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卫生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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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26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卫生保健
分类号: G479
页数: 9
页码: 395-4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末至民国时期,宁海县学校逐渐开始设置卫生课程,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新中国成立后,卫生保健工作得到重视,学校开始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检查和卫生教育。课程设置方面,小学常识课、中学健康课等逐渐规范,并增加了青春期卫生教育等内容。同时,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也不断加强,包括防疫、体检、常见病防治等方面。在特定历史时期,如“非典”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等,学校卫生工作更是得到了全面加强。此外,宁海县还积极开展各类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如“防近”宣传周、“全国9·20爱牙日”等,提高了学生的卫生保健意识。近年来,学校卫生工作还涉及食品安全、红十字救护知识培训等方面,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键词: 宁海县 校园文化 卫生保健

内容

课程设置
  清末,端本女学堂设有“格致”课,讲授人身生理及卫生大略。民国12年(1923),施行新学制,县立正学小学始设“卫生”课。教育学生早晨要刷牙,饭后要漱口,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随便吐痰,经常洗澡和修剪指甲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民国21年(1932),根据国民政府教育部颁《中小学课程标准》规定,中学设健康课,小学设卫生课,分别对中小学生进行卫生保健基本知识教育。
  民国29年(1940),中学改健康课为卫生课,初中一年级每周一课时。并开始不定期对部分中小学生进行健康检查。
  新中国建立后,1951年,政务院颁发《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规定》,重视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开展健康检查。并结合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县培训了一批学校兼职卫生员,以加强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
  1953年,初中开设生理卫生课,初三年级每周安排2节。1959年,按省《全日制普通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规定,停开生理卫生课。1963年,初中二年级下学期复设生理卫生课。1971年,曾把卫生教育纳入常识课中。1978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初中第三年每周重设2节生理卫生课。其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初步掌握人体各个系统的构造及其生理特点的基础知识;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以促进身心健康发展。1980年后,中学通过生理卫生课,增加对学生青春期的卫生教育。
  1986年,贯彻省教委、省卫生厅《关于扩大卫生课教学试点的通知》,县选择城中小学和各区中心校为试点。1988年后,各乡镇中心小学及条件较好的完小,均增设卫生常识课。教材统一使用省卫生厅主编的课本,传授基本的卫生、防疫知识,培养讲卫生爱清洁的习惯,树立“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新风尚。1992学年,县防疫站学校卫生股对城内4所小学的卫生课进行了抽考,参考学生4206人,笔试平均成绩84.49分。
  1993年秋,小学从一年级起增设常识课,一、二年级每周1节,三、四年级每周2节,五、六年级每周3节。小学常识课中有关人体知识、卫生保健及合理饮食等教学内容占7%~10%。
  1994年,根据县教委和县卫生局《学校卫生工作意见》的规定,中心校以上普遍开设卫生课,教材选用省编《体育与保健》的相关内容。同年,市教委发文规定,把“生理卫生”列入高中段招生的自然科学考试范围。
  1995年,我县中小学普遍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对普高和职高学生进行青春期卫生教育,宣传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2003年5月,我县上下开展声势浩大的防治“非典”工作。全县教育系统则开展以“六不、一清除”(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喝生水、不随地便溺、不乱停车辆、不乱涂乱画,清除卫生死角)为主要内容的“告别陋习,清洁环境,远离非典”活动。全县中小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得到强化,学生卫生保健意识大大增强。
  2004年,新一轮课程改革在我县中小学全面推开。小学常识课改为科学课,从三年级起开设,每周2课时。小学科学课在“生命世界”板块里,进一步加强人体保健、生理卫生教学,与中学科学课接轨。
  2005年,县教育局和县计生局联合在全县高中和城区初中开展“关心青少年,关注青春期,关注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碟片进学校宣传教育活动。9月,县教育局制订《宁海县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城区24所中小学均按规定每两周开设一节健康教育课。该课程教学计划、教案、师资培训、开课率、书面考核和行为考核均纳入学校经常性工作内容。城区中小学年度考核总分均在90分以上(90分为合格)。
