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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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26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体育教学
分类号: G527.55
页数: 12
页码: 361-3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体育教学历史悠久,始于宋代。历经多个时期,体育课程逐渐完善,包括体操、体育课、唱游课等,项目逐渐丰富,注重体育成绩考查。新中国成立后,体育课成为必修课,每周2课时,并推行广播操、课外活动、眼保健操等制度。1990年代起,实施体育合格标准和体育考试,加强体育教学质量。2004年后,小学全面推行新课程实验,恢复体育课,注重体育与健康课程的结合。同时,少体校及传统项目训练也取得显著成绩,培养了一批优秀运动员。体育教师队伍逐步扩大,素质提高,体育设施也逐渐完善。
关键词: 宁海县 校园文化 体育教学

内容

课程设置
  我县学校体育有史记载始于宋。宋绍兴七年(1137),在县学(圣庙)东辟射圃,为学生习射场所。清光绪二十八至三十年(1902~1904),城内柏屏小学堂和务本女校始设体操课,以体操、跑步、跳高、跳远等内容为主。
  民国12年(1923),实行新学制,改体操课为体育课,一、二年级为唱游课。体育项目有团体操、田径、球类以及秋千、浪板、滑梯、铁杠等。童子军建立后,又增加“露营”等项目。乡村小学则以跑步、跳高、跳远、投掷、跳绳、踢毽等运动为主。民国23年(1934),县属小学除体育课外,增设早操和课外活动。民国26年(1937),宁海初级中学按部颁体育课程标准,订有体育成绩考查办法,规定分平时考查(占40%)与测验成绩(占60%)两项。平时考查又分精神努力、运动道德、早操及课外活动出勤四项,测验成绩分运动常识测验及标准运动两项。平时考查不及格者,不准补考;测验成绩不及格者,准予补考一次。并规定体育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升级或毕业。
  民国28年(1939),根据省颁《实施国防教育纲要》规定,体育课开展战时国防体育特殊训练,主要有拟战游戏、竞争游戏、技巧运动、游泳、远足、登山等项目,并进行防空、防火、防毒等方法传授和演习,以备战时需要。民国32年(1943),县政府订制保国民学校及乡中心校最低限度的体育设备标准,并指定县教育部门视导人员应经常督导学校体育活动情况。民国32年后,宁海中学高中部结合国防体育活动,进行射击、刺杀、投掷等军事训练。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8月和1952年5月,教育部先后颁发《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体育课列为各年级的必修课,每周2课时。1953年,遵循毛泽东主席关于“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以及“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指示,结合教学,贯彻执行。宁海中学制订体育成绩考核办法,规定技能测验占40%,学习态度及运动道德占30%,体育常识占20%,卫生习惯占10%。
  1954年,小学普遍推行少年儿童广播操。学校把早操和课间操列入作息时间表,坚持不懈。1955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小学课外活动的规定》,学校把课外活动列入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体育课交错安排,学生每周至少参加2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
  1956年,教育部颁发《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草案)》,规定体育教学基本任务是:使学生掌握田径、球类、体操、游戏等四大项目的基本知识和技巧,并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随后,人民出版社出版《中小学体育教学参考书》,供体育教师使用。
  1958年,开展勤工俭学,有劳动代替体育的倾向。1961年后,经过整顿,学校体育恢复正常。除加强体育课教学和开展早操、课间操及课外活动外,后来还增加课间眼保健操。从此,“两课”、“两操”、“两活动”形成制度。
  1976年后,学校体育得到恢复和发展。1978年,县教育局增设文体股,按“双规定”标准对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城中小学等被评为县先进单位。1979年,县教育局教研室配体育教研员。1983年,县成立中小学体育协会。学校“两课”(每周2节体育课)、“两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两活动”(每周2节课外活动)开设频率更加高,体育教学质量逐步提高。
  1990年3月起,全面实施省《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规定高初中学生体育不合格者不准毕业,报考高一级学校须有《体育合格登记表》和《体育合格证》。
  1993年秋,小学一年级起按义务教育设置课程,改体育为体育与保健,周课时一、二年级2节,三至六年级3节。
