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体育 卫生 校园文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266
颗粒名称: 第十章 体育 卫生 校园文化
分类号: G527.55
页数: 49
页码: 361-4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体育教学、体育竞赛、卫生保健、校园文化等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教育 校园文化

内容

第一节 体育教学
  课程设置
  我县学校体育有史记载始于宋。宋绍兴七年(1137),在县学(圣庙)东辟射圃,为学生习射场所。清光绪二十八至三十年(1902~1904),城内柏屏小学堂和务本女校始设体操课,以体操、跑步、跳高、跳远等内容为主。
  民国12年(1923),实行新学制,改体操课为体育课,一、二年级为唱游课。体育项目有团体操、田径、球类以及秋千、浪板、滑梯、铁杠等。童子军建立后,又增加“露营”等项目。乡村小学则以跑步、跳高、跳远、投掷、跳绳、踢毽等运动为主。民国23年(1934),县属小学除体育课外,增设早操和课外活动。民国26年(1937),宁海初级中学按部颁体育课程标准,订有体育成绩考查办法,规定分平时考查(占40%)与测验成绩(占60%)两项。平时考查又分精神努力、运动道德、早操及课外活动出勤四项,测验成绩分运动常识测验及标准运动两项。平时考查不及格者,不准补考;测验成绩不及格者,准予补考一次。并规定体育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升级或毕业。
  民国28年(1939),根据省颁《实施国防教育纲要》规定,体育课开展战时国防体育特殊训练,主要有拟战游戏、竞争游戏、技巧运动、游泳、远足、登山等项目,并进行防空、防火、防毒等方法传授和演习,以备战时需要。民国32年(1943),县政府订制保国民学校及乡中心校最低限度的体育设备标准,并指定县教育部门视导人员应经常督导学校体育活动情况。民国32年后,宁海中学高中部结合国防体育活动,进行射击、刺杀、投掷等军事训练。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8月和1952年5月,教育部先后颁发《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体育课列为各年级的必修课,每周2课时。1953年,遵循毛泽东主席关于“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以及“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指示,结合教学,贯彻执行。宁海中学制订体育成绩考核办法,规定技能测验占40%,学习态度及运动道德占30%,体育常识占20%,卫生习惯占10%。
  1954年,小学普遍推行少年儿童广播操。学校把早操和课间操列入作息时间表,坚持不懈。1955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小学课外活动的规定》,学校把课外活动列入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体育课交错安排,学生每周至少参加2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
  1956年,教育部颁发《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草案)》,规定体育教学基本任务是:使学生掌握田径、球类、体操、游戏等四大项目的基本知识和技巧,并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随后,人民出版社出版《中小学体育教学参考书》,供体育教师使用。
  1958年,开展勤工俭学,有劳动代替体育的倾向。1961年后,经过整顿,学校体育恢复正常。除加强体育课教学和开展早操、课间操及课外活动外,后来还增加课间眼保健操。从此,“两课”、“两操”、“两活动”形成制度。
  1976年后,学校体育得到恢复和发展。1978年,县教育局增设文体股,按“双规定”标准对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城中小学等被评为县先进单位。1979年,县教育局教研室配体育教研员。1983年,县成立中小学体育协会。学校“两课”(每周2节体育课)、“两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两活动”(每周2节课外活动)开设频率更加高,体育教学质量逐步提高。
  1990年3月起,全面实施省《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规定高初中学生体育不合格者不准毕业,报考高一级学校须有《体育合格登记表》和《体育合格证》。
  1993年秋,小学一年级起按义务教育设置课程,改体育为体育与保健,周课时一、二年级2节,三至六年级3节。
  1995年4月,县教委发文,规定凡参加全县统一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体育考试,项目为立定跳远、推铅球、1000米(男)或800米(女)三项,满分为30分,计入升学总分。此后,县里每年5月统一组织中考体育考试。是年6月,全县贯彻推行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2004年秋,小学全面推行新课程实验,恢复体育课,各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程标准》指出,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推进中小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标准》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将中小学学习划分为六级水平,并在各学习领域按水平设置相应目标。水平一至水平五分别相当于一、二年级、三、四年级、五、六年级、七、八、九年级和高中段学生预期达到的学习结果。水平六作为高中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发展性学习目标。高中三年中,学生修满11个必修学分方能毕业(含田径类项目、体操类项目和健康教育专题必修各1学分,选修水上或冰上项目、民族民间体育类运动、新兴运动项目类8学分)。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每周安排2学时。
  2005年10月起,根据教育部《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开齐并上好体育课的意见》,我县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体育课增至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凡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实行出操制度。并要尽快推广、实行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同时,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工作,严禁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2006年9月,县教育局要求在校中小学生经常参加文体活动的人数达到学生总数的85%左右。
  2007年1月,县教育局印发《宁海县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中小学在开齐、开足体育和艺术课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课外体育和艺术活动,满足全体学生个性发展和多样性活动需求,确保每个学生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的技能和具有一项艺术特长。8月,县教育局重申必须认真落实中小学体育课程,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七至九年级每周3课时,确保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实行每天上午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达标”活动
  1954年,宁海中学首先推行国家《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次年4月统计,参加者共688人,年终按劳卫制条例规定,发给测验合格证书191份。1957年,全县有8所乡镇中心小学建立劳卫制少年级锻炼。此后,每年约有75%的学生分别达一、二级标准。1978年,贯彻国家体委、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关于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条例》(简称体育、卫生“双规定”),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次年,按“双规定”进行检查评估,宁海中学、城中小学、城东小学和峡山小学等4校被评为县先进单位。
