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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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271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教师
分类号: G451
页数: 64
页码: 410-4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教师队伍概况、考核任用、培训进修等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教育 队伍分布

内容

第一节 队伍概况
  队伍分布
  清宣统元年(1909)《浙江教育统计图表》载,宁海县34所小学堂共有教职员91人,其中,高等小学堂22人,初等小学堂69人。
  民国初情况不详。民国12年(1923),小学教员共291人,其中高小任教38人,初小任教253人。民国18年(1929),小学教员增至425人,中学教员7人。民国24年,小学教员减为328人。
  民国24年(1935)后,相继推行“义务教育”和“国民教育”,小学教育有较大发展。民国29年有小学教员455人,民国34年增至683人,其中乡镇中心校235人,保国民学校448人,为民国时期小学教员数最高的一年。县立中学于民国31年增设高中部后,学校规模扩大,教职员增加,至民国33年为46人,其中专任教员36人。另有师范教职员25人。
  民国37年(1948),全县小学教员共681人,其中,中心学校293人,国民学校388人,基本保持原规模。而中学则有所发展,民国38年上半年,全县2所中学有教职员56人,另有师范、农校教职员35人。
  1949年7月宁海解放后,遵照省人民政府指示,对教师队伍采取“维持现状,逐步改造”的方针。1950年秋,宁海中学师范部并入锦堂师范,留下的40多名学生加入教师队伍。次年,教育事业发展,教师仍不足。是年暑期,县文教科会同工会对失业教师和社会知识青年进行登记,共登记179人,经过短期培训,录用100人,充实教师队伍;又从临海、天台师范分配来毕业生11名。1952年,全县小学教职工为899人,其中专任教师861人,中学教职工(含初师)118人。
  1953年起,贯彻整顿巩固的方针,解聘极少数代用教师和水平过低难以胜任教学的教师。1955年,县初师奉令停办,第一届4个班毕业生近200人,少数分配外县,多数留本县任教。是年,全县小学教职工为832人,比整顿前的1952年略有减少。
  1958年起,农村幼儿园兴起,中小学也有较大发展,老师相应增加。中小学教师逐级升任,并从社会上吸收大批人员充任教师。是年,全县保教人员321人,其中保养员300人。至1960年,小学教职工由1955年的832人增至1078人,其中,专任教师947人;中学教职工由1955年的102人增至222人,其中专任教师176人。
  1961年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先后精简324名中小学教职工回乡支农,将111名(其中8名大专毕业)中学教师下放到小学任教,并把少数不宜任教的人员调往外系统。1963年,小学教职工减至999人,中学教职工为137人。1964年起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发展简易小学和耕读小学,至1966年小学教职工又增至1490人;中学教职工为176人,其中专任教师142人。1962~1969年,全县幼儿园基本停办,教养员仅9人。
  1969年,县革委会政工组作出“关于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办”的决定。下半年,公办小学教师全部回队任教,户粮关系随放到大队。回队任教后,导致文化发达地区校长、教师集中,文化落后地区如双峰、马岙等社队教师奇缺。1971年底,纠正此项决定,恢复原公办教师户粮关系。是年,小学教职工增至2011人,其中专任教师1947人;中学教职工325人,其中专任教师272人;并吸收了部分社会知识青年为民办教师。
  1971年后,为加速普及初等教育,提倡“小学不出大队,中学不出公社”,社社办初中,区区办高中,学校数剧增,师资层层拔高,大批中学毕业生被吸收为民办教师。1972年,全县小学教职工2196人,其中民办教师1159人,占52.78%;中学教职工506人,其中民办教师246人,占48.62%。至1978年,小学教职工达2526人,其中民办教师1757人,占69.56%;中学教职工1535人,其中民办教师833人,占54.27%,中小学民办教师均为最多的一年。师资文化、业务整体素质再次出现下降现象。1979年起,幼教事业有了发展。是年,幼儿园保教人员100人,1986年为179人。
  1981年,根据省教育厅指示,开始整顿民办教师。是年底,县教育局组织工作组赴岔路公社进行试点。1982年上半年,县委、县政府批转《县教育局关于整顿中小学民办教师的报告》,整顿工作全面展开,把1976年底前在编的民办教师,从政治思想、教学业务和文化水平三方面进行考核,分别评定为“继续任教”、“限期提高”和“不宜任教”三类。列入整顿范围的在编中小学民办教师共1349人,其中列为一类351人,占26.02%;二类854人,占63.31%;三类144人,占10.67%。对第三类不宜任教者,分别情况作出妥善安排:对1966年底前任教已到退休年龄的,动员其退岗,每月发给适当的生活补贴。年底,基本整顿结束。1983年,全县小学教职工共2356人(内专任教师2229人),其中,民办教师1348人,占57.21%;中学教职工1157人(内专任教师916人),其中,民办教师256人,占22.31%。中小学民办教师的比例显著下降。1985年,将在编民办教师年限,由1976年底改为1978年底,退后了两年。于是,又把1977~1978年底前任教的中小学民办教师142人(其中小学122人),经考核批准后列入在编。1986年,全县小学教职工2314人(内专任教师2138人),其中,民办教师1105人,占47.75%人;中学教职工1321人(内专任教师1043人),其中,民办教师248人,占18.77%。
  由于对民办教师采取培训提高、考核转正和支持升学等办法,使在编民办教师的人数逐年减少。1971~1986年的16年中,民转公共669人,平均每年41人;1987~1993年的7年中,民转公共688人,平均每年转98人。其中1993年转315人,为最多的一年。1979~1983年,民办教师考取中等师范406人,大专院校43人。另有少数参军入伍或转入其他单位工作。这样中小学民办教师所占的比例逐步下降,其中20世纪90年代前4年下降幅度尤大。至1993年底,在编民办教师除个别不符民转公条件另作处理外,其余已全部转为公办教师。
  1993年,全县幼儿园保教人员586人,其中园长21人,教养员538人,保育员15人,保健员12人。是年,普通中小学教职工共3804人。其中小学教职工2124人,内专任教师2026人;中学教职工1680人,内专任教师1079人。
  1993年以后,幼教队伍不断壮大,小学教师略有减少,中学和职业高中教师略有增加。据统计,1996年,幼儿园教职工总数687人(内含教育部门办97人、其他部门办86人、集体办504人),其中园长47人,教师596人,保健员44人,幼儿园教职工总数比1993年增加15.7%;2000年,幼儿园教职工总数794人,比1996年增加17.1%;2004年,幼儿园教职工总数1178人,比2000年增加48.4%;2008年,幼儿园教职工总数1814人,其中园长140人,教师1094人,保健员125人,其他人员455人,教职工总数比2004年增加54.0%。
  小学教职工总数1996年为2190人,其中专任教师1970人,行政人员206人,工勤人员9人,校办工厂6人,另有代课教师80人。2000年减至2089人,其中专任教师1933人,行政人员140人,工勤人员16人,另有代课教师29人,临时工5人。2004年,减至1966人,其中专任教师1816人,行政人员94人,教辅人员32人,工勤人员24人。2008年,小学教职工总数1986人,其中专任教师1844人。
  中学教职工总数1996年为1558人,其中专任教师1289人(内含初中992人、高中297人),行政人员193人,工勤人员48人,校办工厂28人,另有代课教师369人,临时工69人,兼任教师8人。2000年增至1714人,其中专任教师1540人(内含初中1080人、高中460人),行政人员122人,工勤人员52人,另有代课教师237人,临时工79人,兼任教师8人。2004年增至1863人,其中专任教师1646人,行政人员99人,教辅人员55人,工勤人员63人。2008年中学教职工总数2104人,其中初中1274人,专任教师1195人;普高830人,专任教师722人。
  职业高中教职工总数1996年为220人,其中专任教师183人,行政人员29人,工勤人员7人,校办工厂1人,另有代课教师35人,临时工57人,兼任教师42人。2000年增至277人,其中专任教师244人,行政人员18人,工勤人员15人,另有代课教师62人,临时工44人,兼任教师19人。2004年增至567人,其中专任教师504人,聘请校外教师41人。2008年职业高中教职工总数446人,其中专任教师420人。
  2008年,全县教职工总数6463人,其中教师进修学校、电大、部门113人,幼儿园1814人。
  文化程度
  新中国成立前,小学教师据清宣统元年(1909)《浙江省普通学堂教员资格表》载,宁海高等小学堂教员22人,其中师范毕业1人,他科毕业3人,非毕业18人;初等小学堂教员69人,其中师范毕业9人,非毕业60人。民国22年(1933),小学教员327人,其中师范毕业35人,非师范毕业292人。据民国32年统计,小学教员受过师范教育的不到15%,初中及小学毕业者占60%。民国34年度第二学期《小学教员资历表》载,全县小学教员共683人,其中高中师范程度22人,占3.22%;简师程度90人,占13.18%;旧(现)制中学和职业学校程度86人,占12.59%;初中程度398人,占58.27%;其他程度86人,占12.59%。中学教师据民国32年(1943)《宁海中学教职员学历表》载,专任教员36人,内大学本科毕业17人,专科毕业12人,普师和高中毕业2人,其他中等学校毕业5人。民国37年,宁海中学专任教员39人,其中大学本科毕业19人,本科肄业4人,专科毕业7人,普师毕业3人,高中毕业1人,其他中等学校毕业5人。
  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重视教师文化水平的提高。1952年,创办宁海初级师范学校,学生294人,毕业后全部加入教师队伍。1959年,在城东创办象山师范学校,学生近200人,并增设以农中教师为主的短训班,招50人,幼师班100人,训练期均为半年。1979年,在跃龙山设宁波师专宁海教学点,招80人。1978年,创办宁海教师进修学校,采取函授、轮训、短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学历提升、业务培训。同时,国家重视师范教育,师范毕业生分配安排的逐年增多,使教师的文化层次不断攀升。
  1952年,全县有小学教师886人,其中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及肄业的10人,普师毕业及肄业的69人,简(初)师毕业及肄业的219人,高中毕业及肄业的132人,初中毕业及肄业的325人,小学毕业及肄业的131人。
  此后,随着师范教育的发展,中师毕业程度的逐步增多。小学专任教师中中师毕业的,1957年仅占4.9%,1986年升至31.4%,1993年增至61.2%。
  1955年,全县中学专任教师50人中,高校毕业的20人,肄业的7人,两者合占总数54%。此后,中学教育发展较快,大学毕业分配跟不上中学教育的发展,中学教师中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下降。20世纪80年代起,大学毕业生分配增多,在职教师通过高等教育函授和自学考试毕业者亦不少,于是中学教师高校毕业者随之增多。中学专任教师中,大学本科和专科毕业的,1958年分别占19.2%和34.2%,1986年分别占6.8%和35.9%,1993年分别提高到17.1%和58.4%。
  之后,由于重视在职教师的学历进修,各校教师学历达标率不断提高,高学历水平也在提升。据1996年统计,中学专任教师中初中992人,高中297人,合计1289人。初中专任教师中大学本科85人,专科732人,中专107人,高中及以下68人;高中专任教师中大学本科155人,专科132人,中专8人,高中及以下2人。职业高中专任教师183人,其中,大学本科53人,专科117人,中专7人,高中及以下6人;小学专任教师1970人,其中,专科40人,中专1583人,高中毕业71人,高中以下276人;幼儿园专任教师596人,其中,中专99人,内幼教专业毕业74人,职业高中幼教专业毕业155人,高中137人,初中及以下205人。
  2000年,初中专任教师1080人,其中,大学本科314人,专科666人,中专59人,高中及以下41人,专科以上学历占90.7%。高中专任教师460人,其中大学本科358人,占77.8%,专科95人,中专6人,高中及以下1人。职业高中专任教师116人,其中大学本科82人,占70.6%,专科33人,中专1人。小学专任教师1933人,其中大学本科9人,专科613人,中专1127人,高中毕业48人,高中以下136人,中专(含高中,下同)以上占92.9%。幼儿园专任教师659人,其中专科25人,内学前教育专业234人,中专263人,职业高中幼教专业毕业140人,高中132人,初中及以下99人,中专以上学历占92.9%。
  2004年,初中专任教师969人,其中专科以上945人,占97.8%。高中专任教师667人,其中本科以上638人,占94.2%。职业高中专任教师404人,其中本科以上329人,占81.4%。小学专任教师1816人,其中中专以上1786人,占98.3%。幼教专任教师811人,均为中专以上学历。
  2008年,初中专任教师1195人,其中专科以上1183人,占98.9%。高中专任教师722人,其中本科以上705人,占97.6%。职业高中专任教师420人,其中本科以上378人,占90%。小学专任教师1844人,其中中专以上(含高中)1826人,占99.4%。幼教专任教师1094人,均为中专以上学历。
  年龄性别结构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1987年9月,成立宁海县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评审委员会,以及各学科评审小组,下设职称改革办公室。各区镇乡也成立相应的组织。评聘的程序,首先搞好内部测算,对评审对象进行考核;然后分批下达控制指标,由教师根据职称评定条件,对照自己的情况,提出申请,再由评审组织自下而上逐级评审:中学高级教师报市评委会评定,再报省备案,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亦由市评定,其余均由县评委会评定;最后颁布评定任职资格,颁发任命书,由县教育局(教委)或学校聘任进岗。当年,报经省评委会评定,评聘4名中学高级教师(含2名高级讲师)为县评委会成员,第二年全面开展评审,1989年暂停,1990年继续进行评审。评聘的程序延续至2007年有了改变,宁海县教育局、宁海县人事局宁教〔2007〕112号文件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自主提出,不受单位的职数和专业技术结构比例的限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则应在学校(单位)职数和专业技术结构比例规定范围内进行。
