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乡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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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18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城乡社会救济
分类号: D632.5
页数: 9
页码: 178-1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本文概述了宁海县建国以来城乡社会救济工作的方针和具体措施,包括贫病救济、冬令救济、春夏荒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救济。宁海县民政局等政府部门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包括接收外来人员、调查灾情、收发物资等。在入冬前,政府还赶制了棉被、棉衣等物资,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医等问题。此外,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也提供了援助,帮助重灾区建造新村。最后,文章还提到了在抗洪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8位同志被授予“抢险救灾英雄”称号。
关键词: 宁海县 民政工作 社会救济

内容

建国以来,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本着“依靠基层,生产自救,社会互助,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的方针。国家给予城乡广大贫困户的社会扶持是一贯积极的,认真的,所拨款和物数量也极其惊人的。
  建国初,我们在接收国民党旧政权的同时,就注意对城镇闲散人员的安置,介绍工作或组织生产,使之各得其所。当时,无业居民亦较多。1951年土地改革时,有一部分业农者或能业农者,均分给土地划归农村。随后,发展工业、手工业、商业、运输业等,城镇无职业无固定收入的人大为减少。对于丧失劳动能力又无依无靠的孤老病残者则由政府给予定期定量救济。对于外流人员、游民乞丐等不劳而获者则采取收容、遣送回乡生产,无家可归者送教养院收容教养。
  在农村,我们坚决遵照“必须长期扶持农民”的救济方针,做好对一般贫困户,非优扶对象贫困户的社会救济工作。
  (一)贫病救济
  当人民群众患病治疗而生活发生困难的时候,政府同样给予社会救济。其救济办法采取贫病减免,即人民群众患病住院治疗,治愈出院,由于家境贫困,无力支付全部医药费用。这样,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贫病减免,经政府(县民政(科)局)同意,减免其尚欠数之全部、大部分或一部分,减免款由民政局向医院偿付。宁海县1954年城市贫苦人民医疗补助三万元。1966年减免227人次,金额9563元。1980年减免594人次,金额16643元。
  (二)冬令救济
  为保证一部分鳏寡孤独和缺乏劳力的困难户缺少衣盖御寒,政府十分关怀,进行冬令救济。1952年,发放冬令救济款2000万元(折现币2000元)。此后,逐年救济。1961年开始,改为发放棉衣、棉被等实物为主。民政部门每年在九、十月间筹办冬令救济事项,制就棉衣、棉被,购买卫生衫裤初冬时,交乡(公社)镇人民政府按实际需要发放到户到人。1962年救济棉被400条,棉衣850件,棉花300斤。1974年到1976年三年共救济棉被905条,棉衣1640件,解决2545人的御寒过冬问题。1981年至1986年统计,共发棉被3789条,(在1985年对麻山、桑洲、王爱、白溪四个重点贫困乡又发棉被560条)棉衣6114件,卫生衫730件,卫生裤820条,老单人衣100件。其中,1981年冬又发救济款62000元。
  (三)春夏荒救济
  建国初期,春、夏荒严重,人民生活困难。宁海县人民政府一面组织群众“生产自救,节约渡荒”,一面发放资金、物资、扶持生产,渡过灾荒。1950年拨出春夏荒救济粮6166斤。1952年,灾荒更加严重。由于自然灾害,土特产滞销等原因,春荒调查,全县已有17705户困难户,3647户断炊户。到了夏天,灾荒有了发展。是年,政府分四次共发放春夏荒大米242880斤,现金197933400元(折现币19793.34元)。以工代赈现金67605105元(折现币6760.51元),大米29491斤。通过救济,渡过灾荒,安定社会秩序。1953年春夏荒救济款3000万元(折现币3000元)。其中盐民救济款60万元(折现币60元),海洋渔民救济款2000万元(折现币2000元),帮助盐民、渔民解决困难,发展生产。1957年全县有困难户约占5%,计15000人,作不同程度的救济,及时发放救济款101460元,占全年总预算的80%,因此,解决了春夏荒,没有发生饿死,外出逃荒等现象,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四)其他救济