  1982年,国家体委颁发《新体育锻炼标准》,全县有227所中小学开展“达标”活动。是年,全县达标者共13533人,其中优秀1072人,获省达标竞赛二等奖,力洋中学获全能奖。1983年,省首次进行贯彻“双规定”检查验收,宁海中学被评为市重点中学第一名。1984年,省进行达标评比,宁海县获达标集体奖,长街区校获全能奖,青珠农场学校受到表彰。1986年,全县有299所中小学开展达标活动,共达标43616人,其中优秀级12690人,长街、岳井、回浦3所乡校获省集体优秀奖。1993年,知恩中学、宁海三中和城中小学被评为全省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学校。
  1995年,宁海县被省体委、省教委评为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县。
  1997年1月,宁海县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体育先进县。同年,柔石中学被国家体委评为全国群体工作先进单位。
  1995年11月,县教委对前童、大佳何、城关三个乡镇的中小学进行体育达标检查。该三镇乡学生达标率都达到了上级规定要求,并与上报数据相符。
  1999年1月,县教委和县体委联合抽查8所学校体育达标率,前3名依次是城南小学(96.4%)、前童镇校(92.8%)、长街镇校(92.6%)。
  2001年5月,经检查测试,全县在校学生体育锻炼平均达标率在85%以上。
  2002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并试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于2007年4月4日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该标准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也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和个体评价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常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2008年10月,以教育部《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中小学体育专项督导。12月,对全县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少体校及传统项目训练
  1961年9月,力洋中学(初中)射击队组建,时有男子小口径步枪4支,队员4名,是我县射击业余训练起步最早的学校。1962年8月,该校射击队参加宁波地区中学生射击赛,获团体第一名。1976年,该校建造靶场,长74米,宽34米,靶位16个。1978年8月,该校承办宁波地区第五届运动会射击比赛,校射击队分获男子组、女子组第一名、小口径步枪第一名,气步枪第一、二名。1983年7月,又分获男子组10×20、10×30第一名,破地区纪录,并获团体第一名。从1972年到1991年的20年中,该校射击队获地(市)团体总分冠军18次,省比赛前三名5次。教练吴君陶老师为国家一级射击裁判,1985年被评为宁波市体育业余训练先进工作者,1991年被评为宁波市农村先进体育教师。
  1974年9月,县体委创办中小学学生业余体育学校(少体校),在城关设5个分校。第一分校在宁海中学,设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体操等5个训练项目;第二分校在城中小学,设乒乓球、足球;第三分校在城东小学,设女子篮球、羽毛球;第四分校在城南小学,设男子篮球、乒乓球;第五分校在城西小学,设排球、体操。同时,在农村学校建立培训网点,桥头胡中学和桥头胡、长街小学为排球点,一市、岔路、黄坛等中学为篮球点,力洋中学为篮球、射击点。后又增加城关中学、青珠农场学校为田径点,峡山小学为乒乓球、足球点。1980年,县少体校被省体委评为省先进单位,青珠农场少体校被评为市先进单位。1982年,县规定宁海中学招收新生时,优先招收体育优秀学生10%以上,作为重点培养对象。1983年调整体校网点,建立以宁海中学为总部,城关地区为重点,中学集中、小学分散、层层衔接的训练网络。是年,体操改为武术。1986年,少体校尚有学生250余人,每周坚持训练10~15小时。
  1983年4月,新增桥头胡小学为县少体校射击业余训练点。这支小学生气步枪射击队每届10人左右,一起集训。该射击队连续23次获市冠军。其中,获省冠亚军各2次,季军4次。1990年,教练葛德根老师被国家体委评选入“全国农村千名优秀体育教师”。
  1985年,在全县确立体育传统项目作为训练的重点。省级有长街区校的小排球,城中小学的小足球;县级有宁海中学、长街中学、西店团结初中和青珠农场学校的田径,宁海、岔路、城关等中学和城南小学的篮球,宁海、长街等中学和城西小学的排球,宁海中学和峡山小学的足球,力洋、桥头胡等中学的射击,峡山初中和桥头胡区校的乒乓球等。
  其间,宁海中学曾两次被评为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两次被评为省业余体育先进单位。1990年,城中小学获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先进集体称号。少体校运动员外出参赛,屡次获胜。创办于1982年的少体校武术队,至1991年,在全国、省、市武术比赛中共获得金牌106枚、银牌50枚、铜牌54枚。
  至1993年,几经调整,确定少体校以宁海中学、宁海二中为总部,各乡镇中心小学设分部。根据各地体育场地设施的实际情况和宁海优势,共设立8个项目,其中足球、田径、武术、轮滑、女子柔道等项目设在城关;篮球、排球、射击等设在农村。连同传统项目,全县共有业余训练点20个(内体委直属3个),受训学生311人,兼职教练员23人。
  游泳由体委直属队承办;乒乓球由乒协承办,训练点为城东小学;武术由武术协会承办;跆拳道由个人赞助承办。
  2000年12月,设置田径、游泳、射击、篮球、乒乓球、武术(散手)、幼儿体操、拳击、足球、跆拳道等10个项目。确定以田径、篮球为基础,武术(散手)、乒乓、足球为辅助,射击、游泳、幼儿体操为重点的业余训练方针。并对县业余训练网布局作了调整。调整后的训练基地或训练点为:田径,宁海中学、跃龙中学、潘天寿中学、柔石中学、梅林中学、城关中学、梅林小学、城关实验小学、桥头胡小学、城南小学;射击,桥头胡小学、跃龙中学;篮球,女篮为桥头胡中学、一市中学、城北小学,男篮为潘天寿中学;田径,宁海中学、实验小学;幼儿体操,城关幼儿园、闻裕顺幼儿园,同时为省市训练基础;乒乓,城东小学与乒乓协会联办;跆拳道,县武术学校为训练点;足球,跃龙中学与足球协会联办;武术,两个训练基地,分别由个人承办;散打,由童氏健身院为县训练基地;拳击,由跃龙武术院为县训练基地;县游泳队由体委直管。
  2003年2月,宁波市体育局、教育局公布2003~2004年度市级训练点(30所)和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65所)名单,我县桥头胡小学篮球和实验小学田径、游泳为市级训练点,柔石中学田径、梅林小学田径和中国象棋、潘天寿中学田径和男篮、跃龙中学射击为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县向大中专院校、省市体工队输送体育人才520多人。其中,部分已经成才,在国内国际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和名次。
  体育师资
  民国时期,我县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仅10多人,余均兼职。新中国成立后,中专院校体育专业毕业生分配增多,体育教师队伍扩大。县教育局教研室和教师进修学校先后举办有关军体教学、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教学大纲等为内容的短期培训5期,受训250多人次。体育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逐步提高。1982年,宁海中学杨迁麟被评选入“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1984年举行中小学体育教学比赛,宁海中学胡建国、冯振琴,桥头胡中学张再兴,城中小学胡良斌,均获省级一等奖。1989年,宁海中学吴生行、长街中学严素凤、城关中学吴和莉、青珠乡校苏荣平等4人被评为省体育教学优秀工作者。1992年,桥头胡镇校葛德根被评选入“全国千名农村优秀体育教师”,桥头胡中学张再兴被评为省优秀体育教师。1989~1993年,全县中小学体育教师共撰写教学论文34篇,其中被选入宁波市《中小学体育教学论文集》9篇。1993年,共有专职体育教师149人,其中体育院校毕业生占27%。
  体育设施
  清代,在县城南门外辟有占地200余亩的校场(即南校场),作为士兵操练用地。宣统三年(1911),县令张正芬私自把校场卖给大湖胡懿卿。民国23年(1934),由县长李涵夫收回,作为集会和运动场地。当时全县性的学校运动会均在此举行。新中国成立后,旧校场废弃。
