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内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2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教育内容
分类号: G416
页数: 5
页码: 247-251
摘要: 本文概述了中国清末至21世纪初宁海地区中小学教育内容的变化与发展。清末时期,教育注重尊孔读经、忠君报国的封建伦理道德。民国时期,教育内容经历了党化教育、三民主义思想的贯穿,以及强调封建伦理与公民道德的培养。抗战时期,教育强调国家兴亡的责任,激发学生的抗日热情。新中国成立后,实施新民主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强调“五爱”教育,并配合形势开展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关键词: 宁海县 教育 教育内容

内容

清末,官立小学堂均开设修身和经训课程,孩童入学拜孔子、拜先生,以“忠君、尊孔、尚文、尚武、尚实”为教育宗旨。光绪三十二年(1906),象源小学(大蔡小学前身)的校歌中就有“尚文习武不虚浮”之句,对学生灌输尊孔读经、忠君报国的封建伦理道德思想。宣统元年(1909)创办的端本女学堂,教育“注重于贞淑之德,并使之有自立之道”。
  民国16年(1927),国民政府大力推行“党化教育”,提出以“四维”(礼义廉耻)“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主要教育内容,要学生“明礼义、知廉耻”,“尽忠孝、行仁义”,恪守封建伦理,培养公民道德,安分守己,服从于党治(国民党一党专政)。
  民国18年(1929),国民政府强调“中华民族之教育,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三民主义思想贯穿于中小学教育,旨在使学生信仰“三民主义”。
  民国20年(1931),教育部通令:忠(任事负责尽职,并有牺牲精神)、孝(不贻父母爱,对长幼敬而悌)、仁(涵养良知良能,对人接物一凭而诚)、爱(精诚流露,推己及人)、信(言行相顾,重于然诺)、义(行分内事,无意之心)、和平(不亢不卑,恪守中庸之道)等七项为小学的道德训练目标。
  民国24年(1935)10月,蒋介石委员长来宁海中学视察,训勉学生效法先贤方正学,服膺忠孝,锻炼体魄,精研学术;还谈及其倡导的“新生活运动”,宣传儒家道德和厉行国民生活军事化。
  民国26年和27年,正学小学和宁海中学建立童子军组织,成立团部。尔后,各乡镇中心学校也相继成立。以“智、仁、勇”作为童子军的修养标准,开展“忠勇周”教育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教育学生懂得“国家兴亡,人人有责”的道理,激励大家为国读书,为抗日出力。宁海广大师生同仇敌忾,抗日情绪高涨。有的组织剧团、宣传队,演出抗日节目;有的组织读书会、文学社团,撰写文章,唤起民众觉醒;有的出墙报,写标语,宣传抗日救亡思想;有的筹资募物,救济灾民和慰劳前线将士。
  抗战胜利后,宁海师生进步思想活跃。宁中、师范学生曾两次开展争民主、反迫害斗争。部分学生投奔革命队伍,如宁中学生赵礼贤先组织成立中共宁海中学支部,后来返乡组织“鲁迅”部队,开展武装斗争。面对日益高涨的学生运动,国民政府饬令各地“严加管束”,进而采取高压政策。民国37年,教育部电称“对思想行动越轨学生严予惩处,为首分子一律开除学籍,以儆效尤,而挽颓风”。
  新中国成立后,实施新民主主义思想政治教育。1949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将“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简称“五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五爱”教育长期成为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20世纪50年代初,配合形势,在中小学学生中广泛深入开展以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大革命运动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
  1950年,学校成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组织(1953年改称“中国少年先锋队”),设辅导员,进行队旗、队章、队歌、誓词等基本知识教育,激励少先队员热爱自己的组织,做个好队员。
  1951年,对学生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学校掀起“捐献飞机大炮”的爱国热潮,全县师生共捐献人民币2391万元。宁海中学学生参军、参干近百人。
  1953年,毛泽东主席作出“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指示。“三好”长期成为中小学生努力的方向。是年,学校对学生进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教育,要求学生划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界限,拥护“国家工业化,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并教育学生动员家长加入合作社,走社会主义道路。
  1954年,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宣传提纲》,加强劳动教育,树立先进典型,要求毕业生正确对待升学和回乡参加劳动,做到“一颗红心,两种准备”,服从祖国分配。
  1955年,教育部先后公布《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学校以此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和统一要求,成为中小学生学习、纪律和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
  1956年7月24日,山水小学王迷毛(14岁)为抢救两名落水同伴,献出年轻的生命。其事迹曾在全县巡回展出,作为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的一个范例。
  1957年,毛泽东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学校培养学生的目标。
  1958年,贯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20世纪60年代初的经济暂时困难时期,强调对学生进行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教育,并连年组织学生参加“小秋收”等勤工俭学活动。
  1963年,毛泽东主席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学雷锋、创三好”活动,班班张贴雷锋像,学习雷锋日记,用雷锋、王杰、刘英俊、焦裕禄、邢燕子等英雄模范的思想品德教育学生,好人好事大量涌现。
  1964年,学校配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忆苦思甜,访贫问苦,调查“三史”(村史、厂史、家史),教育学生不忘阶级苦,永做革命人。
  1965年10月,省教育厅通知:废除原中小学生守则,一律以“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作为教育学生的标准。
  1976年,对学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1979年,教育部先后重新制订颁布《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教育学生把《守则》作为自己思想行为准则,树立远大理想,为“四化”立志成才。
