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救灾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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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168
颗粒名称: 第七章 救灾救济
分类号: D632.5
页数: 26
页码: 161-186
摘要: 本文概述了宁海地区在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救灾救济情况。民国时期,宁海频繁受灾,包括台风、暴雨、洪潮、干旱、虫灾和火灾等,同时抗日战争时期还受日寇空袭和流窜威胁。当时政府虽有救济组织,但效果不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高度重视生产救灾,投入大量资源防灾抗灾,宁海抗灾能力显著增强。然而,仍会发生灾害,宁海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抗灾救灾,并提出具体措施。政府还积极扶持农村贫困人口及有功于革命的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老党员等。此外,文章简述了1988年“7.30”特大洪灾及救灾工作。总体而言,文章展示了宁海救灾救济的历史变迁和现状,强调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在抗灾救灾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 宁海县 民政工作 救灾救济

内容

第七章 救灾救济
  宁海位于东海之滨。东北部贯串象山港,南濒三门湾。境内溪流纵横,海港交叉,真是“山确海壖,易为旱涝”之地,古今灾害频繁。
  第一节 民国时期之救灾救济
  民国时期,天灾人祸连年不断,尤其水旱虫雹等自然灾害,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和造成农作物减产,影响城乡人民的生活。除此,在某些地区时有火灾发生。抗日战争时期,宁海虽属后方,日寇空袭、流窜,亦属大害之一。
  民国九年农历五月三十日夜,雨狂风猛,霎时海浪奔腾,潮涨至二、三丈有奇。浙江滨海一带的温岭、临海、黄岩、宁海四县沿海延袤数百里变为泽国。居民避水无路,束手待亡,死者三千余人,禾苗概被铲除,田土皆成沙砾。
  据水利局编印的《孙荫庭与济生堤》载;“民国十七年(1928)农历八月初一和十八年(1929)农历七月十七日,原古渡塘庄连续两年遭到台风、暴雨、洪潮袭击,毁塘堤三万米,无数村庄遭淹,一万五千亩禾苗成了“白地”。灾民31400人。五千余村民靠草根、野莱充饥。省里拨下救灾款一万元。县府只分给古渡庄三百元,中渡村一百元,跳头九十三元。村民只好外出佣工度日,妻离子散”。
  又据国民党宁海海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指出;“民国三十三年(1944)五六月间,天气亢旱,虫螟为灾,本会派员实地调查所得,受灾轻者四五成,重者不及一二成,尤以水车、长亭、胡山、青珠、古渡各乡被灾为烈。受灾面积二十万亩,被灾人口96726人,财产损失六百零贰亿四千万元以上”。受灾结果,民国三十四年(1945)五月三日《宁海民报》上有载:“水车乡去年旱灾奇重,有土皆焦,无地不赤。农村惨状,触目伤心,以致一般灾黎竟将山上之葛藤根、铁郎箕,野外之刺角、李蒜、蒲柳等草木皆觅食殆尽。今则纷纷争食树皮、竹叶。全乡田地多半无法耕种,灾情之重,自古罕见。近来因饥饿而死者又有谢昌明、张心保、李蒋氏、李连官、李明、李保明、徐式连、伍立载、胡金标、伍丘云之母、王其丰之妻、王传金之妻;因饥饿而吊死者鲍序兵,服毒死者张止言,阖门鸩毙者张将官夫妇……。尚有老弱妇孺,已饿得命在旦夕。”同月二十五,《宁海民报》刊载水车乡民代表会发出呼吁书;“……家无积储,室多悬罄,树皮草子,觅食殆尽,嗷嗷哀鸿,时闻啼饥之声,汹汹萑苻,常睹劫掠之象,至今罗掘俱穷,寸丝典尽,坏壁颓垣,破甑尘斧,卖妻鬻子,挺而走险,流为贼丐者,指不胜屈、饥馑而死,悬梁服毒,阖门鸠毙者不一而足。虽蒙政府经予施赈贷款,稍拯垂毙之民,终觉僧多粥少,难济于事。本会力不从心,杼柚既塞,思告于浙东父老,升斗可丐,秕糠可济,幸分润于西江。仰望仁人,概赐大惠,解囊相助。……”
  此外,火灾给人民带来严重威胁。民国三十四年(1945)五月二十九日,长大乡下庄村发生大火。全村129户,受灾达72户,灾民379人,房屋被焚127间,估计损失在二千万金以上。
  日寇空袭、流窜,人民苦不堪言。据《重修浙江通志稿》载:“民国二十九年(1940),宁海遭日寇空袭,被炸死49人,重伤20人,轻伤21人,焚毁房屋209间,损失五万四千元。民国三十年(1941)又遭空袭,死亡3人,重伤13人,烧毁房屋24间。”至于流窜各地,遭受损失更大。
  当时政府虽有救济赈灾组织,但只图虚名,尚有那些趁火打劫之徒。同年五月二十六日,《宁海民报》载;“趁机而发荒年财者亦复不少,高利贷者,借人一万,四月对合;年还八万。”
  救灾事业,宁海远在明代成化十五年(1479)即有养济院之创立,后逐渐设立育婴堂、救济院、儿童教养所,施医施棺所、残废所、习艺所等。民国二十八年(1939)五月,宁海赈济会成立,附属机关有义民招待所,儿童收容所。社会救济机构虽多,资金不足,更多是借助于社会人士力量,用募捐的方法。各机构设备简陋,管理不善,有的还中饱私囊。习艺所也达不到以业养业的目的,最后导致组织涣散。