  民国19年(1930),宁海初级中学辟运动场,占地面积1980平方米,为当时学校最大的体育场地。民国25年(1936)后,大湖、大蔡、黄墩、柘浦、桑洲、缑南等小学分别建立运动场,供分区召开运动会之用。其余多数学校尚未专设运动场。新中国成立后,各中小学逐步开辟运动场,并增添各种体育设施。1954年,宁海中学建成含300米跑道的田径场。后几经扩大,运动场面积达1.3万多平方米,设有400米环形跑道和篮、排、足球场。其他各校主要设施有:1976~1980年,桥头胡中学、力洋中学各设射击场一个;1984年,城关中学、峡山小学各设小足球场一个,长街中学、桥头胡中学和城西、桥头胡两小学各设排球场一个;1985年,力洋中学建简易游泳池一个。1986年,全县中小学计有篮球架94副,乒乓球台108副,单杠90副,双杠26副,体操垫600块等。
  此后,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体育事业的加强,学校运动场地和体育设施日益增加。据1991年统计,全县有环形跑道的运动场30个,其中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的9个,100米以上环形跑道的21个;篮球场116个,排球场17个。主要体育器材有单杠90副(含组合式15副),双杠48副,跳箱30只,“山羊”50只,计时跑表85只,中号海绵垫240块,小号折叠垫500块等。
  县体育中心是我县“八五计划”重点工程和县政府十大实事工程之一,地址在人民大道以北、颜公河路以东、坦坑路以西、知恩中学以南。包括“二场、二馆、一房”(即400米标准跑道的田径场、足球场以及体育馆、游泳馆和健身房),占地57亩,总投资800万元左右。于1991年动工兴建,199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1994年6月,为鼓励各镇乡在省“两基”评估验收前配齐体育器材,县教委对购置体育器材实行县教育劳动服务公司定点供应和分类定额补助的办法。购置一、二类器材县补标准:贫困镇乡分别为35%、20%,其他镇乡分别为25%、15%;三类器材提倡自制为主,不作经费补助。此项补助连续实施到1997年。
  1997年,县第一职业中学建小运动场,占地面积1067平方米,场地面积9591平方米,投资75万元,经费自筹。跑道周长300米,跑道6条,煤渣面层,中心场地草坪面层。当年建成并使用。
  2000年,知恩中学造健身房,场地长12米,宽8米,面积96平方米,投资7.6万元。当年建成并使用。同年,宁海中学建体育场,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07平方米,场地面积17444平方米,投资金额510万元。有400米跑道8条,塑胶跑道面层,足球场面层是人造草坪。当年建成并使用。
  2001年,宁海县政府投资1.8亿元建宁海中学体育馆。体育馆占地面积14834.6平方米,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场地面积1100平方米,内有2600个座位。设有中央空调、电子计时记分设备,有大屏幕显示设备、高档次灯光音响,有电子信息处理系统,还有更衣室和淋浴室。2002年9月,举办“宁海中学杯”全国男篮甲A四强对抗赛,特邀上海东方、江苏南钢、双星济军和浙江万马献艺。
  第二节 体育竞赛
  县内比赛
  民国11年(1922)秋,在正学小学举行县小学生运动会,参加者有城区各校及观澜小学。
  民国21年(1932)秋,在城内举行首届全县运动会。
  民国22年(1933),宁海中学举行校运会,比赛项目有田径、团体操、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和锤子等。
  民国26年(1937),在南校场举行县第二届运动会。其小学组团体前四名者:田径分别是遗惠、海游、正学和维摩小学;国术表演分别是维摩、岔路、东岙和正学小学;团体操高级组分别是遗惠、正学、观澜和长亭小学,初级组分别是维摩、遗惠、正学和缑中小学。
  民国30年(1941)11月,全县分5区举行运动会,参赛学校60所,运动员3251人。
  民国时期举行的三届全县运动会,均以学生运动员居多。
  1951年5月,在宁海中学操场举行新中国成立后县首届人民运动会,为期6天,运动员717人,其中中学生男女103人,小学生男女241人,中小学生共344人,占运动员总数的48%。此后,随着中小学体育事业的发展,中小学生参加县各届运动会人数的比例愈来愈高。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有时与县人民运动会合并举行,有时单独举行,至1993年已举行17届。
  此外,中小学生参加的县内体育比赛还有:1971年6月,县青少年田径运动会。1976年、1977年分别举行的县青少年田径选拔赛。1980年秋,县中小学生“三好杯”体育比赛。1981年10月,县中小学生田径选拔赛。1984年6月1日,在县体委教练场举行的首届幼儿运动会,有11个队556名幼儿参加,表演了16个团体操节目。1977~1986年,我县基本上每年举行一次中小学生篮球赛及频繁的乒乓球赛,并不时举行排球、游泳、射击等比赛。
  1994~2008年,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和中小学生篮球比赛每年举行一次,由教育局和体育局共同负责组织举办。
  1999年,举行宁海县“迎澳门回归”中小学生广播体操比赛。实验小学、跃龙中学、宁海中学分别获得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团体第一名。
  2002年5~9月,县人民政府举办宁海县第六届运动会。其中,青少年部设田径、游泳、足球(男)、篮球、乒乓球、幼儿体操、棋类(中国象棋、围棋)、武术、航海模型等九个大项。以各镇乡教委、完中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加,设5个必报项目计算团体总分:田径为必报项目,篮球(男女任选一队)、足球任选一项,乒乓球、游泳任选一项,棋类、航海模型任选一项,幼儿体操、武术任选一项。城关镇以总分1226分获镇乡组团体第一名,第二名至第六名依次为长街、西店、力洋、黄坛、一市等镇乡代表团。完中组前三名依次为柔石中学(446分)、知恩中学(370分)、宁海中学(368分)。城关高宁宁、张漪分获男、女象棋第一名,城关代表队华群松、章晓亚分别获围棋男、女第一名。城关镇代表队获小学组、初中组男、女乒乓赛团体第一,柔石中学足球队获完中组第一名。城关镇代表团获航海模型比赛少年组团体第一名,大佳何镇获儿童组团体第一名。城关镇代表团获幼儿体操第一名、象棋团体第一名。
  2005年9月,县第二届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在潘天寿中学举行。70多名选手参加了理论考试、评课和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技巧、双杠6个教材示范动作比赛。应伟丽(深甽小学)、苏群燕(长街小学),罗伟(梅林中学)、袁春富(西店中学),吕柳飞(一职高)、谢峰(三中)分获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一等奖。
  2006年11月,举行县中小学生中国象棋比赛,跃龙中学和桥头胡小学分获甲组(初中组)和乙组(小学组)团体第一名。
  2007年2月,县中小学生乒乓赛在奥凯俱乐部举行。61个代表队、304名选手经过四天三夜的激烈角逐,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校区和桥头胡小学分获小学组男女第一名,桥头胡初中和西店初中分获初中组男女第一名,职教中心获高中组男女第一名。桥头胡小学屠添威和陈琼淼获小学组男女单打第一名;桥头胡初中叶伟杰和西店初中刘潇分获初中组男女单打第一名;职教中心陈星星和知恩中学王肖蔺分获高中男女单打第一名。5~10月,举行县“工行杯”第七届运动会。桥头胡街道以244分的好成绩,获青少年部(田径、篮球、中国象棋、围棋、乒乓球)团体总分第一名;宁海中学以123分的好成绩,获高中组团体总分第一名。
  2008年3月,县教育局和县教育工会举办三八节女教职工“迎奥运万米健身跑”比赛,起点深跚镇所在地,终点为宁海温泉。4月,教育局机关篮球队夺得县第二届“和谐杯”篮球赛冠军。5月,我县中小学51个代表队、1800余名学生参加了校园集体舞比赛,金桥校区、金桥书院、力洋小学、西店小学、城关中学、潘天寿中学、风华书院、宁海中学分别获得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一等奖。6月,全县22所幼儿园近千名幼儿在县体育馆参加幼儿团体花样操及特色项目比赛,县实验幼儿园的《风火转转轮》,县中心幼儿园的《追赶奥运》,黄坛镇中心幼儿园的《皮筋小精灵》,获幼儿团体花样操一等奖。县实验幼儿园的《篮球小子》,大佳何镇中心幼儿园的《冰上飞龙》,获幼儿特色项目比赛一等奖。11月,跃龙中学和梅林小学在县中小学生中国象棋比赛中,分获甲、乙组团体第一名。
  县外比赛
  市级比赛 20世纪60年代以前,中小学生出外参赛不多。70年代起,出外比赛活动频繁。
  1972年,县红小兵乒乓球队参加宁波地区七县一市比赛。
  1976年,县小学生足球、排球、乒乓球和体操队参加宁波地区比赛,城中小学足球队获冠军。
  1980年,县小学生足球、排球和射击队参加宁波地区比赛。1982年,县少体校篮球和小学生足球、排球队参加宁波地区第六届运动会。
  1983年5月,县小学生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和射击队参加宁波市比赛,桥头胡区校射击队获第一名;田径总分第三名;获男乙400米、800米、跳高、跳远4枚金牌。