  第二节 考核任用
  考核
  为保证师资质量,晚清和民国时期均实行过教师检定办法。宣统二年(1910),清廷颁布《核定两等小学堂教员章程》,规定高等小学堂教员检定科目为10科,初等9科,专科教员8科。民国7年(1918),教育部规定“现任小学校长与教员同受检定”。检定分无试验和有试验两种。无试验检定对象为:符合规定学历和具有一定教学年限,或虽不完全符合规定学历,但经过其他形式培训,有较多教学经验、成绩显著或有价值著述发表的。有试验检定对象为:一般没有足够的学历和经历,因此要经过规定科目的考试。教员检定后的有效期为4年。在有效期内,教学成绩特别优良者,期满后仍给予有效期4年的合格证书,连续获得两次合格证书者,期满后给予长期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教学成绩不良者,期满后仍须重新检定。未经核定或检定不合格者,称代用教员。民国23年,全县小学教员327人,其中师范毕业35人,经登记检定合格98人,不合格13人,未经检定181人。
  民国28年(1939),《宁海县立小学教员任免暂行规程》规定,县立小学教员以人格高尚服膺三民主义,并有下列之一者为合格。甲.中心小学:(1)高中师范科及旧制师范本科毕业者;(2)高级中学以上学校毕业,曾任小学教员一年以上者;(3)师范讲习科或简易师范三年以上毕业,曾任小学教员一年以上者;(4)旧制中学毕业,曾任小学教员两年以上者;(5)农业、工业、艺术及体育各专科两年以上毕业,曾任小学教员一年以上卓有成绩者。乙.完全小学:(1)具有上述(1)(2)两款资格之一者;(2)师范讲习科或简易师范三年以上毕业者;(3)旧制中学毕业有教学经验者;(4)检定合格,受有小学教员之许可状者;(5)农业、工业、艺术及各专科毕业者。以上甲、乙两项(1)至(5)款在未经检定合格之前,只能任代用教员。民国30年,全县小学教员395人,其中登记检定合格266人,不合格25人,借用教员104人。
  民国34年(1945),全县小学教员683人,经无试验检定合格56人,有试验检定合格31人,不合格51人,未检定39人,代用教员506人,代用教员占教员总数74%。
  新中国成立初期,仍有部分学历不合格的小学教师为代用教员,余均陆续转为正式教师。此后,对教师强调通过政治、业务学习予以提高,但无严格的考核制度。十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实行拨乱反正,教育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对中小学教师,通过脱产培训、在职函授、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进行有计划的学历教育和业务考核工作。
  教材教法过关考核 1985年始,县教育局对教师进行教材教法过关考核。凡从事教育工作不满20年,小学教师未达中师毕业,初中教师未达大专毕业,高中教师未达本科毕业的,均应参加考核(包括公办,在编民办教师)。考核科目,小学教师为语文、数学两科的教材教法,两科均考试及格者,发给合格证书;中学教师由市教育学院负责考核,所任科目的教材教法考试及格,即发给单科合格证书。至1987年,获得《教材教法合格证书》者共619人,其中小学381人,初中205人,高中33人。
  1987年起,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和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需要,上述教师在取得《教材教法合格证书》后,还得申请参加文化专业知识考核。考试的科目有教育学、心理学及语文、数学等各学科。每年3月报名,8月开考。试卷由省统一印发,小学、中学分别由县、市集中考试。然后,由教师所在学校根据其考试成绩、任教年限及工作表现等,作出鉴定,报县教育局(教委)审查后发给经市教委验印的《专业合格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下次可申请再考。至1993年,小学参考共1370人次,中学参考301人次。获得《专业合格证书》者,小学459人,初中20人,高中12人。同一时期,幼儿教师参加教材教法考试206人次,获得《教材教法合格证书》61人;参加专业知识考试270人次,获得《专业合格证书》117人。
  教师资格认定 全国人大于1993年10月31日颁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了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不同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以及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权限。根据《教师法》第十二条授权,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于1995年12月28日颁布了《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对1993年12月31日在岗,具有教师职务,经考核合格的在职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过渡。1996年,县教育委员会发出宁教〔1996〕116号文件:关于印发《宁海县〈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指定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是年,教师资格过渡认定人数为幼儿园53人,小学1983人,初中918人,高中385人,中等职业学校11人,高校1人,合计3351人。
  2000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1年12月31日省教育厅公布《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接着又发出《关于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通知》。2002年2月,宁海县教育局成立宁海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此项工作。
  2002年,首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范围为未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条件的人员。具体包括:(1)1994年1月1日后补充到各级各类学校(含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队伍中的在编正式人员,以及1993年12月31日以前任教的教师资格过渡中暂缓过渡的在编正式人员;(2)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申请人员除符合规定的面试条件外,均应按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或测试。在职师范类应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在职非师范类应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和考试,以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其方式是,对任教不满3年者应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余人员可采用考核方式进行。其他师范类应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和体检,其中在学期间未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者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他非师范类应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和考试,以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面试、笔试和试讲,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笔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提问讲解和板书的技巧。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幼儿园、小学为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但首次认定教师资格时,对已聘任教师职务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在职人员,在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后,其中专毕业学历视同合格学历。此项规定只限于首次认定,今后不再适用。据2003年统计数字,首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343人,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665人。
  持证上岗 2005年,县教育局发出通知,对全县中小学教师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通知指出: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凡未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通知要求在此次检查中,对当年非师范类高等学校毕业从教,因时间原因,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一年内依法申请、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今年起,对逾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转正,并不得继续聘任其在教师岗位上工作。虽已具有教师资格,后因工作需要调整教学岗位,但未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在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对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临时代课人员,必须坚决清退。据2005年统计,全县专任教师3857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3706人,占96.1%。到2007年,全县专任教师中,幼儿教师141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140人;小学1782人,已取得证书的1776人;初中1014人,已取得证书的1002人;高中661人,已取得证书的642人;职高339人,已取得证书的306人。全县合计专任教师3937人,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3866人,占98.2%。同时,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公办学校的代课教师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才可上岗,已经担任教学工作但还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限定时间取得。
  教师的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每一学年结束后,都要进行考核。1997年,县教委曾发文对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对象、原则、内容、等次和比例、方法程序、结果的使用以及考核的组织工作和时间安排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一年暑假教育系统开始全面实施教师聘任制。
  2008年10月8日,县教育局出台《宁海县教育系统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工作实绩大小、能力强弱的依据,也作为干部任用、评选优秀、表彰奖励的依据。
  普通话水平测试 根据浙江省教育委员会、浙江省语言文字委员会浙语〔1999〕5号《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教委发宁教〔2000〕146号文,于2000年10月成立宁海县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站,并于次年开展此项工作。
  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级六等,分别为一级甲等(97分以上)、一级乙等(92分以上)、二级甲等(87分以上)、二级乙等(80分以上)、三级甲等(70分以上)、三级乙等(60分以上)。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和中、高等师范院校(含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学院)教师,必须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水平。测试内容为四项:读单音节字词100个,占总分10%;双音节词语50个,占20%;朗读作品一篇,占30%;选择话题说话,占40%。截至2008年6月,全县学生、教师、公务员和其他社会人员5000人次参加培训,7329人次参加测试,其中教师占94%以上。