  民国时期天灾人祸,几遍全国,虽政府方面有拨款赈灾之举,私人方面有慈善布施之行,然政局不安,全国闹穷,所赈之款,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救济事业亦无多大可述。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灾情与生产救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小自然灾害依旧发生。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重视生产救灾,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防灾、抗灾和救灾。建国初期的救灾方针是;“生产自救,节约渡荒,群众互助,以工代赈,并辅之以必要的救济。”1956年修订为“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1983年,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又修订为“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救灾工作方针的核心是生产自救。
  经三十多年的振兴科学,根除水患,增强了抗灾能力。五十年代有灾尚有荒,六十年代大灾有小荒,宁海县的主要自然灾害已由水旱灾害转为台风灾害。七十,八十年代已经成为有灾没有荒,而且能够做到重灾变轻灾,甚至在大灾之年还能夺取丰收。
  (一)台灾
  对宁海有较大影响的自然灾害是台风。当台风在闽浙登陆,经宁海邻近北上或者在宁海正面登陆,威胁最大的有1956年8月1日和1961年10月4日26号台风,1974年13号台风,都在象山港、三门湾正面登陆,是宁海县建国后损失最重的三次强台风。
  建国后,宁海县第一次较大自然灾害发生于1951年8月,台风遇上大潮汛,海塘被冲倒53处,海水没过塘岸有41处,被侵害田地3296石。灾情发生后,党和政府深入动员群众74792人,大力抢修被冲塘堤,并开放淡水冲洗咸潮,恢复生产,致使受灾面积减少。同时发放春荒救济粮9950斤,解决困难户394户。
  1956年7月31日到8月2日,十二级以上台风从象山港登陆,直袭宁海县。(后号称“八一”台灾)暴雨倾泻48小时,日降雨量达194.9毫米。山洪暴发,潮水倒灌,溪流港湾水位急剧上涨。全县城乡遭到严重的破坏。在这次台灾中共死亡187人,轻重伤271人,失踪3人。耕牛死了48头,猪死197只,倒毁房屋29119间(其中茅屋18776间),损失船只710只,冲断桥梁70座,倒塌海塘208处,淹没土地44525亩,雨前未割早稻6877亩,损失稻谷346688斤。灾情以象山港,三门湾沿海乡村最为严重,倒屋塌塘,船只冲毁,人畜伤亡较多,属第一类型的有西店、薛岙等七个乡。第二类型有水车、岔路等22个乡。第三类型有麻岙、西溪等8个乡。以西店乡为例,全乡共12个村,内四个村1824户,受灾尤重,共死78人,重伤17人,轻伤24人,全倒房屋728间,半倒600间,冲毁船只2只,大修船68只。4个村无家可归260多户。农具、谷物、家具等均被冲洗一空。4个村6157亩田地中,因海水倒灌受淹的3520亩,占总面积的54%,其中经蓄淡排咸尚能救的1004亩,其余颗粒无收。又如重灾村之一的薛岙乡黄石岙村62间楼房和平屋倒光,村庄一片汪洋。村民41人被海水淹死与房屋倒塌压死,有4户死光。2700石田有2500石冲毁后变成汪洋大海。牲畜、农具汆去不计其数。渔船被扒到山上。群众没有吃、穿、住,只看到潮水随意进出,景况一片凄凉。
  当时,中共宁海县委、县府闻讯后,即组织110多名医务人员下乡抢救伤员,14名重伤员送去奉化、宁波抢救,对无家可归的群众,安置了临时住房,解决吃饭问题。全县下拨救济粮5万斤,人民币45000元,银行贷款95000元,衣服1000件。浙江省政府闻报,急拨急救款。宁海受灾严重的西店将15000元急救款在八月十一日前发到灾民手中。据该乡五个重灾村统计,共发款12132元,帮助212户无家可归又无依无靠的灾民修建房屋,以及解决249户灾民到秋前的口粮困难。银行发放生产贷款8073元,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到2900元贷款后,重修厂房,添置工具,恢复生产。竹器社在五天内赶制937双畚箕,修旧180双。圆木社连夜赶制150把木锨锹。造船社抢修4只大船,早日恢复海上运输与捕鱼。在受灾后第七天,立即动员群众抢修海塘。参加抢修的外乡有双湖、大里、长洋三乡,民工600多人;本乡邻社1000多名;当地驻军1000多名,连同本村村民,每天有3500多名在工地上劳动,到十七日,修筑海塘任务基本上完成,计22000土方,可阻挡一般潮汛,使1004亩受淹塘田得以提早播种。供销部门供应25000斤肥田粉及其他抢险物资。卫生医疗部门在灾后立即派遣急救队外,还派出防疫组,组织17个保健员进行防疫工作,对五个重灾村的屋内屋外,饮水、粪缸、阴沟等进行消毒,有效地防止疫病的蔓延。
  黄石岙村灾后,县委付书记沈向权带领干部代表县委县府前往慰问,并领导群众生产救灾。国家拨给该村救济款5000元。每天有300多劳力出勤修筑塘岸,每做一工,补给五角,不到一个月,塘岸筑好了。修建房子50多间,每间补助20—30元。修造4只船。此外,国家还发下,棉衣、棉被,解决群众衣著困难。
  同年九月和十一月。省人委两次增拨宁海县救济款19万元,主要解决今冬明春灾民生活问题。中国人民解放军0930部队,捐献6000元救济宁海灾民。1957年3月,县委、县府指示,各地应积极发动群众生产自救,发展多种经营,多种早熟作物,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困难。西店、团埂社采取三条措施:①修补渔船开展拾蜊蟥,捕带鱼等副业生产,收入五万七千多元。②加强水稻培育管理,争取晚稻丰收,计收14万斤稻谷。③烧蜊灰6万斤,价值12000元。三项共可收8万元。此外,人委拨出救济款21100元,救济粮263000斤。