  1984年10月,在宁波市重点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上,我县代表队36人参赛,获高中男100米,高中女铅球、铁饼、标枪,初中男800米、1500米和小学男铅球7枚金牌。
  1985年5月,县小学生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和射击队参加市比赛。桥头胡区校射击队获市男女甲、乙组4个第一名;田径团体小学生乙组第一名,中学生丙组第三名;获女甲铁饼、标枪,男甲铅球,女乙200米、400米、标枪、五项全能,男乙跳高、跳远,男丙50米、1500米、跳远,小学男乙跳远,小学女乙800米等14枚金牌。1986年4月,县少体校武术队参加宁波市第十届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一。
  1987年5月,我县36名运动员参加宁波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男甲五项全能、1500米、铅球、铁饼,女甲跳高、标枪,男乙400米栏,小学男跳高,小学女跳高、投掷等10枚金牌。
  1988年,在宁波市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上,宁海中小学生分获足球、射击和轮滑团体冠军,中学生篮球男子第一、女子第二,中学生排球男子第三、女子第二,武术儿童组第一、青年组第二。
  1989年,在宁波市体育传统学校田径赛中,城东小学组获团体总分第二。该校学生沈云暴以4.7米的成绩夺取跳远项目冠军,叶绿华获100米第一、200米第二。
  1990年,在宁波市小学生气步枪比赛中,桥头胡队夺得团体第一。这是自1983年起宁波市举行的六届射击赛中,宁海县第四次夺得团体冠军。同年在宁波市轮滑比赛中,城东小学李红获女丙500米冠军,尤挺搏获男丙300米和500米两项冠军。
  1991年,由宁波市俱乐部举办的首届“新苗杯”小学生气步枪邀请赛,桥头胡小学获团体第一。该校杨静波以170环的成绩获个人第一。
  1992年4月,我县代表队32人在宁波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小学男投掷、小学男乙短跑、男1979年中跑、男1979年跳高、男甲1500米、男1977年标枪、200米,女1977年200米、100米等10枚金牌。
  1993年,在宁波市第三届“新苗杯”小学生气步枪邀请赛中,桥头胡小学再展雄风,以绝对优势夺得团体冠军,并囊括男女个人前两名。
  1994年5月,我县代表队参加宁波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运动员56名,其中1977~1978年组男子100米、女子800米,1981年组女子短跑,1984年组男子跳远、短跑均获金牌。6月,桥头胡中小学男女射击队在宁波市射击赛中,双双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
  1995年,宁波市青少年部篮球比赛在宁海体育馆举行,一市中学获第二名。
  1996年,我县中小学生女子篮球队夺得宁波市冠军。
  1998年,宁波市小学生射击赛,我县获团体冠军(教练钟建娣);宁波市小学生篮球赛,我县获男子第一名(教练褚爱田),女子第二名(教练林方群);宁波市中学生篮球赛,我县获男子第二(教练林德顺),女子第一(教练胡伟杰、应有志)。
  1997年、2001年和2007年,我县体育代表团分别参加宁波市第13届、第14届和第15届运动会。其中,青少年部竞技成绩列表如下:
  省级比赛
  1996年,在丽水举行的省小学生射击比赛中,我县桥头胡小学射击队获团体第二名。在海宁举行的省田径赛上,我县获乙组团体第三名。在温州举行的省女子柔道赛中,我县获2银,2铜。
  1999年,在浙江工业大学举行的浙江少年儿童武术锦标赛中,我县运动员薛野获儿童组自选刀术冠军和自选枪术亚军。在余杭举行的省小学生射击赛中,我县运动员金平获男子组20发第三名。在温州平阳举行的浙江省第四届青少年组田径运动会上,我县运动员陈雅肥获三项全能第二名、跳远第三名;黄聪寅获跳高第四名、跳远第八名。在东阳举行的浙江省青少年拳击锦标赛中,我县运动员许瑞霖获51公斤级冠军。
  1996~1999年,在每年一届的省田径运动会上,我县代表队均被列为乙级队(1~36名为甲级队,37~86名为乙级队)。其中,1998年在余姚举行的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上,我县运动员夺得7枚金牌:许斌屈(48公斤级和51公斤级拳击)、叶咪咪(女丙,44公斤级柔道)、胡丹(女丙,56公斤级柔道)、竺昂(男丙,48公斤级拳击)、仇佳佳(女子太极拳)、葛密平(女乙,48公斤级柔道)。
  2000年,在省全民健身系列比赛中,一市中学男篮和桥头胡镇中女篮均获第二名。
  2001年7月,在天台举行的“红石梁”杯浙江省第五届县级田径运动会上,我县以梅林中学为主组队,运动员8人,教练员应杰,参加16个项目竞赛,获总分102分,位列乙级队第七名。根据“甲组后8名降至乙组,乙组前8名升至甲组”的规则,我县代表队历史上第一次进入全省甲级队。同年,在省幼儿基本体操比赛中,县实验(闻裕顺)幼儿园获乙组一等奖。该园幼儿教师体操队获省健美操比赛一等奖。次年,城关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健美操队再获省赛一等奖。同年,在温州永嘉举行的省青少年跆拳道比赛中,我县运动员尤群超、徐开腾分获47公斤级和78公斤级金牌。
  2004年7月,在诸暨举行的“海亮杯”省第六届田径运动会上,我县代表队获金牌5枚、银牌2枚、铜牌1枚,总分91分,位列全省团体第8名,并破两项省纪录:尤志鹏,13岁男甲,跳远6.29米,破6.10米省纪录;冯群娜,15岁女甲,标枪48.89米,破48.88米省纪录。7月,“大红鹰杯”全国少年拳击锦标赛在我县举行,我县运动员王建敏(50公斤级)、程东武(52公斤级)、陈英伟(54公斤级)、张开开(70公斤级)4人分获第一名。
  2005年3月,宁海籍运动员张楠、蔡存存、褚晓龙、俞晨璐在“长城杯”浙江省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中,均获金牌。
  2006年3月,在海宁举行的“中大杯”中日韩少年足球赛暨浙江省“体传校”小学生足球赛中,我县实验小学足球队获第四名。6月,在省“洪波杯”青少年武术(套路)比赛中,县粮食局幼儿园武术队陈帅获规定拳冠军。
  2007年,在浙江省少年足球锦标赛上,实验小学代表队获小学组第一名。
  2008年7月,在杭州黄龙体育中心举行的“长鼻王”浙江省第十七届幼儿基本操暨省第一届幼儿特色体育表演大会上,我县选送的实验幼儿园、中心幼儿园、跃龙幼儿园的幼儿基本操和潘天寿艺术幼儿园乙组花式操、实验幼儿园的《篮球王子》以及大佳何幼儿园的《冰上飞龙》等特色体育项目均获得一等奖。同月,在浙江省青少年拳击锦标赛上,作为比赛中唯一一支县级队伍,我县跃龙中学拳击代表队一举获得8枚金牌、2枚银牌和6枚铜牌,以88.5分的总分,荣登团体总分第一名。该校拳击队成立5年来,先后取得了宁波市中小学生拳击比赛团体第一名、市运会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为各级各类运动学校输送13名优秀运动员。12月,在浙江省青少年摔跤冠军赛上,我县陈旭东(男子古典甲组,50公斤级)、金健(男子古典甲组,66公斤级)、胡迪(男子古典乙组,49公斤级)、孙晟楠(男子自由甲组,50公斤级)、陈攀(男子自由乙组,58公斤级)、赖佳佳(女子自由,52公斤级)、俞贺燕(女子自由,60公斤级)均获第一名;潘天寿小学教育集团华山校区获团体第二名。
  全国和国际比赛
  第三节 卫生保健
  课程设置
  清末,端本女学堂设有“格致”课,讲授人身生理及卫生大略。民国12年(1923),施行新学制,县立正学小学始设“卫生”课。教育学生早晨要刷牙,饭后要漱口,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随便吐痰,经常洗澡和修剪指甲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民国21年(1932),根据国民政府教育部颁《中小学课程标准》规定,中学设健康课,小学设卫生课,分别对中小学生进行卫生保健基本知识教育。
  民国29年(1940),中学改健康课为卫生课,初中一年级每周一课时。并开始不定期对部分中小学生进行健康检查。
  新中国建立后,1951年,政务院颁发《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规定》,重视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开展健康检查。并结合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县培训了一批学校兼职卫生员,以加强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
  1953年,初中开设生理卫生课,初三年级每周安排2节。1959年,按省《全日制普通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规定,停开生理卫生课。1963年,初中二年级下学期复设生理卫生课。1971年,曾把卫生教育纳入常识课中。1978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初中第三年每周重设2节生理卫生课。其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初步掌握人体各个系统的构造及其生理特点的基础知识;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以促进身心健康发展。1980年后,中学通过生理卫生课,增加对学生青春期的卫生教育。