  1980年,邓小平指示“希望全国小朋友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纪律的人”。学校激励学生立志做一代“四有”新人。
  1982年,开展“五讲”(讲礼貌、讲文明、讲卫生、讲道德、讲秩序)、“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活动。全县中小学成立“送温暖小组”1523个,做好事5万余件。
  1983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制发《关于加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的意见》。学校普遍建立升国旗、唱国歌等制度,并广泛开展学习张海迪活动。学习张海迪身残志不残,为“四化”学习矢志不渝、自强不息的精神。1985年,普遍开展“学英雄、树理想”活动,组织师生观看老山英模报告团和曲啸的报告录像,发动学生与前线英雄人物通信。
  1987年,各校贯彻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教育训练中提倡内容具体化、途径整体化、要求层次化、方法科学化、训练经常化、评议制度化。
  1988年12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此后,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
  1989年,学校创办“红领巾小银行”,开展“星火储蓄活动”,培育勤俭节约的美德。
  1990年,进行“祖国在我心中”升国旗仪式教育,开展“鸦片战争150周年”纪念活动。宁海中学开展“学五史(中华民族的屈辱史、中国人民的抗争史、中共的成长史、新中国的创业史、十年改革的发展史),知国情,立大志”主题系列活动。全县以茶院乡校为试点,开展“差生”(学习或品德暂时后进的学生)帮扶、转化工作。
  1992年3月,全县中小学围绕以“反演变、促改革、育新人、办好社会主义学校”为主题,开展为期3个月的社会主义教育活动。11月,省教委印发《义务教育试行教学计划》,制订的小学阶段教育目标为:“具有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爱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感情,诚实勇敢、互助友爱、关心集体的品质,养成懂礼貌、守纪律、爱学习、勤劳动、讲节约的良好行为习惯。”初中阶段的教育目标为:“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爱社会主义以及正直谦虚、勤学乐群、艰苦朴素、礼貌待人、遵纪守法、自主自律的思想品德。”
  1993年,全县师生参加“90年代宁波学生形象”大讨论活动。同时,按照宁波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严格学生管理,形成优良的学风、校风,树立90年代学生的新形象。
  1994年10月,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宁波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试行条例》。《条例》规定学校德育的主要内容是:小学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情感、“五自”(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能力和良好品德、文明行为的养成为重点;初中以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为重点;高中阶段以培养道德评价能力、法制观念和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科学的思想方法为重点。
  1995年3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小学阶段侧重于进行基础道德知识启蒙和文明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培养学生“五爱”情感和“五自”能力,使学生初步养成认真学习、关心集体、尊敬师长、乐于助人、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讲究卫生等行为习惯。初中阶段侧重进行社会公德和法纪教育,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五爱”情感和“五自”能力,使学生确立公民意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思想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服从整体、艰苦朴素、团结互助、文明礼貌、保护环境等良好道德品质,增强独立生活、克服困难、分辨是非、抵制不良影响等能力。高中阶段侧重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思想方法教育,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成劳动观念、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具有民族自信心、社会责任感、道德判断力以及自强自立、积极进取、见义勇为等良好品质。
  2001年9月20日,中共中央颁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进行系统的道德教育。据此,我县中小学校科学规划不同年龄学生及各学习阶段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断加强校纪、校风建设。
  2002年3月,市、县教育局决定对原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修订。新的“三好学生”条件改为“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
  2004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意见》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1.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2.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3.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4.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是年起,县教育局把每年9月定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日常管理教育

知识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宁海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是在《宁海县教育志(增订本)》的基础上,重拟纲目,增补内容,延伸下限至2008年编纂而成。全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按详今明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史实。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