  省各界人民台风灾区慰问团宁波分团,由团长李士豪带领,内务部城市救济司副司长高步青也带领一个小组,在十月十四日到宁海西店乡了解灾情并慰问灾民。
  由于1956年“八一”台灾,加之1957年春雨过多,春花减少。鉴于灾后对生产带来一定困难,县委决定于1957年4月8日成立宁海县生产救灾委员会,依靠合作社集体力量,坚决贯彻生产自救方针,又及时发放春夏荒救济款101400元,因而平安地渡过了春夏荒,没有发生饿死、逃荒等现象,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西店、峡山、薛岙等十个重灾乡,经过一年生产,基本上恢复了原气。
  1961年10月4日,宁海县遭受26号台风灾害,损失惨重。死10人,伤20人。压死耕牛5头,伤28头。家禽家畜伤亡545只,尚有69名鱼民没有回家(其中一市区60名)。倒塌房屋4533间,茅屋5033间,损坏瓦屋4346间,茅屋6709。最严重的长街区,瓦屋倒塌3389间。损坏2601间。茅屋倒塌1052间,损坏4598间,占全县倒损瓦、茅屋56%。船只倒坏110只,被冲走54只,未回23只。冲走鱼网10顶。倒坏海塘43处,山塘7处,堤坝82处(570丈),冲毁桥梁26条。农作物受淹面积:水稻93471亩,杂粮12264亩,棉花16227亩,蔬菜8473亩。冲毁颗粒无收:水稻3928亩,杂粮3626亩,蔬菜2198田。损失稻谷6000斤,家、农具1574件,折断、倒伏毛竹、树木177240株。
  灾后,县委、县人委在贯彻“发动群众生产自救,节约渡荒”的方针前提下,及时地分两次拨出救灾款七万元和十四万元。卫生衫六千件,布票六千尺,木材150平方米。帮助6813户灾区群众修理好房屋18000多间,各种大小农具3400多件,解决26500多人吃饭、穿衣、住房等生活和生产上的困难。
  1974年8月中旬的13号台风和天文潮,来势之猛,潮汛之大是历史上少有的。如桥头湖区团结塘,设计塘岸7.1公尺,这次实际潮位8.3公尺,超过1.2公尺。区所在地大街有1公尺以上水位。力洋公社海头等4个大队由于海水过岸和毛屿港陡门一时排不出洪水,被淹没的水稻田多的淹6天6夜,少的淹了3天4夜。伍山公社有向阳、长胜、下塘、红卫、盐场等五个大队浸水1——2公尺,各个村庄一片汪洋。灾情统计,全县倒塘291口,毁田27292亩,受淹90769亩,其中水稻69784亩,棉花24577亩。倒塌楼房143间,平房867间,草屋1022间。船只倒沉35只,损坏14只。粮食沉水霉变193万斤。原盐损失66743担。死亡6人,受伤25人。为了帮助灾区群众安排好生活,解决吃、穿、住等实际困难,促进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县革委会拨出自然灾害救济款10万元,分给受灾地区。
  (二)水灾
  1971年6月2日凌晨5点50分钟,紫溪公社洞口庙水库倒坝成灾的严重事件。库内蓄水量230万方,不到一个小时,全部倾泻而出,造成人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水库下游六个大队共1250户,受灾913户,倒毁房屋1943间。群众死亡188人,重伤31人,轻伤多人。冲毁农田838亩,受涝1407亩,冲倒海塘缺口12处(285米)。死亡耕牛31头,生猪375头,以及大量生产工具、家具、粮食、家禽和家畜。供销社940平方米房子全毁。商品价值八万元。职工死亡3人,重伤1人。国家粮食浸湿十多万斤。公路中断三天,电汛中断一小时。
  宁海县委获悉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成立抗灾指挥部,在家常委带领机关干部450余人赶赴现场,投入抗灾斗争。同时,立即通知电讯、医疗、商业等部门组织突击队,急救队,并动员邻近的峡山、薛岙、西店等十多个公社投入抢救。调动100多船只,组织民工5500余人,在各公社负责同志带领下,奔赴现场打捞人员、物资,抢修海塘。县委在采取上述措施同时,向省、地委作了汇报。李先念副总理作了重要批示,中央水电部及时派员前来慰问并帮助工作。省、地委负责同志都带慰问组、医疗队亲赴灾区慰问、指导。东海舰队等驻甬部队首长派来大批指战员与灾区人民共甘苦,同战斗。桐庐县委和南堡大队也派来慰问团,向灾区人民介绍他们英勇顽强战胜洪水的先进经验。此外,还有大批救灾物资,从陆地、海上运来。四面八方都伸出友谊之手。
  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每天从全县各地组织劳力三千多名支援灾区,也鼓舞灾区人民的斗志。吉山、茅洋、张家、集义等大队的群众,在灾后第二天就投入抢修海塘,担土石,搬石头,恢复生产,决心把灾区建设成新农村。通过灾区人民自己的努力和兄弟单位大力支援,12处海塘决口修复,31名重伤员通过急救治疗,已逐步康复,以生产队为单位办起集体食堂,经过一段时间苦战,修理房屋709间,新建房屋749间(其中集体仓库202间),灾民的生活已初步得到安置。一面开始修筑水库工程,投工47000多工,完成土方17980方,石方679方,四处塌土工程已全部修复。
  1977年9月25日晚上和26日,宁海大部分地区都下了大暴雨,一般的都有100毫米左右。最大的东岙公社达到300多毫米。深甽、马岙公社达到214毫米。双峰公社198毫米。黄坦公社242毫米。岔路公社227毫米。城关地区215毫米。由于降雨时间集中,雨量大,山洪暴发,水位骤涨,洪涝成灾,损失很大。其中尤以一市、岔路、黄坦区和沙柳、东岙、水车、城郊、前童、竹林、黄墩等公社损失最为严重。东岙公社倒了两只水库,两只海塘,被冲垮18处防洪坝。有2000多亩农田受淹。四百多户的东岙大队,有50%以上社员家里进水,达到三格楼梯。沙柳公社道岸头大队的新老塘都倒掉,1400多亩土地全部被淹,村庄一片汪洋。有的社员家里水位达到楼板、炉灶全被淹没,有两餐没烧饭。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倒水库9只,山塘7只,计18万多方水。海塘决口29处,计2725公尺,冲垮防洪坝312处,计17063公尺。受淹农田66582亩,其中被冲毁5882亩。粮食被浸214300斤,有96个大队村庄被洪水围困。房屋被冲倒塌95间。桥梁冲掉33座,公路冲了2170公尺。还有木材、化肥、水泥、机器等受到损失。电力、通讯、广播杆、线,断损也很多。