  2007年3月,县教育局要求普通中小学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课率达到100%。4月,《食品安全读本》进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内容。
  保健工作
  民国时期,卫生医疗条件落后,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不重视。民国23年(1934),达生医院于城区学校注射霍乱预防针100人次。次年,上海济生会派员来县城为各校学生施种牛痘。民国35年(1946),里岙乡第一中心学校因天花流行而被迫停课。民国37年(1948),对城区各校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受检1202人,应矫治120人,但无矫治措施。
  新中国成立初,学生卫生保健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病措施,开始为学生普种牛痘。1952年,学校师生积极参加全县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带头消灭“五害”(鼠、蝇、蚊、蚤、虱),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县防疫部门在易发病季节,给学生注射预防针,做好各种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1953年,对正学初中(今长洋中学)学生进行全面体检,受检学生354人,其中营养不良23人,沙眼90人,视力障碍33人,耳疾31人,听觉障碍33人,龋齿49人,扁桃腺炎38人,贫血和各种慢性病39人,健康状况不佳。次年10月,县人民政府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会后,各乡中心以上学校均设兼职保健教师1人,建立卫生室或保健箱,配备常用保健药物。并由当地医院会同教师对学生进行不定期体检,对有病者及时治疗。1955年,县首次召开乡以上学校保健员学习会,对他们进行学生保健知识教育。
  1958年,全县各级学校开展“除四害、讲卫生”的爱国卫生运动。1960年,遵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保护学生视力的通知》,学校普遍推行眼保健操,开展“用眼卫生”教育。并注意对学生看书、写字姿势和距离习惯的教育。
  1978年,贯彻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关于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1980年后,县防疫站始有1人专管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各乡镇中心校重设兼职保健教师,中等学校逐步配校医。1982年,县举办学校保健教师、校医培训班1期,共63人。1985年,对区中心校以上24所学校15619名学生进行体检,发现视力不良占24.53%,沙眼10.28%,龋齿22.6%,鼻病14.5%,普遍采取“药疗”、“理疗”等措施。
  1986年起,县教育局、卫生局基本上每年下达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由各卫生医疗单位负责,对乡镇中心以上学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重点做好学生常见的“六病”(近视、龋齿、沙眼、头虱、蛔虫、疥疮)防治工作。1990年,乡镇以上学校接受体检46041人,受检率为96.82%。检查结果,视力不良5032人,占10.88%;听力异常115人,占0.25%;沙眼2480人,占5.36%;鼻病2876人,占6.22%;龋齿9487人,占20.52%;扁桃体肥大2025人,占4.38%;疥疮107人,占0.23%;色盲132人,占0.29%;肝肿大168人,占0.35%,分别采取了矫治措施。其中,对龋齿患者义务补牙290人;头虱患者治疗率为99.35%,效果良好。对中小学生普发驱蛔药物,服药率为97%。并选宁中、城中、城东3校200名学生进行驱蛔结果观察,有效率为67.8%。对疥疮患者作了普治,有效率为100%。同时,根据《学生经常性卫生监督综合评价标准》要求,每年选20%左右的学校为监督点校,对采光照明、课桌凳、教室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凡不符合卫生条件者,建议学校予以改正。
  1993年10月,以学生常见病为主要内容,培训保健教师40人,并作了书面考核,平均成绩92.53分。是年,对53515名中小学生体检,发现常见病仍以龋齿为最高,占18.65%,视力不良15.36%,鼻病6.05%,沙眼4.44%,扁桃体肿大1.96%,心脏病1.5%,疥疮0.08%。对以上患者分别作了矫治,其中,驱蛔药和灭头虱药开始发放到村校。学生健康档案进一步建立和健全。
  1988年起,国务院决定每年4月为全国爱国卫生月。
  1994年3月和9月,全县分别开展“防近”宣传周和“全国9·20爱牙日”活动。是年,学生龋齿、近视、沙眼、头虱、疥疮矫治率分别达到20%、40%、90%、98%、100%。并抽查城关学生500人,岔路、力洋、一市、深甽小学一年级新生各100人,进行感染率调查。
  1995年3月,根据国家教委、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县教育局、县卫生局要求学校落实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室、医务室建设。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江泽民签署主席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6年5月,县教委印发《学校食堂管理的若干规定》,食品安全开始成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
  1997年9月,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肠道蠕虫、口腔龋齿防治工作。统一集体在秋季进行驱蛔,驱蛔药“赛特斯”每生2片,一次口服,收费1.5元。由县防疫站统一发放药品。另据当时资料表明,中、小学生龋齿发病率为42.36%和78.4%。
