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支前、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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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14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支前、拥军
分类号: D632
页数: 5
页码: 107-1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到1986年,宁海县在支前、拥军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全县共有15895名青年参军,特别是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宁海人民积极制作劳军物品、支援军粮、组织民工抢修公路和电话线路等,为战争胜利作出了贡献。同时,宁海县也开展了拥军活动,包括慰问驻军及烈军属、复退军人,组织军民联欢会、慰问演出等,对鼓舞广大烈军属积极支援前线、提高我军士气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宁海县还定期召开烈军属会议,表彰先进模范人物,推动优抚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在优抚对象中,不断涌现出先进模范人物,他们的事迹激励着更多人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关键词: 宁海县 民政工作 支前

内容

第一节 支前、拥军
  (一)支前工作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到1986年止,全县共有15895名青年参军。在1950年至1953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三年战争中出现了“妻子送夫上战场,父母要儿打豺狼”等壮烈场面。、全县有1615名青年参加志愿军同朝鲜人民一道抗击美帝国主义和它纠集的仆从军,最后取得了“卫国战争”的伟大胜利。
  1950年上半年,宁海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觉制作劳军鞋1456双,送往前线,慰劳人民解放军。
  1949年大陆解放后,一部分国民党残兵败将逃到舟山,为了解放舟山,支援前线,保证军粮的供给,1949年10月31日,宁海有稻谷140万斤送至石浦21军供给部队。
  1949年冬,为了运送宁海至高枧伤员及物资,宁海动员300名民工组成一个大队,三个中队,九个分队听候待命;组织144付担架(4人1付)。至于民工供给每人每日大米2斤,菜金80元(折现币0.008元)。民工家属生产动员村民互助。
  保证交通运输以及电话线路畅通无阻,1949年8月动员缑城镇、回浦、紫文等公所18岁——45岁男子抢修奉海公路自梅林至城站段。同年,根据国防建设需要,新建宁海至石浦电话线路,动员梅林、桥头胡、黄坦、城关镇等区镇民工140名。又据台州地区支前使用人力统计自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5月30日,宁海民工3067人,计88830工。到1950年2月止,桥头胡区出船95只,深甽区出船115只,东区出船40只,另外还有2只机帆船。船工500多名。此外宁波专署根据国防需要,奉令自宁海县城至高枧(三门县属)修建国防公路,于1955年2月10日开工,10月完成,宁海支援民工2400人。
  1951年6月,宁海人民自觉执行抗美援朝总会三项号召开展爱国增产捐献运动指示,发动宁海28万人民捐献“宁海人民号”大炮一门,到1951年1月宁海县各界人民共捐献28亿(折现币28万元),直接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和人民军队建设。
  1953年11月26日省合作联社通知,在部队没有自己独立合作社及商店者,各基层社有力量可对军人营业。备有解放军符号的军人购货,均可按社员价格供应。关于供应部队部份货品各社可列入计划,向国营公司进货,如部队过境或紧急事宜,购买食油、盐、火油等应适当优先满足解放军部队需要。
  1958年12月,驻舟山9709部队进行筑城施工,当地蔬菜供不应求,宁海水车公社十二月份支援蔬菜300担。1959年1月份又支援140担。
  (二)拥军活动
  慰问驻军及烈军属、复退军人活动是拥军优属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对我人民解放军和广大优抚对象进行普遍性的政治鼓舞工作的极好形式。多年来,我们一直坚持不懈地做好这项工作,对鼓舞广大烈军属积极支援前线,对鼓舞我军士气,提高战斗力、赢得战争胜利都起过积极作用。
