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教育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3273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考核任用 |
| 分类号: | G451 |
| 页数: | 9 |
| 页码: | 417-425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教师队伍历史发展经历了显著变化,从晚清到民国时期实行教师检定办法,新中国成立后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1985年起,县教育局对教师进行教材教法过关考核,后要求参加文化专业知识考核。1994年起实施《教师法》,1996年宁海县进行教师资格过渡认定。2002年起,宁海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未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2005年起,县教育局要求全县中小学教师持证上岗。教师的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同时,对中小学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并实施了校长负责制。2008年,宁海县进行了师资招聘,面向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
| 关键词: | 宁海县 教师 考核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