葛政豪负责;城区:初中、小学分别由葛为荣、张洁辉负责。

知识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宁海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是在《宁海县教育志(增订本)》的基础上,重拟纲目,增补内容,延伸下限至2008年编纂而成。全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按详今明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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