  灾情发生后,县委当夜召开抗洪电话会议,号召全县人民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入抗洪斗争,并提出五条具体措施。同时,组织130多名机关干部,由常委带领,分赴重点地区与群众一起抗洪斗争。二十七日又召开两次电话会议对灾区生活、生产作了部署,并印发了慰问信。灾后有十多万人投入恢复生产的战斗。如抢修海塘,排水扶苗,受浸物资、粮食等翻晒处理。省地委帮助解决水毁工程补助费15万元,钢材50吨,水泥500吨,炸药100吨,木材100立方,化肥300吨,以及农药、排灌机油,五金交电等物资。
  (三)旱灾
  建国初期,水利事业还来不及建设,因此,旱灾时有发生。
  1951年,旱情严重。党和政府领导群众进行抗旱斗争,动员群众35620人,运用水车3365张及吊桶2781只,发动互助组544组,战胜了旱灾。
  1954年,旱灾波及面广,长街、力洋、桥头胡全区,一市区大部分,梅林区的外半区以及城关镇等66个的平原沿海乡,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晒白开裂的稻田竟达16万亩以上,占全县水稻面积的40%以上。其中最严重的要算长街区,力洋区,有64天未下过雨,8万亩水稻田开裂。是年,全县减产28.46%。发放救济粮款175383650元(折现币17538.37元)。
  1967年,伏旱100多天,降雨量不到30毫米。政府拨旱灾救济款11万元。
  1971年,宁海七十多天未下雨,水库放燥,港底开裂。县委组织县级机关干部250多位同志去农村参加抢种抢收战斗。口号是:“不怕困难九十九,抗旱抗到天低头”。在干旱严重情况下,抢收进度比去年提前一个星期完成;抢种已达85%以上,未种部分也改种经济作物。是年,春夏两季全县已收粮食19217万斤,平均每亩539斤。晚稻减产,亩收190斤。在大旱七八十天情况下,仍比1970年增产,接近农业纲要亩产800斤指标。
  (四)雹灾
  1953年5月7日下午6时许,突下雹雨,灾区遍及长街、力洋、一市、黄坦、岔路和城关镇。其中较严重的有15个乡39个村。时间长达30分钟。雹大如茶杯,蚕豆、麦子、油莱、南瓜、早豆等农作物遭灾减产。毛屿乡部分鸭子、山鸡、青蛙、长蛇等也被击毙。毛屿乡的毛屿村,越溪乡的下山湾村,龙浦乡的一村,春花几乎颗粒无收,一般春花作物损失在50%以上。受灾面积122020亩。有295间瓦屋瓦片损失百万余张。据长街、力洋两个区8个乡统计,遭灾2255户。灾后,省民政厅拨下雹灾救济款人民币四千万元(折现币4000元)救济受灾地区。县府具体措施:①开展生产自救。由经济部门贷款,在不影响春耕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劳力搞付业生产。②开展社会互济,群众之间互通有无的自由借贷。③通过政府救济款,农贷发放工作,有效地扶助灾区群众解决春耕生产和口粮困难,提高灾民生产自救信心。④深入灾区慰问,及时解决问题。
  1981年5月2日下午3时左右,宁海凤潭等公社遭到特大冰雹袭击,最大的有乒乓球那么大。凤潭公社几个大队几乎所有房子都有不同程度的破坏。有10个大队严重遭灾。大墙后大队春粮、油莱、草子种等作物被打断颗粒无收的有280亩。
  (五)龙卷风
  1982年7月11日午后二时半,龙卷风袭击城郊公社大桥李、新建和华山等大队。风速在34米/秒以上。风力十二级以上。范围西北长1200米,东西宽2000米,计2400000平方米。大桥李村西头43株风景树,最大胸径0.8公尺,最小胸径0.5公尺,6株连根拔掉,33株拦腰折断。华山村胸径1.2公尺的千年古树,也被连根拔起。新建大队2公尺高,25公尺长的晒场围墙毁为平地。几分钟死2人,重伤11人,轻伤11人,倒塌楼房10间,平房23间,瓦窑棚32间,电线杆折断16根,电线损坏2730公尺,毁坏生泥砖坯20万只,受灾社员150户,早稻和已收粮食损失129350斤。资金81126元。灾后,除集体互助外,国家拨给救灾款3400元。医治受伤灾民医药费281.98元。木材5立方米,水泥20吨,其他救济物资如数解决。
  (六)雪灾
  1984年,入冬以来长期下雪。2月8日又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交通阻塞,电线杆折断,农作物受冻,房屋倒塌,耕牛死亡,竹木和经济作物损失严重。双峰、马岙、西溪、王爱等山区乡村更为突出。有的连续50多天不能通车。冬笋不能挖,竹木柴炭等山货运不出,群众必需生活用品得不到供应。农民收入大为减少。据双峰一乡调查,毛竹压断73300株,耕牛冻死37头,房屋压倒25间,春花受冻减产三成以上有400亩,占春花总面积的38.5%。全县统计耕牛冻死580头(17万元)。房屋倒塌201间(10万元)。压断毛竹20万株(20万元)。茉莉花冻死12万盆(6万元)。茶叶减产10%的有1200亩(27万元)。柑桔减产5%(15万元)。春花、草子等作物,长期冰雪造成损失95万元。政府拨救济款13300元,水泥120吨。
  (七)火灾
  火灾连年不断,对人民生命财产威胁亦大。
  1952年统计,六个村火灾,受灾98户。1961年1至5月份统计火灾共52次,受灾181户,毁屋492间,粮食24400斤,农具、家具、衣物等损失14万元,烧毁山林12600余亩,烧死5人,伤21人。
