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组织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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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23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组织管理
分类号: G629.2
页数: 3
页码: 132-134
摘要: 本文概述了中国清末至21世纪初学校组织管理的发展历程。清末设堂长总理学堂工作,民国初改为校长总揽校务,后逐渐增设教导、总务等部门,分工精细。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接管学校,逐步完善组织管理系统,实行校长负责制,增设副校长、教导处、总务处等机构。1950年代后,加强党团、工会、少先队等组织建设。1958年起实行地方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后撤销区文卫支部,单独成立学校党支部。1977年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行政机构,明确党政分工。1980年代后,加强成人教育、德育工作,建立校务领导小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1990年代后,幼儿教育转归教育部门主管,撤区扩镇并乡后成立镇乡教委,加强中心校组织领导。1995年起实行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1996年国家教委颁布《小学管理规程》规范小学管理。1999年明确校长负责制,加强党组织、教代会作用。2000年后,镇乡中心校均设置教科室,2002年撤销镇乡教委,配备教育干事。2003年升格部分小学为镇乡中心校级,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试点,统一管理学校经费和城区义务教育段事务。
关键词: 宁海县 教育 组织管理

内容

清末,学堂设堂长1人,总理学堂工作。
  民国初,改学堂为学校,设校长1人,总揽校务。民国8年(1919)后,县、区完全小学开始实行校务分管,校长下一般设教导、总务两部,协助校长管理教育和教学工作及后勤、师生生活,各设主任1人。嗣后,分工日见精细,五学级以上的完全小学,在校长领导下设校务委员会,除教导、总务两部外,增设国民教育研究会和经济稽核委员会,分别开展教育、教学研讨和学校经济审查工作。教务部下设教务、测验、学籍、体育、卫生、指导等部门,总务部下设文书、会计、庶务、校产、图书、统计等部门。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接管学校。根据“维持原状,逐步改造”的方针,学校组织管理系统逐步完善健全。1949年秋,由县人民政府任命乡一级中心小学校长,主持校务。下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1人。后,区中心校增设副校长(一度称辅导员)1人,负责辅导工作;完小增设社教,负责社会宣传、扫除文盲、村校联系等工作。此外,乡中心校有少先队总队部、共青团支部、教育工会,负责对所属各村校指导工作。
  1952年,小学转公办后,将一批青年骨干教师提到学校领导岗位,各村农民协会普设文教委员,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管理领导。此后,在学校中逐步建立和健全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7年5月改称“共青团”)、教育工会、少先队等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
  1958年,中共中央根据《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实行地方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当时由于各小学党员人数甚少,不能单独成立支部,故于1959年以大公社(1961年改为区)为单位成立文卫支部,配专职支部书记1人,属教育部门编制,设在区校内,负责全区文卫系统的党务、思想政治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等工作。区校负责辅导的副校长或辅导员制度撤销。1963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中规定:“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负责领导全校工作”,“学校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负有保证和监督的责任”,党政关系更加明确。
  “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行政机构无法履行职责。1968年秋起,各校先后成立革命领导小组,成为学校的领导机构。次年,农村小学下放到生产大队办后,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小组(简称贫管组)进驻农村学校,工厂成立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进驻城镇学校,领导学校“斗、批、改”。
  1977年秋,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学校行政机构。校长主持全校的教育、教学和一切行政业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教导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领导教学、思想政治教育、课外活动以及其他教务工作。总务主任是校长组织领导后勤工作的助手,保证提供教学工作的物资设备,负责管理财务,妥善安排师生生活以及其他事务工作。此时,区文卫支部已撤销,一些学校已陆续单独成立党支部,并实行党政分工的岗位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以抓学校党团和思想政治工作为主,校长则是学校行政负责人。
  1980年后,公社中心校逐步配成教副校长或教育干部1人,专抓成人教育工作。1983年公社改乡以后,公社中心小学遂改为乡(镇)中心小学。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为了加强学校集体领导,乡中心校以上学校陆续建立校务领导小组,由党、团、工会和教导、总务等负责人组成,以校长为组长。并先后建立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学校一些重大事项必须经过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付诸实施。
  1988年开始,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乡中心校以上及规模较大的完小逐步建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和研究。
  1991年起,原由妇联主管的幼儿教育工作转归教育部门主管,各乡中心校增加管理幼教的任务。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成立镇乡教委,设常务副主任1名,会计、文书各1名。镇乡教委具体管理中小学、幼教和成教工作。区校随即撤销。镇乡中心校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校长通过校务领导小组抓好教导、总务二处工作。党支部分管德育、教育工会、共青团支部。
  1995年,执行宁波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事局意见,完成中小学校长第一轮培训。9月1日起,实行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
  1996年4月,国家教委颁布《小学管理规程》,对小学的培养目标、入学及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人事工作、行政工作、校舍设备及经费、卫生保健及安全、学校家庭与社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我县小学内部规范化管理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1999年,县教委印发《宁海县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暂行规定》。明确校长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承担管理学校责任,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实行全面负责、统一领导。镇乡中心小学校长由县教委任免,副校长及片校校长由镇乡教委任免。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任免。学校党组织主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
  1998年,教育科研工作兴起。至2000年,全县镇乡级中心校均设置教科室,教科室主任为学校中层正职。
  2001年,“三镇合一”后,建立了新城关镇教委。2002年,原镇乡教委撤销,配备教育干事一名,协助镇乡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并兼任镇乡教育经费结算中心主任。
  2003年8月,县教育局决定将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华山和下桥等6所小学升格为镇乡中心校级。是月,城中小学等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试点。同月,学校经费由县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不设“会计”,设“财务结报员”。11月,成立城区教育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城区(次年管理跃龙、桃源、梅林、桥头胡四街道)义务教育段具体事务。
  2006年6月,组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下辖实验、城南、城西、金桥和金桥书院五校区。2007年8月,组建潘天寿小学教育集团,下辖潘天寿、华山和桃源三校区。教育集团实行总校长负责制。

知识出处

宁海县教育志

《宁海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是在《宁海县教育志(增订本)》的基础上,重拟纲目,增补内容,延伸下限至2008年编纂而成。全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按详今明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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