  宁海县人民政府对具有某种特殊情况而生活困难者,亦关怀备至。他们主要是精简回乡的全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三老”人员,麻疯病疗养人员,以及生活无依无靠的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的特赦人员,宗教人士,港澳侨眷等。
  老职工救济。主要对象是1957年以前参加工作,1961年至1965年6月这段时间精简退职并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的全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他们中间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长期患病,由民政部门按月发给本人原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救济费并补助其本人医药费的三分之二。不符上述条件而生活困难者,给予临时定补和临时救济。据载:1965年,全县按原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救济的有15户61人,每月救济247.88元,全年3034.56元。临时困难救济的454人,每月救济2535元,全年救济30920元。1986年统计,全县精简老职工实行40%救济和临时定补的尚有104人,月发金额3475元,全年41700元。
  “三老”人员补助:所谓三老即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老党员,他们有功于革命,年老时,政府应予经济补助,以安定晚年生活。全县分两种性质补助。一是每月定补的有209人,月补经费3680元,全年共44160元;另一种是年定补的86人,金额10920元。两项合计55080元。
  麻疯病人疗养的生活供给,1986年尚有2人,年补助600元。
  年老无依无靠的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的特赦人员、有张国光、严祥林、尉锦麟、邬悦祥、徐通久、尤尔苗、陈远才等。以及宗教人士,港澳侨眷的救济,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为原则,进行救济。
  综上所述,社会救济名目繁多,但救济主要依靠人民群众自力更生,发展生产,创造财富,克服困难,在这中间,国家和集体辅之以必要的扶持。
  附:宁海县1988年“7.30”特大洪灾及救灾工作
  1988年7月29日午夜0时,暴雨的轴心黄坛水库溢洪流坝泄洪水位已达2米。凌晨3时多,溢洪道过水深5.5米,最高潮时达7.6米,大大超过了4.45米的历史最高记录和5.6米的水库设计极限。12个小时,里家坑的降雨量高达546毫米。凫溪、洋溪上游降雨量均在500毫米以上。县内的白溪、洋溪、清溪、凫溪这四条河流的洪水象四条巨龙直向宁海54万人民扑来。流量达到每秒2200立方米,冲毁了贯穿黄坛镇的104公路国道、沿溪两岸27个村庄全部进水。水深达2米以上,395间房屋倒塌。1600多亩良田变成乱石瓦砾。
  县城南临洋溪,30日凌晨4时45分,洪水开始正面袭击县城南门片。5时,自来水厂进水,水深5——7米。6时半,沟通县城与南郊的十几米高的水泥柱铁桥,柱断桥折,被洪水冲走。到上午8时,整个南门片,东至人民医院,中至城南小学,招待所,西至正学巷,全部受淹,水深4米以上。
  洪水过县城后,顺着地势的落差,向水车方向冲去。溪坑入海口正逢古历六月十七大潮汛,海水猛涨,逼住洪水去路,于是在水车乡这块土地上泛滥。水车乡沉在“汪洋大海”中时间长达12个小时。全乡16个行政村,有14个被洪水包围,最高水位达7.5米。冲毁房屋718间,死亡46人。该乡上、下园村25户新盖的钢筋水泥结构的二、三层楼房倾刻间毁于一旦。5100多亩良田成为荒滩。26家乡镇企业无一幸免。
  7时15分,洪峰到了越溪乡亭头港。亭头,近几年发展成一个拥有41户人家,8家工厂,5家商店的新村。洪水过处,整个新村全被抹去。全村124人有51人丧生,191间房屋倒塌,工厂、商店、车站被一扫而光。
  由于山洪暴发,凤潭乡五松村,村庄中间被洪水冲出一条30米宽的溪坑,冲毁房屋170间,死亡15人。
  全县49个乡镇有37个遭灾。其中17个乡镇受灾特别严重(黄坛、双峰、西溪、辛岭、城郊、水车、竹林、前童、桑洲、岔路、白溪、深甽、双湖、大里、越溪、旗门、凤潭)。受灾人口达2430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4.3%,成灾入口170424人。被洪水围困有676个村,严重围困195个村庄,12.8万人。有特重灾民9000人,重灾民32000人,轻灾民128000人,有182人丧生(包括外县9人),重伤员39人,轻伤379人,死亡牲畜2785头,损失现粮6475吨。农田受灾面积273712亩,成灾面积115149亩,绝收面积56105亩。(其中严重冲毁成为溪坑滩、海塘的8000多亩)。这些被毁农田中,近2万亩经过今冬明春艰苦努力,可以复种,2.4万亩需3——5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可垦复,还有800多亩难以垦复。受灾害影响粮食比去年减产6240万斤。全县直接经济损失达3.4亿。与此同时,全县广播线路中断,冲毁桥梁298座,毁坏公路372处,受损公路400多公里。49个乡镇有44个交通受阻,50个邮电支局(所)有41个线路切断,一时,宁海成了“孤岛”。