  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实行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全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单位)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工人均要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职、调薪、奖惩、职务评聘等的重要依据。各镇乡教育干事、“四中心”正级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直属学校(单位)正级(一把手),由教育局组织考核。学校(单位)不另行考核,也不计入考核总人数。成教正级校长由县教育局统一考核。其余的成教干部由县教育局成职教科负责专线考核,其编制所在的学校(单位)不另行考核,也不计入考核总人数。校长的考核采取年度民主评议,由各校校长向教职工大会进行述职,由全体教师对其评议考核,然后由教育局统一评议。各校(单位)教师的考核均按学校制订的考核办法实施,主要有全勤考核、教科研考核及年度考核等。根据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事求是地评定优秀等次。同时规定各学校(单位)要成立考核小组,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要在学校(单位)中张贴公示。
  任用
  校长、干部任用 清末,学堂堂长由知县委任。
  民国初,校长由县知事委任。民国28年(1939),《宁海县现行教育法规》对小学校长任免规定:(1)县立小学及中心小学校长,由县政府遴选合格人员委任之。(2)区、乡、镇立小学校长,由该区小学经济委员会或乡镇小学赞助委员会推荐合格人员,呈县政府核委之,必要时县政府可直接遴选合格人员委任之。(3)私立小学校长,由校董会聘任合格人员,呈县政府核准备案,必要时县政府亦得直接委任之。
  县立中学、师范校长,由县政府遴选合格人员,呈省教育厅核准任用。
  新中国成立后,中心小学校长由县人民政府任命;完中校长、教导主任由省教育厅任命,其副职及初中校长、教导主任由县人民政府任命。1958年,中学校长由当地党委领导兼任,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教师均由县教育部门统一调配。
  1968年始,中、小学分别成立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学校领导人称革委会主任或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其成员由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代表组成,报县革委会政治工作组批准公布。1978年,恢复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等职务名称。区社中心校和完中的正副教导主任,由教育局任免管理;区社中心校和完中的正副校长、宁中的正副教导主任,由县委宣传部任免管理;宁中正副校长由县委任命管理。公办教师仍由教育部门调配管理。
  1984年,根据县委关于干部管理权限下放的指示,对学校领导人员的管理作如下改革:除宁中校长仍由县委任免管理外,宁中副校长、完中正副校长(含进修学校)、乡初中正副校长、区乡中心校正副校长等,均由县教育局任免管理。上述除乡级学校外,正副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由校长提名,报教育局审核任免;乡中心校和初中正副教导主任及总务主任,分别由区校和区完中提名,报教育局审核后,由呈报单位任免。
  1984年,根据“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对乡以上中小学领导班子作了调整。共提任中小学正副校长85名,占班子成员总数的53.4%。班子成员中,完中领导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原来占60.7%上升到80.6%,平均年龄从47.2岁降到36.5岁;乡初中领导人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由原来占75%上升到87.5%,平均年龄从34.2岁降到32.6岁;区乡中心校领导人员普师以上文化程度由原来占57.6%上升到69.2%,平均年龄从42.1岁降到38岁,最年轻的仅22岁。
  1985年,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后,镇乡初中和中心校副校长、教导、总务主任由镇乡人民政府任免。
  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各镇乡均设立教育委员会。县教委除主管直属单位(学校)人事安排外,同时管理镇乡教委常务副主任、镇乡初中校长、中心小学校长、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校长、镇乡中心幼儿园主任,以及跨镇乡教师调动、农村教师进城、大中专师范毕业生分配等事项。余均由镇教委负责管理,县教委仍负检查督促之责。之后,各直属单位和其他学校中层领导逐步实施由所在学校聘任或竞争上岗。1999年县教委出台《宁海县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暂行规定》。在第五条“校长的职责和权利”中,规定校长的职责是: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人事、财务、总务、校产等行政工作;对学校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改革措施负责决策和组织实施;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
  教师聘任 民国初,教员实行聘任制。县立小学教员,于每学期开学前半月,由校长开具拟聘教员履历及证件,呈县政府核准聘任。每一学期满时,对服务勤奋、成绩优良者,由校长呈报县政府续聘。聘期未满,校长不得任意辞退。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呈报县政府批准,校长可随时予以解聘:(1)违犯刑法,证据确凿者;(2)行为不检或有不良嗜好者;(3)任意旷废职务者;(4)成绩不良者;(5)身体残疾或有痼疾不能任事者。
  1949年7月,宁海解放,县人民政府接管教育。暑假,对原有小学教师组织登记,凡愿继续任教者实行统一分配。此后,在编教师的任用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代课教师一般由所在学校校长临时聘用。
  1969年,公办小学教师全部回队任教,户粮关系随放到大队,由贫下中农管理聘用教师,教师与生产队社员一样参加“分红”。1971年底,纠正此项决定。1997年开始,宁海县全面实行校长责任制。2000年起,全县教育系统全面实施教职工聘任制。当年,全县约98%的教职工签订了聘任合同,约2%的教职工进行镇乡(校)际交流。在编教师由校长聘用,教师与校长签订聘用合同。但教师的辞退、解聘、行政处罚的权限仍在县教育行政部门。代课教师一般由校长聘用,报教育局备案。2008年4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的代课教师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师资来源 1949年7月,宁海解放,县人民政府接管教育。暑假,对原有小学教师组织登记,凡愿继续任教的实行统一分配。是年第一学期,有小学教职员680人,中学(包括师范部)教职员96人。1951年暑假,县文教科会同教育工会对失业教师和社会知识青年进行登记,共登记179人。经短期培训,先后录用100名,充实教师队伍。1952年,创办宁海初级师范学校,毕业的学生进入教师队伍。之后,教育系统师资力量的充实主要是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毕业分配。2000年前,凡师范院校毕业的宁海籍学生,都由县教育部门统一安排。计1997年146人,1998年140人,1999年106人。2000年开始除对师范院校毕业的宁海籍学生统一安排外,还向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招聘。2000年招聘96人,其中非师范类5人。2001年招聘107人,其中非师范类18人。2002年招聘98人,其中非师范类14人。2003年招聘166人,其中非师范类16人。2004年招聘100人,其中非师范类13人。2005年开始,实行师范院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教育部门对他们择优录用,同时还向社会公开招聘。是年,共录用175人,其中,师范类118人,非师范类13人,向社会招聘44人。2006年,所有进入教育系统的教师实施向社会公开招聘。是年,招聘新教师156名,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本科生110人,大专生41人;宁波大市内生源101人,外地生源50人(省内36人,外省14人)。2007年新聘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152人,向社会招聘18人。外县调入7人,共175人。
  2008年,师资招聘分两段进行。首先在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进行。3月,宁海县人事局、教育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在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254名。其中,高中教师45名,初中教师77名,小学教师108名,职高专业课教师22名,电大学院教师2名。其招聘范围和对象是:
  1.宁海生源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2008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宁波大学五年制小教大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其他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2.宁波生源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省内2008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宁波大学五年制小教大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其他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3.省内生源北京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浙江师大、浙江大学、杭州师大、宁波大学第一批次录取的2008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各高校200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对口)。
  4.省外生源2008年应届全日制重点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对口)和北京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浙江师大第一批次录取的2008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机械专业为2008年应届师范类、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
  5.体育、美术、心理学学科(职位)限招宁海生源毕业生。
  经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参加测试的164人,于5月10日进行测试。测试以面试形式为主,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体检。其中,体育、音乐、美术、职高学科(职位)等需增加技能测试,分值100分,按面试60%、技能40%比例计算测试总分。
  面试形式为报考学科教材内容的说课和评委提问。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仪表教态、综合分析、解决问题、反应速度、逻辑层次、专业知识面、教育学心理学应用、教材处理、教案、板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分。
  测试结束后,按各招聘职位指标数从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取足名额。余下人员在高中、初中、小学同一学科内,如有职位指标数缺额的,可在体检前按本人报名时的意愿作相应调剂,至指标数额招满为止。此次测试合格可参加体检者151人。其次,县人事局于5月26日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1名(其中校医10名)。招聘对象为2008年宁海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宁海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社会其他人员。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录用后到边远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8年以上。其测试成绩为面试50%、笔试(专业科目)50%合成。2008年招聘实际录用166人。
  师资调配
  师资调配主要有县内外、跨乡镇、乡镇之间的调配和调入城关。由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此项工作。1985年,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后对各镇乡范围内教师的调动,由各镇乡人民政府管理。县教育部门负指导和检查督促之责。
  随着教育资源的不断集中优化,调入城关的教师逐渐增多。1989年,县教育部门在民转公、毕业生分配、农村教师进城等敏感性强的人事工作中,强调坚持“一个原则三个有利”的指导思想,即事业第一、照顾第二的原则,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有利于教师进修提高,有利于贫困山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并把人事制度民主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强透明度,以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
