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火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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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177
颗粒名称: (七)火灾
分类号: D632.5;S429
页数: 2
页码: 173-1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历年火灾频发,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1952年至1983年间,多次发生火灾,导致大量房屋被毁、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政府提供救灾物资和资金支持,帮助灾民重建家园。1986年,全县累计投保户数增加,灾户得到经济赔偿后迅速恢复生产,火灾救济支出有所减少。
关键词: 宁海县 民政工作 火灾

内容

火灾连年不断,对人民生命财产威胁亦大。
  1952年统计,六个村火灾,受灾98户。1961年1至5月份统计火灾共52次,受灾181户,毁屋492间,粮食24400斤,农具、家具、衣物等损失14万元,烧毁山林12600余亩,烧死5人,伤21人。
  1962年5月31日下午2时,麻岙公社山后大队。全队62户、272人。翁定相之妻胡美女,柴草烧灰起火,连烧三个小时,受灾48户,占全村总户数的80%。受灾人口192人,占总人口71%。煤毁平楼屋105间,占总屋数70%,肉猪4只,母猪1只。烧了粮食5000余斤,现金658元,据统计人民币72000元。火灾发生后,县民政科会同公安、商业部门带着救灾物资赶往现场慰问。当场发放救灾物资:衣服130套,棉被8条,饭锅48口,粪桶68只,柴刀71把,毛巾100条,汗衫100件,人民币1500元。事后,对重灾户又分别作了经济和建材物资等支持。
  1966年2月10日,遭火灾135户,595人,发放救灾款4895元.1981年火灾43次,发救灾款16650元。
  1983年火灾比较严重,共42次,263户,1125人遭灾。焚烧楼房342间,平房62间,茅房48间,粮食32万斤。灾后,国家拨款3万元,木材40立方,水泥70吨,水泥行条800根。
  参加财产保险,可以减少灾害带来的困难。1986年全县累计投保32985户,占总户数24.3%。白溪乡保险率达80%以上。由于参加财产保险,灾户适时得到经济赔偿,迅速发展生产,重建家园。民政局1986年火灾救济支出19620元,比1985年减少15000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

《宁海县民政志》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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