  1995年4月,县教委发文,规定凡参加全县统一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体育考试,项目为立定跳远、推铅球、1000米(男)或800米(女)三项,满分为30分,计入升学总分。此后,县里每年5月统一组织中考体育考试。是年6月,全县贯彻推行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2004年秋,小学全面推行新课程实验,恢复体育课,各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程标准》指出,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推进中小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标准》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将中小学学习划分为六级水平,并在各学习领域按水平设置相应目标。水平一至水平五分别相当于一、二年级、三、四年级、五、六年级、七、八、九年级和高中段学生预期达到的学习结果。水平六作为高中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发展性学习目标。高中三年中,学生修满11个必修学分方能毕业(含田径类项目、体操类项目和健康教育专题必修各1学分,选修水上或冰上项目、民族民间体育类运动、新兴运动项目类8学分)。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每周安排2学时。
  2005年10月起,根据教育部《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开齐并上好体育课的意见》,我县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体育课增至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凡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实行出操制度。并要尽快推广、实行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同时,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工作,严禁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2006年9月,县教育局要求在校中小学生经常参加文体活动的人数达到学生总数的85%左右。
  2007年1月,县教育局印发《宁海县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中小学在开齐、开足体育和艺术课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课外体育和艺术活动,满足全体学生个性发展和多样性活动需求,确保每个学生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的技能和具有一项艺术特长。8月,县教育局重申必须认真落实中小学体育课程,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七至九年级每周3课时,确保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实行每天上午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达标”活动
  1954年,宁海中学首先推行国家《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次年4月统计,参加者共688人,年终按劳卫制条例规定,发给测验合格证书191份。1957年,全县有8所乡镇中心小学建立劳卫制少年级锻炼。此后,每年约有75%的学生分别达一、二级标准。1978年,贯彻国家体委、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关于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条例》(简称体育、卫生“双规定”),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次年,按“双规定”进行检查评估,宁海中学、城中小学、城东小学和峡山小学等4校被评为县先进单位。
  1982年,国家体委颁发《新体育锻炼标准》,全县有227所中小学开展“达标”活动。是年,全县达标者共13533人,其中优秀1072人,获省达标竞赛二等奖,力洋中学获全能奖。1983年,省首次进行贯彻“双规定”检查验收,宁海中学被评为市重点中学第一名。1984年,省进行达标评比,宁海县获达标集体奖,长街区校获全能奖,青珠农场学校受到表彰。1986年,全县有299所中小学开展达标活动,共达标43616人,其中优秀级12690人,长街、岳井、回浦3所乡校获省集体优秀奖。1993年,知恩中学、宁海三中和城中小学被评为全省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学校。
  1995年,宁海县被省体委、省教委评为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县。
  1997年1月,宁海县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体育先进县。同年,柔石中学被国家体委评为全国群体工作先进单位。
  1995年11月,县教委对前童、大佳何、城关三个乡镇的中小学进行体育达标检查。该三镇乡学生达标率都达到了上级规定要求,并与上报数据相符。
  1999年1月,县教委和县体委联合抽查8所学校体育达标率,前3名依次是城南小学(96.4%)、前童镇校(92.8%)、长街镇校(92.6%)。
  2001年5月,经检查测试,全县在校学生体育锻炼平均达标率在85%以上。