  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跨镇乡教师调动和镇乡内中小学教师互调、农村教师进城、民转公、大中专师范毕业生分配等事项由县教委负责。余均由镇教委负责管理,县教委仍负检查督促之责。
  1996年,县教委发出57号文《宁海县教委关于教职工调动和毕业生分配的暂行规定》,公开了进城的条件、调动的程序和调动结果,接受了群众的监督。1997年,又决定对调入老城区的教师增加文化考试。之后,又增加说课考评和全面考核两项内容。2000年规定,文化考试内容为:教学大纲,现行教材,教材教法,成绩按40%记入总分;说课考评为: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案,成绩按30%记入总分。全面考核对照标准,对考核对象的论文,教坛新秀、先进个人,学年度考核,职务及服务年限等进行复核,成绩按30%记入总分。
  第三节 培训进修
  培训机构
  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宁海无专门师资培训机构。1959年,象山师范(时宁海、象山合并称象山县)设函授部,负责在职小学教师的中师函授教育。1962年,县师范停办后,成立宁波师范函授部宁海函授站,有专职教师5人。1978年,宁海教师进修学校成立后,主要由该校实施校长、教师培训进修工作。1998年,成立宁海县师资培训中心,为行政管理机构,领导、协调全县的师资培训工作。
  宁海县师资培训中心我县从1992年开始,由县教委师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实施对小学教师进行第一轮继续教育工作。从1995年开始,进行第二轮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宁波市教委《关于建立和实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的通知》(甬教师〔1997〕245号)精神,全县中学具有初级职务教师岗位培训工作拟在1998年7月开始。为确保岗位培训质量,根据宁波市教委甬教师〔1997〕275号文件精神,这一年,建立宁海县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实施我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师资培训中心组成人员:由教委(教育局)分管副主任(副局长)任师资培训中心主任,教育局职能科室科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教研室主任任副主任。培训中心设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内,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划拨。
  宁海县教师进修学校 1978年2月成立,为县教育局直属单位。1985年,经宁波市教育局验收合格,获省备案,享有中等师范学校同等的地位和待遇。
  学校创办初期曾与教研室、电大工作站共借南门外原制氧厂部分厂房作教学用房,时教职员工10人。1981年,于南门大茅园新建校舍,并在停办的原梅林“五七大学”设教师轮训基地,1985年撤销。2002年搬迁现教育中心,共享中心内教育资源至今。目前教职员工30人,其中专任教师23人,其中又有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12人。
  1983年,学校设函授部、轮训部和总务处。1985年,撤函授部、轮训部,合并为教导处。2004年,设党政办公室、干训处、师训处、教务处、信息技术和教师教育科研处。
  学校主要负责全县中小幼校(园)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至2008年底,干部培训分6类累计办班45期,受训2321人次;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分10类累计办班115期,受训47200人次。1996年开始,探索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模式。2002年,中学校本培训开始试点。2003年,幼儿园开始试行园本培训工作。2004年,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改设于该校(原设县教育局)。2005年学校获浙江省“十五”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中学教师主题培训两个省级先进集体称号。2007年8月,学校被浙江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2007年9月,宁波市教育局批准该校为宁波教育学院宁海学院,与宁海县教师进修学校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在开展教师业务培训的同时,学校还开展教师学历进修。学校创办的第二年,开办中师函授教育,并承担宁波教育学院高师专科函授教育教学辅导任务。1985年,开设奉化师范宁海教学点,开办中师民师班。先后3届,毕业学生135人,发奉化师范学校毕业证书(其中,3人为公办教师,发该校中专函授毕业证书),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工作,转为公办教师。1996年开始,与宁波教育学院联合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进修班,与宁波邵逸夫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合作开办成人中专幼师专业班。2001年,成为宁波教育学院函授教学点。2003年开始与杭州师范大学合作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2003年和2006年,分别与华东师范大学和四川农业大学合作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学历进修班。至2008年底,学历培训累计办班188期,完成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教育3151人。
  在开展培训的同时,学校加强自身建设。2003年,学校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目标,全面实施“六个一”工程,要求专任教师每年“精读一本教育理论方面的书、撰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发表一篇继续教育论文、参加一个科研课题研究、编授一个较高质量的讲课专题、开出一堂学员满意的调研课”。2006年开始,开展一年两次的教师读书竞赛活动。至2008年底,学校已结集正式出版的书籍21本,编辑校本读物或培训资料29种。学校立项课题中,省级获奖14项,市级获奖11项,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96篇。1991年,学校被县教委评为文明单位。2003年以来,学校先后两次被宁波教育学院评为宁波市教育先进教学点。2007年3月,学校分别被县总工会和县建设学习型社会工作指导委员会评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县十大优秀职业培训机构和创建和谐校园先进单位。4月,学校被省陶行知研究会授予“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培训网络
  建立县级培训机构、乡镇师训站(直属学校)、学校校(园)本培训点三级培训网络,城区和乡镇设立26个师训站。城区教办主任和乡镇教育干事、直属学校校长为站长,学校为基层培训单位。全县设立校(园)本培训点76个,以开展中小幼师资培训工作。2008年,县教育局发文建立区域性教学研究、师资培训共同体,试行以县级研训活动为引领,区域研训活动为中心,校(园)本研训为根本的区域“三级管理”运作模式。全县按区域分东、西、北和城区四片,每片初中、小学(幼儿园)分开,共设八个研训共同体,负责制订区域研训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区域研训工作;指导、帮助区域中心研训组制定、实施区域研训工作计划和活动;负责区域性师训工作,督促协调区域师训站工作;负责区域内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分析;做好区域研训共同体经费管理。区域研训共同体以学科为单位,建立区域中心研训组,聘任县内名师、教研员为顾问。共同体研训活动以“沙龙”式为主,以提高教师教学技能为目的,发挥区域研训共同体在整合优质资源、开展校本研训、开发校本课程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培训类型
  民国19年(1930),省教育厅成立师资进修通信研究部。宁海参加进修的第一至四届共18人,第20届15人。民国25年暑期,省、县合办小教短期训练班,宁海有148人去海门(今台州椒江)受训,同时,县又举办小教训练,参加者137人。民国32~33年,县举办半年期师资进修班。共办4期,每期50人。1949年12月,县选送小学教师16人去台州军政干校学习,以培养教育行政干部为主。次年,送4人去天台师范小教研究班学习1年。新中国成立初,师资培训一般送省、市或外地进行。20世纪50年代初期,县文教科设教师学委会,配专职干部,组织小学教师学习《政治常识》和《教育学》。1951年,又送完小校长、教导主任共24人去台州文教干校学习。1952年暑期,全县小学教师集中宁波,中学教师集中杭州,进行思想改造学习。1953~1956年,中学教师送入华东师大和省教师进修学院进修9人,小学教师进师范学校进修20人,去省文教干校进修10人,参加省工农速成中学师资培训4人。1958年,2名中学教导主任和4名小学校长去省教育学院进修一年。1959年9月,又选送5名小学校长去宁波地区教育干部学校进修培训。1978年,宁海教师进修学校成立后,主要由该校实施校长、教师培训进修工作。
  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师的业务培训分干部培训、全员(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
  干部培训 俗称校长培训,始于1982年。1998年以后,培训对象逐渐扩展到学校中层干部、幼儿园园长、中青年后备干部。其主要培训班有:
  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对象包括中小学的书记、正副校长,主要培养新任校长履职能力,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1996~1998年,相继举办中心小学正副校长岗位培训班培训81人、片校完小校长岗位培训班培训127人。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是干训的常规培训,2000年以后,每年一期。2001~2006年,共培训学员143人,其中中学校长58人,小学校长85人。“十五”期间共培训了126人,实现了校长100%持证上岗。2006~2008年,举办了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3个班共49人,培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开展易校蹲点活动。
  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班的基本课程以执行上级指令性计划为主,主要开设课程有邓小平理论与当代中国教育实践、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法制基础、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等。培训模式主要有复合式教学、案例教学、课题研究、易校蹲点等。校长与教导联合组班的复式教学,曾被省干师训中心《中小学教师培训》刊物推荐,供各地借鉴。
  2005年,在举办校长(教导主任)任职资格培训的同时,对民工子弟学校干部进行免费培训。民工子弟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参加对象主要是向民、育才、振华三所学校校级领导。据统计,1982~2008年,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969人次,其中小学校长708人次,高初中(含成校)校长261人次。
  校长提高培训。1998年,教委决定举办第一届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从10月开始,于2000年结束,61位学员完成培训课程,予以结业。1999年3月至2001年1月,举行第二期提高培训,94位小学校长完成240学时的学习及相应科目考试考查后结业。
  2002年举办的“十五”小学校长提高班,参训人数128人,中途因调岗等原因,实际结业75人。课程设置灵活运用《宁波市“十五”期间中小学校长培训管理细则》,采用指导性和特色教育相结合的培训内容。指导性计划由上级指定的校长必学内容A类、菜单式培训专题B类和在非指定培训机构参加的有关教育管理内容C类组成。特色教育是根据我县教育现状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开设的课程内容。如将企业管理引进教育管理,起到借企融教、引企为教的作用,邀请著名企业家作《企业管理和现代教育》等专题讲座。此外,还采用与企业联姻、校长论坛、案例教学等培训模式,时间跨度3年。其间全县的镇乡教育干事、初中校长(含成校校长)提高培训的B类课程培训及C类课程管理也由该校组织落实。
  中层干部培训。中层干部岗位培训包括正副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教科研主任。教导主任、德育干部培训,从2000年5月开始,每年一期,与校长联合组班。至2007年,共举办6期,结业学员154人。课程中有关管理理论的与校长资格班联合组班,共同培训,接受同样的内容,有些专业课另加增设。如中小学教导工作概况,现代教学思想初探,中小学生心理发展与教育,小学教师技能与方法,教育教学思想,素质教育研究等。培训模式有复式教学、案例教学、课题研究、易校蹲点等。2005年,举办了首届中小幼总务主任岗位培训班,共培训了54人。课程设置主要有教育财务财政法规、现代学校管理艺术、学校总务后勤管理三大类,具体内容包括学校总务后勤管理概况、学校财务预算与决算、学校安全管理、学校基本建设等20多个专题。培训模式基本与教导主任班相同。教科研主任培训旨在培养他们自身的教科研能力和中小幼教科研管理能力。2006年,与县教科室合作,举办了首届中小幼教科室主任培训,共安排了180学时。课程设置包括中小学教科研方案设计与论文撰写,中小学教科研管理,教科研与课程改革,教科研与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办学特色等。结业47人。