  1986年,贯彻省教委、省卫生厅《关于扩大卫生课教学试点的通知》,县选择城中小学和各区中心校为试点。1988年后,各乡镇中心小学及条件较好的完小,均增设卫生常识课。教材统一使用省卫生厅主编的课本,传授基本的卫生、防疫知识,培养讲卫生爱清洁的习惯,树立“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新风尚。1992学年,县防疫站学校卫生股对城内4所小学的卫生课进行了抽考,参考学生4206人,笔试平均成绩84.49分。
  1993年秋,小学从一年级起增设常识课,一、二年级每周1节,三、四年级每周2节,五、六年级每周3节。小学常识课中有关人体知识、卫生保健及合理饮食等教学内容占7%~10%。
  1994年,根据县教委和县卫生局《学校卫生工作意见》的规定,中心校以上普遍开设卫生课,教材选用省编《体育与保健》的相关内容。同年,市教委发文规定,把“生理卫生”列入高中段招生的自然科学考试范围。
  1995年,我县中小学普遍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对普高和职高学生进行青春期卫生教育,宣传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2003年5月,我县上下开展声势浩大的防治“非典”工作。全县教育系统则开展以“六不、一清除”(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喝生水、不随地便溺、不乱停车辆、不乱涂乱画,清除卫生死角)为主要内容的“告别陋习,清洁环境,远离非典”活动。全县中小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得到强化,学生卫生保健意识大大增强。
  2004年,新一轮课程改革在我县中小学全面推开。小学常识课改为科学课,从三年级起开设,每周2课时。小学科学课在“生命世界”板块里,进一步加强人体保健、生理卫生教学,与中学科学课接轨。
  2005年,县教育局和县计生局联合在全县高中和城区初中开展“关心青少年,关注青春期,关注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碟片进学校宣传教育活动。9月,县教育局制订《宁海县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城区24所中小学均按规定每两周开设一节健康教育课。该课程教学计划、教案、师资培训、开课率、书面考核和行为考核均纳入学校经常性工作内容。城区中小学年度考核总分均在90分以上(90分为合格)。
  2007年3月,县教育局要求普通中小学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课率达到100%。4月,《食品安全读本》进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内容。
  保健工作
  民国时期,卫生医疗条件落后,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不重视。民国23年(1934),达生医院于城区学校注射霍乱预防针100人次。次年,上海济生会派员来县城为各校学生施种牛痘。民国35年(1946),里岙乡第一中心学校因天花流行而被迫停课。民国37年(1948),对城区各校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受检1202人,应矫治120人,但无矫治措施。
  新中国成立初,学生卫生保健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病措施,开始为学生普种牛痘。1952年,学校师生积极参加全县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带头消灭“五害”(鼠、蝇、蚊、蚤、虱),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县防疫部门在易发病季节,给学生注射预防针,做好各种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1953年,对正学初中(今长洋中学)学生进行全面体检,受检学生354人,其中营养不良23人,沙眼90人,视力障碍33人,耳疾31人,听觉障碍33人,龋齿49人,扁桃腺炎38人,贫血和各种慢性病39人,健康状况不佳。次年10月,县人民政府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会后,各乡中心以上学校均设兼职保健教师1人,建立卫生室或保健箱,配备常用保健药物。并由当地医院会同教师对学生进行不定期体检,对有病者及时治疗。1955年,县首次召开乡以上学校保健员学习会,对他们进行学生保健知识教育。
  1958年,全县各级学校开展“除四害、讲卫生”的爱国卫生运动。1960年,遵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保护学生视力的通知》,学校普遍推行眼保健操,开展“用眼卫生”教育。并注意对学生看书、写字姿势和距离习惯的教育。
  1978年,贯彻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关于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1980年后,县防疫站始有1人专管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各乡镇中心校重设兼职保健教师,中等学校逐步配校医。1982年,县举办学校保健教师、校医培训班1期,共63人。1985年,对区中心校以上24所学校15619名学生进行体检,发现视力不良占24.53%,沙眼10.28%,龋齿22.6%,鼻病14.5%,普遍采取“药疗”、“理疗”等措施。
  1986年起,县教育局、卫生局基本上每年下达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由各卫生医疗单位负责,对乡镇中心以上学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重点做好学生常见的“六病”(近视、龋齿、沙眼、头虱、蛔虫、疥疮)防治工作。1990年,乡镇以上学校接受体检46041人,受检率为96.82%。检查结果,视力不良5032人,占10.88%;听力异常115人,占0.25%;沙眼2480人,占5.36%;鼻病2876人,占6.22%;龋齿9487人,占20.52%;扁桃体肥大2025人,占4.38%;疥疮107人,占0.23%;色盲132人,占0.29%;肝肿大168人,占0.35%,分别采取了矫治措施。其中,对龋齿患者义务补牙290人;头虱患者治疗率为99.35%,效果良好。对中小学生普发驱蛔药物,服药率为97%。并选宁中、城中、城东3校200名学生进行驱蛔结果观察,有效率为67.8%。对疥疮患者作了普治,有效率为100%。同时,根据《学生经常性卫生监督综合评价标准》要求,每年选20%左右的学校为监督点校,对采光照明、课桌凳、教室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凡不符合卫生条件者,建议学校予以改正。
  1993年10月,以学生常见病为主要内容,培训保健教师40人,并作了书面考核,平均成绩92.53分。是年,对53515名中小学生体检,发现常见病仍以龋齿为最高,占18.65%,视力不良15.36%,鼻病6.05%,沙眼4.44%,扁桃体肿大1.96%,心脏病1.5%,疥疮0.08%。对以上患者分别作了矫治,其中,驱蛔药和灭头虱药开始发放到村校。学生健康档案进一步建立和健全。
  1988年起,国务院决定每年4月为全国爱国卫生月。
  1994年3月和9月,全县分别开展“防近”宣传周和“全国9·20爱牙日”活动。是年,学生龋齿、近视、沙眼、头虱、疥疮矫治率分别达到20%、40%、90%、98%、100%。并抽查城关学生500人,岔路、力洋、一市、深甽小学一年级新生各100人,进行感染率调查。
  1995年3月,根据国家教委、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县教育局、县卫生局要求学校落实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室、医务室建设。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江泽民签署主席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6年5月,县教委印发《学校食堂管理的若干规定》,食品安全开始成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
  1997年9月,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肠道蠕虫、口腔龋齿防治工作。统一集体在秋季进行驱蛔,驱蛔药“赛特斯”每生2片,一次口服,收费1.5元。由县防疫站统一发放药品。另据当时资料表明,中、小学生龋齿发病率为42.36%和78.4%。