  1998年6月,县教委、县卫生局联合发文,要求片校以上学校按学生数600∶1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同年,开展“学生防近周”、“5·20营养日”、“9·20爱牙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对寄生虫感染、齿龋、贫血、近视、沙眼、营养不良、头虱、疥疮等常见病集体预防和矫治。
  2002年4月,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发文要求建立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并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严把采购关、验收关,加强餐具消毒管理和防腐、防蛀、防尘设施,在食堂社会化承包时,实行“谁承包、谁负责”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9月,针对全国部分省市相继发生严重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和导致学生中毒死亡的严重事件,省教育厅内部紧急明电,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同月,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共同签令,公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10月,县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冬季学生防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呼吸道传染病发生,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宿舍要通风换气;坚持晨检制度,发现疾患,及时对症处理。12月,我县开展“学校放心食堂”创建活动。
  2003年春,我国广东等部分省市出现非典型肺炎疫情。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我县上下展开声势浩大的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共宁海县委要求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共同构筑全民防治“非典”的严密网络,切实把“非典”控制在家门、校门、单位门之外。4月,县局制发《“非典”预防和控制预案》,县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把“非典”预防与控制工作作为近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重点,大力开展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全面、彻底清扫校舍教学区和生活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来校,严格控制校内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建立传染病流行报告制度,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和体征的学生和疑似病人要进行登记,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5月,县局制订印发2003年高考期间“非典”防控紧急预案,并决定在防控“非典”期间一律暂停各类培训活动。6月,省教育厅就丽水缙云团结小学47名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发出通报。县教育局要求各校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定点、定时、定人负责并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工作。
  2004年初,韩国、日本、越南等周边国家和我国广西、湖南、湖北等地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一些地区还出现感染到人并导致死亡的情况。县教育局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校食堂严把食品进口关,严禁进入来路不明的禽类食品,不提供禽类生食,确保师生安全。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同日,胡锦涛主席签署第1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自此,传染病防控日益成为学校卫生工作的又一重点。
  2004年8月,宁海县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成立,应小星副局长任主任。是年下半年,16所中小学成为学校红十字会会员单位。至2006年,近50%中小学成为会员单位。此后,陆续开展创建红十字达标校、示范校、发展青少年志愿者、组织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等活动。
  2005年4月,县教育局制订《宁海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根据不同级次,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还制订学校卫生安全联络员工作职责。同时,重点开展防病为主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养成勤开窗、勤通风、勤洗手、喝净水、吃熟食等良好卫生习惯。9月,县教育局制订《宁海县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下半年,城区和直属学校普遍开设《健康教育课》,每2周1课时。至年底检查统计,城区24所中小学均设置卫生室,共配备校医(含外聘责任医生)61名,配备比例为502∶1(600学生配备1名校医为合格)。受检的540个班级,黑板平均照度(LX)≥150,黑板合格率达100%;课桌椅受检19624人,受检率达98.2%。年底,县教育局还对城区和直属学校健康教育课教学计划、教案、开课率、师资培训和饮水洗漱设施、厕所男女蹲位以及学生头发指甲、面部衣着等进行全面评价,各校年度考核总分均在90分以上(90分为合格)。同时,对9所两次供水的学校进行采样,经自来水公司水质检验表明,细菌、大肠杆菌、浊度、余氯等项目均低于国家限度标准,两次供水水箱清洁人员都取得健康证上岗。年底,全县76所小学和162所幼儿园均开展个人预防接种查验和补种工作,覆盖率100%。
