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民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3146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优待抚恤 |
| 分类号: | D632 |
| 页数: | 13 |
| 页码: | 111-123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宁海县优待抚恤工作的历史和现状。优抚工作的任务和方针包括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群众优待和国家抚恤等方面。群众优待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发展而变化,经历了代耕、优待劳动日和优待现金三个阶段。国家抚恤则包括牺牲、病故和失踪军人抚恤与革命残废军人抚恤两种。宁海县成百上千的英勇儿女为国捐躯或伤残,他们受到社会的尊重和国家的抚恤。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条例和法规,确保优抚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烈军属和残废军人提供了入学补助费、副食品优先照顾、帮助治病建房等多种优待措施。此外,文章还详细介绍了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和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与换证工作。 |
| 关键词: | 宁海县 民政工作 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