  1998年6月,县教委、县卫生局联合发文,要求片校以上学校按学生数600∶1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同年,开展“学生防近周”、“5·20营养日”、“9·20爱牙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对寄生虫感染、齿龋、贫血、近视、沙眼、营养不良、头虱、疥疮等常见病集体预防和矫治。
  2002年4月,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发文要求建立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并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严把采购关、验收关,加强餐具消毒管理和防腐、防蛀、防尘设施,在食堂社会化承包时,实行“谁承包、谁负责”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9月,针对全国部分省市相继发生严重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和导致学生中毒死亡的严重事件,省教育厅内部紧急明电,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同月,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共同签令,公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10月,县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冬季学生防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呼吸道传染病发生,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宿舍要通风换气;坚持晨检制度,发现疾患,及时对症处理。12月,我县开展“学校放心食堂”创建活动。
  2003年春,我国广东等部分省市出现非典型肺炎疫情。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我县上下展开声势浩大的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共宁海县委要求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共同构筑全民防治“非典”的严密网络,切实把“非典”控制在家门、校门、单位门之外。4月,县局制发《“非典”预防和控制预案》,县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把“非典”预防与控制工作作为近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重点,大力开展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全面、彻底清扫校舍教学区和生活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来校,严格控制校内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建立传染病流行报告制度,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和体征的学生和疑似病人要进行登记,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5月,县局制订印发2003年高考期间“非典”防控紧急预案,并决定在防控“非典”期间一律暂停各类培训活动。6月,省教育厅就丽水缙云团结小学47名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发出通报。县教育局要求各校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定点、定时、定人负责并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工作。
  2004年初,韩国、日本、越南等周边国家和我国广西、湖南、湖北等地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一些地区还出现感染到人并导致死亡的情况。县教育局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校食堂严把食品进口关,严禁进入来路不明的禽类食品,不提供禽类生食,确保师生安全。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同日,胡锦涛主席签署第1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自此,传染病防控日益成为学校卫生工作的又一重点。
  2004年8月,宁海县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成立,应小星副局长任主任。是年下半年,16所中小学成为学校红十字会会员单位。至2006年,近50%中小学成为会员单位。此后,陆续开展创建红十字达标校、示范校、发展青少年志愿者、组织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等活动。
  2005年4月,县教育局制订《宁海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根据不同级次,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还制订学校卫生安全联络员工作职责。同时,重点开展防病为主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养成勤开窗、勤通风、勤洗手、喝净水、吃熟食等良好卫生习惯。9月,县教育局制订《宁海县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下半年,城区和直属学校普遍开设《健康教育课》,每2周1课时。至年底检查统计,城区24所中小学均设置卫生室,共配备校医(含外聘责任医生)61名,配备比例为502∶1(600学生配备1名校医为合格)。受检的540个班级,黑板平均照度(LX)≥150,黑板合格率达100%;课桌椅受检19624人,受检率达98.2%。年底,县教育局还对城区和直属学校健康教育课教学计划、教案、开课率、师资培训和饮水洗漱设施、厕所男女蹲位以及学生头发指甲、面部衣着等进行全面评价,各校年度考核总分均在90分以上(90分为合格)。同时,对9所两次供水的学校进行采样,经自来水公司水质检验表明,细菌、大肠杆菌、浊度、余氯等项目均低于国家限度标准,两次供水水箱清洁人员都取得健康证上岗。年底,全县76所小学和162所幼儿园均开展个人预防接种查验和补种工作,覆盖率100%。
  2006年1月,县教育局转发卫生部、教育部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杜绝“三无”食品进校门,杜绝学生喝生水,逐步淘汰桶装水,建立学校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准入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平台,确保学生营养午餐。6月,我市学校连续发生几起食堂食品卫生及传染病事例。县教育局、卫生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学校卫生工作各个环节,严把食品采购关、供餐订货关、承包租赁关、食品贮存制售关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并再次重申,各级各类学校不允许销售水产品、中小学食堂不允许销售凉菜,不允许销售切块水果,不允许供应自制冷饮。
  2007年3月,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要求,县教育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下,对城区6所小学开展儿童肠道寄生虫感染率抽样调查,共检测在校学生433名,检出蛔虫卵阳性学生5名,蛔虫感染率为1.2%,低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所控制的3%以内的标准。此后,县教育局进一步规范寄生虫病监测安排。4月,为争创国家卫生县城,根据县爱卫会统一部署,全县中小学全面开展春季灭鼠和灭蚊蝇活动。灭鼠统一投药时间为4月5~12日,按一投(4月5日第一次投药)、三补(4月7日、9日、12日分别补投一次)方案实施。5月,市教育局开展宁波市中学师生自救互救四项技能比赛。我县初高中各2名同学参赛。比赛分理论测试(以浙江省红十字会编印的《现场救护与紧急避险》内容为题,满分为100分)和现场救护(正确进行止血、固定、包扎、搬运伤病员及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满分为50分)。此前,我县组织各镇乡初中、直属学校师生开展自救互救四项技能培训和比赛,宁海中学、桃源中学、越溪初中、西店初中和岔路初中获一等奖。5月8日,是第60个“5·8”世界红十字日。其间,我县开展“红十字博爱周”活动,并在潘天寿广场举办红十字卫生救护表演活动。