  2006年1月,县教育局转发卫生部、教育部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杜绝“三无”食品进校门,杜绝学生喝生水,逐步淘汰桶装水,建立学校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准入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平台,确保学生营养午餐。6月,我市学校连续发生几起食堂食品卫生及传染病事例。县教育局、卫生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学校卫生工作各个环节,严把食品采购关、供餐订货关、承包租赁关、食品贮存制售关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并再次重申,各级各类学校不允许销售水产品、中小学食堂不允许销售凉菜,不允许销售切块水果,不允许供应自制冷饮。
  2007年3月,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要求,县教育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下,对城区6所小学开展儿童肠道寄生虫感染率抽样调查,共检测在校学生433名,检出蛔虫卵阳性学生5名,蛔虫感染率为1.2%,低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所控制的3%以内的标准。此后,县教育局进一步规范寄生虫病监测安排。4月,为争创国家卫生县城,根据县爱卫会统一部署,全县中小学全面开展春季灭鼠和灭蚊蝇活动。灭鼠统一投药时间为4月5~12日,按一投(4月5日第一次投药)、三补(4月7日、9日、12日分别补投一次)方案实施。5月,市教育局开展宁波市中学师生自救互救四项技能比赛。我县初高中各2名同学参赛。比赛分理论测试(以浙江省红十字会编印的《现场救护与紧急避险》内容为题,满分为100分)和现场救护(正确进行止血、固定、包扎、搬运伤病员及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满分为50分)。此前,我县组织各镇乡初中、直属学校师生开展自救互救四项技能培训和比赛,宁海中学、桃源中学、越溪初中、西店初中和岔路初中获一等奖。5月8日,是第60个“5·8”世界红十字日。其间,我县开展“红十字博爱周”活动,并在潘天寿广场举办红十字卫生救护表演活动。6月,进入夏季,针对慈溪市某中学发生一起由纯净水细菌超标引起12名同学胃肠不适和当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省教育厅发出《2007年学校卫生工作二号预警》,要求重视食品卫生安全,谨防病从口入。同月,调整我县教育系统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胡功林任组长。8月,调整宁海县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胡功林任主任委员,赵晓尹任秘书长。10月始,我县城镇户籍的学生办理了“宁海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8年1月,县教育局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痘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校务必严格做好每日晨检工作,主动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保证饮用水和饮食安全,全面落实体育和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向每一个学生和家长下发《控制水痘疫情,创建和谐社会》的告知书。4月,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5月,安徽阜阳市等地儿童发现了手足口病疫情,我县也发现少数手足口病病例。截至5月11日,我县学校累计上报手足口病病例31例。县教育局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2008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晨检指南的通知》,要求各校切实开展食品安全“八个一”活动(每学期安排一次食品安全讲座,上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带回家”,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截至7月1日,全县累计报告手足口病病例313例,其中小学生75例,占总数的24.35%,预防形势严峻。县教育局要求各幼儿园进一步做好暑期手足口病预防工作。7月,全市学校食堂深入开展“五常法”管理推广工作。县教育局已将此项内容列入年度考核指标。“五常法”管理的要义是:“工作常组织,天天常整顿,环境常清洁,事物常规范,人人常自律。”9月,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基本知识与要求》、眼保健操(修订版)讲解示范及音乐口令,全县中小学于10月6日起全部改做新版眼保健操。

知识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宁海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是在《宁海县教育志(增订本)》的基础上,重拟纲目,增补内容,延伸下限至2008年编纂而成。全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按详今明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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