  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开设了宁海县首届中小学后备干部培训班,学员50人。学校中青年后备干部是学校行政管理的骨干力量,也是校长队伍的后备人员。培训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立法基本知识、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教育思想、市场经济与基础教育、学校教育管理、教育统计测量评估方法、学校管理心理学、中外教育史专题、教育科研方法等。
  德育干部培训。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开设了宁海县首届德育干部培训班,学员60人。开设了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学校教育管理实践、教育法制、学校学生思想工作管理与方法指导等课程。本班培训以学生思想工作管理与方法指导为重点,分别安排了学生思想动态观察与思考、学生思想工作方法与技巧、学生群体组织与管理等六大块内容。
  幼儿园园长培训。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意见》和宁波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2003~2008年,共与宁波市幼教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了3期园长岗位培训班。参训对象包括民办(个体)幼儿园园长,共185人。主要课程有: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幼儿园教育理论,幼儿园管理以及国内外幼儿教育改革发展方向等。
  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2008年始,园长提高培训分层分类开展,主要分三个层面进行。第一层面,民办(个体)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已取得园长岗位培训证书、办园规模较小且幼儿园未评上星级等次的园长,参训人数87人。第二层面,园长研修班,培训对象为已取得园长岗位培训证书、幼儿园办园规模较大且幼儿园评上星级等次的园长,参训人数34人。第三层面,县“领雁工程”骨干校(园)长研修班,参训人数4人。
  全员(岗位)培训 对全县中小幼在职在岗教师,包括校长、中层干部,实施全员培训。培训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一是知识补偿。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教育事业百废待兴。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部分教师子女顶替的教师,占了教师队伍的相当比例,一些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一定教学水平的小学教师和初中教师分别被抽调到初中和高中任教,师资力量薄弱情况已严重影响到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一时期的培训工作主要在小学教师中展开,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对小学语文、数学各册教材作内容的梳理,以让教师吃透教材,适应教学。第二步是知识和教学业务的提升。全县分24个教学点,由该校教师根据教学实际和教师的需求准备了专题,然后一个教学点接一个教学点轮回作讲座。专题分语文、数学两类,如:小学语文教学板书设计、小学课堂教学的提问艺术以及情感教育、趣味教育、解题技巧等。各教学点语、数教师分别听取讲座。那时,这种培训模式有点像商业部门的送货下乡,大家戏称“货郎教学”。
  二是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根据国家教委教师〔1995〕4号文件,1995年宁波市教委制订《宁波市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方案》。是年,我县开始进行小学教师基本功培训。培训的内容是小学教师的“三笔字(毛笔、钢笔、粉笔)、简笔画、普通话”三项基本功,简称为“三字一画一话”培训。培训主要在教师任教学校进行。“三字一画一话”是一个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必备条件,因而受到了教师和学校领导的欢迎。培训时间跨度为3年,培训告一段落后,进行验收和评估。通过3年培训,每位教师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有些教师提高幅度很大,一些本来不会简笔画的老师会画了,一些在课堂上不讲普通话的教师也学会讲了。至于粉笔字,多数老师都能做到书写端正、清楚。此外,还拓展了培训项目。1979~1986年,分别举办了全县初中英语、数学教材培训、小学教师(顶替)培训班、初中英语教师培训班、小学教师音乐培训班、小学自然教师培训班等,参训人员571人。
  第二阶段是分层分类培训。主要有:
  小学教师专题培训。根据浙教师〔2002〕117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小学教师教育科研专题培训工作的通知》,我县开展小学教师教育科研专题培训。以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和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改变陈旧的教学方法、落后的教育思想、传统的教育观念为目的。主要方法是:组织县内教科研工作比较突出的名教师为讲师团,就教科研的方法、选题、材料搜集、研究报告的撰写等作具体辅导。各校也开列一些课题供教师选择,规定每位教师必须完成1~2篇教科研论文,同时组织乡镇进行论文评选,再把优秀论文推荐到县里评奖。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小学教师课程改革与学习主题构建专题培训工作的通知》,我县2004年进行了小学教师课程改革与学习主题构建专题培训。制订了《宁海县小学教师课程改革与学习主题构建专题培训实施方案》和《宁海县小学教师课程改革与学习主题构建专题培训实施细则》,安排了县级培训时间与内容,制发了《培训学习活动记录本》和《课程改革与学习主题构建专题培训学习手册》。《学习手册》规定的学习内容主要有:摘录培训内容,完成思考与练习题,选择一个案例作点评,设计一个主题构建案例。全县分8个教学辅导点。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考试。还组织骨干教师在10所中心小学作了课堂教学巡回展示。
  初中教师学科主题培训。根据省教育厅批转的《关于加强初中教师全员培训课程建设意见》和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关于实施初中教师继续教育2004年专业必修主题培训的指导性意见》以及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初中教师主题式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于2005年5月启动了初中思想品德、社会历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与保健、美术等9门学科的主题培训。为完成这项培训,制订了《宁海县初中学科主题培训实施意见》、《初中教师学科主题实践培训登记表》。确定了各学科的辅导员,全县各学科教师分别集中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宁海中学、知恩中学三所学校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理论测试。
  中学新五项基本功培训。对中学教师进行以《网络知识与应用》、《教学分析与教案编写》、《考试命题与试卷分析》、《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语言表达》为内容的培训,称中学新五项基本功培训。培训从2003年开始,历时5年,采用以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在各自学校进行。各校根据培训的课程,指定每门课程辅导员2~3名。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各校辅导员进行集中培训,邀请各教材的编写者为辅导员进行辅导。辅导员培训结束之后,由辅导员回到各自学校对本校全体教师进行辅导。每一门课程培训结束后进行书面考试和实践考核。
  暑假按需培训。2001~2008年,每年暑假进行按需培训。所谓“按需培训”,主要是根据各学科教师的需求,组织每一学科的相关专题,把各学科的专题题目“菜单式”地开列给每位教师,由教师自己选择喜欢的专题,然后根据选报专题的人数,安排听课场地,组织听课。一般每位教师至少选择3天6个专题,计24学分。按需培训分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三类进行。幼儿教师培训始由宁波幼儿教师培训中心负责,2000年开始宁海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全县幼儿教师开展了暑期全员集中培训,参加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县、镇乡中心幼儿园教师以及办园规模较大的民办个体幼儿园教师。2003年开始,按幼儿教师实际需要进行暑期按需培训,参训教师扩展到个体小规模幼儿园教师。2003~2008年,计有22522人次受训。
  新课程培训。根据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推进新课程的计划,我县于2003年秋季开始在中小学起始年级实施新课程实验。根据“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制订了新课程培训计划。新课程培训分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通识培训全体教师参加,主要解决认识问题、理论问题,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通过3年时间,完成了全县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新课程培训任务,岗前培训率达100%。
  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2005〕151号文件《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精神,我县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培养目标、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的要求实施这项工程的建设工作。培训内容有《师德与教师职业道德》、《E环境下的中小学学科教学专题研修》、《新课程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新课程教学评价》4个板块。
  为了按时、按量、保质完成任务,成立宁海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出台《宁海县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总方案》,编写各个板块《练习与考核》手册,编辑出版《宁海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简报》,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此次培训主要收获有:(1)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提升;(2)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3)中小学教师科研成果实现新突破;(4)教师素质满意度有了新提高。
  2008年,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开展的县级师训工程有:(1)“五个一”工程,即一堂学科展示课、一次业务能力测试、一篇教科研论文、一份学科教学设计(或案例)、一次“教学五认真”考核;(2)新教师素质过关“123”工程,即“一画二字三能力”专项培训(熟练掌握本学科教学需要的徒手简笔画的技巧;规范书写粉笔字和钢笔字;课堂教学管理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偶发事件应对能力)。两项工程涉及全县中小幼学校的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和教龄3年以下的新教师。
  省领雁工程。继省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后,省教育厅又推出了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我县积极响应,认真实施。2008年8月始,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然后调查研究,制订可行方案,创新培训模式,成功推出了“导师+基地”的首席导师负责制的方式。至年底前,中小学德育骨干班、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班及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共五个骨干班培训工作全面启动。宁波市“百、千、万”师训工程是以“走进农村教师、走进农村课堂”为主题的教师培训。我县将省“领雁工程”与市“百、千、万工程”有机整合,实施骨干引领全员提升的培训计划,效果十分理想,得到市局评估组首肯。
  专项培训 在开展全员培训的同时,还开办各类专项培训。主要有:
  骨干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从“九五”期间开始。主要限于小学语文、数学两科。办班之前,先制订参加骨干班培训教师的选拔条件,名额根据乡镇教师人数多少而确定,原则上一个乡镇语数各2名。骨干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一般为一年半,头半年集中进行县级培训,以学习教学理论为主,辅以专业知识和拓展相关知识。中间半年在各自学校起骨干带头作用,如在学校上示范公开课等,后半年集中县里进行教科研培训,由培训班指导他们从事教育科研论文写作,还组织他们作跨乡镇的课堂巡回教学展示(或称观摩教学)。这一培训进行了4期,400余人参加了培训。2006年,宁海县教育局发出宁教〔2006〕188号文件《关于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县级骨干教师培训选拔工作的通知》。决定进行一期“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县级骨干教师培训”,还制订了《宁海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县级骨干培训实施方案》。《方案》对“培训目标”、“培训方法”、“培训内容”等作了确定与安排。本期参加培训的学员334人。在2006年11月18日举行的开班典礼上,县教育局分管局长、人事科长到班讲了话。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副主任、副教授黄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中学部主任、副教授陈晓萍,浙江教育学院教管系主任、教授汪潮出席了这次开班典礼,并在典礼结束后,对334名学员进行了首次培训,分别作了题为《现代教学理论的实践与发展》、《合作学习理论与实践》、《新课堂的构建》的讲座。2003~2008年,共举办2期幼儿园辅导员和骨干教师培训班,第一期参训人员37人,第二期68人,共105人。通过培训,他们都在各自学校发挥了引领作用。
  新教师培训。由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近几年来,我县新分配的中小学和幼儿教师数量很多。这部分教师虽然都具备了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要求,多数都是师范院校毕业生或通过县人事局招工考试进入我县教师队伍,他们中大多数在学校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都具备了作为教师的基本条件,但是他们都没有或缺乏课堂教学经验,怎样做教师,他们是“生手”。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我县每年暑假都举行新教师职前培训,培训率达100%。新教师培训分三个阶段,时间为一年。第一阶段是上岗前培训,放在暑假集中进行。培训的内容主要有“教师职业道德、课堂常规、班主任管理”等。第二阶段在上岗后的一年内进行。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指定专任教师对他们进行跟踪调研和指导,二是新教师必须完成统一制订的《宁波市中小学教师试用期岗位培训考核登记表》所规定的内容。如听优秀教师10堂公开课,自己上一堂公开观摩课,完成一篇教科研论文等。第三阶段是考核阶段。根据新教师培训情况以及一年来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课堂教学水平等,对每位新教师作出整体评价。据统计,受训的新分配的中小幼教师2004年为115人,2005年162人,2006年171人,2007年173人,2008年169人。2008年,对教龄在3年以下的教师实施素质过关“123”工程,即开展一画(简笔画)、二字(钢笔字、粉笔字)、三能力(课堂教学管理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偶发事件应对能力)培训。
  教育技术培训。教育技术培训俗称电脑培训。始由县人事局负责进行,后由教师进修学校与县人事局和其他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了省二级、省三级计算机等级培训,又陆续进行网络知识与应用、多媒体课件制作、中小学网络管理、E环境下中小学学科专题研修等培训。据统计,教育技术培训全县教师培训率达97%以上。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自国家实施教师资格证书以来,我县教师进修学校被省教育厅指定为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单位,承担每年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师的教育学、心理学省统考辅导任务。
  中小学班主任培训。为提高中小学班主任的教育管理能力,更全面地教育、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2003年下半年,组织了初中班主任全员培训。开始阶段主要是教育理论、心理健康、班主任艺术等专题培训,后阶段加强了实践研讨等。这次培训从2003年11月始至2004年5月结束,历时7个月。分初一、初二、初三3个年级段,共有325位初中班主任参加了培训。随后,2006~2007年间,组织了宁海县骨干班主任培训,共有172人参训。同期,又举办了全员班主任培训,共有975名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其中初中327人,小学648人。
  育婴师培训。育婴师是专门从事婴幼儿早期智力开发、生活照料、生活护理和教育的人员,是亲子园、幼托园、家政服务等行业的婴幼儿护教从业人员。随着近几年托幼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为了进一步发展早教事业,培养合格的早教人员,2008年始与宁大教育培训中心合作开展育婴师职业资格认定考前培训。是年,42名幼儿教师参与了培训,并顺利通过了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理论和实践操作考试,分别获得高级或中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学历进修
  教师学历进修的主要途径有函授教育、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
  函授教育 1953年,锦堂师范在宁海梅林区设初师函授1班,有小学教师30余人参加。1956年,浙师院、杭大招收函授学员,我县有8名中学教师参加。同时,小学教师参加慈溪师范函授145人。1962年,宁海函授站有学员200多人。1978年后由宁海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函授教学业务。其开设的班级主要有:
  顶替教师班。20世纪80年代初,为稳定教师队伍,部分教师通过提前退休、内退等形式让自己的子女顶替进入教育系统。为了提高这部分教师的教学水平,由教师进修学校以集中面授形式,学习中师函授规定的教材,并参加宁波大市的统一考试,成绩及格,由宁波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发给中师函授毕业证书。该班毕业学员97人。
  中师函授班。从教师进修学校成立到1984年,该校只承担教学辅导任务。1985年宁海教师进修学校经宁波市教育局验收合格,获省备案后,具有独立颁发中师函授毕业证书资格。据统计,先后举办中师函授班6个班,毕业学员531人。
  高师函授班。始由宁波教育学院在宁海开班,宁海教师进修学校教师承担部分教学任务。2001年,设宁波教育学院宁海教学点,开设本专科各类专业教学,专科的课程一般由宁海教师进修学校教师担任,试卷由科任教师制作经宁波教育学院审批后自行组织考试。本科课程由宁波教育学院教师承担,宁海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此外,为扩充公办教师的数额,1986~1994年间,举办中师民师班。共举办3届,毕业138人。在宁海县教师进修学校就读,毕业后发奉化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由教育部门统一分配,为在编公办教师。
  远程教育网络教育亦称远程教育,是指师生凭借媒体所进行的非面对面的教育。1979年,广播电视大学宁海工作站成立之初,学员主要是以通过广播收听教师的讲课等形式进行学习。之后,通过电视收听教师的上课。从1999年开始,我县陆续开设远程(网络)教育。目前开设的学校有宁海电大、宁海教师进修学校、跃龙成人学校等。宁海电大与浙江大学、东北财政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等联合办学,开设专业有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土木工程、临床药学、护理学等30个专业,2008年在册学员340人,其中专科50人,本科290人。宁波教育学院宁海学院(宁海县教师进修学校)与华东师范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办本专科的网络教育(远程教育)。至2008年,本专科在册学员671人。跃龙成人学校与西南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专业有法律事务、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会计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本专科26个专业,2008年在册学员322人,毕业人数369人。
  此外,自1984年5月成立宁海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来,有部分教师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大专或本科学历。
  第四节 待遇和地位
  经济待遇
  工资 清末民初,教员薪金无统一标准。宣统元年(1909),北乡振文学堂中文教员年薪36元。民国元年(1912),岙胡仇家小学教员2人,半年薪金42元,外加膳费24.6元。
  民国17年(1928),县立正学小学中学部教员6人,人均月支12元;工役7人,人均月支4.5元。民国21年,省定县立中学专任教员月薪:初中40~120元,高中80~160元。宁海按低标准发放。
  民国29年(1940),浙江省教育厅拟定小学教员薪俸等级标准,按教员学历、职务和表现,共分15级,月薪20~88元。
  民国34年(1945),县立初级农业职业学校校长月薪为法币200元,专任教员150元,职员70~90元。民国35年以后,教员待遇因物价暴涨而下降,县政府规定各校于民国36年起向学生征收学米以资弥补。部分学校因经费支绌而难以维持。民国36年,宁海中学教务主任月薪270元。据民国36年5月30日《宁海民报》载:“竹林中心学校开学数月,教员未曾领得薪谷,于是急火中烧,于本月19日罢课。”
  新中国成立初,小学教师月薪一般为大米120斤。宁海中学按“按实单位”(以大米1市斤、白细布1市尺、盐1市斤、菜油1市两为一个单位,由银行按月公布)为基数,折币发给,略高于小学教师。
  1952年9月起,中小学教师列入国家工作人员编制,实行工资分制(每分值由当月《浙江日报》公布),按德才标准全面定级调资,由县发给。小学校长最高第25级180工资分,最低第30级120工资分;教员最高第26级165工资分,最低第34级80工资分。调整后,小学教师人均月薪120.8工资分,中学教师人均月薪182.65工资分。
  1954年下半年局部调整工资,小学人均增7.37%,中学增6.8%。
  1955年改为货币工资制,并有部分人增资。小学教师人均月薪由原30.12元增2.52%,中学教师由原48.48元增1.69%。
  1956年全面进行工资改革,中小学均分行政级和教师级,根据学历、工龄、职务和工作质量评级。全县小学教职工工资提高27.82%,人均月薪39.39元;中学教职工工资提高15.8%,人均月薪57.1元。
  1961年,对月薪30元以下的低工资人员调整工资。全县中小学调资共520人,人均月增资7.15元。
  1963年9月,部分中小学教职工调整工资,升级面为教职工总数的55.6%。共升级463人,其中小学387人,人均月增资5.05元;中学76人,人均月增资4.98元。
  1972年进行低工资调整。全县中小学教职工有466人调升一级,68人升两级,调整者人均月增资10.4元。
  1977年和1979年,两次对部分中小学教职工调整工资,规定升级面均为40%,实际升级面分别为46.7%(663人升级)和42.5%(648人升级)。
  1981年10月,根据国务院“首先在中小学教师中调资”的决定,全县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普升一级,并对其中贡献较大、教龄较长、工资偏低的181名教师调升两级。
  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指示,进行工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结构工资制度。教师工资结构除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励工资和工龄津贴外,还有教龄津贴。全县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共2242人参加工改,人均月增22.26元,其中小学增23.61元,中学增20.86元;人均月工资达84.23元,其中小学82.96元,中学97.38元;享受教龄津贴共1735人,人均月贴4.68元。
  1987年10月起,中小学教师按原工资普遍提高10%,职工普遍向上浮动一级。
  1988年教师职称评定后,根据职称与工资挂钩原则,对于评聘的各级职称人员,凡未达进岗工资者一律提升至进岗工资。多数教师工资又有了提高。
  1989年10月起,全县教师普增一级工资。
  1992年1月起,工龄津贴由每年0.5元调整为1元。3月,按职务和工作年限提高奖励工资。奖励工资标准低于全年人均3个月基本工资的,提高到3个月基本工资的水平。10月,各职务起点工资标准分别向上顺延两个档次,凡现行职务工资低于调整后职务最低档的,可进入最低档。全县教育系统调资的共2240人,月增资总额16843元,人均月增资7.52元。
  1993年10月起,对现行结构工资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建立符合各自特点的职务级工资制度(简称职级工资制),增资幅度较大。中小学教师工资组成分职务工资(分10个档次)和津贴(岗位津贴和活的津贴)两部分。全县教育系统参加工改的共3782人,月增资总额62.3万元,人均月增资164.73元。是年,小学教职工月人均工资从1956年的39.4元增至326元,中学从57.1元增至334元。