6月,进入夏季,针对慈溪市某中学发生一起由纯净水细菌超标引起12名同学胃肠不适和当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省教育厅发出《2007年学校卫生工作二号预警》,要求重视食品卫生安全,谨防病从口入。同月,调整我县教育系统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胡功林任组长。8月,调整宁海县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胡功林任主任委员,赵晓尹任秘书长。10月始,我县城镇户籍的学生办理了“宁海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8年1月,县教育局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痘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校务必严格做好每日晨检工作,主动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保证饮用水和饮食安全,全面落实体育和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向每一个学生和家长下发《控制水痘疫情,创建和谐社会》的告知书。4月,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5月,安徽阜阳市等地儿童发现了手足口病疫情,我县也发现少数手足口病病例。截至5月11日,我县学校累计上报手足口病病例31例。县教育局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2008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晨检指南的通知》,要求各校切实开展食品安全“八个一”活动(每学期安排一次食品安全讲座,上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带回家”,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截至7月1日,全县累计报告手足口病病例313例,其中小学生75例,占总数的24.35%,预防形势严峻。县教育局要求各幼儿园进一步做好暑期手足口病预防工作。7月,全市学校食堂深入开展“五常法”管理推广工作。县教育局已将此项内容列入年度考核指标。“五常法”管理的要义是:“工作常组织,天天常整顿,环境常清洁,事物常规范,人人常自律。”9月,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基本知识与要求》、眼保健操(修订版)讲解示范及音乐口令,全县中小学于10月6日起全部改做新版眼保健操。
  第四节 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载体,具有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1998年10月,县教委制订《宁海县校园文化考核细则》。经过10年努力,我县中小学校已初步形成健康文明、生动活泼、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环境。
  校园环境
  1998年10月,县教委在《宁海县校园文化考核细则》中提出,要把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和花园式校园建设纳入文明学校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1999年,宁海中学、职教中心、一职高、知恩中学、五中、城关镇中、西店中学、实验小学、城中小学、力洋小学、桥头小学、城东小学、深甽小学、梅林小学、前童小学、迪智学校等16所中小学被评为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学校。至2004年,全县投入绿化经费达2021.38万元,校园绿化面积70万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10平方米。全县涌现出了一大批“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景,冬有绿”的市县级“园林式学校”和“环保绿化先进学校”。其中,城东小学、西店中学、长街小学、力洋小学、桥头胡小学和县中心幼儿园等先后获得“浙江省绿色学校”称号。
  各校十分重视校园景观建设。1998年落成的宁海中学新校舍,场地宽敞,绿草如茵。教学楼群错落有致,呈点式布局。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自成一体,又互相呼应。2006年,新校门、主体校雕——“书山有路,薪火相传”和大屏幕分别竣工,迎面映入眼帘。2002年,柔石中学为纪念柔石诞辰100周年而建造的柔石烈士雕像,醒目地屹立于校园之中。跃龙中学(古为蒲湖试院)在柔石园内建造“小蒲湖”,假山、小池、凉亭、曲桥,宛若校园里的花园。2007年竣工的星海中学,依山而建,拾级而上。那绿树林里红墙蓝顶的别墅式的教学楼群,宽敞明亮的宾馆式的大堂和楼群间的“星光大道”,无不散发出别致的西欧格调和典型的传统园林风格。
  书法绘画
  1990年,县教委制定《学校艺术教育规划》。此后,校园书画日臻繁荣。
  1994年起,实验小学开展写字评段活动,学生写字水平大面积提高,一批书法新苗脱颖而出。林之、李娜、胡之豪、陈开云、陈宣成、童丹颂、陈雪阳等学生多次获全国和省市级书法竞赛一等奖。1997年,城东小学王为民的《潘天寿诗》获市首届艺术节教师书法比赛硬笔一等奖。1997~1999年,实验小学林邦德在市教育系统艺术节上,连续三届获教师书法比赛软笔一等奖。1998年,实验小学被批准为全国书法教育实验学校;2000年,被评为全国写字教育先进集体;2003年,被批准为市首批艺术特色(书法)项目学校;2006年,获“艺术之星”全国少年儿童美术书法大赛集体一等奖。
  2004年,潘天寿小学13位同学的书法作品在日本展出,并入编《中日友好书法作品集》。2006年,潘天寿中学学生林之、胡梦捷的书法作品参加中日书法联展。2006~2008年,在省书画比赛中,潘天寿小学学生何岷锦、储晓晴和童潮淼、赵欣瑜分别获得一、二等奖。该校教师应伟建现为全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目前,我县第二实验小学、潘天寿小学、城东小学、桥头胡小学、梅林小学等均为市级书法实验学校。全县有7位教师成为省、市书协会员。
  1991年以来,实验小学在国画、版画、剪纸、线描、泥塑等多种艺术的教学形式上进行探索,并在各级比赛中频频获奖。1997年,该校学生林璐的国画《春天的画笔》获市首届艺术节美术一等奖。1998年,第五中学娄海涛的《静物写生》、中心幼儿园章晓楠的《猴大哥练本领》和梅林小学李海燕的《打龙灯》获市第二届艺术节学生美术比赛一等奖。同年,城中小学、实验小学被评为市“晨风奖”艺术教育先进单位。1999年,迪智学校王中建和实验小学胡咪咪分获省小学生高段、低段绘画比赛一等奖;实验小学钱旭森的《阿公今年七十岁》和赵旭华的《人物线描写生》分获市第三届艺术节小学生美术作品一、二等奖。2000年,西店初中、宁海中学、实验小学被评为市“晨风奖”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同年,在第四届市艺术节上,第六中学叶显其、实验小学钱旭森分获高中素描和儿童绘画一等奖。是年,实验小学编印《诗书画》学生作品集,中国美术学院院长潘公凯为之题词。2004年和2005年,中心幼儿园顾影泓的《小小火星侦察队》和华山花园幼儿园方蓥涛的《高科技挤奶工》分获市幼儿科学幻想绘画比赛一等奖。2006年,潘天寿小学开辟“大颐画廊”,每月举办师生画展。同时,编写校本教材《我爱潘天寿》,编印《学生水墨画作品明信片》和《学生美术作品集》,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同年,潘天寿中学学生邬振亮的国画作品获国家金奖,并获“当代中华儿女优秀书画家”称号。城东小学、潘天寿小学、潘天寿中学、西店小学、城西小学等被批准为市艺术特色(美术项目)学校。跃龙中心幼儿园、实验小学和潘天寿小学被评为市“晨风奖”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为集聚美术教学资源,培养美术后备力量,2006学年起,县教育局在潘天寿小学、潘天寿中学和知恩中学设置美术特长班,每年面向全县招收美术特长生。三年来,共招生480人。
  文化艺术