  1962年5月31日下午2时,麻岙公社山后大队。全队62户、272人。翁定相之妻胡美女,柴草烧灰起火,连烧三个小时,受灾48户,占全村总户数的80%。受灾人口192人,占总人口71%。煤毁平楼屋105间,占总屋数70%,肉猪4只,母猪1只。烧了粮食5000余斤,现金658元,据统计人民币72000元。火灾发生后,县民政科会同公安、商业部门带着救灾物资赶往现场慰问。当场发放救灾物资:衣服130套,棉被8条,饭锅48口,粪桶68只,柴刀71把,毛巾100条,汗衫100件,人民币1500元。事后,对重灾户又分别作了经济和建材物资等支持。
  1966年2月10日,遭火灾135户,595人,发放救灾款4895元.1981年火灾43次,发救灾款16650元。
  1983年火灾比较严重,共42次,263户,1125人遭灾。焚烧楼房342间,平房62间,茅房48间,粮食32万斤。灾后,国家拨款3万元,木材40立方,水泥70吨,水泥行条800根。
  参加财产保险,可以减少灾害带来的困难。1986年全县累计投保32985户,占总户数24.3%。白溪乡保险率达80%以上。由于参加财产保险,灾户适时得到经济赔偿,迅速发展生产,重建家园。民政局1986年火灾救济支出19620元,比1985年减少15000元。
  (八)桑洲地裂
  宁海桑洲滑坡中心是在桑洲镇东南2公里处。面积约2平方公里。滑坡时间在1985年8月24日台风暴雨后至9月下旬。当时较大滑坡共有9处,波及南山章、上林、江家等8个自然村,危及120户人家。滑坡时出现了许多地裂缝(是滑坡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中一条地裂最长达900余米,最宽约一米,最深处用5米长竹竿还探不到底。地裂两侧高低不一,局部高差近2米。滑坡和地裂造成32户村民的46.5间楼房和5间平房受到损坏。有的墙裂开,有的门倒塌,有的梁脱、有的房屋全倾。井塘干涸。滑坡后不久,又发生了长约100米,宽60余米的山体崩塌,石块从山顶上奔泻而下。这些灾害,对当地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给村民心理上造成了恐惧感.有的误认为这是地震先兆,准备卖掉牲畜粮食等迁住他乡。
  滑坡发生后,宁波市应中甬副市长和县主要负责人都曾赶赴现场部署救灾。
  1988年“7·30”特大洪水之后,导致地裂规模进一步加剧,滑坡仍在缓慢发展。
  省政府指示驻甬浙江省第五地质大队,在滑坡区进行全面勘察、钻探(施工钻孔20个),在采集大量样品的基础上,于1988年11月完成了对该地区滑坡的勘察研究,查明桑洲滑坡、地裂的分布范围、规模、危害程度以及产生滑坡的原因和地质条件,同时还提出治理滑坡的具体措施和对策。结论是:桑洲滑坡的产生原因与地震关系不大,滑坡类型属于牵引型顺层堆积土滑坡。治理办法,应以“治水为主,力学平衡为辅”。具体措施有:修建排水沟;改水田为旱地;广泛植树造林;各种设施应尽量避开白泥;防止过陡开挖坡脚,挖坡后应砌置护坡墙;在滑坡严重的溪沟内修筑抗滑支挡涵洞;建筑物宜采用木结构;建造在主要地裂上的危房必须限期拆除等。
  建国三十多年来,生产救灾工作在县委、县府领导下,民政部门协同有关单位深入灾区,调查核对灾情,如实反映情况,根据各个时期的救灾方针,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依靠集体力量,做好生产自救;并正确运用国家的财力、物力,及时发放救济粮款,帮助灾民恢复和发展生产,使灾害损失下降到最低程度,以确保灾民的生活。如1981年自然灾害频繁:五月二日,凤潭、梅林等6个公社受到狂风冰雹的侵袭,成灾面积3318亩。14号强台风袭击,成灾面积71704亩。16号台风受灾面积93330亩。经过生产救灾,做到重灾之年,灾区人民生活安定,农业仍然获得较好收成,粮食亩产1000斤。
  第三节 扶持农村贫困
  农村除了无劳动能力的“五保户”外,还有短期困难户和常年困难户。原因是:如遇天灾人祸,减产减收而生活困难者;或因家庭主要劳力患病及好吃懒做而生活困难者;有的家底薄,吃口多,负担重而致生活困难者。
  照阶段分,1855年以前,全县困难户面较广。当时建国初期,经济刚刚恢复,生产水平不高,抗拒自然灾害能力弱,稍遇水旱虫灾,就会严重影响生活。因此,政府采取“生产自救,节约渡荒,群众互助,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的方针。据1954年统计,全县有困难户人口11503人。当时扶持和救济的措施是:开展生产自救,由经济部门贷款。①在不影响春耕生产情况下,组织劳力搞付业生产自救,如柯蟹,落小海,捕鱼,砟柴卖,做小工等等。②开展社会互济,群众之间互通有无,自由借贷。③通过总路线宣传教育和法制教育,深入灾区慰问,适时追究谣言解决问题。④政府救济款、农贷款的发放,有效地扶持灾区群众春耕生产和口粮困难,提高灾民生产自救信心。是年,到期农贷减免额1亿5千5百万元;自然灾害救济7万元;省拨渔民救济款2万元;县府发给各区镇各项救济粮款共20775元;贫病医疗减免费3万元。
  1956年以后,农村实现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农村困难户依靠集体力量的壮大而逐渐开始摆脱贫困。据1957年11月调查,全县农村困难户下降到5%(约15000人)。但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局部地区仍然出现春、夏荒现象。尤其是1960—1962年间,连续三年灾害,曾出现破产渡荒景象。政府在“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的力量,自力更生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的方针指导下,一面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副业生产,组织社员充分利用自留地、自留山、扩种蔬菜、瓜类作物;同时,组织社与社、队与队、户与户进行粮食余缺调剂;政府还以减免农业税,发放国家借粮,发放农副产品预购款和国家救济款,引导群众渡过灾荒。
