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民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3120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民国时期机构设置与人事更迭 |
| 分类号: | D632 |
| 页数: | 4 |
| 页码: | 32-35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民国时期,中央设内务部后改为内政部,省设民政厅,县设民政科(又称第一科),名称多次更迭。民政科未设下属机构,1947年起乡镇公所下设民政股。民政职掌范围广泛,包括公安、教育、地方自治、选举、禁烟、风俗、宗教、典礼、社会救济等多个方面。随着时期变化,职掌范围有所调整,涉及县以下机构调整、自治人员任免考核、户口调查人事登记、地方议员代表候选人考选、县各级民意机关建立与运用以及军民合作等。1948年《浙江省县政府办事细则》明确了民政科三股掌理事项,包括区署设置、乡镇保甲调整组织、户籍管理、礼俗事项等。 |
| 关键词: | 宁海县 民政工作 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