  2002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并试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于2007年4月4日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该标准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也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和个体评价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常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2008年10月,以教育部《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中小学体育专项督导。12月,对全县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少体校及传统项目训练
  1961年9月,力洋中学(初中)射击队组建,时有男子小口径步枪4支,队员4名,是我县射击业余训练起步最早的学校。1962年8月,该校射击队参加宁波地区中学生射击赛,获团体第一名。1976年,该校建造靶场,长74米,宽34米,靶位16个。1978年8月,该校承办宁波地区第五届运动会射击比赛,校射击队分获男子组、女子组第一名、小口径步枪第一名,气步枪第一、二名。1983年7月,又分获男子组10×20、10×30第一名,破地区纪录,并获团体第一名。从1972年到1991年的20年中,该校射击队获地(市)团体总分冠军18次,省比赛前三名5次。教练吴君陶老师为国家一级射击裁判,1985年被评为宁波市体育业余训练先进工作者,1991年被评为宁波市农村先进体育教师。
  1974年9月,县体委创办中小学学生业余体育学校(少体校),在城关设5个分校。第一分校在宁海中学,设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体操等5个训练项目;第二分校在城中小学,设乒乓球、足球;第三分校在城东小学,设女子篮球、羽毛球;第四分校在城南小学,设男子篮球、乒乓球;第五分校在城西小学,设排球、体操。同时,在农村学校建立培训网点,桥头胡中学和桥头胡、长街小学为排球点,一市、岔路、黄坛等中学为篮球点,力洋中学为篮球、射击点。后又增加城关中学、青珠农场学校为田径点,峡山小学为乒乓球、足球点。1980年,县少体校被省体委评为省先进单位,青珠农场少体校被评为市先进单位。1982年,县规定宁海中学招收新生时,优先招收体育优秀学生10%以上,作为重点培养对象。1983年调整体校网点,建立以宁海中学为总部,城关地区为重点,中学集中、小学分散、层层衔接的训练网络。是年,体操改为武术。1986年,少体校尚有学生250余人,每周坚持训练10~15小时。
  1983年4月,新增桥头胡小学为县少体校射击业余训练点。这支小学生气步枪射击队每届10人左右,一起集训。该射击队连续23次获市冠军。其中,获省冠亚军各2次,季军4次。1990年,教练葛德根老师被国家体委评选入“全国农村千名优秀体育教师”。
  1985年,在全县确立体育传统项目作为训练的重点。省级有长街区校的小排球,城中小学的小足球;县级有宁海中学、长街中学、西店团结初中和青珠农场学校的田径,宁海、岔路、城关等中学和城南小学的篮球,宁海、长街等中学和城西小学的排球,宁海中学和峡山小学的足球,力洋、桥头胡等中学的射击,峡山初中和桥头胡区校的乒乓球等。
  其间,宁海中学曾两次被评为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两次被评为省业余体育先进单位。1990年,城中小学获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先进集体称号。少体校运动员外出参赛,屡次获胜。创办于1982年的少体校武术队,至1991年,在全国、省、市武术比赛中共获得金牌106枚、银牌50枚、铜牌54枚。
  至1993年,几经调整,确定少体校以宁海中学、宁海二中为总部,各乡镇中心小学设分部。根据各地体育场地设施的实际情况和宁海优势,共设立8个项目,其中足球、田径、武术、轮滑、女子柔道等项目设在城关;篮球、排球、射击等设在农村。连同传统项目,全县共有业余训练点20个(内体委直属3个),受训学生311人,兼职教练员23人。
  游泳由体委直属队承办;乒乓球由乒协承办,训练点为城东小学;武术由武术协会承办;跆拳道由个人赞助承办。
  2000年12月,设置田径、游泳、射击、篮球、乒乓球、武术(散手)、幼儿体操、拳击、足球、跆拳道等10个项目。确定以田径、篮球为基础,武术(散手)、乒乓、足球为辅助,射击、游泳、幼儿体操为重点的业余训练方针。并对县业余训练网布局作了调整。调整后的训练基地或训练点为:田径,宁海中学、跃龙中学、潘天寿中学、柔石中学、梅林中学、城关中学、梅林小学、城关实验小学、桥头胡小学、城南小学;射击,桥头胡小学、跃龙中学;篮球,女篮为桥头胡中学、一市中学、城北小学,男篮为潘天寿中学;田径,宁海中学、实验小学;幼儿体操,城关幼儿园、闻裕顺幼儿园,同时为省市训练基础;乒乓,城东小学与乒乓协会联办;跆拳道,县武术学校为训练点;足球,跃龙中学与足球协会联办;武术,两个训练基地,分别由个人承办;散打,由童氏健身院为县训练基地;拳击,由跃龙武术院为县训练基地;县游泳队由体委直管。
  2003年2月,宁波市体育局、教育局公布2003~2004年度市级训练点(30所)和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65所)名单,我县桥头胡小学篮球和实验小学田径、游泳为市级训练点,柔石中学田径、梅林小学田径和中国象棋、潘天寿中学田径和男篮、跃龙中学射击为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县向大中专院校、省市体工队输送体育人才520多人。其中,部分已经成才,在国内国际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和名次。
