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政的名称及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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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11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政的名称及其沿革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31-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民政工作历史悠久,起源于两千多年前的秦代,经历了多个朝代的演变,如汉朝、魏晋六朝、隋唐等,直至清朝晚期首次设立民政部。1927年北伐军进入浙江后,政务委员会内设民政科,成为浙江最早的民政机构。宁海县最早的民政机构出现在民国元年。1927年起,县政机构进行改进,县政府内成立科室,科长取代师爷。1931年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政权建立,标志着新民政的开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政事业成为政权建设、社会保障和行政管理的重要部分。随着历史的进程,民政工作在社会主义国家机器中的地位逐渐提升,并将有新的发展。
关键词: 宁海县 民政工作 民政沿革

内容

第一节 民政的名称及其沿革
  民政工作建置相沿很远,两千多年前,秦以丞相总揽大权,包括内务行政,前汉仿秦制,后汉王莽改制,内务行政由尚书管理,设置了户部尚书。魏、晋、六朝无变动。三国以后,设常置度支尚书和民曹。隋始以度支尚书为民部尚书;唐朝以避讳太宗李世民,永徽初将民部改为户部。五代以后一直沿用这个名称。清晚(光绪三十一年)曾设民政部,为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省、道、府(州)、县皆设民政官吏,户都遂废。
  1927年2月,北伐军进入杭州,统治浙江,成立临时政治会议。设政务、财务两委员会。政务委员会内设民政、军事、建设、教育四科,由委员褚辅成兼民政科长,此为浙江最早的民政机构。
  宁海县最早民政机构出现,是在民国元年(1912),省派童伯康(即童建候,本县前童人),为宁海县知事,到任后即废除清朝遗留的”三班六房”制,设立民政、财政、教育各科。
  从1927年起,改进县政机构,订立《县政府组织条例》,将原称“县公署”改为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政府内成立科室,废除“师爷”的称号,改为科长。
  1931年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政权建立,是新民政的开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民政事业已经成为政权建设的一部分,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民政工作沿革至今,在社会主义国家机器中具有一定的重要地位,随着历史的进程,它将有新的发展。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

《宁海县民政志》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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