  1990年,宁海中学举办文化艺术节,之后每年举办一次。项目有演唱、朗诵、卡拉OK、英语短剧、美术比赛和师生器乐表演,以班级为单位分年级进行,跨时10天左右,获奖者在闭幕式上汇报演出;每年评出“十佳歌手”。跃龙中学校园文化节始于1998年,至2008年已举办11届。2008年举办的文化节包括象棋、器乐、声乐、书法、绘画、朗诵、黑板报、电脑小报、作文、小发明、摄影及广播操比赛和田径运动会等15个项目。此后,风华书院、岔路中学、潘天寿小学、城东小学、城南小学、桥头胡小学、大佳何小学等学校每年或隔年举办校园文化节(或艺术节、读书节)。每逢“元旦”、“六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各中小学、幼儿园因地制宜,自编自演文娱节目或举行文艺汇演。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展示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教育成果,1998年起,县教育局每两年举办一届教育系统艺术节。至2008年,已举办6届。历届艺术节的主要项目,教师有表演、演唱、演奏、书画、摄影等比赛,学生有会演、合唱、劳技、体育等。2008年4~11月,举办以“扬青春旋律,创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宁海县教育系统第六届艺术节。活动安排有:开幕式暨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中小学生书法现场比赛,中小学生美术比赛,“童心灿烂迎奥运”学生艺术展示活动,“祖国在我心中,笑脸迎奥运”中小学生合唱比赛,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晨风奖”艺术教育先进集团和个人评选,闭幕式暨“童心灿烂庆奥运”大型广场文艺活动。2008年,县教育局分别授予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校区等10所学校和龚建苏等13名教师宁海县艺术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997年起,宁波市教育系统每年举办一届艺术节。在市首届艺术节上,宁海中学、潘天寿中学、柔石中学的女声独唱(小组唱)、琵琶独(齐)奏和舞蹈分获二、三等奖。同年,潘天寿中学获市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录像比赛一等奖,城中小学和城东小学分获二、三等奖。1998年,潘天寿中学的电子琴独奏、大佳何中学的古筝独奏、三职高的舞蹈、城中小学的小合唱、城西小学的二胡小合奏和竖笛合奏、力洋小学的舞蹈及中心幼儿园的舞蹈等节目均获市二等奖,桥头胡小学、西店小学、强蛟小学、实验小学、长街小学、观澜小学选送的舞蹈节目获三等奖。1999年,宁海中学的萨克斯独奏、致远外国语学校的独舞分获市教师组器乐、舞蹈比赛三等奖。2000年,跃龙中学和潘天寿中学两学生分获市第四届艺术节学生主持人大赛二、三等奖,城关中学仇腾获初中声乐一等奖。2001年,潘天寿中学选送的电子琴独奏获市二等奖。
  在加强学生艺术素养培养的同时还加强学生文化教育。1962年,宁海中学成立柔石文学社,创刊《柔石园》,以激励学生创作热情。至今已度过48个春秋,培养了一批又一批文学爱好者。柔石中学的金桥文学社和第四中学的晨晖文学社,以及宁海中学、知恩中学、一职高的校报,西店镇教育中心和教育工会的《蛎乡潮》,岔路小学的校刊《白溪水》等都办得有声有色,很有影响。
  1991年,实验小学开始对儿童诗教育进行探索。1000多首童诗先后被全国60多家报刊选载,4位同学出版个人诗集。1997年,成立童声文学社。2005年起,开始尝试多种文体创作。2006年至今,已有《你的笑容真美》、《我们班的同桌冤家》、《天使一样的女孩》等8部长篇校园成长小说创作成功,出版发行,被誉为“我国第一套儿童原创长篇校园成长小说”,现已在各地新华书店上架。
  各校校誓、校训醒目而有特色。宁海中学的“愿乘风破万里浪,甘面壁读十年书”(孙文联),桃园书院的“嚼得菜根,干得大事”,知恩中学的“堂堂正正,求实从严”,柔石中学的“自强不息,科学发展”等,激励学生奋发学习,诚实为人。2006年6月,原县教委主任陈焕翠撰写的格言“严肃对己,认真待事,真诚待人”、“诚信是立世之本,诚信是处事之基”和“心中装百姓,办事无私心,勤政加廉政,掌权为人民”入选红旗出版社出版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优秀格言选集(三)》。2008年,全县中小学开展了校训、校标、教育格言、校园歌谣征集评选活动,潘天寿中学的“教学相长,德智兼备,体艺双馨”、宁海中学的“求真,求是,求精”、城东小学的“求真求善求美,乐学乐知乐行”等被评为十佳校训;潘天寿教育集团潘天寿校区的校标等被评为十佳校标;城东小学葛巧芳的“咫尺讲台,当播人生之真谛;三寸柔舌,可传天地之大美”等获中小学优秀教育格言一等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南校区的《安全之歌》等获中小学优秀校园童谣一等奖。
  校园文化设施日臻完善。2006年,宁海教育局城域网建成。2007年底,接入学校(单位)108个,基本实现“校校通”。至2008年,全县建有校园网的学校91个,校园音响系统67个,校园闭路电视系统31个。全县共有多媒体教室(含阶梯教室)387个,阅览室109个,图书195.7万册,生均图书24册;计算机近万台,生机比8∶1。宁海中学、知恩中学、跃龙中学教育集团、西店中学、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二实验小学、潘天寿小学、城东小学、西店小学、长街小学、岔路小学、大佳何小学、实验幼儿园、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广播电视大学等都创建了各自的网站。其中,岔路小学、西店初中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三家网站被评为省优秀教育网站。
  此外,有些学校还根据各自条件开展茶文化、棋文化等活动。2006年,梅林小学被中国棋协授予“全国中小学棋类教学实验基地”称号。2007年,深甽小学被市教育局和市茶文化促进会定为全市首批茶艺教育实验学校。
  校园科技
  1990年3月,县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成立。吴振亚、陈焕翠、陈平、应小星等先后担任会长。青少年科技活动以学校为主阵地,广泛传播科普知识,不断培养学生科学素养。
  1999年起,每年11月,城东小学举办校园科技节,至今已办10届。1990年,该校创建全县第一个红领巾科技园地,1993年,获团中央、全国少工委举办的“从小爱劳动”实践活动优秀奖。现建有200平方米种植园、100多平方米科技室大型模拟生态园。2000年,该校被评为宁波市科技教育先进集体。此后,成功移栽红豆杉、香榧等珍贵植物,“冬青嫁接桂花”项目获省第16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2003年,该校学生何洁琼成为中国少年科学院院士,并先后获得宁波市好儿童科技奖和市第三届“身边的榜样”称号。2008年,又被选为我市年龄最小的奥运火炬手。同年,城东小学增挂“城东实验小学”牌子,被团省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少工委四家单位联合授予“李四光中队”锦旗。队员储攀获省第二届“地球小卫士”荣誉称号。
  1998年,我县举办首届中小学航海模型比赛。前童初中和桥头胡小学分获中小学团体第一名。2000年,在宁波市学校科技教育活动中,实验小学、桥头胡小学和大佳何初中分获科学小实验、四驱车模型比赛、航海模型比赛一等奖。同年9月,教育部举办第五届全国自制教具比赛,城中小学薛英怀的《杭州西湖沙盘模型》获三等奖,实验小学尤永光的《蒸汽轮机》获提名奖。2004年,尤永光的《手摇发电机》获省二等奖。
  2001年,我县举办首届中小学生科技节。以后,每两年举办一次。2009年,县第五届科技节的主要竞赛活动有:中小学生信息学程序设计比赛,教师自制多媒体教育软件与中小学生电脑作品评比,小发明、小创造、小论文比赛,航空、航海、航天模型和车模比赛,国防兵器模型制作比赛,头脑奥林匹克(承重结构)比赛和小学生科幻绘画比赛等。2009年,还举行了县日全食摄影和观察日记比赛。
  2002年,跃龙中学获“登峰杯”浙江省青少年“我爱祖国海疆”航海模型锦标赛组织普及奖和团体第六名。
  2004年,跃龙中学获省“电动潜水艇”航模信息化网络团体第一名。次年,我县8所学校被省体育局确定为浙江省青少年“我爱祖国海疆”航海模型信息化网络赛定点单位。
  2006年,在省青少年“我爱祖国海疆”航海建筑车辆(普及)航模锦标赛中,跃龙中学获得“极速号”遥控航行、“东方号”直线航行和“橡筋动力三号鱼雷”遥控航行三个一等奖。
  2007年,在市航模比赛中,我县2名选手获小学组第一名和2个团体第一名,3名选手获中学组第一名。
  2008年,跃龙中学被授予全国“走进科学,自制创新”科普示范学校称号。在市第四届科技节中,力洋小学的手工制作《608巡洋舰》获作品展示一等奖。
  2009年,风华书院的《名人名居调查报告》获市一等奖;宁海中学陈志涛、李逸等6位同学的《宁海农家乐、渔家乐现状及可宣传推广策略的调查》获省二等奖和市中学生研究学习成果一等奖。
  附:我县国家级航海模型裁判员(3名)
  跃龙中学 金理祥 梅林初中 葛亚鸣 前童初中 童海兵
  省级航海模型裁判员和巡视员(13名,名单略)
  我县浙江省青少年“我爱祖国海疆”航海模型信息化网络赛定点单位(8个)
  跃龙中学、潘天寿中学、前童中学、梅林中学、西店初中、茶院初中、长街初中、实验小学
  我县的宁波市科学教学优秀实验基地(2个)
  城东小学、华山小学
  县科普基地学校(9所)
  潘天寿中学、星海中学、桃源中学、梅林初中、西店初中、城东小学、华山小学、城西小学、金阳小学

知识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宁海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是在《宁海县教育志(增订本)》的基础上,重拟纲目,增补内容,延伸下限至2008年编纂而成。全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按详今明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史实。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