  民办教师工资,原实行工分加补贴制,工分回队结算,补贴由县发给。1971年,县对中小学民办教师人均月补贴12~16元。1972年起,对1966年底前任教的民办教师486人,每人每月增补3~5元。1981年起,对1978年底前任教的民办教师1368人,每人每月增补3~5元。此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民师工资由乡镇统筹解决部分外,县补贴增加。1985年,对1966年底前任教的民办教师77人,每人月增补28元;对1967~1972年底前任教的329人,每人月增补23元;对1973~1978年底前任教的478人,每人月增补18元。至此,小学民办教师人均月基本工资63.17元,中学63.77元。1985年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后,民办教师的工资实行“四六开”,即县补助40%,乡镇解决60%。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不同,民办教师的工资亦有差别,但总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提高。1992年,全县中小学民办教师人均月基本工资为115元,低于公办教师。到1993年底,全县完成对民办教师转正工作,其工资调整纳入公办教师程序。
  1993年工资改革以后,又分别在1997年、1999年、2001年、2003年进行各档工资标准向上调整,其中2001年进行两次。以“基础工资”、“三档”为例,1993~2003年间,副高级职称从349元增到729元,中级职称从245元增到535元,助级从193元增到428元,其他级人员也相应作了增资。并从这一年起,考核连续两年合格及以上者可以增加一级工资,偏远农村的教师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者增加一级工资;其他教师考核连续三年优秀者增加一级工资的档差。
  1996年,对月奖金余额标准作了调整,2004年增加了工作津贴和岗位津贴。副教授及相当职务的岗位津贴392元,讲师(技师)及相当职务者津贴270元,助教及相当职务者津贴200元。工作津贴5年以下为首档,36年以上为末档,中间5年累进,共分8档。分别为50元、80元、110元、140元、180元、220元、260元、300元。
  2006年7月1日起,对现行职级工资制进行全面改革,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设13级,薪级工资设65个薪级。全县教育系统参加工改的在职职工共有4359人,仅基本工资部分改革,人均月增资316元;离退休教师参加工改有1568人,人均提高离退休费238元。还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取消年度考核两年优秀者增加一级工资的规定。
  对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工作的教师,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浮动一级薪级工资,浮动工资满8年后予以固定,固定后继续浮动。对退休时浮动工资时间未满8年,但在符合享受浮动工资条件的学校工作满20年的,可将浮动的薪级工资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
  到乡镇(不含城关镇)及以下中小学工作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实行直接转正定级,岗位工资按照拟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见习期,初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按学历对应的薪级工资标准执行,并在此基础上高定一级薪级工资。
  根据甬人薪〔2008〕12号文件,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县除跃龙、桃源、梅林、桥头胡四街道所属中小学义务教育段教师外(其中,回浦、山水小学暂定享受3年,辛岭、水车、建设、马婆园可以享受),所有在乡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正式在编的专任教师享受“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并根据任教年限的长短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不同而津贴标准也不相同。同时还规定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特级教师,在本人享受的任教津贴的基础上每月加发500元任教津贴。据统算,全县2027名教师享受此待遇,月增资平均270元。
  福利 民国15年(1926),国民政府发布《学校教职员养老金及抚恤金条例》,后改为《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均因经费无着而未实施。
  1952年12月,公办教职工开始享受公费医疗。1956年起,享受退休、退职待遇。1979年,按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规定,有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可以提前10年(男50周岁、女45周岁)病退,并允许退休职工符合招工条件的一名子女顶替。农业户口的教职工,为了给子女顶替,纷纷要求退休(或病退)。是年,批准中小学教职工退休的有203人,为最多的一年。1980年起,按国务院规定,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教师)实行离休制度。至1986年,共办理教职工退休470人,退职3人,离休40人。其中顶替子女由教育部门安排工作的303人(顶替于1983年停止)。1988年8月起,退休教师中满30年教龄,并符合有关条件的,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规定,按原工资100%发给退休费。至1993年,全县共退休教职工768人(含退职),离休38人,月发离退休金27.93万元。
  1984年,给中学教师5级(工资)以上14人、小学教师3级以上3人的家属和符合条件的子女共47人,办理了“农转非”手续。为帮助教师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发了〔1986〕28号文件,规定:凡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公办男教师,与农村姑娘结婚,婚后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的,可凭子女出生证书和县委证明,将其独生子女报入居民户籍。1997年,县教委发文,有11位教师的子女符合条件。
  1989年始,对大中专毕业生在建制镇以下学校任教满10年,或志愿在同类地区任教满10年,其子女均没有吃商品粮的,给予符合条件的子女“农转非”一人;1993年始,对获中级职称的教师配偶和符合条件的子女予以“农转非”。至1993年底,共办理“农转非”250多人。
  1988年起,大中专师范毕业生原籍在城关,毕业后分配去农村任教的教师,允许其户粮关系留在城关,以鼓励他们安心农村任教。
  1989年开始,对在贫困山区工作的教师,每人每年发给生活补贴费60元。选派贫困乡镇教师去市教育学院进修的,其培训费由市负责。
  新中国成立以来,教师在探亲假、婚丧假、女教师产假,以及死亡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费等方面,均享受国家干部同等待遇。1984~1993年,全县组织261名教职工到黄山等著名风景区旅游,有57名教职工到省、市疗养院疗养。
  1993年12月,县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在城关地区建造园丁新村,享受对象为在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和即将退休的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为办好此事,县政府给予许多优惠政策:土地行政划拨,免缴城建配套费、绿化费等。为此,县教委制订住房预订条件,并根据条件细化量分,经过筛选列出初步符合条件的名单予以公示。在确定名单之后进行抽签落户。落户园丁新村的先后两批,1995年9月第一批148人,1996年第二批39人,共187位教师。
  为庆祝第十一个教师节,经县教委与县邮电局商定,优惠为教师安装电话,范围则限在城关地区包括家在城关地区的镇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优惠额度为每部电话优惠1000元,再赠送一部电话机,总共949户(含卫校、党校)安装了电话。
  国家实行“四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制度,从1994年开始,教师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单位补助6%,个人负担6%。1999年7月起,单位补助标准调整到9%,个人负担9%。从1997年1月1日起缴纳养老保险金,财政补助21%,单位负担2%,个人负担2%。从1998年1月1日起缴纳失业保险金,单位负担2%,个人负担1%。从2002年4月1日起,把原来的公费医疗制度改成缴纳医疗保险制度,单位补助6%,财政补助7%,个人负担2%。大病医疗保险5元。随着经济的发展,各校办学条件、师资质量发生差异,因而校与校之间的分配、教师与教师之间的收入也有差异。2003年1月开始,县财政为老城区以外的教师每月增发100~150元奖金。2004年,县财政为城区、直属学校教师发放奖金每月50元,一般镇乡教师每月150元,市级经济欠发达乡镇教师每月200元。2007年我县教职工年平均工资实发37700元。据统计,宁海中学等省一级重点中学在职教师年工资及福利待遇人均实发约66300元,其他高中人均实发约48600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职教师年工资及福利待遇人均实发约4.28万元,小学的临时用工年收入1.7万元左右,中学的临时用工年收入2万元左右。经对20所学校教职工分配情况进行的调研,教职工的人均收入高中比初中好,初中比小学好;小学教师的奖金差距幅度较小,中学教师的奖金差距幅度较大;同一学校教师因技术职务差别国拨工资收入差距较大,副高与助级相差2万元左右。2007年全县教育附加费由教育局进行统一安排,城区教师与农村教师的奖金福利基本保持平衡。各校教师的福利待遇因地域、学校类别及镇政府拨款情况略有不同。除国家统一发放的工资部分奖金、津贴外,全县2007年安排了2430万元用于教职工的奖金、福利。义务教育段每位教师平均按8000元的额度拨款,由教育局拨到各学校,纳入学校统一发放,要求每人保底6000元,其余资金结合学校自有资金。各乡镇也安排一定经费奖励教职工。各校奖金、津贴以目标考核奖形式发放,主要包括:考勤奖、班主任考核奖、教科研奖、中(高)考奖、节日奖金和考核奖等,重点对一线教师倾斜。边远山区、海岛及贫困地区教师,教育局对每位教师另外再补助每月100元,计每人每年1200元。全县共有县名师54人,骨干教师255人,市骨干教师18人,市名师2人,省特级教师6人,教育局每年对名师骨干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奖励科研经费。除一次性奖励特级教师2万元、市名师名校长1.2万元、市骨干教师6000元、县名师5000元外,每年还奖励上网费,名师每月100元、骨干教师每月50元。制订了对各类先进、骨干教师的奖励措施,激励教师各级参与课题研究、论文撰写、各类竞赛、教坛新秀和优秀班主任评比等。2007年开始,安排了100万元进行考核奖励;2008年,教育局准备再加大对名师骨干的奖励力度,安排奖励资金150万元,对农村的名师、骨干教师倾斜,奖金额度农村相对于城区来说翻了一番。2006年开始,县财政每年一次性给离休干部发放3600元、退休人员2400元。
  我县教师的年收入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省、市、县出台的工资性补贴、津贴以及奖金福利等组成,并且逐年提高。据统计,年均总收入1998年为1.1万元,2003年为3万元,2008年达到5.35万元。
  政治地位
  民国时期,中小学教员待遇菲薄,而且职业没有保障,备受社会轻视。民国21年(1932),国民政府曾规定6月6日为教师节。民国28年(1939),教育部又改每年8月27日即孔子诞辰为教师节,提倡尊师重道。但由于各级政府缺乏具体措施,社会各界亦无响应,实际上形同虚设。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教师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被誉为“人民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1952年9月,把全部教师列为国家工作人员序列。在各级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中,均安排有一定数量的教师代表参加,参政议政,参与国家管理。
  1957年在“左”的错误路线指导下,导致在“反右”运动中把78名教师错划为右派。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四人帮”炮制了“两个基本估计”,把教师污蔑为反动学术权威与“臭老九”,许多教师遭到批判和迫害。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推翻“两个基本估计”,经过拨乱反正,清除“左”倾错误影响,教师地位重新得到肯定。平反“文化大革命”期间的错案203件,改正错划右派78人,纠正全错和部分错的历史老案130件,妥善处理地下党遗留问题29件。对这些错处的教师,除政治上给予平反昭雪外,给予复工复职或退休、退职,把他们中159户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对迫害致死的教师,对其家属予以抚恤。
  1980年以来,对社会上发生的侮辱殴打教师的21起事件,都作了严肃查处。其中,受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理的有8人,保护了教师合法权益。
  1982年始,对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至1993年,全县有905名教师获得荣誉证。
  1985年1月,全国人大决定9月10日为教师节。当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参加,在宁海剧院隆重举行首届教师节庆祝大会。此后每年教师节,各级党政领导均组织慰问教师,为教师办实事,开展尊师重教活动。