  1964年以后,农业生产持续增长,多种经营迅速发展,集体经济不断扩大和巩固,社员生活逐渐富裕起来。七十年代,农村社队企业、事业如雨后春笋,生产发展,生活又有了改善。但困难仍然还有,主要缺劳力、缺资金、缺技术,有的还缺吃少穿。1983年调查。土地承包到户后,全县贫困户还有6957户,占总农户的5.5%(高于全省贫困户的1.1%的比例)。其中约占总农户2%的户是目前经济十分贫困的困难户。为了认真做好扶贫工作,宁海县委决定建立农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措施:对扶贫户优先进乡村企、事业单位,优先发放低息或无息贷款,优先减免子女入学学费,优先扶持发展家庭贸工农付业;是年,发放扶贫款33000元;县农业银行扶持农村贫困户892户,贷款74600元;县财税局对贫困户,通过农业税减免12万元。另外,扶持贫困户辅助化肥氮肥60.1吨,磷肥26吨。因此当年全县有417户困难社员1036人得到扶持,110户脱贫,占贫困户总数的5%左右。
  1984年,由民政部门直接发放扶贫资金7.8万元,扶持402户,有关部门和乡村企业帮助扶贫400户,合计802户,占全县贫困户13.7%。当年基本脱贫150户,占19%,150户生活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100户略有提高。
  1985年,调整以贫困乡为重点的扶贫工作。当年宁海还有麻山、桑洲、白溪、王爱、岔路、前童、马岙、双湖、大佳河、东仓、胡陈、茶院、水车等13个乡(镇),被列为贫困乡,作为扶持重点。是年,省拨给10万元贫困地区资金,3万元用于13个贫困乡冬夏令救济等生活安排,6万元用于扶持乡镇办福利工业和贫困户发展商品生产,1万元用于办敬老院。结果,桑洲、麻山、大佳河、茶院、古渡、前横、竹林、官岭等乡镇脱贫率均达40%以上。
  对贫困乡主要扶贫措施:由农委牵头,组织县各职能局,分别与13个贫困乡挂钩,有计划扶持;对这些贫困乡实行政策上放宽,税收、信贷上优惠,资金、物资上支持;帮助他们开发生产,发展经济,增强自身“造血”功能。1985、1986两年县人民政府支持这些贫困山区发展乡镇企业等,减免各项税收391.4万元,农业税照缴返回31万元,省、市、县支持发展生产、交通等无偿资金65.9万元,有偿资金255万元。1985年,这13个贫困乡的人均收入239元。1986年达315元,其中胡陈乡超过400元。一批乡村开始甩掉“贫困”帽子。1988年,13个贫困乡的人均收入375元,其中胡陈乡超500元,大佳河、水车两乡超450元,马岙、前童、岔路、茶院四乡达350元以上,逐步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但是,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这13个乡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还有94个村,12932户,分别占总村数和总户数的32%和34%。
  第四节 城乡社会救济
  建国以来,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本着“依靠基层,生产自救,社会互助,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的方针。国家给予城乡广大贫困户的社会扶持是一贯积极的,认真的,所拨款和物数量也极其惊人的。
  建国初,我们在接收国民党旧政权的同时,就注意对城镇闲散人员的安置,介绍工作或组织生产,使之各得其所。当时,无业居民亦较多。1951年土地改革时,有一部分业农者或能业农者,均分给土地划归农村。随后,发展工业、手工业、商业、运输业等,城镇无职业无固定收入的人大为减少。对于丧失劳动能力又无依无靠的孤老病残者则由政府给予定期定量救济。对于外流人员、游民乞丐等不劳而获者则采取收容、遣送回乡生产,无家可归者送教养院收容教养。
  在农村,我们坚决遵照“必须长期扶持农民”的救济方针,做好对一般贫困户,非优扶对象贫困户的社会救济工作。
  (一)贫病救济
  当人民群众患病治疗而生活发生困难的时候,政府同样给予社会救济。其救济办法采取贫病减免,即人民群众患病住院治疗,治愈出院,由于家境贫困,无力支付全部医药费用。这样,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贫病减免,经政府(县民政(科)局)同意,减免其尚欠数之全部、大部分或一部分,减免款由民政局向医院偿付。宁海县1954年城市贫苦人民医疗补助三万元。1966年减免227人次,金额9563元。1980年减免594人次,金额16643元。
  (二)冬令救济
  为保证一部分鳏寡孤独和缺乏劳力的困难户缺少衣盖御寒,政府十分关怀,进行冬令救济。1952年,发放冬令救济款2000万元(折现币2000元)。此后,逐年救济。1961年开始,改为发放棉衣、棉被等实物为主。民政部门每年在九、十月间筹办冬令救济事项,制就棉衣、棉被,购买卫生衫裤初冬时,交乡(公社)镇人民政府按实际需要发放到户到人。1962年救济棉被400条,棉衣850件,棉花300斤。1974年到1976年三年共救济棉被905条,棉衣1640件,解决2545人的御寒过冬问题。1981年至1986年统计,共发棉被3789条,(在1985年对麻山、桑洲、王爱、白溪四个重点贫困乡又发棉被560条)棉衣6114件,卫生衫730件,卫生裤820条,老单人衣100件。其中,1981年冬又发救济款62000元。