  体育师资
  民国时期,我县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仅10多人,余均兼职。新中国成立后,中专院校体育专业毕业生分配增多,体育教师队伍扩大。县教育局教研室和教师进修学校先后举办有关军体教学、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教学大纲等为内容的短期培训5期,受训250多人次。体育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逐步提高。1982年,宁海中学杨迁麟被评选入“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1984年举行中小学体育教学比赛,宁海中学胡建国、冯振琴,桥头胡中学张再兴,城中小学胡良斌,均获省级一等奖。1989年,宁海中学吴生行、长街中学严素凤、城关中学吴和莉、青珠乡校苏荣平等4人被评为省体育教学优秀工作者。1992年,桥头胡镇校葛德根被评选入“全国千名农村优秀体育教师”,桥头胡中学张再兴被评为省优秀体育教师。1989~1993年,全县中小学体育教师共撰写教学论文34篇,其中被选入宁波市《中小学体育教学论文集》9篇。1993年,共有专职体育教师149人,其中体育院校毕业生占27%。
   体育设施
  清代,在县城南门外辟有占地200余亩的校场(即南校场),作为士兵操练用地。宣统三年(1911),县令张正芬私自把校场卖给大湖胡懿卿。民国23年(1934),由县长李涵夫收回,作为集会和运动场地。当时全县性的学校运动会均在此举行。新中国成立后,旧校场废弃。
  民国19年(1930),宁海初级中学辟运动场,占地面积1980平方米,为当时学校最大的体育场地。民国25年(1936)后,大湖、大蔡、黄墩、柘浦、桑洲、缑南等小学分别建立运动场,供分区召开运动会之用。其余多数学校尚未专设运动场。新中国成立后,各中小学逐步开辟运动场,并增添各种体育设施。1954年,宁海中学建成含300米跑道的田径场。后几经扩大,运动场面积达1.3万多平方米,设有400米环形跑道和篮、排、足球场。其他各校主要设施有:1976~1980年,桥头胡中学、力洋中学各设射击场一个;1984年,城关中学、峡山小学各设小足球场一个,长街中学、桥头胡中学和城西、桥头胡两小学各设排球场一个;1985年,力洋中学建简易游泳池一个。1986年,全县中小学计有篮球架94副,乒乓球台108副,单杠90副,双杠26副,体操垫600块等。
  此后,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体育事业的加强,学校运动场地和体育设施日益增加。据1991年统计,全县有环形跑道的运动场30个,其中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的9个,100米以上环形跑道的21个;篮球场116个,排球场17个。主要体育器材有单杠90副(含组合式15副),双杠48副,跳箱30只,“山羊”50只,计时跑表85只,中号海绵垫240块,小号折叠垫500块等。
  县体育中心是我县“八五计划”重点工程和县政府十大实事工程之一,地址在人民大道以北、颜公河路以东、坦坑路以西、知恩中学以南。包括“二场、二馆、一房”(即400米标准跑道的田径场、足球场以及体育馆、游泳馆和健身房),占地57亩,总投资800万元左右。于1991年动工兴建,199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1994年6月,为鼓励各镇乡在省“两基”评估验收前配齐体育器材,县教委对购置体育器材实行县教育劳动服务公司定点供应和分类定额补助的办法。购置一、二类器材县补标准:贫困镇乡分别为35%、20%,其他镇乡分别为25%、15%;三类器材提倡自制为主,不作经费补助。此项补助连续实施到1997年。
  1997年,县第一职业中学建小运动场,占地面积1067平方米,场地面积9591平方米,投资75万元,经费自筹。跑道周长300米,跑道6条,煤渣面层,中心场地草坪面层。当年建成并使用。
  2000年,知恩中学造健身房,场地长12米,宽8米,面积96平方米,投资7.6万元。当年建成并使用。同年,宁海中学建体育场,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07平方米,场地面积17444平方米,投资金额510万元。有400米跑道8条,塑胶跑道面层,足球场面层是人造草坪。当年建成并使用。
  2001年,宁海县政府投资1.8亿元建宁海中学体育馆。体育馆占地面积14834.6平方米,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场地面积1100平方米,内有2600个座位。设有中央空调、电子计时记分设备,有大屏幕显示设备、高档次灯光音响,有电子信息处理系统,还有更衣室和淋浴室。2002年9月,举办“宁海中学杯”全国男篮甲A四强对抗赛,特邀上海东方、江苏南钢、双星济军和浙江万马献艺。

知识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宁海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是在《宁海县教育志(增订本)》的基础上,重拟纲目,增补内容,延伸下限至2008年编纂而成。全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按详今明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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