  与此同时,教师的评优工作也更经常化、制度化,每年自上而下评选一批先进教育工作者。有突出成绩的,还给予全国和省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8年,县、市、省人大代表中有宁海教育工作者390人次;县、市、省政协委员中宁海教育工作者有106人次。
  附:历届县人大代表中教育工作者名录
  第一届(1954年)
  童连昌 张心智 张宗秀 潘之豪 葛文俊 陈菊 陈承悦 叶维明 葛志廉 顾学智 董承志 张诗祥 吴秀芝 葛更斋 舒裴俨 胡善东 戴秀庭 胡孝心 王直恭
  当选县人委委员:戴秀庭 胡孝心 王直恭
  第二届(1956年)
  董承志 张两波 葛友富 陈承悦 吴其泰 王家伦 王直恭 张心智陈菊 张忠志 周常月 戴秀庭 胡孝心 柴时道 葛文俊 陈华昌董汝年 葛秀娟 褚孟喜 吴秀芝
  当选县人委委员:戴秀庭 胡孝心 王直恭 陈菊
  第三届(1960年)
  柴时道 袁春望 陈菊 葛文俊 戴秀庭 苏其德 季连凤 王秀华
  谢和庆 褚孟喜 徐亦仁 谢景利 黄雅娟 潘朝意 王直恭 胡孝心 周常月 葛友富 陈承悦 刘继宁 徐亦文 吴秀芝 陈燕玲 董汝年
  当选县人委委员:戴秀庭 王直恭 黄雅娟
  第四届(1962年)
  戴秀庭 胡孝心 陈淼川 陈菊 王直恭 鲍善 童小兰 陈承悦 潘朝意 黄雅娟 张良圭 葛文俊 袁春望 柴时道 应才运
  当选县人委委员:戴秀庭 王直恭 黄雅娟
  第五届(1963年)
  吴元甫 柴时道 张良圭 严世才 潘宝娥 董汝年 潘之豪 龚国银葛文俊 袁春望 潘朝意 童泽欧 刘继宁 严肃 王直恭 陈淼川戴秀庭 陈菊 金辛勤 陈承悦 胡孝心 董承志 黄雅娟
  当选县人委委员:戴秀庭 王直恭 黄雅娟
  第六届(1966年)
  钟维钧 潘宝娥 董汝年 潘朝意 刘继宁 童泽欧 陈承悦 金辛勤 龚国银 吴元甫 张良圭 柴时道 陈淼川 戴秀庭 陈菊 胡孝心应增彬 王直恭 严世才 葛文俊 袁春望 潘之豪 黄雅娟
  当选县人委委员:戴秀庭 王直恭 黄雅娟
  第七届(1968年)
  (县革命委员会,未选代表)
  第八届(1979年)
  葛为乾 严肃 孙愫贞 俞世识 戴秀庭 陈雅来 徐锡圭 林承意 叶良宋 陈承悦 黄福安 葛文俊 葛天庭 应可朝 顾必梓 李子 刘继宁 张良远 胡逢章 俞朝登 陈士伟 徐彩霞 黄雅娟 陈以忠 葛更斋 高凤珍 许昌乾 陈菊 应可观
  当选县革命委员会委员:戴秀庭
  第九届(1980年)
  黄金法 童可达 葛春富 孙愫贞 刘素莲 邬锡贤 戴秀庭 陈士伟 周方国 葛雅清 牟淑琴 胡新奎 许昌乾 黄雅娟 夏才法 陈承悦 蒋长华 王素妹 杨象富
  当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 戴秀庭
  第十届(1984年)
  周秉达 陈翘勇 许昌乾 沈莲成 陈志岳 戴秀庭 陈采钺 金慰祖 胡爱娟 徐月娥 林承意 刘学荣 吴玉素 张心智 奚清冽 苏伟华
  胡直夫 梁志明 黄雅娟 鲍英华 蒋艳芬 童国健 华根壮 王银华 王乘治 杨绍相 胡昌淦 葛雅清 吕聪丽 赵邦良 胡银巧 潘亚明 叶贤兴 叶显军 薛瑞平 方菊英 竺月素
  当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秀庭常委:金慰祖
  第十一届(1987年)
  金慰祖 戴秀庭 邬国珊 万伯春 沈莲成 葛民浩 童衍樟 李卫国 王朝尧 奚清冽 陈欢涛 庄久贵 胡彩芽 胡秀莲 徐全明 陈承花 吴昌流 吴夏英 金如银 童国健 杨素云 王兆对 葛为联 王银华 章珍女 胡昌淦 葛雅清 赵邦良 应桂初 丁明耀 薛瑞平 潘德富 张美芬 邬青叶 袁雪飞 张义云
  当选县人大常委:金慰祖 邬国珊
  第十二届(1990年)
  施宗璜 沈莲成 吴昌钦 戴秀庭 邬国珊 符宏铭 苏才国 奚清冽 王朝尧 徐光辉 闻敏坚 林美玉 胡彩芽 叶显朝 张米根 吴君陶 徐月娥 田正员 吴夏英 叶素华 王银华 童红亚 童章海 童国健 童敏芬 葛雅清 葛三英 丁梅兰 蒋艳芬 尤彩文 应满云 吴建荣胡余江 陈杰跃 刘雪娥 张亚芬 李文娟 叶惠芳 王福常 邬建萍邬叶青 陈才尧 谢体恒 胡美霞
  当选县人大常委:邬国珊 施宗璜 吴昌钦
  第十三届(1993年)
  吴昌钦 施宗璜 夏才法 周莹 王启柘 钱莉莉 戴秀庭 陈玉芬 林常飞 孙培丰 储为福 胡素娟 蒋艳芬 叶显朝 吴君陶 胡全林 胡彩芽 林美玉 王维素 田正员 吴夏英 张建国 严桂芬 娄亚文 章苏云 童彩娣 葛为联 褚友贞 葛香莲 葛红娥 邬丽华 何爱芬 洪根权 刘雪娥 李文娟 陈杰跃
  当选县人大常委:施宗璜 吴昌钦
  第十四届(1997年)
  叶再芳 张洁辉 顾正 王群亚 王丽丽 陈玉芬 赖春燕 范功庆 王亚娟 韩彩芽 田正园 王亚娣 娄亚文 童彩娣 卢尚嘉 吕丹阳 吕家骅 葛香莲 曹漪琳 胡美霞 赵银兰 尤素莲 郭雪琴 孔贤芬
  第十五届(2002年)
  孙培丰 童春花 石晓红 应龙泉 刘永宽 龚锦茹 胡美霞 王莉莉 王群亚 林丽娜 苏冬莲 张雪莉 吕家骅 蒋俊杰 尤聪聪 刘芙妙
  王国聪
  当选县人大常委:刘永宽
  第十六届(2007年)
  杨艳洁 葛素娥 王玲芳 郭兴莲 孙培丰 励蓓蓓 刘永宽 潘建军 应龙泉 楼肖青 林海燕 胡美霞 葛美红 杨婵娟
  当选县人大常委:刘永宽
  历届县政协委员中教育工作者名录
  第一届(1983年)
  童泽欧 徐良骥 骆奇峰 刘良顺 刘继宁 吴昌钦 夏才法
  当选县政协常委:童泽欧
  第二届(1984年)
  刘良顺 刘继宁 吕家骅 李平冬 宋章豪 吴昌钦 余祝仙 赵鸿振 骆奇峰 夏年和 徐良骥 童泽欧 谢笑燕 胡菊英 胡美霞
  当选县政协副主席:徐良骥 常委:童泽欧
  第三届(1987年)
  刘良顺 徐良骥 胡菊英 童泽欧 夏永年 戴国和 何晓进 楼振龙 吴昌钦 赵鸿振 谢笑燕 潘宝娥 余祝仙 胡美霞
  当选县政协副主席:徐良骥 常委:童泽欧
  第四届(1990年)
  徐良骥 夏永年 楼振龙 赵鸿振 谢笑燕 刘良顺 龚国璋 娄宗鹏 王恕灿 姜义孝 孔明强 王鑫德 潘宝娥 余祝仙 陈模荣 王蕊芳
  当选县政协副主席:徐良骥常委:王蕊芳
  第五届(1993年)
  谢时强 刘良顺 龚国璋 楼振龙 王洁民 徐勤 楼红斌 金慰祖 郑彩云 孙常钊
  当选县政协常委:王洁民 龚国璋
  第六届(1998年)
  龚国璋 王洁民 金慰祖 郑彩云 陈模荣 曹善行 徐勤 陈振强蒋蓓芳 吴昌卿 胡功尧 孔贤芬
  当选县政协常委:王洁民
  第七届(2003年)
  徐勤 陈焕灿 叶亚珍 葛建娣 潘永成 谢敏文 龚以坚 王洁民
  赵宏仁 吕国平 陈益强 潘华秀 严映芳 孔贤芬 俞晶晶 吴和莉
  当选县政协常委:王洁民
  第八届(2007年)
  吕国平 徐勤 王洁民 赵宏仁 陈焕灿 潘永成 陈益强 谢敏文安宗光 叶亚珍 葛泽梁 王姝允 俞晶晶 金立泰 叶再芳 吴和莉周仁平 应伟建
  当选县政协常委:叶亚珍 赵宏仁
  附:宁海并入象山县期间,于1960年2月成立县第一届政协委员会中有教育作者9人:
  戴秀庭 朱成贤 李月锵 胡孝心 胡日耀 鲍善 谢景利 黄泽欧 舒裴俨
  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宁海教育工作者名录
  省第五届(1979年)人大代表:杨象富
  省第六届(1983年)人大代表:杨象富
  省第七届(1988年)人大代表:陈模荣
  省第八届(1993年)人大代表:陈模荣
  省第十一届(2007年)人大代表:薛瑞芬
  市第八届(1983年)人大代表:陈雅来 童泽欧 杨银芬 陈丙寿
  市第九届(1988年)人大代表:张崇 俞品宪 陈丙寿
  市第十届(1993年)人大代表:陈焕翠
  市第十一届(1998年)人大代表:薛瑞芬
  市第十二届(2003年)人大代表:薛瑞芬
  市第十三届(2007年)人大代表:薛瑞芬
  市第八届(1983年)政协委员:徐良骥
  市第九届(1988年)政协委员:徐良骥
  市第十届政协委员:王劳旺
  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王洁民
  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王洁民
  全国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名录
  吴昌卿 沈莲成 王成恕 符洪铭 楼红斌 冯圣太 胡新荣 胡彩芽 张洁辉 胡功尧 刘永宽 盛高成 薛瑞芬
  省特级教师名录
  杨象富 金慰祖 俞品宪 柴盛楣 刘永宽 陈方梁 柴冬青 杨春丽
  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名录
  杨杰江 陈雅来 金慰祖 童衍章 冯圣太 张德浩 陈方梁 袁伟望 王剑虹 马聪绒 盛高成 胡功尧 胡美霞 张洁辉 柴盛楣 黄仁发 王银水 刘永宽 吴志方 柴再君 王心棣 杨春丽 应华彬 王媛 王其坤 杨亚雯 诸善亮
  市名校长
  万吉良 盛高成 童新永 符洪铭
  市名教师
  陈方梁 刘永宽 林邦德 杨春丽 潘亚奎 金慰祖 柴冬青 薛瑞芬 贝跃敏 李胜永 戴余金 应龙泉 印滢斐
  享受正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
  陈方梁 薛瑞芬
  中学高级教师名录
  1987 杨象富 邬国珊 徐志达 徐良骥
  1988 潘兴官 俞品宪 周昌岚 张崇 万伯春 胡克钧 陈远清 陈雅来 童泽欧 沈能健 马玉书 潘孟文 许昌乾 娄金默 汤志鸿 楼振龙 胡宏离 刘良顺 陈志岳 胡本华 董继法 龚国银 童宪杰 童衍樟 蔡文元 林先培 周海标 钱久皞 王延龄
  1990 朱振明 杨廷麟 褚善东
  1991 冯振琴 邬锡琛 仇祥发 葛才丁 陈彬 楼红斌 王润培 顾鸿安
  1992 胡越增 张再兴 縢延青 裘金尧 洪焕森
  1993 顾正 王劳旺 柴盛楣 詹越秀 周贤文
  1994 施宗璜 谢时强 黄金法 陈焕翠 王士江 陈明先
  1995 金慰祖 葛德根 贝跃敏 潘朝品 应可盛 王剑虹 严宝华 柴正烨 潘华秀 陈雨园 陈平
  1996 葛更波 扬企讯 潘新成 刘和潮 袁伟望 葛兴吉 娄亚文 冯圣太 郑学武 蒋长华 吴昌钦
  1997 陈方梁 徐建设 胡立武 章其明 葛更丰 邬芬囡 葛为荣
  1998 葛锦文 俞成峰 杨一波 施全汝 吴志方 朱志平 骆昌跃
  孙培丰李胜永
  1999 童亚飞 陈益强 黄仁强 潘亚奎 伍学界 王小明 杨伟钢
  孙常钊 戴余金 安宗光 童国辉 符洪铭 刘永宽
  2000 潘建军 娄道来 杨小毛 杨水木 薛伟文 胡家贵 叶显余 陈振强 张伟彪 应小星 应龙泉 童跃中 王启青 葛国亮 薛绍明 方英俊 陈金伟 金富军 杨小国 葛永良 应华彬 童杏琴 朱鹤鸣 龚以峰 柴再君 梅光宙 杨春丽
  2001 潘建成 范功科 徐可刚 庄卿良 陈焕杰 万吉良 袁学飞 徐亚飞 赵宏仁 章良根 卢兴国 杨志耀 戴亚娟 胡寿南 李建启 冯才梁 雪晓红 高定国 范功庆 严素风 童富军 曹为存 杨亚雯 苏宝清 华兆阳 薛慧 王丽君 盛高成 张兴豪
  2002 娄爱珍 杨鹤鸣 王文解 金炜国 徐青虹 朱云龙 蒋明安 徐桂芬 方小军 石亚芬 胡余建 曹建峰 叶园吉 徐龙虎 蔡耀通 胡根方 葛志德 卢厚德 卢真福 薛少春 童彬蓉 童春花 葛为选 章黎晟 胡锦标 金飞龙 应端国 陈臣骞 李恒迁 邵桂芬 蔡功亮 韩有为 吴生行 王高富 柴冬青 张金达 叶再芳 章春燕 俞亚娟 叶权泰 林永庆
  2003 葛圣标 潘兴国 王振能 邵开平 章正豪 马用平 杨亚娟 王宗旺 葛秀娟 杨奎荣 田太焕 谢敏文 李永丰 葛列东 何常君 徐云飞 马新波 林常飞 张苏 邵万亮 吴和莉 章建华 蒋景贤 薛瑞芬 吴继木 戴亦〓 孙华 张晓方 陈为贤 祝渊平 尤菊华 林姣蓉 王山平 励蓓蓓 王春丽 叶亚珍 周敏丹 冯强国 薛英怀 童新永 胡家好 陈国新 祝良军 葛菊芬
  2004 卢尚嘉 汪剑峰 王伟 金齐斌 应必盛 王学利 施爱国 应松平 徐孝冰 杨志杰 胡家智 金广友 邬翱飞 胡和选 陈魁元 林素兰 王媛 董慧英 褚善亮 褚孔宏 袁哲海 叶成福 葛德臣 王式街 边峡 陈振伟 陈绍武 朱根明 赖元琴 屠郁香 王才苗 黄秀月 蔡俊杰 杨尧飞 方仲儒 刘芙妙 王银华 蒋蓓芳 王桂青 徐君达 王振服 葛佩敏 杨旭东 储善德 徐建达 胡建筑 王嫦娥 葛震宇 杨贤富 毛志杰 葛香莲
  2005 胡从飞 陈爱玲 王朝尧 应才园 张建国 尤亚华 王金富 尤昌镇 夏可平 刘春贤 徐全明 朱美仙 迟立新 叶小芬 徐顶娟 戴永国 王海波 陈滨 葛良忠 尤时荣 胡元妹 王其坤 褚有南 庄华芬 葛巧霞 陶彩南 娄云婷 吴永夫 胡奇军 陈剑刚 陈捷 胡建东 吴高华 周华珍 童志国 王启方 林光新 葛建跃 胡时西 王丹霞 储远来 胡志鹏 杨红忠 娄文彪 冯玉环 林敏建 胡希凡 李再强
  2006 傅兴荣 叶静慧 徐光辉 戴仲林 吴立军 李思敏 徐雪林 胡小川 潘见炜 杨朝煜 张开兴 葛为劳 范妙红 石飞波 金长春 童红亚 韩依忠 刘爱君 吴明忠 章慧娟 童为国 赵建标 林海平 麻洪友 杨亚荣 王炜邦 施爱华 袁海飞 叶光侃 王家法 叶文君 葛明霞 袁聪莲 俞玉萍 叶青发 祁春琴 陈接志 周亚媚 车胜国 俞晓英 章以东 葛会斌 曹珍莲 刘秀芬 赖亚敏 孙祖扬 李珍臣 顾亚莉 严晓峰 陈建强 项扬舫 陈显飞 潘永杰 刘道宽 王启刚
  2007 徐长军 邬晓耀 童丹绒 顾苗娟 应亚珍 潘林伟 周丹霞 姚旦旦 龚建苏 尤建娅 吴巧丽 李晓萍 俞勤建 叶亦炉 王望华 赖春娟 朱惠芳 杨绍誉 黄秋月 王全钧 马建茂 童章达 丁明耀 孙苗琴 应国永 俞齐彩 童玲聪 王旻如 朱秀亚 葛华仙 陈云 钱天杰 周亚飞 周英杰 俞海姣 王兆永 李娅飞 吕美娟 王琼芳 鲍赛华 朱成贤 陈以明 徐多素 葛月霞 俞苗芬 杨灵敏 王银水 庄允权 顾明亮 王春江 陈海波 郭才妙 章思平 苏雯 孔永春 王亚杰 吴定杰 娄美琴 潘建军 於莉萍 王必烈 王建科 王海涛
  2008 陈显荣 钱幽娣 陈正香 于冰 夏有君 胡伟坚 戴瑞绒 龚以兰 方英文 陈玲 蔡文斌 童淑慧 何雅珍 蔡寿荣 葛良娟 王永礼 谢晓春 葛飘飘 陈采乾 俞晓聪 严米娟 盛金才 袁伟斌 陈向阳 胡金春 杨启莲 施俊华 童霖军 张秀珠 胡登峰 孙素梅 金蕾琴 顾胜利 罗江峰 娄开茂 胡秀英 赵邦振 欧海雅 潘玉莹 童惠莉 王亚萍 陈模连 田明霞 鲍晓华 邵茂东 胡静波 胡寿北 娄希明 罗伟洲 张赛琼 谢群英 李美君 陈云葱 陈春丽
  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符洪铭
  市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陈雅来洪焕森金慰祖葛更波盛高成

知识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宁海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是在《宁海县教育志(增订本)》的基础上,重拟纲目,增补内容,延伸下限至2008年编纂而成。全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按详今明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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