  (三)春夏荒救济
  建国初期,春、夏荒严重,人民生活困难。宁海县人民政府一面组织群众“生产自救,节约渡荒”,一面发放资金、物资、扶持生产,渡过灾荒。1950年拨出春夏荒救济粮6166斤。1952年,灾荒更加严重。由于自然灾害,土特产滞销等原因,春荒调查,全县已有17705户困难户,3647户断炊户。到了夏天,灾荒有了发展。是年,政府分四次共发放春夏荒大米242880斤,现金197933400元(折现币19793.34元)。以工代赈现金67605105元(折现币6760.51元),大米29491斤。通过救济,渡过灾荒,安定社会秩序。1953年春夏荒救济款3000万元(折现币3000元)。其中盐民救济款60万元(折现币60元),海洋渔民救济款2000万元(折现币2000元),帮助盐民、渔民解决困难,发展生产。1957年全县有困难户约占5%,计15000人,作不同程度的救济,及时发放救济款101460元,占全年总预算的80%,因此,解决了春夏荒,没有发生饿死,外出逃荒等现象,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四)其他救济
  宁海县人民政府对具有某种特殊情况而生活困难者,亦关怀备至。他们主要是精简回乡的全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三老”人员,麻疯病疗养人员,以及生活无依无靠的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的特赦人员,宗教人士,港澳侨眷等。
  老职工救济。主要对象是1957年以前参加工作,1961年至1965年6月这段时间精简退职并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的全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他们中间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长期患病,由民政部门按月发给本人原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救济费并补助其本人医药费的三分之二。不符上述条件而生活困难者,给予临时定补和临时救济。据载:1965年,全县按原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救济的有15户61人,每月救济247.88元,全年3034.56元。临时困难救济的454人,每月救济2535元,全年救济30920元。1986年统计,全县精简老职工实行40%救济和临时定补的尚有104人,月发金额3475元,全年41700元。
  “三老”人员补助:所谓三老即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老党员,他们有功于革命,年老时,政府应予经济补助,以安定晚年生活。全县分两种性质补助。一是每月定补的有209人,月补经费3680元,全年共44160元;另一种是年定补的86人,金额10920元。两项合计55080元。
  麻疯病人疗养的生活供给,1986年尚有2人,年补助600元。
  年老无依无靠的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的特赦人员、有张国光、严祥林、尉锦麟、邬悦祥、徐通久、尤尔苗、陈远才等。以及宗教人士,港澳侨眷的救济,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为原则,进行救济。
  综上所述,社会救济名目繁多,但救济主要依靠人民群众自力更生,发展生产,创造财富,克服困难,在这中间,国家和集体辅之以必要的扶持。
  附:宁海县1988年“7.30”特大洪灾及救灾工作
  1988年7月29日午夜0时,暴雨的轴心黄坛水库溢洪流坝泄洪水位已达2米。凌晨3时多,溢洪道过水深5.5米,最高潮时达7.6米,大大超过了4.45米的历史最高记录和5.6米的水库设计极限。12个小时,里家坑的降雨量高达546毫米。凫溪、洋溪上游降雨量均在500毫米以上。县内的白溪、洋溪、清溪、凫溪这四条河流的洪水象四条巨龙直向宁海54万人民扑来。流量达到每秒2200立方米,冲毁了贯穿黄坛镇的104公路国道、沿溪两岸27个村庄全部进水。水深达2米以上,395间房屋倒塌。1600多亩良田变成乱石瓦砾。
  县城南临洋溪,30日凌晨4时45分,洪水开始正面袭击县城南门片。5时,自来水厂进水,水深5——7米。6时半,沟通县城与南郊的十几米高的水泥柱铁桥,柱断桥折,被洪水冲走。到上午8时,整个南门片,东至人民医院,中至城南小学,招待所,西至正学巷,全部受淹,水深4米以上。
  洪水过县城后,顺着地势的落差,向水车方向冲去。溪坑入海口正逢古历六月十七大潮汛,海水猛涨,逼住洪水去路,于是在水车乡这块土地上泛滥。水车乡沉在“汪洋大海”中时间长达12个小时。全乡16个行政村,有14个被洪水包围,最高水位达7.5米。冲毁房屋718间,死亡46人。该乡上、下园村25户新盖的钢筋水泥结构的二、三层楼房倾刻间毁于一旦。5100多亩良田成为荒滩。26家乡镇企业无一幸免。
  7时15分,洪峰到了越溪乡亭头港。亭头,近几年发展成一个拥有41户人家,8家工厂,5家商店的新村。洪水过处,整个新村全被抹去。全村124人有51人丧生,191间房屋倒塌,工厂、商店、车站被一扫而光。
  由于山洪暴发,凤潭乡五松村,村庄中间被洪水冲出一条30米宽的溪坑,冲毁房屋170间,死亡15人。