  解放初期,宁海驻军较多。宁海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由当地政府经常组织群众向部队写慰问信,送慰问品,召开军民联欢会,:进行慰问演出。部队过境,沿途设茶水供应站,及时供给军需物资,有时甚至组织群众夹道欢迎。
  1950年春节开始,几乎每年元旦、春节和“八一”建军节,都有计划,大规模地进行拥军优属慰问活动。除县党政负责人带领慰问团到部队驻地进行慰问外,1950年各区乡政府组织新年慰问家属委员会,村组织小组,组织群众敲锣打鼓,向全县荣军7人、烈属19户73人,军属206户785人,工属278户1035人拜年,送光荣灯,挂光荣匾,贴光荣对联和年历片,向军队写慰问信。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联欢会,慰问演出,放映电影及评优会议等。其次,筹募大批物资、慰劳品,进行慰问。1949年对特殊困难烈军属的直系亲属,每口大米1斗至1斗5升优待。1950年春节优待烈军工属,根据其对革命贡献大小与生活困难程度酌情救济:烈属每人大米18斤,军属每人16斤,工属每人14斤。1951年共慰问猪肉435斤,大米1720斤,年糕3700斤,解决困难的烈军工属202户。
  建国以来,这些活动已成为经常化和制度化。
  (三)烈军属会议
  建国以来,针对优抚对象召开的各种代表会,功模会、积极分子会,几乎每年召开。通过会议形式把广大优抚对象的革命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使之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52年3月15日,宁海县建国以来第一次烈军属代表大会,出席的有烈军属代表,荣军代表168人。在首届优抚代表会的基础上,同年12月26日至29日,县府又召开了评选优抚模范会议,到会代表烈军属101名,荣复转军人36名,代耕代表31名。他(她)们都是在征粮剿匪、镇反、土改、抗美援朝等运动中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人物。通过评比,评选出县级模范31名,其中一等3名,二等6名,三等22名。
  1956年2月,浙江省第一次烈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建设军人代表会议在抗州召开。宁海县出席的有县一等军属模范徐菊梅、县二等军属模范丁梅花、县三等军属模范薛乌女、县一等复员建设军人模范谢时宝和丁蛟琪等5人。
  1959年9月,宁海县和象山县并县时,省府于同月12日在杭州召开为时十天的烈军属,荣复退军人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象山县共出席9人,宁海片有5人。他们是徐春芳、穆子兴、张阿才、王少庭以及优抚代表杨全龙。
  1966年春节前召开全县357人参加的烈军属、荣复退军人和优抚先进单位代表会议,,历时5天。通过经验交流,总结评比,评出101名烈军属先进个人和11个优抚先进单位。
  1979年1月召开的一次代表会,出席烈军属代表161名,荣复退军人代表316名,优抚先进单位代表124名,各区社分管民政的干部各1名,共计700名,为宁海县规模最大的一次烈军属荣复退军人代表大会。
  1983年1月,召开烈军属、荣复退军人以及优抚先进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31人,会上评出“双拥”、“双优”先进单位14个,先进个人29名。
  烈军属和复退军人中不断涌现出先进模范人物。
  1985年1月县召开了烈军属、荣复退军人,优抚工作先进代表会。县府领导对烈军属和复退军人中不断涌现出先进模范人物进行表彰。如烈属陈珍珠,历年来被评为先进分子。俞三星的儿子俞光营1979年自卫还击战牺牲后,又将第三个儿子俞光青交给他哥哥生前所在的连队,继续卫国杀敌。军属龚国宝,1969年以来先后把三个儿子送到部队服役。为了让儿子安心服役,连儿子娘生病住院直至亡故的消息都没有告诉儿子。伍山乡复员军人葛民统,1969年9月29日,在县办腊石矿劳动时,一次,矿里大石块即将塌下的危险关头,他不顾自己生命危险,首先抢救阶级兄弟而身负重伤。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光荣牺牲。县党的核心小组追认他为共产党员。县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学习毛主席好战士优秀工人葛民统同志的决定”。退伍军人陈小金,在承包村办企业致富基础上,于1983年秋创办了宁海县第一所私办中学——龙宫初中。几年来,他出资8万元,为当地山村群众子女入学难,普及九年制教育作出了贡献。1986年出席省优抚代表会时,受到表彰。后又受宁波市教委赠送“陈小金热心教育艰苦办学精神可嘉”匾额一方,用资嘉奖。西店镇双山村被评为县、市、省优抚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

《宁海县民政志》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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