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民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3131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地名管理 |
| 分类号: | K928.2 |
| 页数: | 29 |
| 页码: | 62-90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过去地名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量重名现象。为改善此情况,根据国务院和地名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宁海县于1980年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后改为地名委员会,负责地名管理工作。1981年至1982年,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地名普查工作,共查实地名3778条,并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处理,解决了地名混乱现象。1984年至1985年,进行了沿海岛礁地名普查和标准化处理。1982年和1986年,宁海县人民政府分别发布了关于使用地名标准名称的通知和部分地名更名的通知,对全县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并规定新闻报道、书刊、地图等必须使用标准化地名。地名命名、更名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此外,还列出了因多种原因已不存在的废村。 |
| 关键词: | 宁海县 民政工作 地名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