  全县49个乡镇有37个遭灾。其中17个乡镇受灾特别严重(黄坛、双峰、西溪、辛岭、城郊、水车、竹林、前童、桑洲、岔路、白溪、深甽、双湖、大里、越溪、旗门、凤潭)。受灾人口达2430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4.3%,成灾入口170424人。被洪水围困有676个村,严重围困195个村庄,12.8万人。有特重灾民9000人,重灾民32000人,轻灾民128000人,有182人丧生(包括外县9人),重伤员39人,轻伤379人,死亡牲畜2785头,损失现粮6475吨。农田受灾面积273712亩,成灾面积115149亩,绝收面积56105亩。(其中严重冲毁成为溪坑滩、海塘的8000多亩)。这些被毁农田中,近2万亩经过今冬明春艰苦努力,可以复种,2.4万亩需3——5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可垦复,还有800多亩难以垦复。受灾害影响粮食比去年减产6240万斤。全县直接经济损失达3.4亿。与此同时,全县广播线路中断,冲毁桥梁298座,毁坏公路372处,受损公路400多公里。49个乡镇有44个交通受阻,50个邮电支局(所)有41个线路切断,一时,宁海成了“孤岛”。
  宁海县人民把这次闻名全国和世界的水灾,号称“7.30”特大洪灾。
  当灾情发生时,县常务副县长、三防指挥部总指挥项建中,接到通知,已是7月30日凌晨4时多。他当机立断:1、通知公安人员紧急出动,告诉区镇主要负责人;2、派三防指挥部的车去接县长陈启宏,府办主任赵子华;3、调动消防车送人赶往辛岭疏散群众。当陈县长,赵主任,城关镇长储功彭、书记葛立奎赶到,三条紧急措施拟定:一、广播开机,把居民从睡梦中叫醒,以防不测;二、各单位领导人必须到达岗位;三、低洼工厂、仓库组织转移。项建中亲自赶往黄坛水库,可是洋溪桥已过水,一片汪洋。他想,要与大坝共存亡,不能不有葬身的准备。立即驱车冲了过去。到水库与指挥部、水利局、水库等负责同志投入紧张的抢救工作。县委书记徐涨厚,县长陈启宏副书记娄林忠等县委、县府领导干部在南门灾区,越溪大桥,凫溪工地,水车重灾乡,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当天,宁波市付市长应中甬、省水利厅长陈沂绍也赶到宁海。晚上,县委、县府召开了部、办、委、局主要负责人紧急会议,决定派出13个工作组,由四套班子负责人分头带队下乡。重灾区的黄坛区委书记朱瑞骏,重灾乡的黄坛乡长冯金创,水车乡长邬才来不顾个人安危,在洪灾中奋力抢险。31日上午,宁波市长耿典华,8月1日省长沈祖伦,宁波市委书记孙家贤先后赶到宁海,深入到水车、越溪等重点灾区慰问,落实救灾措施。紧接着,中央民政部、水利部,全国保险公司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司、处领导纷纷赶到宁海,送来救灾款和救灾物资。
  县民政局于31日晚将全局19个同志组成外来人员接待,灾情调查,物资收发三个小组开展救灾工作。
  8月1日初步了解灾情后,从县拨出20万元救灾款中拨出特需款7万元,埋葬182具尸体,给438名轻重伤员治病,转移灾民96100人,并适时地安排粮食23.8万斤,运往灾区。据统计,8——12月共接待省内外、上级和兄弟单位70多个,近300人次;物资组在一个月共接收棉衣,棉被、蚊帐、被褥等14313件,各种服装和物品25.5万件(其中新品2.53万件),各种食品969箱(坛)。下拨救济大米475150公斤,粮票96280公斤,食油4275公斤。各种服装和食品等于9月10日前全部发到37个受灾乡镇及时转发到灾民手中。上级政府数次下拨给民政局的救灾款和各方支援的达340万元。之后,用于修建房经费170万元,冬救物资55万元,死伤特需费9万元,各种食品、药品费用3万元。在入冬前还须赶制棉被4000条,棉衣4000件,绒衣5000套,在12月10日前已运往各受灾地区,解决灾民吃、穿、住、医等问题,让灾民温饱过冬,生活安定。
  安排救灾款补助标准:特灾户2500元,重灾户800—1000元,较重灾户400元左右,轻灾户100—200元。凡主要劳力在洪灾中死亡,重点帮助修复,补助适当照顾;84户受灾烈军属和其他民政对象在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在全社会关心灾区,安置灾民的同时,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项目官员黄斌、黄忠先生先后三次深入灾区考察,及时拨款120万元,分别在重灾区〓水车乡上园村,越溪乡亭枫村,城郊乡亭头村,凤潭乡五松村,为105户,454个村民建造四个新村,共计建筑面积10700平方米,房屋419间。后因造价提高,合计需经费200万元,除联合国拨款援助外,地方安排14万元,群众募捐2万元,住户投资40余万元。建筑进度很快,奋战三个月,于89年1月竣工迎接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项目官员检查、验收后,105户灾民可于春节前后,分批乔迁新居。
  1988年9月22日《宁波日报》登载,宁波市委和市府在总结“7.30”抗洪抢险工作时,特授予宁海县8位同志为“7.30”特大洪灾战斗中“抢险救灾英雄”称号。他们是:
  方贤富 (越溪乡越溪村民兵连长)
  王传富 (竹林乡政府总会计) 丁盛达 (西溪乡卫生院院长)
  吴明广 (水车乡上园村村民) 陈宗祥 (水车乡下园村村民)
  李宝员 (水车乡港头村村民) 王端国 (毛屿乡台芳村村民)
  李国安 (城郊乡雪坡村村民)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

《宁海县民政志》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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