  宁海县人民把这次闻名全国和世界的水灾,号称“7.30”特大洪灾。
  当灾情发生时,县常务副县长、三防指挥部总指挥项建中,接到通知,已是7月30日凌晨4时多。他当机立断:1、通知公安人员紧急出动,告诉区镇主要负责人;2、派三防指挥部的车去接县长陈启宏,府办主任赵子华;3、调动消防车送人赶往辛岭疏散群众。当陈县长,赵主任,城关镇长储功彭、书记葛立奎赶到,三条紧急措施拟定:一、广播开机,把居民从睡梦中叫醒,以防不测;二、各单位领导人必须到达岗位;三、低洼工厂、仓库组织转移。项建中亲自赶往黄坛水库,可是洋溪桥已过水,一片汪洋。他想,要与大坝共存亡,不能不有葬身的准备。立即驱车冲了过去。到水库与指挥部、水利局、水库等负责同志投入紧张的抢救工作。县委书记徐涨厚,县长陈启宏副书记娄林忠等县委、县府领导干部在南门灾区,越溪大桥,凫溪工地,水车重灾乡,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当天,宁波市付市长应中甬、省水利厅长陈沂绍也赶到宁海。晚上,县委、县府召开了部、办、委、局主要负责人紧急会议,决定派出13个工作组,由四套班子负责人分头带队下乡。重灾区的黄坛区委书记朱瑞骏,重灾乡的黄坛乡长冯金创,水车乡长邬才来不顾个人安危,在洪灾中奋力抢险。31日上午,宁波市长耿典华,8月1日省长沈祖伦,宁波市委书记孙家贤先后赶到宁海,深入到水车、越溪等重点灾区慰问,落实救灾措施。紧接着,中央民政部、水利部,全国保险公司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司、处领导纷纷赶到宁海,送来救灾款和救灾物资。
  县民政局于31日晚将全局19个同志组成外来人员接待,灾情调查,物资收发三个小组开展救灾工作。
  8月1日初步了解灾情后,从县拨出20万元救灾款中拨出特需款7万元,埋葬182具尸体,给438名轻重伤员治病,转移灾民96100人,并适时地安排粮食23.8万斤,运往灾区。据统计,8——12月共接待省内外、上级和兄弟单位70多个,近300人次;物资组在一个月共接收棉衣,棉被、蚊帐、被褥等14313件,各种服装和物品25.5万件(其中新品2.53万件),各种食品969箱(坛)。下拨救济大米475150公斤,粮票96280公斤,食油4275公斤。各种服装和食品等于9月10日前全部发到37个受灾乡镇及时转发到灾民手中。上级政府数次下拨给民政局的救灾款和各方支援的达340万元。之后,用于修建房经费170万元,冬救物资55万元,死伤特需费9万元,各种食品、药品费用3万元。在入冬前还须赶制棉被4000条,棉衣4000件,绒衣5000套,在12月10日前已运往各受灾地区,解决灾民吃、穿、住、医等问题,让灾民温饱过冬,生活安定。
  安排救灾款补助标准:特灾户2500元,重灾户800—1000元,较重灾户400元左右,轻灾户100—200元。凡主要劳力在洪灾中死亡,重点帮助修复,补助适当照顾;84户受灾烈军属和其他民政对象在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在全社会关心灾区,安置灾民的同时,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项目官员黄斌、黄忠先生先后三次深入灾区考察,及时拨款120万元,分别在重灾区〓水车乡上园村,越溪乡亭枫村,城郊乡亭头村,凤潭乡五松村,为105户,454个村民建造四个新村,共计建筑面积10700平方米,房屋419间。后因造价提高,合计需经费200万元,除联合国拨款援助外,地方安排14万元,群众募捐2万元,住户投资40余万元。建筑进度很快,奋战三个月,于89年1月竣工迎接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项目官员检查、验收后,105户灾民可于春节前后,分批乔迁新居。
  1988年9月22日《宁波日报》登载,宁波市委和市府在总结“7.30”抗洪抢险工作时,特授予宁海县8位同志为“7.30”特大洪灾战斗中“抢险救灾英雄”称号。他们是:
  方贤富 (越溪乡越溪村民兵连长)
  王传富 (竹林乡政府总会计) 丁盛达 (西溪乡卫生院院长)
  吴明广 (水车乡上园村村民) 陈宗祥 (水车乡下园村村民)
  李宝员 (水车乡港头村村民) 王端国 (毛屿乡台芳村村民)
  李国安 (城郊乡雪坡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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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民政志

《宁海县民政志》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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